监考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监考制度,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保障学生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监考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包括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考场的管理、考试的进行和成绩的处理等。
第三条学校监考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各类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模拟考试等。
第四条监考制度应贯彻公平、公正、严肃的原则,保证每一位学生在考试中都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第五条学校监考制度的管理和执行由学校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协同进行。
第二章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六条学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考试确定不同级别的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的选拔应该以教师为主,也可以适当邀请校外人员担任。
第七条监考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具有严格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八条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应该由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应包括监考规定的培训、实际操作的模拟训练等。
第三章考场的管理第九条考场的选择应当符合安全、安静、通风、光线等基本条件,考场布置应合理,避免考生作弊。
第十条考场的检查应当及时、准确,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防止外部干扰和内部作弊。
第十一条考场的布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包括考试桌椅的摆放、考场监控设备的设置等。
第四章考试的进行第十二条学校考试应当准时进行,不得迟到早退,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应当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进行,监考人员应当保证考试的公平和严肃。
第十四条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当对考场进行巡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章成绩的处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试成绩处理制度,确保成绩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十六条考试成绩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考试及阅卷规定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各位考生的成绩,对于成绩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障考生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学校监考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进行处理。
监考制度
监考制度
1、考前10分钟本堂监考教师在教导处领取本堂考试试卷,然后
进入考室,强调考试纪律;特别是座次、座位;要求学生不准带手机,不准带任何东西垫,不准带计算器。
2、5分钟前当众拆封试卷,再分发给学生,在黑板上写好本堂考
试年级、科目,强调学生填写好统一编排的考号、班级、姓名;
3、监考教师不得随意与学生交流和给学生考题提示;若试卷有不
清或错误的请与巡视、文考联系查证核实后由教导处统一更正;
4、监考教师不允许擅自离开考室;
5、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室内看阅其他东西,不得打瞌睡;
6、监考教师应关闭所有的通信工具,更不应该打、接电话;
7、考试结束后,分科收试卷,分两本密封好并检查没有倒卷、漏
卷后,再交教导处;
8、严禁任何教师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
9、若学生举报查证落实也视为违纪。
10、若监考教师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扣出期末考务费
和年终考核费用,同时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特别严重的学校处理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而且要按要求完成学校交给的所有考务任务。
马坪中学教导处。
监考制度
中学监考制度
1、监考教师当日首场监考须在开考前30分钟签到领取试卷,并查看试卷是否有误,并问清楚每场考试的起始时间。
2、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试场,要求学生的书包统一放在所指定的位置,收听《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分发试卷和答卷。
开考铃响后学生方可答题。
开考后30分钟内学生不准离开教室。
3、监考教师须提示学生在指定位置填(涂)写姓名、考号等考试相关信息,并查看是否有误。
监考教师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并提醒学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如考生已带入试场,教师应提醒学生主动关闭并放在老师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须加强巡视。
听力考试期间请监考教师不要走动。
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的倾向或举动,监考教师应向学生指出。
如学生继续有以上行为,监考教师须将该学生考号、姓名等记录在案,并写明具体情况。
考试终了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停止答卷(学生应原位不动),待教师收齐答题卷后学生方可离开。
监考教师关好门窗灯电扇等电器。
5、如实行网上阅卷,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带好2B铅笔、橡皮,告知学生填涂考号和答案要规范,答题卡不要折叠。
考试结束,只收答题卡即可,教师收卷时,答题卡亦不可折叠。
答题卷按考号大小排列,教师收卷时特别注意,不可将试卷当做答题卷收上来,答题卷不可倒置。
6、每场考试担任楼层管理工作的领导至少每15分钟巡视一次;并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检查教室卫生,检查结果反馈给政教处。
监考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监考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考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监考人员考试前应认真检查本考场的安全状况,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进入本考场的考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清点考生人数,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三、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四、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五、考场内严谨违章使用明火,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考场。
六、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保证考场秩序与安全。
七、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八、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切断考场店员开关,关闭门窗。
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上报学校,并按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学校监考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
1.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学校考场纪律》,并严格执行。
2.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15分钟进人考场,检查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考前5分钟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检查考生学生证和隔位就座情况。
向考生宣布考试时间(包括开考和交卷时间),宣布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4.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时间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在考场内闲聊、吸烟、读书、看报,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5.监考人员不得给学生暗示答案,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6.应认真检查考生执行考试纪律情况,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停止其答卷,没收试卷证物,并令其退场。
考试结束即将有关情况填写在《考场报告单》中,把考场报告单连同考生作弊的证物交校教务处,由学校予以处理。
7.在考试结束前5分钟提示考生准备交卷。
考试结束时,应立即收取试卷。
8.交卷后,不准考生查阅试卷。
学校考试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考试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监考人员。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考人员职责第四条监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能够胜任监考工作;3.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所监考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按时参加考前培训,熟悉考试规则和操作流程;2. 负责考场布置,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有序;3.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发放、回收试卷,监督考生考试;4. 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给主考官;5. 考试结束后,协助主考官整理考场,回收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6. 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监考人员管理第六条监考人员选拔与培训1.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2. 对新任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考试规则、操作流程、考场布置、作弊识别等;3. 定期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监考水平。
第七条监考人员考核1. 学校对监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监考人员晋升、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监考人员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监考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失职、玩忽职守、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监考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2. 不得与考生发生争执,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3. 不得接受考生或其家长的馈赠、请托;4. 不得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参与或纵容作弊行为。
学校监考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我校特制定本监考制度。
二、监考组织1. 学校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考试委员会下设监考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监考工作。
三、监考人员1. 监考人员由学校教师、行政人员等组成,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监考人员应熟悉考试规则,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监考职责1.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做好考场布置工作,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2. 监考人员应检查考生身份,确保考生与准考证信息一致。
3. 监考人员应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的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 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进行警告、制止或报告。
5. 监考人员应确保考试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的发放、回收、密封工作准确无误。
6.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协助阅卷教师完成阅卷工作,并对阅卷结果进行审核。
五、监考要求1.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2. 监考人员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考生,不得偏袒、歧视。
3. 监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委员会的工作,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4. 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敷衍。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监督小组,对监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监考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学校对监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监考纪律、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监考人员,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培训。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监考制度的实施,我校将努力提高考试质量,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培养具有诚信意识的人才。
公立学校教师监考制度范本
公立学校教师监考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监考制度。
二、监考教师职责1. 监考教师应当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监考教师应当严格执行考试规程,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始考试。
3. 监考教师应当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
4. 监考教师应当负责分发和收取试卷,核对考生人数,确保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的安全、完整。
5. 监考教师应当监督考生答题,防止作弊行为,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6. 监考教师应当做好考场内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和考场环境整洁。
7. 监考教师应当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对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8. 监考教师应当参加考前培训,了解考试规程、监考要求等相关内容。
三、监考教师选拔与培训1. 监考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无不良记录。
2. 监考教师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选拔,并根据需要进行培训。
3. 培训内容包括:考试规程、监考职责、作弊行为识别与处理等。
4. 监考教师应当参加考前培训,了解考试规程、监考要求等相关内容。
四、监考教师考核与奖惩1. 监考教师应当接受学校教务部门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监考职责履行情况、考场管理、考生评价等。
2. 对表现优秀的监考教师,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教师,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范本,我们可以了解到公立学校教师监考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监考教师的职责、选拔与培训、考核与奖惩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障教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教师监考守则篇一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二1、每场考试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试卷。
2、开考前要认真强调考纪、检查本考室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整顿考场秩序、宽严适度,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强调学生在试卷上写上考号、姓名、班级。
3、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发、回收、清点、整理等工作。
出现重大失误视情节扣1—5分。
4、关于试卷上的题目,如果出题错误,监考老师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或巡视员,不得自作主张。
5、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将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实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作好记载,在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导处。
对不听劝阻,不服处理的违纪学生,应立即移交巡视员处理。
监考教师如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甚至帮助考生作弊,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一次扣5分。
6、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及时间信号工作,不得擅离岗位或消极怠工(如打瞌睡、看书报、无故离开考室等)。
影响考生成绩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作严肃处理。
7、管理。
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监考期间打瞌睡、看书报、接打手机、玩游戏、无故离开考室、拉家常、做题、改卷等,一次扣2分;错订、漏订、倒装,一次扣2分;提前、推后发、收试卷,一次扣2分。
学校组织考试监考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提高考试质量,学校特制定本考试监考制度。
二、监考人员1. 监考人员由学校教务处、教研室、班主任等组成,实行轮岗制度。
2. 监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考试规定和流程。
3. 监考人员应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监考培训,掌握监考工作要求。
三、监考职责1.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和流程进行监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负责考场纪律维护,制止考生作弊行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3. 监督考生按照规定进行考试,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5. 考试结束后,负责试卷的整理、装订和密封,确保试卷安全。
四、监考工作流程1. 考试前(1)监考人员提前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检查考场设施,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3)监考人员检查考生名单,确认考生身份。
2. 考试中(1)监考人员核对考生座位,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2)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纪律。
(3)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制止考生作弊行为。
(4)监考人员负责解答考生疑问,确保考生正常考试。
3. 考试后(1)监考人员监督考生有序离场,确保考场秩序。
(2)监考人员整理试卷,密封试卷袋。
(3)监考人员将试卷袋送至教务处。
五、考核与奖惩1. 对监考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监考纪律、监考能力、责任心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监考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监考规定的监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 考 制 度
监考制度
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考试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我校教师监考制度如下:
1、分发试卷的老师必须在考前分理好个考场的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广播室签到,领试卷做好考试的所有准备工作。
3、各监考教师发考卷前必须认真清点学生人数,重申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
4、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后分发试卷。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无故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聊天。
6、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时间。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或有调换监考地点要求者,务必提前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顶替人员或调换监考地点。
7、如发现考生作弊,一经核实,立即停止该考生考试资格,并报教务处处理。
8、收试卷时,一定要清点好试卷份数,在考务办公室按统一要求装订。
9、巡考负责人要加强考试过程中的巡视,认真核对监考教师,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报教务处。
10、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监考制度
监考制度监考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为了考核教学成果,为了进一步抓考风,促学风,规范监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监考制度:一、监考任务的分配原则是:1、教师不监考本班的学生; 2、监考场次尽量平均,场次时间长短不刻意考虑。
二、考场布置的原则要求:1、各班学生交叉入座或者单人单座;2、桌椅摆放整齐,桌口一律反向,桌面无杂物,教室干净整洁。
三、班主任:1、学校组织的月考、段考、模拟考:班主任在考前一周按照学校要求把本班参加考试的人数报教务处,按考场座位号安排好位置。
2、由县教研室组织的期末考试:班主任在考前半个月把本班参加考试学生名单按照座号依次打好,用电子文档发送教务处邮箱,再由学校统一装订成册。
期考中如有学生因病请假,需上交医院证明和请假条。
3、考试前一天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布置好考场,考场门口及考试座位都要粘贴考生名单,要求桌口一律反向,桌子摆放整齐。
每考完一科要安排学生打扫考场,保持考场干净整洁。
四、监考人员:1、监考人员按照学校安排的监考任务表参加监考,如请病、事假三天内的(含三天),则按教师平均监考节数计算,每节扣10分绩效分,自行调换监考任务的老师,须报教务处同意,不扣分。
对于缺席监考的教师扣绩效分20分,迟到5分钟的监考员扣绩效分5分,迟到10分钟以上按照缺席监考处理。
2、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卷,提前10分钟到考场,检查桌子是否符合考试要求,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考场,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清点人数和试卷;提前5分钟有次序发放试卷,告知课程考试的注意事项,试卷张数,若发现学生试卷有缺张或缺页,及时补回。
提醒考生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座号。
3、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逐个核对学生是否对号入座,若有疑问,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并检查学生填写的有关考试信息。
4、监考人员要认真监考,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各种行为。
5、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打瞌睡、打手机、吸烟、看书报、做题、解释试题内容、判卷、谈笑、擅自离开考场、提前答卷、拖延考试时间、催促学生提前交卷。
学校监考阅卷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监考阅卷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监考和阅卷工作,确保考试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2.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增强教师责任感,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3. 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提高学生考试信心。
三、制度内容(一)监考制度1. 监考人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从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中选拔,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2. 监考职责:(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按时到达考场,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3)监督考生按照规定进行考试,防止作弊行为;(4)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5)考试结束后,负责试卷的清点、封装和保管。
3. 监考纪律:(1)不得透露试题内容;(2)不得收受考生礼物;(3)不得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
(二)阅卷制度1. 阅卷人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从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中选拔,并对阅卷人员进行培训。
2. 阅卷职责:(1)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试卷;(2)对试卷进行复查,确保评分准确无误;(3)对有争议的试卷进行讨论,统一评分标准;(4)对阅卷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3. 阅卷纪律:(1)不得透露试题内容;(2)不得收受考生礼物;(3)不得利用阅卷之便谋取私利;(4)不得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监考、阅卷工作。
2. 学校对监考、阅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制度修改与完善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改与完善,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考制度
监考制度
1.教育监考人须教育在考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预备铃响,监考人员进考场,验点人数,查对座位后,再发试卷,提醒学生在规定处写校名、班名、姓名、学号,然后巡视逐一检查,记下缺考人姓名。
3.试卷有教育刷不清楚,可当众大声回答,但不释题。
4.认真监考,监考时间不看教育报,不与他人闲谈,不擅离考场,发现作弊,应于警告,并向教导处汇报作弊经过,由教导处会同政教处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5.考试终了前15分钟,向学生报时。
终场铃响,命令学生搁笔、禁声、起立、离座、出场,然后逐桌收卷,不得遗漏,每份试卷(几张的)按顺序理挺,清点无误后交装订者验收。
规模较大的考试,监考制度另行通知.。
学校考试监考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一切考试,包括课程考试、竞赛、毕业考试、教师资格证模拟考试等。
三、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由教务处根据考试科目、年级、班级和教师工作量等因素进行统一安排。
2.监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考试科目,教学水平较高。
(3)责任心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四、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应熟悉考试规则,向考生讲解考试要求,确保考生了解考试流程。
3.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发放试卷,确保试卷发放准确无误。
4.监考人员应负责监考过程,维护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
5.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卷,确保试卷回收完整。
6.监考人员应协助教务处做好试卷的保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
五、监考纪律
1.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试期间吸烟、饮酒、吃东西。
3.监考人员不得在考试期间查阅资料、接打电话、处理私事。
4.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协助考生作弊。
六、监考考核
1.教务处对监考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监考纪律、监考质量、考生满意度等。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1.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监考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提高考试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类竞赛、选拔性考试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考人员职责第四条监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教师职业道德良好,责任心强;2.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五条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1.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和程序,监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2. 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3. 及时发现和处理考场中的违纪行为;4. 收集、整理考试相关资料,为学校考试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考试前,监考人员应进行考前培训,熟悉考试规则、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提前到达考场,布置考场,检查考场设施;2. 检查考生身份,确保考生与准考证相符;3. 发放、回收试卷,监督考生作答;4. 及时发现和处理考场中的违纪行为,做好记录;5. 考试结束后,整理考场,确保考场设施完好。
第九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及时汇总考试情况,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 整理考场资料,包括试卷、答题卡、考生名单等;3. 做好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第四章违纪处理第十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1.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2. 考试过程中抄袭、作弊;3. 交头接耳、传递答案;4. 考试结束后,泄露试题或答案。
第十一条对违纪考生,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根据违纪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取消考试成绩;3. 通报批评;4. 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考管理制度
监考管理制度大家都知道监考老师是最让人头疼的老师了,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监考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用!、中学监考规则一、监考教师领到监考表后,认真阅读监考安排,中学监考规则。
二、监考教师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教务处)签领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三、监考教师到场后要认真清场并督促学生对号入座,并清点人数,管理制度《中学监考规则》。
发现空缺者,请与班主任联系。
四、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向学生发试卷,试卷不够立即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
五、开考后,监考教师认真查对考生姓名、考号,严格监考,不得离开考场。
六、在考场内不得吸烟、看书报、玩手机、批改作业、评阅试卷等。
七、考试结束后,要请点试卷,查对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
八、试卷一律交到考务办公室(教务处),并装订。
九、监考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给以50元——100元的惩罚。
实习心得之监考篇在实习开始之前,我们以为实习的内容只包括班主任工作与教学工作,压根没想到我们还有机会参与到吴川一中的考试工作中,突如其来的摸底考试杀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各种过招拉开序幕。
首先出招的是监考一环。
三天内,我共监考三场,期间度过了传说中“很难熬”的几个监考时光。
紧接着是改卷,46个班的选择题。
改卷期间连睡觉都是在改选择题,直到闹钟响我们都没办法起床。
最后是撰写试卷分析。
主要是通过分层抽样调查分析每道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以及多项选择题)的答错率,然后对答错率高的题目进行错项统计分析,最后提出对措。
这是一个快乐与痛苦交织的过程。
好玩的事情也有许多,比如监考的考生中出现了“姚明”、“景润”等名人名,为监考平添了许多乐趣,苦逼的事情也很多,比如被分到了成绩最差的那个班监考,然后两个小时都在动用心智、眼神想尽办法平复此起彼伏的作弊动机,制止各种捣乱,跟各种类型的学生斗智斗勇;比如挣扎着到底要不要处理已经旁窥的学生;改卷改到脑袋膨胀……也正因为如此,我收获了很多。
总结如下:第一,监考是绝对是一门技术活!明明所有监考前的说明内容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不同的措辞以及说话的力度起的效果截然不同。
学校监考及阅卷制度
一、引言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透明,提高考试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监考及阅卷制度。
二、监考制度1. 考场安排(1)严格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按照每考场30人进行布置。
(2)桌洞全部清空朝前,保持考场整洁。
2. 监考教师安排(1)所有监考教师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监考,不得私自调换。
(2)监考教师需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考场规则(1)班主任负责考前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2)班主任要求各班考试期间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教室前黑板写上“严肃考风,诚信应考”。
(3)学生提前10分钟进考场,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出现考场睡觉、交头接耳、作弊、坐姿不端正等现象。
(4)学生考试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如有上厕所需一位监考老师陪同。
(5)监考教师不得在考试期间阅卷、看手机,确保考试公平。
三、阅卷制度1. 阅卷教师安排(1)教务处安排专人制卷、阅卷,不经教务处同意,其他教师不得擅自参加制卷与阅卷工作。
(2)阅卷教师需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阅卷规则(1)阅卷教师按照学校统一标准进行评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2)阅卷过程中,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试题内容。
(3)阅卷教师需认真核对试卷,确保试卷无误。
(4)阅卷教师对试卷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后续成绩分析。
3. 成绩审核(1)教务处对阅卷成绩进行审核,确保成绩真实、准确。
(2)对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阅卷教师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成绩突出的监考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监考纪律、阅卷规则的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监考或阅卷资格。
3. 对考试作弊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监考及阅卷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透明,提高考试质量。
监考人员的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和严肃性,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谨慎监视。
第二条监考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保持中立公正,绝对不得为考生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安排和流程进行监考,严禁私自擅离职守或违规操作,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第四条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善待考生,保持礼貌和耐心,尽心尽责地协助考生完成考试。
第五条监考人员应保守考务秘密,不得私自泄密或将涉密信息外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六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加班要求。
第七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考务系统。
第八条监考人员应熟悉相关考试制度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考务经验。
第九条监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考务人员和考生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十条监考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和安全顺利。
第十二条监考人员应对考试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考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和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试纪律,查办作弊行为,保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第十五条监考人员应及时反馈考试情况和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异常情况,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如违反规章制度,将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停职查看等。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如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者进行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考试失误、漏题等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影响考试公平性和严肃性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学校的监考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规范考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教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各类竞赛等。
第三条学校监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纪律和程序进行监考,确保考试公平;2. 严谨细致原则:监考人员要细致入微,严格把控考试过程,确保考试质量;3. 宽严相济原则:在执行监考制度时,既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又要关心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第二章监考人员第四条监考人员由学校教务处、班主任、教师等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教育教学法规,熟悉考试工作程序;3.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第五条监考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考试纪律和程序组织考试;2. 负责考场纪律维护,确保考场秩序;3. 监督考生遵守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4. 协助考生解决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 收集考试信息,对考试情况进行反馈。
第三章考试纪律第六条考生参加考试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抄袭、偷看、传递答案;2. 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作弊;3. 不得随意离开考场;4. 不得擅自更换座位;5. 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第七条监考人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以下规定处理:1. 对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警告;2. 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3. 对涉嫌作弊的,提交学校调查处理。
第四章考试组织第八条考试前,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包括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安排等。
第九条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考试用品等,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十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点试卷、答题卡等,确保试卷安全、完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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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两天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或调动手续,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考务办公室负责人需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务办公室等候分发试卷。
3.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强调考场纪律,特别是座次、座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和分卷工作,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4.考试开始5分钟前当众拆封试卷,再分发给学生,在黑板上写好本堂考试科目及考场纪律,发卷后,监考人员应及时督促学生写好班级、姓名、学号,说明试卷有关注意事项,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和启示,若试卷字迹不清或错误请及时与巡考官联系,查证核实后由教务处统一更正。
5.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监考,不得
在试场内相互闲谈或抽烟;不得看书或批改作业及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6.监考人员应严格督促学生执行试场规则,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在试场情况记录表和学生试卷上写明作弊事实。
7.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分钟,提醒学生掌握时间。
8.考试结束后按座位号收清试卷,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密封好并检查没有倒卷、漏卷后,再交至考务办公室。
9.严禁任何教师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
10.若学生举报查证落实也视为违纪。
11.若监考教师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务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仓一律朝前。
2.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学生证和考试用具。
3.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巡考人员
1.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
2.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维持考试秩序。
3.认真检查考场是否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是否迟到、早退、不参加监考以及中途离岗。
4.指导和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违纪问题和情况。
3.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各种突发情况。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