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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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医院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单位,其经营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确保收支结余的平衡,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医院的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进行阐述。

二、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医院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2)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加强对医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 原则:(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效益性原则:财务活动要注重经济效益,提高医院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收支平衡;(3)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4)监督性原则: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三、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内容1. 收入管理:(1)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和统计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加强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理,合理定价,确保医院的收入;(3)加强对医疗保险的管理,确保医院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支付;(4)加强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核销和结算,确保收入的及时入账。

2. 支出管理:(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2)加强对非医疗服务类支出的审核和审批,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3)加强药品和耗材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4)加强对人力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的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结余管理:(1)建立健全的收支结余核算制度,确保结余的计算准确性;(2)加强对医院资金的统筹配置和使用,合理安排结余的使用;(3)建立医院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结余的合理运用;(4)建立结余上报制度,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确保结余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1)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制度的执行到位;(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能力;(3)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4)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结余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结余药品的管理,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结余药品质量合格,防止过期、变质、失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合理性原则:合理控制结余药品库存,避免浪费,提高药品使用效率。

3.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结余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4. 保密性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结余药品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结余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药品采购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员在采购结余药品时,应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药品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七条采购员对采购的结余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第三章储存与养护第八条结余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条药库保管员应定期对结余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药库保管员应建立结余药品台账,详细记录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情况。

第四章调配与使用第十二条药师在调配结余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药师在调配结余药品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第十四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合理选择结余药品,避免重复用药、滥用药物。

第五章回收与销毁第十五条结余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期、变质、失效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程序进行回收。

第十六条回收的结余药品,应由药剂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填写《结余药品回收登记表》。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收支结余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院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合理使用,实现合理收支结余的管理。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第八章财务审计第一条财务审计内容医院应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财务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

第二条财务审计周期财务审计周期为一年,从每年度的1月1日起算,到12月31日结束。

第三条财务审计机构医院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第四条财务审计结果财务审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管理层报告,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一条违规惩戒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医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违法犯罪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医院将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配合调查工作的进行。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逐步强化所有相关人员的知晓和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需由医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医院管理层审批。

第四条具体实施细则由医院管理层进行制定。

以上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部分章节,共计____字左右。

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医院特点进行编写,以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二)是指医院为了合理管理和使用资金收入和支出,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监控、计划和控制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来源明确:明确医院收入的来源,包括医疗服务费、药品销售收入、项目外收入等。

- 收入核算规范:规定医院收入的核算标准和方法,确保收入的准确、及时、完整。

- 收入分配制度:制定医院收入分配的比例和原则,保证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特制订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医院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

(一)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如有上年未弥补亏损,当年结余应优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再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

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三)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

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

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批报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

依法____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管理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

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作为一个经营性的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费用支出,如人力资源费、医疗器材费、耗材费等,同时也收到来自患者、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多方面的收入。

因此,制定合理的收支结余管理制度对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实施内容和重要性。

二、管理制度1. 收入管理医院的主要收入包括医疗服务费、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为有效管理收入,医院需要设立收款点,建立收费标准,严格控制预收费用等。

同时,医院还需要及时对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为了防止收入遗漏或漏报,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票据及账务管理制度,对收入进行实时监控和核查。

2. 支出管理医院的主要支出包括人事费用、采购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

为了有效控制支出,医院需要建立约束性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预算、月度预算等。

同时,医院还需要对所有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并分类统计,形成支出报表,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改进措施。

3. 结余管理医院的结余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已经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核算,确定结余余额;二是对结余余额进行合理的配置和管理。

对于第一个方面,医院需要定期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和分析,以便及时掌握医院的财务状况。

对于第二个方面,医院需要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结余资金,同时平衡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三、重要性合理的收支结余管理制度对于医院的长期稳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可以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

通过建立约束性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建立票据及账务管理制度等,可以实现对医院的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合理管理,从而提高医院的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

其次,可以提高医院的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保障医院的资金安全性。

最后,可以提高医院的社会形象。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管理制度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7)科室将结余药品自行到药房兑换其它药品;(8)科室私自使用结余药品收取病人费用。

附表:科室结余药品登记表。

医疗机构结余药物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结余药物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结余药物管理制度1. 背景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面临药物结余的问题,即医院库存中存在着过期或过量的药品。

合理管理医疗机构的药物结余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控制药物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医疗机构结余药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和降低浪费具有积极的影响。

2. 目标本药物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药物结余处置的科学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合理利用结余资源,确保药物使用的经济效益和质量。

3. 制度内容3.1 药物结余的定义药物结余指在医疗机构中存在的过期或过量的药品。

药物结余不包括尚在有效期内、但因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3.2 结余药物清点和分类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结余药物的清点工作,将结余药物分为可继续使用的药品和不可使用的药品两类。

3.3 结余药物处置程序3.3.1 可继续使用的药品对于尚在有效期内且未破损的药品,医疗机构应将其重新整理、分类,并通过内部转流或调拨等方式继续利用。

3.3.2 不可使用的药品对于已过期、受污染、破损或其他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例如合规的废弃处理或药物回收。

3.4 结余药物管理责任医疗机构应设立结余药物管理责任人,负责药物结余的清点、分类、处置及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

同时,医疗机构的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的任务。

4. 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药物结余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结论医疗机构结余药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药物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和浪费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药物管理水平。

中医院药品结余管理制度

中医院药品结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医院药品资金的管理,确保药品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所有药品资金的收支、结余、分配和使用管理。

三、药品结余的定义药品结余是指医院在一定时期内药品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四、药品结余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结余的核算、上报和分配工作。

2. 财务科负责药品结余的监督、审核和资金管理。

3. 院长办公室负责药品结余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五、药品结余管理流程1. 药剂科每月对药品收入、支出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报财务科。

2. 财务科对药剂科报送的药品结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院长办公室。

3. 院长办公室根据财务科审核结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品结余分配方案。

4. 药剂科根据分配方案,将药品结余分配至各科室。

5. 各科室对分配到的药品结余进行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

六、药品结余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优先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原则。

3.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兼顾科室发展原则。

4. 严格控制药品采购成本,降低药品结余率原则。

七、药品结余使用管理1. 各科室对分配到的药品结余,应严格按照医院规定使用,不得挪用、侵占。

2. 药剂科负责对药品结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资金合理使用。

3.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结余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院长办公室。

八、监督检查1. 院长办公室定期对药品结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药品结余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医院药品结余管理,提高药品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药品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病区结余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结余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结余药品管理办法(2020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结余药品管理,保障药品安全,避免药品浪费,减少环境污染,杜绝结余药品以非法形式处置,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结余药品”,是指临床用药过程中,由于药品规格与实际用药剂量不一致、个体化给药等因素而结余的药品。

第二章预防和控制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应进行专题讨论,充分考虑临床用药的实际规格、婴幼儿等特殊群体的用药需求、药品供应、药物经济学等因素,合理选择药品规格,从源头上减少结余药品产生。

第四条在临床诊疗中,医生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选用小剂量规格的药品。

有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或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第五条药师应指导、协助医生用药,并加强处方点评、病历质量评价力度,控制用药剂量和品种,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第六条药师和护士在配置药品时应当严格做到及时、足量给药,不可拼药(拼药是指一种药品的剂量在满足两人及以上人员使用时而合用一支或瓶)。

第七条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第八条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告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用药情况,对因不可避免的因素所造成的药品损耗或结余,必要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争取患者理解,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三章管理和使用第九条各护理站应定期(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结余药品登记。

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结余原因、登记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条各护理站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存放结余药品,并落实冷藏、防冻、防潮等相应的药品管理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所有结余药品应当定期(每月)交回药学部,同时向其提供结余药品的登记信息,与药学部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医院的收支管理,确保医院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3.医院收支结余以及相关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违法乱纪。

2.医疗服务费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并及时入账。

3.医药销售收入的管理要求医院设立药房,统一管理药品销售,确保销售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补助款和捐款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政策和捐款人的要求,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三、医院收支结余的管理1.医院应当设立专门负责收支结余管理的部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2.收支结余的管理应当实行明确的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做到井然有序,防止出现错账、漏账等情况。

3.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收支结余账户体系,包括现金账户、银行账户等,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便捷性。

4.收支结余管理部门应当对与收支结余相关的凭证、票据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出入库单据、发票等,确保账目的真实和准确。

5.医院应当建立统一的收支结余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和统计医院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及时生成报表,用于内部和外部的审查和监管。

四、医院收支结余的使用1.医院的收支结余应当首先用于医疗服务的发展和提升,包括购置医疗设备、改善医院环境、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等方面。

2.收支结余还可以用于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提升医疗技术和医院的学术水平。

3.收支结余还可以用于患者的救助和福利,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帮助患者解决经济困难,改善其生活状况。

4.收支结余的使用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合理、透明地使用资金。

五、医院收支结余的监督和审查1.医院的收支结余管理应当接受内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2.相关部门可以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和资金调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3.医院收支结余的管理应当进行定期的自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剩余药液管理制度范本

剩余药液管理制度范本

剩余药液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剩余药液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剩余药液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医院管理层负责剩余药液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其落实到位。

2. 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协助医院各科室对剩余药液的管理工作。

3. 医院各科室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对剩余药液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浪费和滥用。

四、剩余药液的定义剩余药液是指患者用药后剩余未使用完的药液,一般情况下是以药液瓶、药液袋等形式存在的。

五、管理流程1. 患者用药后,医院护士或医生应将剩余药液及相关信息及时记录于患者病历和医护工作记录中。

2. 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后即时清点剩余药液,并按照医院规定的方式存放。

3. 护士长应每日对各科室的剩余药液进行检查,并填写《剩余药液日清点表》。

4. 当有患者需要继续使用剩余药液时,医院应严格按照《剩余药液再利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药液的准备和调配。

5. 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剩余药液,医院应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倾倒。

六、管理要求1. 医院应建立剩余药液存储区域,并明确标识,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防止交叉污染。

2. 医院应建立剩余药液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患者使用药液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3. 医院应定期对剩余药液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存储安全。

4. 医院应定期对剩余药液的保存期限进行检查,对过期的药液应进行及时处理。

5. 医院应对剩余药液的再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剩余药液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按照医院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经医院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按程序进行修改,并重新经讨论通过后执行。

2. 本制度备案后,应在指定位置进行张贴,以供全院医务人员查阅。

3.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民营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结余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结余药品的管理,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药品质量;(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五条药品采购员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结合药品有效期、库存量等因素,提出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药品验收员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保管第七条药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受潮、霉变。

第九条药品应按批号、规格、剂型、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方便查找和使用。

第十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使用第十一条药品调剂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剂,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合理。

第十二条药品调剂员应做好药品调剂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调剂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药品调剂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调剂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第五章结余药品管理第十四条结余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到期前,因临床使用、过期等原因未能使用的药品。

第十五条结余药品应由药剂科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六条结余药品的盘点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盘点,确保结余药品数量准确。

第十七条结余药品的销毁工作由药剂科提出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结余药品的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销毁过程安全、环保。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药品结余滚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结余滚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资金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采购、使用、储存、核算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浪费。

第二章药品结余滚存范围第四条药品结余滚存是指在一定周期内,医院药品采购支出与实际销售收入之间的差额。

第五条药品结余滚存范围包括:(一)药品采购支出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差额;(二)药品销售折扣、退药、报废等产生的收入与支出差额;(三)药品库存变动产生的收入与支出差额。

第三章药品结余滚存核算第六条药品结余滚存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药品资金流动情况。

第七条药品结余滚存核算方法如下:(一)每月末,药品管理部门对药品采购支出与销售收入进行核对,计算当月药品结余滚存;(二)每月末,对药品销售折扣、退药、报废等产生的收入与支出差额进行核算;(三)每月末,对药品库存变动产生的收入与支出差额进行核算;(四)将上述核算结果汇总,形成每月药品结余滚存报表。

第八条药品结余滚存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二)采购数量、单价、金额;(三)销售数量、单价、金额;(四)结余滚存金额;(五)结余滚存原因分析。

第四章药品结余滚存使用第九条药品结余滚存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优先用于药品采购,补充库存;(二)根据临床需求,合理调整药品结构;(三)严格控制非正常损耗,降低药品损耗率;(四)严禁挪用、侵占药品结余滚存。

第十条药品结余滚存的使用程序如下:(一)药品管理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二)使用计划应明确使用金额、用途、期限等;(三)使用过程中,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医院设立药品结余滚存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药品结余滚存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药品结余滚存使用的合规性;(三)药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药品结余查处制度汇编范本

药品结余查处制度汇编范本

药品结余查处制度汇编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 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药品结余的管理,合理利用结余药品,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由于药品规格与患者实际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

3.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结余查处制度,确保结余药品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二、结余药品的查处1. 临床科室应在每日用药结束后,对药品进行清点,统计结余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填写《药品结余查处记录表》。

2. 临床科室将《药品结余查处记录表》交药剂科,药剂科对结余药品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药剂科根据结余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制定结余药品的处理方案,如退库、调剂、使用等。

4. 临床科室按照药剂科的处理方案,对结余药品进行处理,确保结余药品的合理使用。

5. 药剂科对处理后的结余药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结余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三、结余药品的管理1. 医院应设立结余药品专用库房,实行专库管理,确保结余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结余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规格、储存要求等进行分类,并建立详细的库存记录。

3. 临床科室在使用结余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说明书、临床用药规范等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医院应定期对结余药品进行盘点,确保结余药品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1. 临床科室未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清点、统计,或者未填写《药品结余查处记录表》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2. 临床科室、药剂科未按照规定对结余药品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3. 临床科室、药剂科未按照规定对结余药品进行储存、管理,或者储存、管理不善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4. 临床科室、药剂科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制度的落实与监督1. 医院应加强对药品结余查处制度的宣传、培训,提高临床科室、药剂科等相关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医院结余药品实施方案

医院结余药品实施方案

医院结余药品实施方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医院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定量的结余药品。

对于这些结余药品,医院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药品的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

本文将就医院结余药品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对于医院结余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结余药品清单和台账,对结余药品进行分类、登记和统计。

在登记结余药品时,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同时,医院应定期对结余药品进行盘点和清点,及时更新结余药品清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医院应根据结余药品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结余药品的利用途径和方式。

对于一些尚未过期的结余药品,医院可以考虑将其用于临床救治、医疗教学和科研科普等方面。

同时,医院还可以通过药品调剂、捐赠、退还厂家等方式,对结余药品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置,以减少药品浪费,降低医疗成本。

另外,医院还应加强对结余药品的监管和安全管理。

对于过期或者已损坏的结余药品,医院应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将其流入市场或者私自处理。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结余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结余药品的存储、保管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结余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最后,医院应加强对结余药品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医院可以通过医院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医院结余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结余药品的种类、数量、利用情况等,以增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促进医院结余药品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综上所述,医院结余药品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医院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结余药品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结余药品,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以推动医院结余药品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药库结余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药库结余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使用符合法律法规;(二)安全性原则: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四)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药库结余资金包括:(一)药品销售结余;(二)药品采购回扣;(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职责:(一)药库负责人负责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二)财务部门负责药库结余资金的核算和监督;(三)审计部门负责对药库结余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第六条药库结余资金的核算:(一)药库结余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药库结余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三)核算结果应及时向药库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药库结余资金的使用:(一)药库结余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药品储备、改善药库设施、支持科研工作等;(二)使用药库结余资金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挪用;(三)使用药库结余资金应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资金审批与监督第八条药库结余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提出使用计划,经药库负责人审核;(二)提交财务部门进行预算编制;(三)经药库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四)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第九条资金使用监督:(一)财务部门对药库结余资金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二)审计部门对药库结余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三)药库负责人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药库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药库负责人对药库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结余药管理措施

结余药管理措施

结余药管理措施引言结余药是指医院或药房中已经过期但尚未使用完毕的药物。

由于结余药存在过期风险和浪费问题,因此合理管理结余药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结余药管理措施,以帮助医疗机构或药房有效管理和利用结余药,避免资源浪费和风险。

结余药管理措施1. 结余药清单建立一份结余药清单是管理结余药的首要措施。

清单应该包括以下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存放位置通过清单可以清楚了解目前有哪些结余药,以及它们的有效期和存放位置,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2. 定期检查和更新为了确保结余药清单的准确性,医疗机构或药房应定期对结余药进行检查和更新。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是否过期•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存放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报废,损坏的药品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检查和更新的频率可以根据结余药的数量和种类来确定,一般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

3. 转化为样品供应对于一些规格较小或罕见的结余药,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样品供应。

这样可以减少过期风险,并且可以在合适的时候派上用场,供给需要的患者。

样品供应可以作为药品展示或临时应急用药,也可以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目的。

4. 资源共享和捐赠结余药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和捐赠的方式进行合理利用。

医疗机构可以与其他机构或社区合作,共享结余药资源,以减少药物浪费。

此外,还可以选择将合适的结余药捐赠给需要的患者或机构,发挥其药物治疗的价值。

5. 管理制度和培训医疗机构或药房应建立完善的结余药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管理制度应包括结余药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培训内容应涵盖结余药的基本知识、管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通过制度和培训,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结余药意识和管理水平,减少结余药浪费和风险。

结论合理管理结余药是医疗机构和药房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资源的有效利用。

通过建立结余药清单、定期检查和更新、转化为样品供应、资源共享和捐赠,以及建立管理制度和培训,可以有效控制结余药的过期风险和浪费问题。

中医院结余及其分配制度

中医院结余及其分配制度

中医院结余及其分配制度一、中医院结余的定义和意义中医院结余指中医院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超过支出后剩余的资金。

在中医院的经营管理中,结余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指标,能够反映医院的盈利能力和运营状况。

合理的结余制度对于中医院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支持医院的后续发展和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二、中医院结余的来源中医院结余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服务收入:中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包括门诊、住院等各项医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收费。

2.药品销售收入:中医院还可以通过销售药品来获取收入。

中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可以向患者提供适当的药品,并根据药品的成本和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3.政府补贴: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医疗保障制度,中医院可能会获得政府的一定补贴。

这些补贴可以作为中医院结余的一部分。

三、中医院结余的分配制度中医院结余的分配制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来设计,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的分配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中医院可以将一部分结余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

通过投资和更新设备,医院可以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

2.人员培训和科研项目:中医院可以用部分结余支持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术研究。

通过培训和科研项目的支持,医院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和先进的医疗服务。

3.社会公益事业支持:中医院还可以将结余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例如,医院可以捐赠一部分结余给慈善机构,用于救助贫困患者或改善医疗条件欠佳的地区的医疗设施。

4.储备基金:中医院可以将一部分结余用于建立储备基金。

储备基金可以作为医院未来发展和突发事件的备用资金,确保医院在面临挑战和不确定因素时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四、中医院结余分配制度的考虑因素在设计中医院结余分配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中医院的结余分配制度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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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
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
(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
(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
(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
(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
(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
(7)科室将结余药品自行到药房兑换其它药品;(8)科室私自使用结余药品收取病人费用。

附表:科室结余药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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