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服务案例
物业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篇)
物业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篇)◆细查深究——电梯意外受损怎么办去年某天,某花园富明阁的消防电梯一到底层,就发出异常声响。
大堂保安员及时将其关闭,并立即通知负责维修保养任务的电梯工程公司。
电梯维修人员当即赶到现场,检查后发现位于一层的地坑中有根不知来自何处的1米多长的镀锌铁管,铁管在电梯工作过程中频繁蹿动,导致12个感应器全部损坏。
于是,管理处围绕铁管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工作。
他们首先排除了人为破坏的可能,多方分析后认定,铁管是有人搬出搬入时,用其来支撑电梯门(许多人在搬出搬入时都习惯于这样做,这是危及电梯安全的重大隐患,物业公司应当想一个既方便客户又确保安全的两全之策),而不小心滑落到地坑中的。
然后分别找3名大堂保安员,让他们详细回忆近日搬出搬入时有无异常音响。
其中一名保安员反映前天下午4时7楼某家搬运垃圾时,曾听到碰砸声音,当时还到电梯轿厢内查看询问,没发现什么情况,便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未予深究。
由此断定,铁管十之八九是这家这时掉下的(平时蛛丝马迹了然在胸,遇到问题才能追查根源)。
顺藤摸瓜,管理处找到该业主,介绍电梯受损情况及原因。
业主说装修已经结束,责任人无从找起。
管理处当即明确表示,如果业主不能找来装修负责人,那么请来装修人员的业主必须负连带责任。
业主见百般推托都搪塞不过去,只好把装修负责人领到管理处。
装修负责人见到铁管无话可说,按电梯受损配件的市场价格,赔偿了5000多元。
管理处避免了经济损失。
点评:应当说在管理实践中认认真真地办成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时时处处都丁是丁、卯是卯。
像这个案例,倘若有一个环节马虎一下,事情恐怕就要不了了之。
◆保安可以随便进入居民住宅吗(保安半夜进民宅物业公司被判赔)北京朝阳某住宅区张先生夫妇在凌晨被室内的响动惊醒,立即起床并打开卧室的门,发现有人已走到客厅和卧室过道处,这个人自称是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在夜间巡逻中发现该户房门没有锁,怕发生意外,便进屋看看情况。
绿城物业小故事案例
绿城物业小故事案例
绿城物业是一个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为众多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在其长期的服务中,发生了许多小故事,下面我们来看看其中的几例。
故事一:装修问题
某业主装修时,因为施工不规范,导致墙体出现了开裂现象。
业主向绿城物业反映后,绿城物业马上派人前来查看,并及时通知装修公司对问题进行整改。
最终,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故事二:安保问题
一天夜里,业主楼下发现有可疑人员闯入小区。
业主立刻向绿城物业报警,并拨打物业紧急电话。
绿城物业的安保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与警方合力展开搜查。
经过一番努力,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抓获,保障了小区的安全。
故事三:服务质量问题
有一位业主在小区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多次向绿城物业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在业主多次投诉的情况下,绿城物业的负责人决定亲自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最终,问题得到解决,业主也对绿城物业的服务质量表示满意。
以上是三例绿城物业的小故事,显示出该公司在服务质量、安保、应急响应等方面表现出色,得到了业主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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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全类)
居家安防篇
解析: 【案例一】保安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
宅罪,但对业主财产权利的侵害显而易见, 可视具体情况与业主进行沟通,可向业主 赔礼道歉或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案例二】保安员做法存在严重失误,有 不作为之嫌,至少存在管理瑕疵。
居家安防篇
【建议】:在应急处理中,可按照下列方法处理类似事件: 1、住户发生紧急求助情况,首先应正确判断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平时加强对业主和周围环境的了解,扩大员工知识面,增强判断突发事件
来访安防篇
【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禁止或谢绝外来人员进入住宅区
无可厚非。无论是商品房住宅区还是政府建造的福利、 微利住宅区,所有权都属于全体业主,而住宅区本身 也是全体业主所购买或租户租用的私有产权范围,而 非供大众出入的如公园、娱乐场等共用场所;但用业 主自有财富建造的住宅小区则不是公共物品,而是业 主私有财产,这种建立在对业主私有财产侵犯的基础 上的资源共享,显然是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
居家防盗篇
【案例五】: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某小区业主李某,上班回家后发现自己的住房被盗
贼光顾,房内的财物损失上万元,盗贼已经逃之夭夭, 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安没能提供有力的线索,门卫也没 有陌生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李某认为,物业公司与 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小区为封闭式管理,自己 交纳了物业管理费,自己住宅的安全却没有得到保护, 于是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不久,在警方全力 追查下,盗贼被抓获。该盗贼供认自己是从小区的一 个忘记上锁的侧门进入小区行窃的。
消防管理篇
【解决方法】 1.物业管理公司针对李先生投诉, 深刻认识自己错误, 与
李先生协商, 赔偿部分财产损失。用较好的认识态度, 争取业主不追究法律责任。 2.物业管理公司立刻进行整改消费隐患, 避免被消防部 门处罚。 3.大力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加强消防巡查。另外, 物业管 理公司还充分利用这一典型案例, 宣传《消防法》有关 规定, 要求广大业主用户配合做好消防工作, 不得随意 使用、挪用消防器材, 树立消防意识, 促成小区的安全 环境。
物业突发事件案例100例
物业突发事件案例100例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物业公司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
下面是100个真实的物业突发事件案例,展示了物业管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1. 一位住户家中发生火灾,物业公司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工作。
2. 一位住户家中的水管破裂,导致楼下的住户受到水浸泡,物业公司立即派人前往修理。
3.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梯出现故障,物业公司立即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4. 一位住户家中的天花板掉落,物业公司立即派人进行维修和检查。
5. 一位住户家中的暖气不工作,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检修。
6. 一位住户家中的门锁损坏,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更换。
7. 一位住户家中的窗户破碎,物业公司派人前往修理。
8. 一位住户家中的下水道堵塞,物业公司派人前往疏通。
9.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视信号中断,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检修。
10. 一位住户家中的空调不制冷,物业公司派人前往维修。
11. 一位住户家中的噪音扰民,物业公司派人前往调解。
13. 一位住户家中的煤气泄漏,物业公司迅速疏散住户并联系煤气公司进行处理。
14.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表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更换。
15.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线老化,物业公司派人前往修理。
16. 一位住户家中的地板破损,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更换。
17. 一位住户家中的垃圾桶被破坏,物业公司派人前往修复。
18. 一位住户家中的门窗被盗,物业公司协助报警并提供安全建议。
19.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梯被困,物业公司立即联系救援人员进行救援。
20. 一位住户家中的烟雾报警器响起,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检查。
21. 一位住户家中的停车位被占用,物业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22. 一位住户家中的门禁系统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派人前往修复。
23. 一位住户家中的电视机无法开机,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检修。
24. 一位住户家中的网络信号中断,物业公司派人前往检修。
25. 一位住户家中的热水器不工作,物业公司派人前往维修。
物业管理案例100例
物业管理案例100例安管服务篇案例一、居功自傲后悔莫急[案例描述]2004年 2月7日,休闲购物城管理处保安员王瑞国在上班期间擅离岗位,并提前到饭堂就餐。
事后态度恶劣,不接受领导的教育和批评,面对自己的错误言行,王瑞国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而且执迷不悟,擅自将管理处的《处罚通知单》撕毁。
[处理过程]鉴于王瑞国的恶劣行为,管理处经研究决定,对其给予扣除当月浮动工资50%,并建议公司对其作劝退处理。
[案例点评]王瑞国自2003年6月11日入职以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三正文化,多次受到业主/住用户的称赞,并得到了管理处及公司领导的好评。
因工作表现突出,2003年7月被公司评为“服务标兵”。
面对自己的进步和成绩,王瑞国沾沾自喜,从而放纵自已,居功自傲,在工作中懒懒散散,目无领导,不服从管理,最终断送了自己发展和成长晋升的机会。
案例二、处警迅速有勇有谋[案例描述]2004年2月15日上午8:50左右,正丰豪苑管理处6号岗保安员彭卫用对讲机紧急呼叫,报告叠翠居8栋301房内发生火灾。
[处理过程]保安部值班部长成为刚接到呼叫后,立即同工程部副部长邵宗军迅速前往事发地点,赶到后发现窗口有浓烟冒出,并有一男一女在窗口呼救。
当时,成为刚立刻安排邵宗军和两名保安员去抬梯子救人,然后和当值领班王进及其他岗位上赶来的保安员胡新桂、石绍勇、杨川、吴永峰、李义官、王磊、陈永彬、汪四平、肖世波、任家安(当时已下班,闻讯赶来救火)一起到3楼救火。
由于门是反锁着的,屋内的人无法打开(因烟太浓),他们便合力用脚将门踢开。
门打开后发现烟较大,冒出的烟充满了整个楼梯间,使扑救人员无法进入,情急中成为刚马上组织保安员疏散楼上和楼下的住户,并及时联系管理处刘经理赶往现场指挥灭火。
同时,安排保安员王进、胡新桂协助成为刚启用消防栓灭火;经过近半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在9:20分左右将火扑灭并安全救出两名被困业主,过程中无一人受伤。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
1. 火灾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进行火灾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维护,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及时控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 电梯故障事故: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定期进行电梯检修和维护,导致电梯出现故障,造成居民被困或发生意外伤亡。
3. 保安人员巡逻不到位: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按时安排保安人员巡逻,导致小偷入侵,居民物品被盗,产生安全隐患。
4. 水管漏水事故:物业管理公司忽视水管检修和维护工作,造成水管漏水,导致房屋受损和居民生活困扰。
5. 暴力事件发生:未经过滤的租户进入住宅小区,导致暴力事件发生,令其他居民感到不安与恐惧。
6. 管道堵塞事故: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定期清理排水管道,导致堵塞,影响居民生活和公共卫生。
7. 维修工质量不合格:物业管理公司雇佣不专业的维修工进行维修工作,导致维修质量不合格,无法解决居民投诉和问题。
8. 物业费用管理不善: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妥善管理和使用物业费用,导致财务混乱和物业设施维护不到位。
9. 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整改和修复住
宅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导致居民生活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10. 环境卫生不达标: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垃圾和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导致居民不满和生活质量下降。
物业经典案例20例(客服部)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目录一、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管理1.小孩在公共区域玩耍受伤物业公司被判担责2.小区道板造成大奔损坏物业公司被判支付维修费3.男子在电梯被捅伤后被困死亡物业公司被判无责4.管道堵塞,马桶外溢,房屋受损,谁赔?5.儿童玩踏浪板受伤法院判物业公司无责二、公共秩序及消防安全1.消防通道被占用延误救火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2.女租客洗澡时触电身亡房东、物业、供电公司共担责3.部分业主经常把鞋柜、鞋架摆到自家门外的公共走道上,如何有效的彻底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4.老人被停车场限位器绊倒物业公司被判赔偿三、停车及装饰装修管理1.男孩僵尸车内被闷死物业公司被判赔偿15%2.爱车在小区被鞭炮引燃物业公司被判赔偿3.宝马车车场被淹报废物业公司被判赔偿25万元4.车停小区被刮擦,物业公司要不要担责?5.万科物业装修管理案例一则6.业主没有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的物业可以拒绝赔偿四、客户关系管理与维护及其它1.物业公司未书面催交物业费,业主可以拒交2.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物业公司被判无责3.鞭炮伤人损坏财产物业公司该不该担责?4.挡车杆碰伤一女士物业公司被判赔偿5.小区居民又种菜又养鸭物业经理太无奈一、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管理1.小孩在公共区域玩耍受伤物业公司被判担责今年9岁的女孩小玉独自在居住的小区院内二楼公共平台滑轮滑,恰巧碰到正在修建的喷泉池边因拆除护栏而留下的尖锐铁质接口上,导致左手手腕内侧大动脉0.1毫米处血流不止。
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腕部皮肤挫裂伤、左屈腕肌腱挫断伤。
经鉴定,小玉的损伤不构成伤残。
小玉的家长认为,物业公司在拆除二楼平台上的护栏时,未对损坏的地方进行全部修复,小玉所受伤害与物业公司留下的安全隐患且怠于修复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小玉的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故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小玉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422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及设施的安全保障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
物业安全管理案例及分析
物业安全管理案例及分析物业管理安全方面部分实用案例案例1大堂遗失物品住户心急如焚案例描述一个周末的夜晚,住在某大厦东座的一位小姐到大堂处理一件事情。
办完事后,发现放在一旁的手袋不见了,里面有刚领到的工资和公司保险柜的钥匙。
处理过程管理处马上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调看事发时段的大堂监控录像。
从录像中,大家清楚看到一名男子顺手牵羊拿走了小姐置于一旁的手袋。
但非常遗憾的是,由于摄像镜头位置和角度的限制,录像只显示了该人的背影,虽与东座某公司的一位员工很相似,但不能完全确认和肯定。
失主不希望带来其他麻烦,要求管理处继续帮助寻找。
管理处经过商议,在大堂贴出告示,讲清失主失窃的情况,申明可疑人已被摄入监控录像,此事公安机关已立案,希望其能迷途知返,主动归还被子窃的手袋,以免闹出更大的乱子。
翌日,手袋已被悄悄地送回来了,里面的东西丝毫未损。
管理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失主领回了手袋,女失主重金酬谢被管理处婉言谢绝。
案例点评物业管理是没有刑侦权利的,同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指证。
该案通过敲山震虎的做法,巧妙地运用了人的心理作用,达到了处理问题的目的。
案例2 访客蛮横车辆乱停案例描述某大厦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辆武警牌照的外来轿车要进小区停车场,安管员见是外来车,便告知这里是私家停车场,请他到其他的地方停放。
而车主声称是来找楼上业主的,并以进去调头为借口驶入车场后,把车往道路中间一横,开始破口大骂。
安管员见他堵塞交通,又如此蛮横不讲理,就争执起来。
处理过程安管领班小田赶到现场后,觉得安管员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妥之处,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给业主造成误解,也会打击安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就一定请车主解释清楚,否则不能离开。
车主见情况不妙,急忙通知楼上业主诬告说安管员不让停车也不让走,还要打人。
当业主某小姐来到停车场,听取小田把事情简要介绍后,忙打圆场说,原来大家误会了!我代他给你们道歉,部队上的人脾气急,就别跟他计较了,让他把车开走吧!小田见某小姐很通情达理,自己的基本目的也达到,不如见好就收,便函叫安管员开闸放行。
关于物业服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关于物业服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关于物业服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以下是一个简化的示例:案例名称:某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疏漏警示案例【案情简介】在某住宅小区内,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消防设施维护、巡查和火灾应急演练等方面存在严重疏忽,导致一次因电器故障引发的小火苗迅速蔓延成大火,造成了住户财产损失及人员受伤。
经调查发现,该小区内的消防栓长期未进行定期检查,部分消防器材损坏失效,且未按规定组织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
【问题分析】1.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重视不足,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定期的消防设施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消防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未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
3.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欠缺,无法有效识别安全隐患并采取应对措施。
4.与业主沟通不到位,未能充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处理结果与启示】1.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修复消防设施,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工作。
2.物业公司被要求向受损业主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接受进一步的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和培训。
3.此案例作为警示,提醒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行业内也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推动全行业的规范化进程。
此案例表明,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各类安全问题,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落实和持续改进,才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全。
物业运营安全事故案例
物业运营安全事故案例咱小区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儿,可把大家吓得不轻。
有一天,老张正在楼下悠闲地遛弯儿呢,突然听到头顶上一阵呼啸声。
老张这心里“咯噔”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花盆就“哐当”一声,在他脚边摔得粉碎。
老张那是惊出一身冷汗啊,这要是再往前那么一小步,那花盆可就直接砸他脑袋上了。
后来一查才知道,是楼上一户人家在阳台种花,那花盆就放在阳台边缘,也没个固定啥的。
那天风一吹,花盆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出去。
这事儿就反映出物业运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啊。
物业呢,平时就没注意到这种高空坠物的隐患排查。
要是他们能提前提醒业主把花盆放好,或者在小区里多宣传宣传高空坠物的危险性,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吓人的事儿了。
咱小区的电梯啊,也出过一次大问题。
那天,小王下班回家,像往常一样走进电梯。
电梯门刚关上,就开始嘎吱嘎吱响,这声音就像恐怖片里的音效似的。
小王心里就有点发毛了。
突然,电梯“哐”的一下就停住了,灯还闪了几下。
小王被困在里面,手机还没信号。
他在里面又拍又喊的,可电梯就像一个铁盒子把他困住了。
后来才知道,是电梯的维保没有做到位。
物业呢,和电梯维保公司签了合同,但是没有好好监督他们。
维保公司就有点偷懒,有些该检查的零件没检查仔细。
这就导致了电梯出现故障,差点把小王吓出心脏病来。
你说这要是电梯再出点别的更严重的问题,那可就不是吓吓小王这么简单的事儿了。
这物业啊,可得长点儿心,把这种关系到业主生命安全的设备维护好。
有一回啊,小区里着了一场火,那可真是乱成一锅粥了。
起火的是一楼的一个杂物间,那里面堆了好多业主乱放的杂物。
不知道是谁家小孩在那附近玩火,一下子就把那些杂物点着了。
火着起来的时候,浓烟滚滚的。
可是呢,小区里的消防设施有些是坏的。
消火栓里的水就像涓涓细流一样,根本就喷不出多少水来,灭火器也有好多过期的。
这物业平时也没好好检查这些消防设施啊。
好在邻居们发现得早,赶紧打电话叫了消防队,才没造成更大的损失。
不过这件事也给物业敲响了警钟,小区的消防安全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得把消防设施维护好,还要制止业主在公共区域乱堆杂物的行为,不然下次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物业服务居民的案例,越详细越走心
物业服务居民的案例,越详细越走心1、帮助居民在雨排井中寻找钥匙12月19日上午,物业班长巡视到明苑小区时,远远看见有一个人大冷天的趴在雨排井上面往里面看。
意识到这位居民可能遇到了困难,于是立即_上前询问情况。
经询问得知,原来这位家住小区#号楼3单元的居民走路时手里的钥匙不小心掉到了雨排井里了,因此急得不知所措。
了解情况后,先安慰这位居民,又立刻回到站上找来工具把雨排井盖撬开。
由于冬天风大,雨排井内的树叶比较多,也看不见钥匙掉在井里的具体位置,趴井口在厚厚的树叶中摸索着,终于找到了。
居民拿着被找到的钥匙高兴地连声说:“谢谢,谢谢!多亏了你们的帮忙,要不是有你们的及时帮忙,我真是不知道要找到何时。
”案例分析:为居民服务是物业人的职责,作为一名物业服务人员,及时帮助居民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让居民感受到物业人的真诚关怀和帮助。
2、失而复得的手机.12月18日下午,物业XX班职工XX在小区50号楼拖洗楼道时,发现50号楼3单元门前地面上有一个粉色的儿童包。
在观察四周无人的情况下,XX捡了起来,发现里面有一部三星手机,直到楼道拖洗完也没有人来找,期间遇到居民就询问:“知道是谁丢了手机了吗?我捡到一部手机。
”直到晚上7点多才找到丢失手机的居民,原来是50号楼3单元301住户的,XX亲自把手机送到居民手中,居民万分感谢说:“有你们这样的物业人我们真是放心呀!”今天上午居民又特意到一区东门来感谢小区的物业人员。
案例分析:捡拾到物品,XX班的员工总是能够急居民之所急,想居民所想,能够锲而不舍的认真寻找失主,受到了居民的称赞。
3、一切为了居民安全着想“物业服务公司#班员工检查到XX号楼1单元501室的厨房在往北门过道滴水,地面已经开始结冰,给行人造成不便,您赶紧来帮忙处理一下吧。
”物业班长强放下门卫师傅的电话,骑车赶了过去。
一看水不停地原来是从居民家厨房哗哗地流水,地下已有一片水渍结冰,考虑到这个时间正好是行人走路的高峰期,为避免给过往行人造成滑倒的安全隐患,于是他一-边想办法联系户主,一边找来毛毡铺上。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
物业管理风险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广告牌”的特殊侵权问题某管理处在大厦入口外墙安装了一块广告宣传栏,宣传栏宽1米,长米,重约8公斤.某天,气象台预报有台风,该市为台风预计登陆点,风力可能会超过10级,最高达12级左右.该天中午,台风登陆将宣传栏刮起,砸毁20米开外的奔驰车玻璃和窗户,经修理花费将近2万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查,该宣传栏系事发3年前安装,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经台风长时间吹刮断裂,酿成大祸.分析: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例中,台风信息已经提前准确预告,物业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应该预见到台风登陆所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好防灾工作,宣传栏被刮起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所以此案例中“不可抗力”并不能成为物业公司免责的理由.2、对于建筑物等致人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国家相关法律通过专门条款予以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案例中,物业公司作为广告宣传栏的所有者,对宣传栏疏于检查,致使原固定宣传栏的4个螺丝,其中两个已经锈蚀、滑牙;并且在已经知道台风将至时未做任何检查和预防措施,所以应该承担责任.3、此案例也提示我们:在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应该忠于职守,做好设施设备巡查维修保养等常规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面对台风等灾害性事故来临前,应该体现专业公司应有的预见能力和预防能力,积极工作;而不能轻易、消极地以台风、暴雨、冰雹等不可抗力为借口,而忽视履行自己应尽的安全防范义务.案例二、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2004年2月23日19:20分左右,某小区业主开车驶入停车场入口时,车场值班员走出岗亭拔起地桩打开道闸,正在办理车辆放行手续时,一业主小孩3岁在保姆的带领下从岗亭经过,保姆未能妥善照顾小孩,小孩突然跑进岗亭按动了道闸的控制按钮,道闸突然放下,将正在驶入小车前挡风玻璃砸伤.事后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减少小孩家长小区业主的损失,隐瞒事实向保险公司理赔注:该物业小区办理了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 保险公司理赔时,调看监控录像,发现与报案材料不符,拒赔.分析:1、物业管理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各项业务涉及面多、人广,直接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繁杂、多样,受环境影响大,处于随时随地的动态之中,可控性低,涉及的对象人和不动产都是金额巨大的标的物,但同时物业管理又是一个微利行业,物业公司多保本甚至亏损经营,合理的风险转移是必不可少的,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也就应运而生.2、在现实工作中,个别物业公司在购买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后,出现思想麻痹,认为公司面临的的经济赔偿风险找到了转移通道,物业公司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从而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松懈.其实,购买保险,转嫁的仅仅是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管理品质下降、客户满意度下降的后果,物业公司仍然必须承担自己的管理责任,承担客户抱怨甚至流失的后果,长此以往,物业公司也只能被市场抛弃.更有甚者出现在现实操作中为了取悦客户,不坚持原则、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的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此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不但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公司荣誉受到伤害的风险,若达到一定数额,符合一定条件,公司及法人代表要承担相应罚金甚至刑事责任.3、从维系客户关系角度来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建立在专业、优质的服务基础之上的,本案中的做法其实并不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反而可能会给日后处理类似问题带来困难.同时,为维护业主不当利益,却损害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也与公司一直强调的诚信、尊重顾客、尊重合作伙伴的原则不符.4、因目前的物业管理法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对管理区域进行监控,因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录像资料,伪造证据已经存在较大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尽力保护现场,搜集证据,实事求是地向保险申报,如作假又被查出,将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案例三、小区内交通安全案例2004年4月8日,某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在小区内散步.当其行至道路拐角处时,被一辆突然出现的转弯车辆撞翻.当时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小区明文规定的限速要求现场有限速15公里/小时的标识牌,后来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物业管理单位迅速展开了救助、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并记录、协助调查等措施,肇事业主也很配合,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被撞老人的女儿业主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老人后事以后.于4月19日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管理不善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使业主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事实承担责任,赔偿人民币1万元.并声称已掌握了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已不能起到警示作用的证据.经法院审理查明,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已设置合理的限速标志,已有监控设施,且事发后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没有过错,故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道路的定义,未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实际上在各地类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行使属地管辖权.从本案例情节看,肇事者没有主观故意但有车速过快的过失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肇事司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的义务,设置的交通标识也并无不妥.交通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依法条例履行义务.但如果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设置的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年久失修使标识失效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同时证据证明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物管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反之则物管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2、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此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视为两个债务:肇事者与原告之间是侵权民事责任因侵权所生之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的是违约责任因合同所生之债.所以,交通事故的处理,不影响当事人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当然这个赔偿的范围与侵权赔偿是一致的,不能超出实际损失.如果在实际损失之内,就不算额外赔偿.3、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区域内的交通标识设置须符合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除在道路拐弯处加装限速标识牌外,还应加装反光镜、限速路埂、减速带等物防设施,并在物业区域内应做好相关交通、消防知识的宣传;对物业区域内的交通标识等公共设施设备及时巡检、修缮,确保其正常使用.4、物业管理企业在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后,物业管理企业要作好现场抢救、保护,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联系相关事故处理部门或通知责任人,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另外,通过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的方式可以有效地转移风险.案例四、小孩小区爆炸死亡物业公司判赔近7万据原告郑某诉称,2002年5月7日,他们6岁的儿子小俊和另外两个小朋友10岁的小浩、11岁的小文一起玩,3人到了他们的暂住地、深圳市罗湖区某花园的一栋楼后玩耍,从该楼后一堆放杂物的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里,孩子们发现了房子里面有几个放天那水的小铁桶.此时,暂住在该花园的一个单元里的另一个孩子9岁的小豪,找到了他们一起玩,他们用木棒点燃天那水玩,结果,小豪将燃烧的木棒插入天那水小桶后发生爆炸,小俊则因离得近被严重烧伤,后不治身亡.事发后,死亡孩子的父母把该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另3个肇事孩子告上了法庭.分析: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对易燃易爆物品天那水置于儿童容易获得的地方,对爆炸事故负重要责任.其不作为的行为和4名儿童玩天那水烧火引起爆炸,这两个方面应各占一半的责任.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划分责任比例是:原告对小孩的死亡负15%的监护不力的责任,由其自负;被告物业公司承担45%的责任;另一孩子小豪由于直接引起爆炸承担25%责任;其他两个男孩各承担%的责任.由于3个男孩均未成年,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死亡孩子的父母共获得近13万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精神赔偿金万元;物业公司因不作为被判赔近7万元.还要说明,这里赔偿数额如此之少的原因,是因为小孩是外地农村户籍.如果小孩是城市户籍,赔偿数额会增加3倍以上.物业管理公司面对众多的业主、消费者及路人,情况极为复杂,应当及时注意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有业主进行装修、或者进行设备维修时,更是事故易发时段,上述案件中的小房子就是临时施工搭建,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拆除而引发事故.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场,恢复原有秩序.案例五游泳池安全管理体育健身设施责任2004年8月26日下午3时左右,吴女士8岁的儿子小强和10岁的女儿到游泳池游泳,他们还约了邻居林女士7岁的儿子一同前往.吴女士和林女士都知道游泳池3点半才开放,而且儿童需要成人陪同才可进入,所以让孩子们先去,她们随后到.然而,待两位母亲于3点半左右赶到游泳池时,却发现孩子们已进入游泳池,而她们隔着栏杆只看到了两个孩子,小强不见了 5分钟后,小强被救生员从水中捞出,已是不省人事.小强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住院20天,花了2万多元医药费.小强的父母认为:由于游泳池的经营者深圳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过失,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让3个小孩购票入场,且放任他们到深水区游泳,导致溺水事故发生.在多次索赔不成后,他们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万余元.分析:1、此案例真实判例.法院判定:此案中,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同意小孩购票进入游泳池,并且放任他们到深水区游泳,物业公司未尽到谨慎管理的义务,应承担40%的责任.虽然在事故发生后其积极抢救,尽了救护的义务,但不能因此免去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小强的监护人吴女士明知未成年人进入游泳池应有成人陪同,却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强已上小学4年级,其年龄、智力足以识别泳池四周的警示标语,并能判断在深水区玩耍的危险性,却不理会警示标识擅自到深水区玩耍,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原告方也应承担60%的责任.3、此案例以血的教训告诫我们: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责任重于泰山“物业公司应该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制度,强化员工以及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中真正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将一切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虽然湖北大厦范围内没有游泳池,但却有一个篮球场,时常也会有周围小区的孩子来打球,而这个球场又经常被用作停车场,存在一定的案例隐患.应当在球场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时时巡查,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隐患.案例六小区化粪池炸伤人案2010年4月14日下午5时许,厨师林某接听手机走到某小区内餐厅隔壁59号店面过道上的一个化粪池井盖边时,点起打火机想熏走坟虫,化粪池突然爆炸,将他全身烧伤70%,伤残6级.为此,林某将文屏山庄化粪池的管理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0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应支付给原告林采总计达13万余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万元.分析: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氏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发生爆炸的小区内的59号店面过道上的化粪池属被告管理的范围.原告因被告管理的化粪池爆炸而受伤.原、被告双方也均未主张化粪池存在设计、施工缺陷.被告作为管理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管理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另一方面,原告在店面过道上的化粪池井盖边点燃打火机,虽是本案的一个诱因,但发生爆炸的前提条件是空气中的沼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发生爆炸的化粪池位于小区内的59号店面过道上,原告作为一个自然人,在店面过道上这一非禁止烟火的公共场所点燃才了火机,共行为是一个正常的行为,被告主张爆炸系原告非正常使用明火所致,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信.原告对爆炸的发生并无过错.据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建筑物的管理人的侵权责任是合法的,应予支持.2、湖北大厦建成已有多年,至今消防设施仍然经常修修补补.明面上的问题大家看到,但地下的设施却有可能被大家忽视.大厦2、3楼出租作为餐厅,每天产生大量的餐厨垃圾,不排除对地下排水管道堵塞或者化粪池淤塞的可能性,长时间积累,也可能会有沼气积聚,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必要时应当进行检查和清理,避免类似事故好生.案例七 5岁独生子女命丧小区窨井案7月9日19时左右,董某携带5岁独生女菲菲进入某山庄小区的健身设施内玩耍时,菲菲一脚踏上一个生锈的污水井盖,井盖掀翻,菲菲掉入井内,被救起后送往医院,治疗无效死亡.为此,菲菲父母向山庄物业管理公司索赔近37万元.10月22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窨井存在疏于安全管理的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遇难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318968元.分析:法院认为,被告物业公司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是某山庄的实际物业管理人,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负有管理义务.小区健身休闲区内窨井盖松动后,被告物业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疏于安全管理的过错,该过错造成二原告的女儿林紫菲死亡的后果,被告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物业公司虽在健身休闲区内设有警示牌,但均不是对窨井盖松动问题做出的警示,故被告物业公司提出其已尽管理义务的主张不予采纳.原告董小敏作为林紫菲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女儿一起在健身休闲区玩耍,寄井盖松动导致其女儿落井,原告董小敏难以防范,故认定原告董小敏已尽其监护职责,被告物业公司提出的二原告未尽监护义务,应负事故责任的主张,不予采纳.原告董小敏及其女儿虽非某山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但被告物业公司没有阻止其进入,原告董小敏及其女儿进入某山庄后,被告物业公司应提供安全合格的公共设施,被告物业公司提出其不应对非业主或非物业使用人承担管理不善的民事责任的主张,不予采纳.案例八都是“李子”惹的祸高空抛物责任一颗李子从高空飞下,砸到了高女士.高女士在索赔不满意的情况下,一纸状书将深圳市某物业管理处告到了法院.而该物业公司连呼冤枉,并请来律师与高女士对簿公堂.据了解,某年5月28日下午4时左右,高女士带女儿从一幢大厦下的一家超市买东西出来后坐在超市外面的休闲椅上休息.突然从大厦上面掉下一个东西,刚好砸在她的右脑和右耳朵上面.她当场被砸得晕晕乎乎的,两眼直冒金星.当她醒过神来时,右耳朵已经红肿,这时路人拿着一颗烂李子告诉她,正是这颗从楼上掉下来的李子砸到了她,路人提醒她去找大厦管理处.于是,她便拿着这颗李子到了大厦管理处.当即,管理处值班人员彭小姐一边安排护管员到事发现场去查找原因没有任何线索和迹象表明是楼上抛物边安排人员到药店购买药油活络油给高女士擦拭.高女士与随同她前来的一名男土后了解该男士姓熊均表示此药对其这种情况无效,熊先生进一步要求与管理处进行协商.后来,高女士报警,巡警也建议事主到医院检查,如有任何纠纷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5月29日,高女士将诊断书拿到管理处,管理处工作人员将其诊断书进行了复印,管理处的经理考虑到服务行业需注重行业影响,为息事宁人,他个人给予补偿费用200元,但高女士坚持所有医疗费用分文不少.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管理处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承担300元的安抚费用,但高女士仍不退让,要管理处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派出所调解无效,高女士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6月2日,高女士一纸诉状把这家管理处告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并追加管理处所隶属的深圳市某物业公司为该案被告.高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她医药费620元、误工费150元、交通费17元、精神损失费1500元、工商登记费60元,并承担该案受理费以及资料和证件复印费.分析:一颗不知从何处飞来的李子,就把深圳市某物业管理处以及该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该管理处的经理连呼冤枉这件案子的基本事实不清,虽然高女士称自己被李子砸伤,但是到目前为止,她都找不出目睹这一事实的证人.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协议合同里,物业公司管理的是物,业主们的行为不在其管理范围内,也无权管理.所以从合同义务来讲,物业公司不应成为这个案子的责任承担人和赔偿义务人,也就是说被告的主体不适格.最终,罗湖区人民法院下达了该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认为,高女士在大厦附近被坠下的水果伤及头部及耳朵,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是抛物者,而非被告深圳市某物业公司某大厦管理处.管理处作为物业管理者,无法预知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也无法对该侵权行为进行预防和制止.因此,管理处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对原告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九、车场大树砸坏小轿车某日,某市一小区内一棵高达10余米的大树被大风连根拔起,砸坏了停在树旁的一有现代牌小轿车,平安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为车主陈先生理赔了万元.五个月后,平安保险公司诉至宣武区人民法院,认为大树被风刮倒前已有歪斜,该小园物业公司应预见到后果并事先采取措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原告理赔给客户的万元经济损失.被告物业公司则认为,大树倾倒属不可抗力,他们不应承担责任.但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析: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原因和战争等社会原因.如属正常的刮风下雨,即使程度强烈也不能视作不可抗力;而对于台风、闪电,气象台未能预先预报,或者虽已预报但当事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却仍不能避免损害后果发生的,则当属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人的主观意志所支配.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在本案中,正常的刮风现象并不是不可预见的,另外,如确证大树被大风刮倒之前已出现倾斜,物业公司则应预见到损害后果的发生,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没有作为,则不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物业管理公司在停车位的选址上应当尽量避开广告牌、危墙等容易倾倒的危险物,以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从大树被连根拔起的事实可以看出,大树在此以前的根基已经动摇,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作为专业民物业管理公司,应该预见到这样的隐患并采取防护措施,或不要在这样的危险物下设置停车位.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在日常的工作巡查中,本着对公司、对业主负责的心态,及时发现类似问题并采取解决手段,把危害降到最低.案例十、楼梯积水湿滑住户摔成骨折物管赔偿2万多广州市青年麦某从家里出门时,由于楼梯积水湿滑,摔成骨折,他认为是负责打扫卫生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天河区法院近日审结了此案,判决物管赔偿麦某医疗费等各费用合计元.据了解,25岁的麦某住在天河区新陶北街,他幼年得过脑膜炎,落下了高弓足、脑发育不全的后遗症,因此平时都在家中,较少外出.去年2月11日上午10时许,麦某出门下楼时由于二楼到一楼的楼梯间积水湿滑,他一脚没有踩稳,摔倒在地.经医院检查确诊为闭合性左股骨颈骨折,他在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期间共花医疗费元.由于行动不便,麦某还雇请了一名护工.直到同年的3月10日,麦某才出院回家,但还要继续进行门诊康复治疗.出院之后的麦某认为广州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陶苑管理部作为新陶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消除小区内设施隐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自己受伤与物管的失职有直接关系,遂将物管告上法庭,向其索赔人身损害赔偿48358元,精神损失费8000元.分析:1、在法庭上,被告物管公司认为他们与广州市兴×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即本案第三人签订了保洁合同,因此第三人才是本案的直接责任人.而麦某是自身患有脑膜炎后遗症等疾病的残疾人,腿没有恢复正常,故麦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当由麦某自行承担责任.天河区法院审理此案时委托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对麦某的行为能力作鉴定.经鉴定,麦某是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还咨询了有关医生,医生认为麦某原患脑膜炎后遗症不会影响其正常行走.因此,麦某摔倒,其自身没有责任.那楼梯的积水是物管的责任还是清洁公司的呢法院认为,事发当天广州市兴×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只在三楼拖地未用水冲楼梯,而当时楼梯间及地面已形成较大积水.在此前两天该楼梯下水道堵塞维修过,且当时。
物业安全事故案例
《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 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对人身损害 的赔偿要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确定, 据此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保障义 务的责任是合同责任而不是法定义 务产生的责任。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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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2《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 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 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 助做好救助工作。”该条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安全责任的内容就 是“采取应急措施”和“应当及时报告”。
01
保安在发现打斗事件时,应及时、合理、不计后果地进行处置(近距离呐喊制止、 直接与歹徒搏斗,同时拨打110报警、招呼更多的保安与歹徒搏斗),这样做非常 有可能制止侵害行为,使张月被严重伤害的后果不发生,但同时有可能危及保安自 身的人身安全。
案例一 罪犯夜入业主家中,致人死亡案件
徐某夫妇购商品房一套,与物业签署合同约定:物业负责小区内的安 全、保卫、巡查、警戒等,如物业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某日凌辰, 某罪犯从小区一小铁门进入小区,从该业主北阳台如室作案,致使该 夫妇女儿死亡,当时,物业发现红外线报警系统发觉徐宅附近有异常, 但经保安前往查看,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徐夫妇以物业没按约履行保 安职责,致使其女儿遇害为由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50万元。
02
保安在打斗事件发生后及时、积极、合理、妥善地救助张月(现场科学救助包括人 工呼吸、止血,拨打120或直接送往最适当的医院抢救),使张月被严重伤害后死 亡的后果尽量不发生。我相信业主都希望做后一种解释,但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 这不现实,也不公平,做前一种———较低限度要求的解释是妥当的。
物业优秀事迹案例
物业优秀事迹案例
案例一: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居民好评
某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他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加强安保等,确保了小区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他们还定期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使居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案例二:物业公司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居民安全
某小区发生火灾,某物业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居民,同时协调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在整个过程中,物业公司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性,确保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后,居民对物业公司的表现赞不绝口。
案例三:物业公司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
某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时,采用了一些创新的管理模式,如智能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等,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
此外,他们还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这种创新的管理模式不仅得到了居民的认可,也成为了行业的典范。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物业公司在服务居民、保障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他们的工作琐碎而繁重,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希望这些案例能够为其他物业公司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物业公司警示案例
物业公司警示案例案例一:小区门禁失守。
咱小区之前有这么个事儿。
有个小偷啊,盯上了咱们小区一户人家。
这门禁本来是保护大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可当时门禁坏了好几天了,物业呢,也没及时修好。
这小偷就大摇大摆地跟着一个业主进了小区,就像跟着自个儿家人一样。
案例二:消防通道被堵。
还有一回啊,差点出了大事故。
咱们小区有个车主,图自己方便,把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
这消防通道啊,那可是紧急时候的生命通道,就像医院的急救通道一样,一秒钟都耽误不得。
结果呢,不知道哪家做饭不小心着了火。
消防车呼呼地开过来了,到了小区门口却进不来。
那消防车司机急得直按喇叭,保安到处找车主挪车,可哪有那么快啊。
还好火不大,最后火被扑灭了,没造成啥大损失。
但这事儿可把大家吓得不轻。
这就给咱物业一个大教训,消防通道的管理得严啊,不能让任何人随便占用。
就像高速路上不能停车一样,消防通道要是堵了,那可是在拿大家的生命开玩笑。
案例三:电梯故障维修不及时。
小区里的电梯也是个大问题。
有一次啊,电梯老是嘎吱嘎吱响,就像一个老得快散架的机器。
业主们都提意见了,说这电梯坐得心慌慌的。
物业呢,只是简单检查了一下,没当回事儿。
结果没过几天,电梯在运行的时候突然就停住了,里面还有个大妈提着菜正准备回家做饭呢。
大妈被困在里面可害怕了,又喊又叫的。
好在最后维修人员把大妈救了出来,但是这可把大妈吓得不轻,好长时间都不敢坐电梯了。
这事儿一闹,大家对物业的意见可大了。
电梯可是每天大家都要用的,就像咱每天要走路一样重要,有问题就得及时维修,不能敷衍了事,不然哪天真出了大事故,可就追悔莫及了。
案例四:公共区域卫生差。
说个关于卫生的事儿。
有段时间,小区的公共区域那叫一个脏乱差。
楼道里垃圾到处都是,垃圾桶满得都溢出来了,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这就像住在垃圾场旁边一样,业主们进出都得捂着鼻子。
这卫生为啥这么差呢?原来负责打扫的保洁员请了好几天假,物业没有及时安排其他人顶上。
你想啊,咱们住在小区里,公共区域就像咱们的客厅一样,要是客厅脏成这样,谁能受得了啊?这就提醒物业,人员安排得合理,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时刻保持好,不然业主们住着也不舒心,还会觉得物业不负责任呢。
物业服务案例
物业服务案例1. 嘿,各位业主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物业服务的那些事儿。
说起物业,大家可能会想到收费、修理管道、处理邻里纠纷之类的。
但是,我告诉你们,优秀的物业服务可不止这些哦!来,让我给大家分享几个有趣的案例,看看咱们的物业小哥哥小姐姐们是怎么化身超级英雄的!2. 案例一:深夜"捉贼记"。
有天半夜,小区里一位大爷急匆匆跑到物业办公室,说他家里进贼了!物业小哥二话不说,立马召集保安队伍,拿着手电筒就冲向了大爷家。
结果你们猜怎么着?原来是大爷家的猫咪不小心碰倒了花瓶,发出了响声。
物业小哥们虽然没抓到贼,但是他们的及时反应和认真态度,让大爷感动得眼泪汪汪。
大爷说:"有你们在,我睡觉都踏实!"3. 案例二:暴雨中的"摩西"。
去年夏天,小区遇到了特大暴雨,地下车库都快变成"水帘洞"了。
物业团队二话不说,穿上雨衣就冲了下去。
他们像摩西分开红海一样,用沙袋和水泵硬生生地把水"赶"了出去。
一位业主看到这一幕,惊呼道:"哇,你们简直是现实版的海王啊!"物业经理笑着说:"不敢当,我们只是尽自己的职责而已。
"4. 案例三:温情满满的"送餐小分队"。
疫情期间,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有些独居老人买菜成问题。
物业团队立马组织了一个"送餐小分队",每天不辞辛苦地给老人们送去新鲜的蔬菜和热乎乎的饭菜。
有个奶奶感动地说:"你们比我孙子还贴心!"物业小妹害羞地说:"奶奶,您别这么说,我们都是一家人嘛!"5. 案例四:"神机妙算"的调解员。
小区里有两户邻居因为噪音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物业经理化身"调解超人",不仅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还想出了个绝妙的主意:给闹心的邻居送上一副降噪耳机,给发出噪音的邻居送上一块静音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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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安全服务[案例一]业主住房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某小区业主李某,上班回家后发现自己的住房被盗贼光顾,房内的财物损失上万元,盗贼已经逃之夭夭,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安没能提供有力的线索,门卫也没有陌生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
李某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小区为封闭式管理,自己交纳了物业管理费,自己住宅的安全却没有得到保护,于是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不久,在警方全力追查下,盗贼被抓获。
该盗贼供认自己是从小区的一个忘记上锁的侧门进入小区行窃的。
[案例分析]这几年因财产被盗业主被杀,把物业管理公司推上被告席的诉讼已不鲜见,司法界对此观点各异,争论非常激烈。
《物业管理条例》似乎对此问题也做了规定,即“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日常的案件中,未能破的案例更多,《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实践中较难操作。
其原因首先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性质应加以明确,是仅仅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还是负有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之责;其次,什么样的服务就应当获得什么样的报酬,权利义务应当对等。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包括了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费用;第三,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前提,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
而业主被盗或被杀,物业管理公司未必就一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才应当承担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案例因为有窃贼的供词,所以过错责任非常明晰。
法庭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小区为封闭式管理,而小区的一处侧门却没有锁上,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属于违约行为,而这与李某的失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该赔偿李某相应的损失。
[解决方法] 物业管理公司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其损失最大。
这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一方面社会信誉受到极大的损害,另一方面还要进行经济赔偿,名利双失。
因此,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安全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
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安全工作就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保安队伍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日常的监督和巡查;电子报警系统的投入等。
这样才能保证管理辖区的安全,树立物业管理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
[相关法规制度]1.《保安部运作程序》概述安全是公司各种服务活动的基础,只有在安全的环境内,各种服务活动才能得以开展,并确保其质量。
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的经营者有义务制定出能保证客人安全的服务标准,提供能保证客人安全的服务设施。
为保护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和维护良好的秩序,在公司里应建立起健全的安全保卫机构和安全工作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饭店安全计划。
公司保安部是公司经营者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它代表公司经营者来督察及保证公司安全计划的实施,协调公司内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总体上保证公司宾客人身及财物的安全、公司员工人身及财物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其主要职责为:(1)协助公司经营者制定、实施和管理本公司的安全计划。
根据实施中所发现的问题或各种变化的因素,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修改或完善有关公司安全的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建议。
在得到公司经营者认可后,负责对公司安全计划的修订(2)指导并协助公司内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与各工作部门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在整体上保证公司安全计划的实施。
(3)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工作程序及技术的训练。
不仅使每个员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并掌握与各自工作岗位有关的安全工作程序与技术,还要使全体员工都懂得如何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
如水灾、停电等,明了在当时当地自己所应起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并学会使用各种安全设备的方法及技术。
(4)保证公司的各种安全设备及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通过定期或经常的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的要求。
(5)执行日常的安全任务,对公司的前台各部位、工作区域及周围地区进行巡逻及保持监视。
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联系,以求解决。
负责调查和处理客人及员工报告的各种及安全问题的事件。
(6)保存有关公司安全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
这包括日常的安全工作记录、涉及公司安全的事故及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安全设备及设施的使用、维修及更换的记录、对各部门安全工作及整个公司安全工作的定期分析报告等。
7)与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效的工作关系,以取得他们对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协助保安部职务说明书保安部主管职务说明书中文职称:保安部主管英文职称:Security chief 部门名称:保安部职位级别:直属上级:物业管理处主任直属下级:保安部领班职务概述:遵照公安部门及上级的规定,确保公司安全工作的布署、要求,组织本部门干部、员工有计划实施,熟悉公司安全、保卫、保密、侦破等有关知识;懂得消防业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判断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岗位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
2.负责维持公司内部秩序,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协助、配合国家公安部门侦破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
3.妥善处理宾客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
帮助客人寻找在公司丢失的物品,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宾客具有安全感。
4.“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主动督促检查公司各重点部位的“七合格”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七合格”要求,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6.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组织夜勤干部、员工逐项落实。
确保公司夜间财产、人身安全。
7.负责完善、制定公司昼间、夜间各类钥匙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
8.负责制定保安监控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公司监控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9.适时完善、健全公司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属下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10.定期检查各项保安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11.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对“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各级责任人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12.组织好本部门的分工协作,每日召开部门当值保安干部、领班例会。
13.负责对保安部干部、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5.参加行政部召开的部门经理会议,定期向总经理和领导汇报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部领班职务说明书 ( 略)保安员职务说明书 -警卫员 (略)保安员职务说明书 -治安员 (略)保安员职务说明书 -消防员 (略)保安员职务说明书 -消防监 控室值班员(略)2.《保安部工作流程》巡逻操作程序(一)巡逻路线的制定 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保安部经理制订,巡逻工作 由警卫组长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 行考核。
路线制订原则,一是要切合实际,覆盖面广、范围 大,符合公司对外控制和治安管理要求;二是定点不定线, 制定中选确定必须途经的点(要害部位) ,如配电间、锅炉 房、冷气机房、冷冻、木工,电工间、仓库(物料、食品、 贵重品仓库) 、边门、车库(职工停车、客车库) 、职工更衣 室、消防通道、屋顶、布件间、商场部、客房区域等。
然后 确定路线,可分三路。
每条线路上下、内外、重点非重点分 别搭配, 制作线路图。
有时按季节治安情况和特殊工作要求, 划分出一段时期内需要重点行进保安巡逻加强控制的区域, 短时间内反复途经重点巡逻点,巡逻中交叉使用,三是定点 定线原则。
(二)巡逻力量的组织警卫组长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内容的确定、巡逻组的配各、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早、中夜三班。
夜班每组必须2 人以上。
(三)日常巡逻路线(1)对公司外围的巡逻:确保停车场秩序,维护车流安全,维持高峰时沿街交通秩序。
(2)对公司外围进出口通道的巡逻:检查边门通道畅通,大堂进出门周围人员,消防应急门安全装置、门锁。
(3)对公司后区巡逻:查看职工更衣室和浴室,检查更衣箱及时出职工,查看职工停车场、检查车锁、停放情况。
(4)对要害部门的巡逻:查看配电间、冷气机房、锅炉房,仓库、冷库、电话机房、布件间运转情况、安全装置、门锁等。
(5)对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巡逻:检查商场、总台、收银处、消防通道、财会室、理发室、商务中心、闭路电视室、电梯等,以确保安全。
(6)对客房区域的巡逻:检查楼面值班、客房门、通道、进出人员,以确保住店客人的安全。
(四)巡逻要求(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
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5)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程序(1)报警:公司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流氓滋事、盗窃、抢劫、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现行违法犯罪案件和行为时,保安人员和服务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部,专职保安人员应立即到位,根据不同情况先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
(2)制止违法活动:专职保安干部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轻重缓急,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到场处理,并做好预警处理。
(3)协助取证:1.对被害人、当事人做好陈述笔录。
2.找寻目击人、报告人和在场公司服务人员做好询问笔录。
3.保安人员做好工作记录和陈述笔录。
4.保安部做好工作记录和汇总情况记录,交公安部门作证据,办好移交手续。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被伤害人员的验伤、治疗。
6.清点公司损失数量,列出估价单,交公安部门处量。
(4)现场的保护(略)(5)人犯移送(略)大堂内安保人员工作程序(略)火灾的处置程序(略)紧急停电处置方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