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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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
一、常见文件格式错误及整改要求
对照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不难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所印发的文件中存在着一些格式错误。
1. 版心设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上边距为37mm±1mm,左边距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注: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
2. 发文机关标识所处位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 (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25mm=62±1mm)。
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80mm=117±1mm)。
3. 发文字号中年份处所用括号不正确
整改要求:用六角括号“〔〕”括入,如:“〔2008〕”。
4. 发文字号所处位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发文字号文字上边缘与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下边缘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发文字号文字下边缘与红色反线(反线长度与版心宽度相等)之间相隔4mm。
5. 公文总标题所处位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公文总标题第一行文字上边缘上与红色反线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公文总标题最后一行文字下边缘下与主送单位第一行文字之间相隔1行(正文行距)。
总标题左右居中。
6. 正文中不同层级标题序号及所带标点符号运用不规范
整改要求: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题用“(一)”,三级标题用“1. ”,四级标题用“(1)”。
(注:最常见的错误是三级标题用“1、”标序。
)
7. 正文中标题末尾加点号(最常见的是加句号或冒号)
整改要求:任何标题末尾都不能加点号。
8. 落款处重复署发文机关名称
整改要求:落款处只标成文时间(汉字,“零”写为“○”),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9. 落款处成文时间所处位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单一机关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4个汉字位置;2个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居中,并拉开字距,使左右各空7个汉字位置;3个及以上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2个汉字位置。
10. 落款处成文时间表述用字不规范
整改要求:落款处成文时间必须用汉字表述,如:“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不能用“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或“2008年5月13日”等。
特别是“〇〇”(浑圆)不能写成“00”(阿拉伯数字0)或“oo”(英文o)。
11. 落款处盖印不规范
整改要求:印要盖端正,要用相应的方式压时间:单一机关发文——当印章
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不让印中字与时间
相交;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不让下弧字与时间相交。
联合发文——要按主办机关的印章类型确定盖印方式,采用同一方式盖印,主办机关印在前。
12. 版记部分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要求:包括“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与印发时间等三部分(上行
文一般不写“抄送”单位),三部分之间用黑色反线(反线长度与版心宽度相等)
隔开。
“主题词”三字黑体左顶格,“词”后加黑体全角冒号;冒号后为宋体词条,词条间空1个汉字位置,末不加任何标点。
“抄送”二字左空1个汉字位置,“送”后加全角冒号,每个抄送单位或个人名称后用顿号或逗号隔开,超出一行则任其自动换行,换行后首字与上行冒号后字对齐,末尾加句号。
印发机关(可用规范简称)左空1个汉字位置,印发时间右空1个汉字位置,末不加任何标点,印发机关与印发时间下印一条黑色反线(反线长度与版心宽度相等)。
13. 页码(数码用半角阿拉伯数字表示)标示和所处位置不标准
整改要求: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如“—1—”),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
单页码居右空1个汉字位置,双页码居左空1个汉字位置。
14. 字体字号不规范
整改要求:
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3号黑体。
发文机关标识——大小不超过22mm×15mm的宋体。
公文总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字号——3号仿宋体。
签发人——“签发人:”3号仿宋体,签发人姓名3号楷体。
主体(从主送单位到附注)——3号仿宋体。
主题词——“主题词:”3号黑体,主题词词条3号宋体。
抄送——3号仿宋体。
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3号仿宋体。
页码——4号半角白体。
二、公共环境用字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与整改要求
(一)繁体、异体字运用不符规定
1. 手书体名称牌、招牌、书法正文和国画主题词等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但没有在相应显眼位置增挂(贴)副牌或副片。
整改要求:在相应显眼位置增挂(贴)规范汉字(繁体汉字须更换成简化汉字)副牌或副片。
2. 任意改变注册商标图案中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字形。
整改要求:撤销任意改变使用的字形。
(注册商标需在规定位置标明已注册标识——大写英文字母“R”外加圆圈。
)
3. 使用印刷体繁体字或异体字。
整改要求:更换成简化汉字。
(二)外文、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使用不符规定
1. 名称牌、招牌、广告等当中只有外文或汉语拼音。
整改要求:增补规范汉字注释(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各类错别字)。
2. 交通指示牌、路牌、门牌、招牌、广告、刊物、其他宣传品等拼音书写不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如:未按词连拼等),有的还存在音节错误。
整改要求: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要求书写,并做到音节正确。
3. 外文字母、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竖排时仍然竖写。
整改要求:竖排时须横写(将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按顺时针转90°)。
(三)文字不完整、不端正
1. 文字整字丢失。
整改要求:补全。
2. 文字部件残缺。
整改要求:补全。
3. 文字整字或部件不端正。
整改要求:扶端正。
(四)使用旧形字、错别字(含早已取消的第二批简化字)
整改要求:不得使用旧形字、错别字。
(五)艺术变形字因笔画增减或变形过分而影响信息传达
整改要求:不得随意增减笔画,控制变形的度,保证信息准确、畅通传达。
(六)证书、奖状、匾牌的落款中“年月日”表示错误
错误示例: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7年04月28日2007-4-28 2007.4.28
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07年4月28日07-04-28 07.4.28
正确示例: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公文落款中须使用此格式,非公文的各类落款都可以使用此格式)
2007年4月28日(可以用于非公文的各类落款)
(注:2007-04-28这一格式不用于落款)
三、网站中用字、格式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
1.“年月日”表示错误
整改要求:落款可用“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或“2007年4月28日”格式(且末字右空4个汉字位置),非落款处可用“2007-04-28”或“2007年4月28日”格式。
2.正文标题和每段首行的左空字数不符要求
整改要求:正文标题和每段首行左空2个汉字位置。
3.正文中不同层级标题序号及所带标点错误
整改要求: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 ”,四级标题“(1)”。
4.正文中标题、文段的字体、字号等不统一
整改要求:做到统一(或标题统一,文段统一)。
5.正文标题末加点号(如加句号)
整改要求:不加任何点号。
6.存在别字、乱玛字符、不规范字
整改要求:力求做到不出现别字,做到没有乱码字符,做到用于公共信息交流的文字中不出现印刷繁体字、异体字等各类不规范字。
7.其他错误
整改要求: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43-1995)、《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等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