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1. 引言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是指药房在医保政策约束下,为保障医药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房医保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医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药品的合理供应,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保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 提高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2.2 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医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情度。
- 公平公正原则:提供公平、公正的医疗保障,不偏袒任何一方。
- 合理用药原则:鼓励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物和浪费医保资源。
- 优质服务原则: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医保管理流程3.1 医保申报药房在发生医保费用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向医保部门申报,包括提交相关病历和处方信息等。
3.2 医保审核医保部门对药房提交的医保申报进行审核,包括检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等。
如发现问题,会进行退回或要求补充材料。
3.3 包装费用审批针对医保中规定的特殊药品,药房需要向医保部门申请包装费用的审批,确保特殊药品的包装费用得到报销。
3.4 医保报销医保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将对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药房应及时向参保人员退还其个人负担的费用部分。
4. 药品供应与管理4.1 药品采购药房应依据医保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采购药品。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4.2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健全药物库房管理制度,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管理,确保库存量的合理和安全。
4.3 药品调剂与发药药房应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调剂和发药,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管理和追溯。
5. 数据管理与统计5.1 数据收集药房应收集和保存与医保有关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医保申报信息、报销记录等。
5.2 数据分析与统计药房管理者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查找问题和研究解决方案,提高医保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房医保人员管理,规范医保药品购销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从事医保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医保管理人员、药师、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药房医保管理人员负责:1. 制定和实施医保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医保政策落实;2. 组织开展医保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医保业务水平;3. 监督医保药品购销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4. 处理医保投诉,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药师职责:1.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确保药品符合医保规定;2. 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3. 定期检查药品库存,确保药品质量;4. 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药品销售人员职责:1. 熟悉医保药品政策,为患者提供准确、规范的医保购药服务;2.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价格,不得擅自调整;3. 维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4. 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六条药房医保人员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办理医保药品购销手续。
第七条药房医保人员应验证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身份证等信息,确保购药人员身份真实。
第八条药房医保人员应核对医保药品信息,确保药品符合医保规定。
第九条药房医保人员应按照医保规定,准确录入药品购销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第十条药房医保人员应定期检查医保药品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药房设立医保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医保业务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药房医保人员应定期参加医保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药房对医保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药房医保人员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2. 严重违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医保服务管理,规范药店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范围内从事医疗保险服务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二章药店医保服务管理
第五条药店应当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服务资格,取得医保服务资格后,方可从事医疗保险服务业务。
第六条药店应当遵守医保服务规定,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价格、结算政策等,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管理制度,对医保药品进行专柜加锁管理,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医保结算管理制度,确保医保结算准确无误。
第九条药店应当提供优质服务,耐心解答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销售、结算等服务。
第十条药店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违规处理
第十一条药店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医保服务资格。
第十二条药店违反医保服务规定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医保服务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一、概述医保是指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居民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药房医保管理制度是指药房在医保政策指导下,依法经营、合规收费、规范用药的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管药品的使用,防止滥用医保资金,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1. 法律法规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范围,但也为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人员配备为了完善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药房必须配备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包括医保管理专业人员、药学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等。
这些人员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了解国家医保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熟悉医保结算流程和操作规定,具备规范用药和合规收费的能力。
3. 规范管理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要求药房严格遵守国家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用药行为。
药房必须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规格、价格等信息进行用药,不得私自更换或提供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另外,药房还要建立健全用药审核机制,对患者的用药需求进行审核,保证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财务监管在医保管理制度下,药房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确保医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管。
药房必须凭有效医保凭证开具发票、凭据,不得私自套取医保资金,不得与患者进行违规收费,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同时,药房还要配合医保部门进行定期的财务审核和检查。
5. 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和监管能力,药房必须实施信息化建设,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等。
这些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药物的进出库情况,准确记录用药信息,提供数据支持,确保医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管。
三、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方案药房医保管理制度要求药房根据国家医保政策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药店医保制度管理制度表
药店医保制度管理制度表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店的医保业务管理,保障医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保业务的药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职工医保等各类医保业务。
三、机构设置1. 药店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药店医保业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统筹协调医保业务的运作。
2. 药店医保专职人员:负责医保患者的登记、结算、报销等相关工作。
3. 药店医保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药店医保业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医保业务管理1. 药品采购管理:药店应按照国家统一药品目录和价格目录采购药品,不得擅自调整价格或销售未经审批的药品。
2. 药品库存管理: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库存信息,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3. 医疗服务管理:药店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提供医疗服务,不得虚报、套取医保费用。
4. 医保信息管理:药店应建立健全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五、医保费用结算1. 医保费用结算标准:药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费用结算标准对医保患者的费用进行结算。
2. 医保费用结算流程:药店医保专职人员应根据医保患者的就诊记录和处方,准确核算费用并向医保部门报销。
3. 医保费用报销时限:药店应按照规定时限将医保费用报销给医保患者,不得拖延或拒绝报销。
六、医保风险防范1. 医保欺诈防范:药店应严格遵守医保政策,不得参与医保欺诈行为,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医保信息安全:药店应加强医保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制度,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药店,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药店,医保部门将取消其医保参保资格,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2024年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4
一、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健全、清楚。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一、机构管理1.药房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药房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
企业负责人负责对药房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药房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一)药品导购1.药房所经营药品由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
2.药房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药房应严格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分类陈列。
3.药房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工作,做到票、帐、货相符,盘点表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药品销售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应保存____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4.药品销售必须使用热敏打印机,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药房名称等反应药品质量的信息,便于药品信息追溯。
三、服务管理1.药房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及缺药登记,方便参保人员。
2.药房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____,提供____小时售药服务。
药房医保使用规范制度范本
药房医保使用规范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医保使用行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药房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销售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药房应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品服务。
第二章药房医保药品管理第四条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配备符合医保要求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第五条药房应对医保药品进行明确标识,确保医保药品与非医保药品分开存放,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药房在采购医保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并核实供货单位的资质,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药房应严格执行医保药品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八条药房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应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确保药品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第九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药品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医保支付金额等信息,以备核查。
第十条药房应定期对医保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房医保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收取参保人员药费,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药房应准确计算医保基金支付金额,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第十三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费用核对制度,确保医保费用的准确无误。
第四章药房医保服务规范第十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提供准确、及时的药品咨询和服务。
第十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尊重参保人员意愿,不得强迫或诱导参保人员购买药品。
第十六条药房应保持整洁、安静的购药环境,为参保人员提供舒适的购药体验。
第十七条药房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和意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药房违反本规范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第十九条药房违反本规范,给参保人员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房设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医院药房医保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医保管理小组由药房主任担任组长,药剂科主任、医保办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医保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保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工作。
(3)负责医保病人的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用药评估等工作。
(4)负责医保费用的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
(5)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三、医保药品管理1. 医保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 医保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要求,不得采购目录外药品。
3. 医保药品的验收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医保药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5. 医保药品的调配必须按照处方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6. 医保药品的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确保医保病人的权益。
四、医保病人用药管理1. 医保病人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要求,合理用药。
2. 医保病人用药前,药剂师应向病人提供用药指导,包括用药目的、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注意事项等。
3. 医保病人用药过程中,药剂师应定期进行用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医保病人用药结束后,药剂师应进行用药评估,总结用药效果,为后续用药提供参考。
五、医保费用管理1. 医保费用的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执行。
2. 医保费用的审核必须准确、及时,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医保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国家医保政策,不得虚报冒领。
4. 医保费用的结算必须及时、准确,确保医保病人的权益。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加强药房医保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的健康发展。
2.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药房医保及其相关活动。
二、药品采购
1.药品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规供应单位采购,确保采购质量。
2.所有药品采购不得超过参保企业的医保费用最高限额,超过部分由药房支付。
3.药品采购时需检查药品名称、价格、批号、有效期等完整信息,并准备好相应的报告文件,以备查询核实。
三、药品销售
1.药品销售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价格,按由参保企业签订的合同价格进行销售。
2.销售药品时,应当按参保企业开出的药品处方单配给参保企业的参保人员使用,不得开售未经参保企业认可的药品。
3.药品销售时需检查药品名称、价格、批号、有效期等完整信息,并准备好相应的报告文件,以备查询核实。
四、管理人员
1.每家药房必须有一名药房经理负责医保相关事宜。
2.经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药品采购、销售、发放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核实医保费用报销信息,确保本药房医保管理的正常运行。
3.药房经理应定期报告药房医保活动情况。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全套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药房的医保业务管理。
第三条药房应当依法参保,接受县级医保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和销售,不得销售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五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等各项制度,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行药品采购,遵守采购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医保药房应当与医保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正式的供货合同,明确货品的种类、质量和价格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供货的稳定性。
第八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实行先进先出、严格盘点、不过期等原则。
第九条医保药房应当加强与供货商的沟通,及时了解货品的价格变动和药品供应情况,并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第十条医保药房不得擅自从非指定供货渠道采购药品,不得收受供货商的回扣、返利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医保药房应当对医保药品实行一票制,即每次仅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医保药房应当向参保人员讲解医保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用药指导。
第十三条医保药房应当保证医保药品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已过期的药品。
第十四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合理的退药制度,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还已销售的药品的,应当退还给供货商或上级医保部门。
第十五条医保药房应当做好药品销售记录,保留销售发票、处方等相关资料,并定期汇报给上级医保部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医保药房应当合理使用医保资金,不得存在虚报、套取、挪用、私分等行为。
第十七条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医保药房应当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
药房医保内部的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内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内部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在医保药品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结算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房医保内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药品需求和预算,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六条药房在采购医保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第七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损坏等。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九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药品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销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销售。
第十条药房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应核对患者的医保身份,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细记录药品的销售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以备查验。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二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和患者需求,制定药品配送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配送。
第十三条药房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配送企业,签订合法、合规的配送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包括配送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时间等,以备查验。
第五章医保结算管理第十五条药房应根据医保政策和患者需求,制定医保结算流程,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结算。
细记录医保结算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结算金额等,以备查验。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11、目的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 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3、职责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4.1硬件要求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
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药房医保管理,规范药品采购、配送、销售和结算等相关工作,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计划:药房应根据医院的药品需求和医保政策要求,编制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按时报送给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 药品采购渠道:药房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合法药品供应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和合规性。
3. 药品采购合同:药房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内容,并保留采购记录和票据作为核查依据。
4. 药品验收和存储:药房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确保符合要求后进行存储,并按照要求分类存放。
5.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量和质量与实际销售需求相符,并及时报告医保部门。
三、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记录:药房应建立和维护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等信息,并及时报送医保部门进行核查。
2. 药品销售凭证:药房应给每位购药人提供正规的药品销售凭证,包括购药发票或购药凭证,确保购药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3. 药品销售限制: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对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进行限制销售,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4. 药品退换管理:对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换的药品,药房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换,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医保结算管理1. 医保结算凭证:药房应提供正规的医保结算凭证,包括医保结算单或报销凭证,确保医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医保结算方式:药房应按照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医保结算方式,如直接结算、预付款结算等,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医保结算审核:药房应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对医保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及时报送医保部门。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一」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及时维护计算机系统。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1)设置药品拆零专柜、贵重药品专柜、精神专人管理。
(2)专卡专用,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一次性购同类药种不超过3种。
医院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药房的管理,确保医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保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和药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医保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2. 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熟悉医保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四条医保药房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医保药品合理使用;2. 负责医保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配送等工作;3. 定期参加医保政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及时处理医保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五条医保药房药品的采购:1. 严格按照医保目录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合理性和合法性;2. 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3.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保药房药品的储存:1.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的要求储存,保证药品质量;2.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药品,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3.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防止药品受潮、霉变。
第七条医保药房药品的调配:1. 严格按照处方调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2. 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3. 调配药品时,应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八条医保药房药品的配送:1. 药品配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确保药品及时送达;2. 配送过程中,应保证药品的安全、完整,防止药品损坏。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九条医保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配送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医保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医保药房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保药房管理工作,保证医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保药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管理员、药品配送员、药品验收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医保药品的供应和使用安全有效。
第四条医保药房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医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医保药房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反馈医保药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医保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医保药品。
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合法合规。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程序进行,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保证供应的正常。
第八条医院医保药房在采购医保药品时,应当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采购。
第九条医院医保药房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合理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药品的供应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医保药房在采购过程中,应当注重对价格的合理性评估,合理控制药品采购成本,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医保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整洁、干燥、通风,并确保温湿度适宜。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健全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库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医保药房应当加强对药品有效期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医院医保药房应当建立药品库存预警制度,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变化,合理调整库存,避免药品的过多积压和浪费。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医保药房在对内部配送药品时,应当建立明确的配送流程和规范,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及时到位。
药房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药房医保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内从事医保业务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药房医保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医保业务操作规程。
2. 负责参保人员医保信息的录入、核对、查询、变更等工作。
3. 负责医保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的管理。
4. 负责医保结算业务的办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5. 负责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解释等工作。
6. 对违反医保政策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工作要求1. 药房医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认可的中药、西药、营养、保健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医保业务操作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诚实守信,公正无私。
2. 药房医保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保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2)按时完成医保信息录入、核对、查询、变更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3)对医保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量;(4)在办理医保结算业务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参保人员权益;(5)定期参加医保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考核与奖惩1. 药房医保人员的工作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质量等方面;(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团队协作、个人成长等方面。
2. 药房医保人员的奖惩措施:(1)对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2)对违反医保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房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药房医保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优化医保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范围1. 接受参保人员持有效医保卡在规定时间内购药、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2. 提供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保健服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服务流程1. 参保人员持有效医保卡到药店购药,药店工作人员核对医保卡信息,确认有效后办理购药手续。
2. 参保人员在购药时应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店工作人员审核处方是否合规,不合规的处方不接受医保报销。
3. 参保人员向药店工作人员提交医保卡和处方,药店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报销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四、服务规范1. 药店工作人员应做好医保卡信息核对与处方审核工作,确保购药与报销手续准确无误。
2. 药店应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3. 药店应保障参保人员的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4. 药店应定期进行医保服务宣传教育,提升参保人员的医保意识。
5. 药店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保检查,接受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五、服务质量1. 药店应保证医保服务质量,在购药及报销流程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 药店应保证药品质量,严格执行合规标准,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3. 药店应负责解决参保人员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和纠纷,并按规定赔偿受损失人员。
六、服务考核1. 医保部门定期对药店医保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
2. 药店应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提升服务质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须经医保部门审核批准。
2. 药店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如违反规定,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制度原则:本制度坚持以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为手段,确保医保服务在药店得到有效管理和执行。
定点药店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定点药店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定点药店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定点药店的医保管理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定点药店应遵守国家有关医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第二章定点药店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定点药店应当具备药品合法经营资质,依法经营,保证药品来源合法合规。
第五条定点药店应当配备有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应当熟悉医保政策,做好医保相关工作。
第六条定点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对医保患者的处方进行记录保存。
第三章定点药店的医保管理第七条定点药店应当通过医保系统建立医保患者档案,确保医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第八条定点药店应当按照医保规定提供医保服务,不得变相收取费用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定点药店应当定期对医保患者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第十条定点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准确使用管理制度,遵守医保药品目录规定。
第十一条定点药店应当建立医保收费制度,保证医保费用的合理收取和使用。
第四章定点药店的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定点药店,将按照医保管理相应规定进行处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定点药店如发现医保患者存在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医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定点药店不得私自篡改医保信息,否则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定点药店所有,如有争议,以定点药店做出的解释为准。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定点药店应当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执行到位。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如有补充或调整,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并报医保部门备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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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
药房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药房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
企业负责人负责对药房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得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药房医保制度规定得执行情况。
4。
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得人与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导购
1.药房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
2.药房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与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
药房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药品得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得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得质量。
2、药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陈列并有明显得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分类陈列。
3.药房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帐货相符,盘点表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得处方
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得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得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得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4.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得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得信息。
三、服务管理
1.药房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
2。
药房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
3。
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得建议,并说明用药得注意事项。
4.加强医疗保险征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得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四、财务管理
1.药品按规定分类陈列并做到一物一标价签、药品得价格不得超过国家物价部门核定得最高零售价。
2。
对配送入库得药品由验收人员根据配送单据对实物进行品名、规格、
单位、生产企业、数量、批号、有效期进行逐一验收并签字后一般情况24小时完成电脑入库,特殊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电脑入库、对货单不符得商品及时处理。
3。
药房做好医保账册得建立,按月做好药品采购单据、退货单据等账册分类装订,保存备查。
五、信息管理
1.及时与社保局沟通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2、确保录入医保系统得药品目录准确无误。
3、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得及时准确。
4.每月按规定向社保局报送上月医疗保险费用月报表、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
六.奖罚管理
1、24小时售药标志不明或破损得发现一次对负责人进行5元得处罚、
2.未按规定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冒名配药得发现一次扣5元。
3.未按规定审核医保用药量导致超剂量得发现一次扣5元。
4、药房基本用药品种未达到70%以上得对负责人进行10~50元得处罚、
5。
药房未按制度规定每月分类建立医保账册得发一次对财务人员进行5~10元得处罚、
6、药品未按规定处方与非处方分类陈列,标志不明显得发现一处扣1元。
7、药品配送单据未按规定及时入库,且帐货不符得发一次扣5元。
8。
药房未按规定进行季度盘点且盘点盈亏金额超过公司财务规定金额对
负责人处以50~100元得处罚。
9、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购物小票得发现一次扣5元。
10。
药房所销售药品未执行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未做到一物以标签得每发现一次扣10~50元。
11。
药房未按规定每月向社保局报送上月医疗保险费用月报表、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得每次对负责人处以50元以内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