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存储时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料存储时效管理规范
1,为了规范公司原材料、辅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的存储时效管理,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相关部门的职责:
2.1仓库: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超期物料复检申请及后续处理。
2.2品质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复检。
3,规范内容:
3.1 物料存储周期要求及作业
3.1.1存储周期的计算起始日期为物料的生产日期。
3.1.2所有物料(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等)入库时,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
的物料,仓库拒绝收料入库。
3.1.3仓库收料时检查物料的生产日期,若发现余下的存储周期不足规定的1/3,仓库拒绝收料;特殊原
因需要收料的,按《仓库管理规范》中来料不良相关规定处理。
3.1.4仓库在日常盘点和月度盘点时,同时检查物料的存储周期,若发现有己逾期或将逾期物料(一般提
前2周),开据“在库物料重检申请单”交品质部进行重验。
3.1.5当重检合格时,品质部盖合格章,物料继续使用;当判定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
规定处理;
3.1.6逾期品重检合格物料的存储管理按《仓库管理规范》的要求作业。
3.2物料的存储周期及条件
3.2.1 TP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