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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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应用
发表时间:2013-10-25T11:53:49.437Z 来源:《医药前沿》2013年第28期供稿作者:王冰1 王清玉2 [导读] 在临床上,对有毒中药多用文火久煎的方法。例如川乌、草乌、狼毒、雷公藤等必须久煎,才能使其毒副作用降低
王冰1 王清玉2
(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261041;2潍坊学院医院 261061)【摘要】有毒中药在临床上的合理应用,会产生惊人的疗效,但也受各方面的影响。在临床上必须充分认识药物的特性,明确其适应症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正确选择药物的剂型和炮制方法,严格的控制药物的剂量,重视药物间的配伍禁忌和煎服方法,做到充分认识有毒中药的特性和适应症,谨察病机虚实,合理应用,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关键词】有毒中药合理应用配伍禁忌
【中图分类号】R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8-0381-01 有毒中药是指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比较接近或基本相同,用药时安全范围小,易引起中毒的中药制剂。在临床上,毒和药没有一定的明确界限,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使用得当可化毒为药,产生惊人的疗效;而如果使用不当,则可化药为毒,引起医疗事故甚至丧命。因此,在临床上正确认识有毒中药,做到合理应用,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一环。
一、严格控制剂量
剂量是保证药效的重要因素,因为患者有男女老幼之分,身体强弱的差别,中药的毒性有大小之分,用药也应有轻重的分别。故应严格控制剂量,一般不能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例如:砒霜一次不超过1~2mg,斑蝥一次不超过60mg,川乌一次不超过3~9g,否则易致危险。
二、重视配伍禁忌
在临床应用中,中药的配伍禁忌通常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在临床应用有毒中药时,若能进行合理的配伍,就可以增强药物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所以在组方时,利用药物之间的配伍,制约某些药物的偏性、烈性和毒性,是防止有毒中药中毒的措施之一。例如:半夏多配伍生姜,以制其毒性;逐水的甘遂、大戟、芫花,常用甘温的大枣;有毒的乌头常配白蜜,既提高疗效,也降低毒性。
三、选择适当的剂型
中药制剂常有汤、丸、膏、散等剂型。丸剂在体内吸收较慢,可缓解其毒性;散剂虽然作用较快,但易控制剂量。临床上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汤剂改为丸剂或散剂,以缓和某些毒性反应,达到降毒增效的目的。
四、合理加工炮制
有毒中药的安全使用,合理的炮制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中药通过正确的炮制后,除了便于储藏,调剂和服用外,更重要地是可以降低其不良反应,改变性能提高疗效。例如:马钱子有剧毒,经砂炒后毒性大降,并且质性变酥脆,易于粉碎,有利于有效成分的溶解,又可除去绒毛;巴豆,千金子等,用制霜法可缓解其泻下作用;常山生用可致吐,酒炒后可免吐。因此,在临床上炮制品较安全。
五、重视煎服方法
在临床上,对有毒中药多用文火久煎的方法。例如川乌、草乌、狼毒、雷公藤等必须久煎,才能使其毒副作用降低。如果久煎时不慎出现糊状,可弃去,千万不要重新加水重新煎服。根据中药的性味质地不同,可用特殊煎法,常见的有先煎、包煎、另煎(或另炖)、磨汁、烊化(溶化)、冲服等。
总之,应用有毒中药,必须充分认识有毒中药的特性,结合病人体质和病情,严格控制剂量,明确适应症及药物的配伍禁忌,炮制规范,重视煎服方法,做到合理应用,力争杜绝中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参考文献
[1]徐楚江:中药炮制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