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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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定于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地检查今年1月15日、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国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检查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我要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和加以细致规划和实施。

当前,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这就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

其次,对于如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一、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类安全风险及时发现、预防和化解。

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原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运输及储存的职业卫生和劳动卫生工作,做好隐患的排查、识别、评估、控制工作。

对于企业、生产单位以及各类相关行业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

同时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危险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注重全面检查隐患,全面推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行业和领域,要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将重点放在现场和线上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上。

要严格管理安全生产高危部位和重要部位,做好安全防护,杜绝因安全隐患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控,确保安全生产无微不至。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和无隐患。

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让公众都知道什么是安全生产,怎样做好安全生产,怎样避免安全事故。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0.02.04•【文号】司发通[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年2月4日司发通[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2010年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部署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号),决定从1月底至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委办明电[2010]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2009年,全国监狱劳教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为确保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

但从全国来看,监狱劳教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罪犯、劳教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较低等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保障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

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措施并尽快作出工作部署,确保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31129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31129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近5年有1/3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第四季度,11月16日发生了山西吕梁火灾重大事故,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李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区、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反思差距不足,敢于直面问题,拿出过硬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一、要严防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一是强力推进矿山行业安全整治。

二是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态势。

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加。

加之节庆,民俗活动,大型集会密集,消防风险显著升高,要加强对厂中厂、仓储物流、联建楼等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逐一仔细排查,全面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老化,占用消防通道,工地安全出口,违规使用电气焊等高风险问题,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紧盯不放,全程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消防安全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提升人员消防知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

危化品方面,聚焦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重点,严查检维修制度不落实、设备长期带病运行、高危区域人员聚集等突出问题。

2024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2024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2024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尊敬的各位同事,各位企业家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在2024年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与大家相聚。

首先,我代表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全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各界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过去的一年,我国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

通过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各行各业面临着新的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紧张感,不能有丝毫松懈。

首先,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安全生产工作要紧密结合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们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律责任和政府责任,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基础和前提。

我们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同时,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力度,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技含量,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一、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1月14日至1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定‚一个信念‛,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指导和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树立‚三个理念‛,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提高‚三个能力‛,即监管监察、事故处置、宣传教育的能力;守住‚一条底线‛,即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他勉励大家抓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接再厉,把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更好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强调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意见》和《通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和接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在加大各项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上狠下功夫。

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凝聚共识,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活动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要把煤矿安全始终摆在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和‚十项要求‛,加强瓦斯治理、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和防治水安全监管督察,继续抓好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5.01.28•【文号】安监管办字[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现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抓好落实,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开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月17日)这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05年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刚才,显政同志通报了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和上海市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要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强调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要求从机制和投入等方面研究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安全状况。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近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会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负责人和全国各地安全生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盯问题,精准施策,科学、合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二、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加大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监控力度,强化应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
会议要求,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自救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和相关单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大力推进智慧安全生产
会议提出,要推进“互联网+安全”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慧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打造绿色、健康、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改革,确保全国安全生产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一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

这次会议是安监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

会议上,与会代表们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

他们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还强调了多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调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还就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也在行动上展现出了积极的态度。

相信在全国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一定会迎来更加稳步健康的发展。

司法部关于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6.11.02•【文号】司发通[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机关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6年11月2日司发通[200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2006年10月2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第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10月18日召开的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现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监狱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明确要求,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监狱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执法的重要环节,监狱生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谐,关系社会主义法制形象。

近几年,监狱生产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严重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全国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为确保安全生产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党和国家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因此,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强调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广大民众的共同参与和切实行动。

只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安全生产局面。

会议指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同时,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类风险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流程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会议还强调要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安全生产局面。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只有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合力,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防范措施有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近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旨在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并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方向。

会议上,与会者听取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报告,了解了全国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与会代表纷纷发言,就如何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同时,会议还传达了国家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会议,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总结,也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能够切实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016年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会议指出,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和群众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

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春运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煤矿治本攻坚和整顿关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要夯实安全基础,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科技和资金保障能力。

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2、2009年6月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文我有录音材料,需要?电视电话会议首先由国家安监总局百局长、党组书记骆林同志通报了2009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要突出抓好的安全生产工作度重点;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同志通报了1-5月份全国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并就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河南、陕西省的问副省长就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作了大会发言。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皖安办明电〔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皖和省属有关企业:国务院安委会拟定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10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后接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就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总结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稳控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会场设置省分会场设在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344会议室。

各市、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一)省分会场。

省长、各位副省长,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肥中央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邀请省监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市、县分会场。

市、县(市、区)安委会全体成员,所在地中央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地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一)各县(市、区)由所在市负责通知。

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会的须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

2021年1月23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容速记

2021年1月23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容速记

2021年1月23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容速记2021年1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主任、中央指导组组长孙春兰主持,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监督会议。

会议强调,年初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不少问题,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力度,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会议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毫不放松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尽责能力,一项项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要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打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切实保障职工安全,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扩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及时、科学、有效。

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化能力,提高宣传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七、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现代化建设。

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安全生产体系。

八、切实加强领导的重视和指导。

要切实加强领导的重视和指导,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会议最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全面监管和宣传教育,及时总结经验,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6•【文号】安委〔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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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09年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淤地坝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在黄土高原地区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重要的水土保持设施,对减少入黄泥沙、控制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分骨干坝还承担着所在小流域坝系防洪保安的重要任务。

由于淤地坝的分布范围广,数量多,现有的淤地坝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安全隐患较多,影响淤地坝的安全运行,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排查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内工作考核目标,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淤地坝安全检查
各省(自治区)要以县为单位,按小流域对2008年底前建成的淤地坝进行拉网式检查。

对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排查隐患和病险情况,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掌握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和应急排险避险预案,为开展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保障淤地坝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

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部门要按照《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黄河水利委员会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各省(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安监、规计、建管、防汛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要认真组织好对淤地坝建设重点县和重点病险淤地坝的检查和抽查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

各省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前要召开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做好动员和部署,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
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建国以来淤
地坝建设不断加快,尤其是2003年国家启动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后,作为全国水利建设“三大亮点”工程之一,发展迅速。

据统计,截止2005年底已建成各类淤地坝8万多座,其中骨干坝4700多座。

为了摸清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现状,掌握和了解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水利部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在黄土高原七省(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包括黄土高原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和河南七省(区)截止2008年底已建成的淤地坝。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

包括淤地坝建设数量、分布、主要技术指标、运行管护等基本情况(见附表1、附表2)。

2、排查病险淤地坝。

在对淤地坝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排查出病险淤地坝。

主要包括淤地坝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并威胁到淤地坝工程安全的病坝;淤地坝溃坝后可能危及下游人口或重要经济设施的险坝。

病险淤地坝按照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类统计: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坝体、放水工程、溢洪道(见附表
3、附表4)。

3、制定应急排险避险预案。

对排查出来的病险坝及防汛任务较重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制定防汛应急排险避险预案,细化“防、抢、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4、提出除险加固方案。

在排查病险淤地坝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险情况,按照以下五个方面分类提出处理方案:坝体加固加高、增设溢洪道、维修溢洪道或放水建筑物、增设排洪渠。

(二)检查方式
1、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截止2008年底已建成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检查统计,小型坝只统计数量(见附表7)。

2、外业实地调查与内业查阅有关设计资料相结合,并注重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3、以省(区)为单位组织,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有关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完成摸清现状、排查病险、提出除险加固方案的任务。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和国家防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审定并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审定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黄委:配合水利部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拟定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的汇总及编写。

省(区):对本省(区)专项行动负总责。

在水利部印发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框架内,制定本省(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省(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对病险淤地坝进行抽查,对淤地坝建设重点县以及影响较大的病险淤地坝派人参与检查;审核、
汇总相关淤地坝检查数据(见附表5、附表6);编写及上报本省(区)专项行动报告。

四、进度安排
总体安排:2009年1月开始准备,2009年7月中旬完成。

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09年1月~3月15日):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会同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国家防办,以及黄委研究提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水利部下发开展专项行动通知,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3、各省(区)召开本省(区)专项行动启动会议,落实责任,细化本省(区)工作方案,并将本省(区)的工作方案抄送水利部及黄委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二)第二阶段(3月16日~6月10日):省(区)检查阶段
1、以县为单位,对建成的淤地坝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填写相应表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淤地坝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省(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2、各省(区)在各县检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病险隐患的淤地坝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对全省的检查情况和成果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附表,并对填写内容认真复核,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编写本省(区)检查报告。

6月10日前,各省(区)将检查报告报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同时抄送水利部和黄委。

(三)第三阶段(6月11日~7月10日):总结阶段
1、根据各省(区)上报的检查报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病险淤地坝进行分类汇总,并编写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

2、水利部召开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总结会议,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和经验,表彰先进,提出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区)要高度重视,将这次专项行动列为2009年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做到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

做好对重点县、重点病险淤地坝的检查和抽查。

各省(区)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前要召开由主管县长和水土保持局长参加的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做好动员和部署。

2、本次调查淤地坝数量以2006年黄委组织各省(区)调查的截止2005年底的数据(黄水保生〔2008〕7号文印发)为准,并将资料补充到2008年底。

若有出入,须说明原因。

附表1:
淤地坝基本情况检查表
附表2:
淤地坝淤积利用和运行管护情况调查表
附表3:
淤地坝安全隐患和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
附表4:
下游有村庄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情况统计表
县市坝名所属小流域重要设施涉及人口
(人)
备注
骨干坝
小计
中型坝
小计
合计
说明:重要设施指溃坝可能影响到的村庄、学校、厂矿、交通干线等。

附表5:
省(区)淤地坝安全隐患汇总统计表
淤地坝类型小计
无安全
隐患淤
地坝数
量(座)
存在安全隐患淤地坝数量(座)
备注坝体
放水
建筑物
溢洪道
下游有人口
或重要设施
其它
骨干坝
中型坝
合计
附表6:
省(区)淤地坝安全隐患处理方案汇总统计表
淤地坝类型数量及
投资
加高
加固
增设
溢洪道
维修溢洪道或
放水建筑物
增设排
洪渠
其它
方案
小计
骨干坝
数量(座)估算工程量(万m3)估算投资(万元)
中型坝
数量(座)估算工程量(万m3)估算投资(万元)
合计数量
(座)
估算工程量
(万m3)
估算投资
(万元)
附表7:
小型淤地坝建设数量调查统计表
县名小流域名称所在支流小型坝数量
(座)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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