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临床研究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
药酒申报程序
新药申报与审批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按照《新药审批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新药的申报与审批分为临床研究和生产上市两个阶段。
初审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县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现结合图1新药申报与审批基本程序示意图介绍该程1.申报单位填写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申请表,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和样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即对新药的各项原始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同时,派员对试制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填写考察报告表。
对已报齐所有应报资料的,正式通知申报单位收审;同时将样品和技术资料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审核。
对应报资料不全的,予以退审,将申请表和资料退回申报单位并提出退审理由。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按新药审批各项技术要求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和样品的检验。
药检所的审核系指对新药的药学(包括药理、毒理)研究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样品进行实验检验;不包括为申报单位进行新的检测方法的研究。
药检所审核完毕后,提出质量标准和对药学(包括药理、毒理)方面的综合审查意见,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同意上报的,在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申请表签署意见,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一式5份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进行形式审查。
3’.新生物制品和按《新药审批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新药,由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一式五份直接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
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向申报单位发出收取审评费的通知。
同时交药品审评中心安排技术审查、审评委员会审评及必要的复核等工作。
4.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审。
5.技术审评通过后,将建议批准的或退审的审评报告及意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6.办理新药临床研究申请批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哩局注册司司长审批。
6’.申报单位在取得临床研究批件以后,在选择的临床研究负责和承担单位中,进行新药的临床试验。
新药申报审批(药品注册流程)之总结版
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
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
新药的分类第六条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一、中药第一类: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新药生产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教学文稿
新药生产的申报与审
批流程图
精品文档
项目名称:新药生产的申报与审批
许可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1、提交〈药品注册申请表〉纸质原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一份
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四套,包括原件二套,复印件一套及综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省局药品注册处提出注册申请,按要求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及申报资料;省局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省局对受理的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抽取3批样品注册检验并进行初步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上报国家局药审中心进行技术审评;经审评符合要求的,由药审中心通知国家局药品认证中心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进行检验。
均符合要求的,国家局发给新药证书。
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办理时限:205(175)日,其中:
省局受理、现场核查及资料初审:35日
国家局技术审评: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国家局审批:20日
收费标准: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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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生产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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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药研发流程图
中药复方新药研发标准操作规程(一药学)----------------房树标初拟于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中药复方新药开发流程草图:立项选题:3.立题目的与依据,病人发病率、市场、疾病发病机制,目前治疗进展,可能开发的治疗药物临床疗效及其作用机制,病理模型与检测指标、临床病例采集难易,药理临床费用,原料辅料供应情况,制剂工艺,新药成本,研发周期及风险控制。
前期要做配方药效筛选,同步考察毒副作用等以减少开发风险。
8.药材来源及鉴定依据1、药材或饮片,提取物(少用):供货方资质证明、购销合同、发票、产品质检报告或与质量标准。
2、物流入库登记,质检科检验产品并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项目参照新版药典各药材项,包括:性状(外观、气味等)、鉴别(经验、理化、显微)、检查(水分、灰分、杂质、毒性成分、重金属、有害元素、农残)、含量测定或浸出物测定。
9、10、11三项原料药材符合法定标准的可不提供。
12.生产工艺研究资料,工艺验证资料及文献资料,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
1.(12与13文献资料):文献检索包括复方中各位药材的成分、理化性质、含量测定方法、药理、药代、临床,新药制剂工艺等全面信息,为以后的药学工艺、质量标准的制定,药理模型的建立、临床方案的设计奠定科研基础。
2.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供货方资质证明、购销合同、发票、产品质检报告与质量标准。
物流入库登记,质检检验产品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项目参照新版药典各辅料项。
3.生产工艺研究资料,工艺验证资料:购进原料后,现通过实验室摸索(正交设计等摸索提取及制剂工艺)再通过实验室小试建立工艺。
注意:工艺指标选择要有意义(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小试工艺参数最好是个范围,以便于生产条件的实现,同时也要有一个最佳工艺参数。
如提取工艺参数:溶剂量,时间、温度;直接浓缩至一定密度的浸膏,考察出膏量及有效成分含量。
可进一步考察浓缩参数:温度、压力、时间;指标可选膏的浓度。
新药申报审批(药品注册流程)之总结版--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44页精选文档
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
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
新药的分类第六条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一、中药第一类: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新药研究开发与上市流程图
新药研究开发与上市流程图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要求更多更好的新药,药物科学的发展为新药开发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市场经济竞争也促进了新药快速发展。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近十年来每年批准上市的新药都在20种以上。
我国近年来引进新药品种很多,但需要加快创新。
新药开发是一个非常严格而复杂的过程,各药虽然不尽相同,药理研究却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步骤。
临床有效的药物都具有相应的药理效应,但具有肯定药理效应的药物却不一定都是临床有效的药物。
例如抗高血压药都能降低血压,但降压药并不都是抗高血压药,更不一定是能减少并发症、延长寿命的好药。
因此新药开发研究必需有一个逐步选择与淘汰的过程。
为了确保药物对病人的疗效和安全,新药开发不仅需要可靠的科学实验结果,各国还对新药生产上市的审批与管理制定了法规,对人民健康及工商业经济权益予以法律保障。
新药来源包括天然产物、半合成及全合成化学物质。
过去选药主要方法是依靠实践经验,现在可以根据有效药物的植物分类学找寻近亲品种进行筛选或从有效药物化学结构与药理活性关系推断,定向合成系列产品,然后进行药理筛选。
近年来对于机体内在抗病物质(蛋白成分)利用DNA基因重组技术,即将DNA 的特异基因区段分离并植入能够迅速生长的细菌或酵母细胞,以获得大量所需蛋白药物。
此外,还可对现有药物进行化学结构改造(半合成)或改变剂型,也可获得疗效更好,毒性更小或应用更方便的药物。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新药研究过程大致可分三步,即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售后调研。
临床前研究包括用动物进行的系统药理研究及急慢性毒性观察。
对于具有选择性药理效应的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前还需要测定该药物在动物体内的吸收、分布及消除消除过程。
临床前研究是要弄清新药的作用谱及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在经过药物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批后才能进行临床试验。
目的在于保证用药安全。
临床研究首先在10~30例正常成年志愿者观察新药耐受性,找出安全剂量。
再选择有特异指征的病人按随机分组、设立已知有效药物及空白安慰剂双重对照(对急重病人不得采用有损病人健康的空白对照),并尽量采用双盲法(病人及医护人员均不能分辨治疗药品或对照药品)观察,然后进行治疗结果统计分析,客观地判断疗效。
四类药品申报流程
四类药品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申请表,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和样品提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按照新药审批的技术要求审查申报资料和检验样品。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初审同意后,签署意见并连同申报的技术资料一式五份提交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进行形式审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在形式审查合格后,向申报单位发出收取审评费的通知。
技术审评通过后,将审评报告及意见提交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办理新药临床研究申请批件,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司长审批。
办理新药生产申请批件,需报注册司司长审核,再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审批。
将申请批件发送给申报单位。
新药注册的申请与审批课件
二、新药监测期的管理
(一)新药监测的目的 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
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对该新药的安全性继续进 行监测。
(二)监测期时间设置 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对
原料新药不设监测期。不同种类新药具体时间设置见下表。
监测 中药、天然药物
五、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三)新药审批有关规定
3.联合研制的新药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可以由其中的一个单
位申请注册,其他的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 申请注册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 新药申请批准后每个品种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同 一品种的不同规格不得分由不同单位生产。
五、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生物制品。
1.实行特殊 审批
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 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 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 段的疾病的新药。
(三)新药审批有关规定
2.对报送材料的要求 申请新药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
,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 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 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 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 文译本。
(11)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 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
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
(13)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 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
准、检验报告书。
献资料。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 (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知识链接】美国的临床研究申请(IND)
新药申报审批(药品注册流程)之总结版--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
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
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
新药的分类第六条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一、中药第一类: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最新新药申报审批(药品注册流程)之总结版
新药申报审批一般程序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
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
新药的分类第六条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一、中药第一类: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中药新药研发申报流程及相关材料说明
中药新药研发申报流程及相关申报材料说明一、中药新药的注册分类及说明1.1注册分类中药新药注册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
1.2说明注册分类1-6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7、8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注册分类9的品种为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二、中药新药的研发及申报流程中药新药的研发申报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选题立项——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申报审批——正式生产,其中,新药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分别列举如下:2.1 新药的临床前研究(一)主要内容:新药的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制备工艺(中药制剂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理化性质、纯度、检验方法、处方筛选、剂型、稳定性、质量标准、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研究。
新发现中药材还应包括来源、生态环境、栽培(养殖)技术、采收处理、加工炮制等研究。
(二)注意事项:从事新药安全性研究的实验室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相应要求,实验动物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各项实验的科学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2.2 新药的临床研究(一)主要内容: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新药的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
Ⅰ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临床试验: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对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推荐临床给药剂量。
Ⅲ期临床试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
新药临床研究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
新药生产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
新药临床研究的申报与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报送临床前研究资料和药物实样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形式审查受理5日内开始组织并在30日内完成现场考核抽取样品13通知申请人对申报药物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研究的原始记录进行核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120100日药检所检验样品复核料的审评4025不批准或退审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批准进行临床研究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申请人将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等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175155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