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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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