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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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村卫生室评审标准(试行)

一、单项否决条款:村卫生室凡违反以下任意一条即为不达标

1.业务用房40平方米以下;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4.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未注册;

5.不接受乡镇卫生院指导,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6.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基金并经查证属实被处理的。

二、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的村卫生室为“甲级村卫生室”;得分为70―89分的村卫生室为“乙级村卫生室”;评审得分在70分以下的认定为不达标村卫生室,整改后六个月方可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一、组织机构管理(50分)

二、基本医疗服务(25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分)

省村卫生室评审

申请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日期:年月日

省卫生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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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村卫生室评审记录表

省村卫生室评审评分表

村卫生室名称评审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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