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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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验收材料之四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
监理工作报告
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部
二O一二年四月
目录
1.1工程名称 (5)
1.2工程设计批复概算 (5)
1.3工程建设批复内容 (6)
1.4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7)
2.1监理组织机构 (8)
2.2监理制度 (9)
3.1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的“三控制”工作 (10)
3.2工程监理的“二管理”工作 (14)
3.3工程监理的“一协调”工作 (16)
4.1质量控制效果 (19)
4.2进度控制结果 (19)
4.3投资控制结果 (21)
4.4合同、信息管理及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22)
4.5监理工作统计 (23)
5.1主要经验 (26)
5.2几点建议 (27)
工程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批准:南洋
审查:马海涛
校核:贺婕
编写:安峰
项目总监:李杰霖
前言: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水利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包头市莎木佳镇集中供水施工现场设监理部,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本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组织和领导监理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方全部责任。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名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一、工程概况
莎木佳镇原隶属包头市九原区,2006年撤乡并镇划入沙尔沁镇,2008年8月划归包头市东河区管辖。所以莎木佳镇的集中供水工程也随着隶属关系变更而相应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主要任务是改造供水设施,从改造供水标准低、供水能力不足、改造管网老化入手,建成新的供水水源,新的供水管网,即从水源井抽取地下水,消毒后输水至清水池,经加压泵加压后通过输配水管网送水至用户,从而满足集中供水区域内人畜饮用水和乡镇企业用水及公共建筑用水。
原设计和变更设计都是解决莎木佳村和辖区内的东园村、公积板村、黑麻板村、小斗林沁村、南园村、鄂尔格逊村、小巴拉盖村、赵巴山圪旦共9个自然村的35131人、29700头(只)牲畜饮用水问题。设计规模3655㎡/d,主要建筑物等级为IV 级。
1.1工程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
1.2工程设计批复概算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
水利厅批复,工程批复投资1447万元(其中: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984万元,地方群众自筹资金463万元)。2010年变更批复增加投资146万元,全部为地方配套资金。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总投资也相应增加到1593万元。
1.3工程建设批复内容
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工程、净水厂工程、输、配水管道工程。
1.3.1水源井工程
新打80米深水源井3眼,水源井取水泵房3座,建筑面积69.3平方米;
1.3.2净水厂工程
新建600立方米矩形钢筋砼清水池2座;加氯消毒站1座,建筑面积30.42平方米;加压泵站1座, 建筑面积163.8平米;
新建管理房及其附属建筑物263.08平方米; 厂院围墙15600平米。
1.3.3输、配水管网工程
①、输水主管道工程
采用PVC-U管材安装,安装输水主管道长度为21950米,附属管道建筑物33座,交叉工程2处。
②、村内管网工程
采用PVC-U管材安装,安装配水管网总长度为382686米,
附属管道建筑物14座。
1.4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包头市九原区水利局、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项目法人: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包头市兴利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包头市方泽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莎木佳集中供水用水协会。
质量监督单位:包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三项制度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内水建管[2002]24号文件)要求,包头市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建设单位委托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包头市莎木佳镇集中工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我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利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派驻工地巡视旁站监理,
在工程的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规划
为保证监理任务的顺利实施,完整准确地对饮水安全工程行使监理职权,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以及本工程的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等编制完成《监理规划》,《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饮水安全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制定了“关于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的通知”及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工程质量检验、控制点的约定等,全面系统地开展了监理工作。
2.1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包头市九原区水利局、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分别与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的施工现场成立了工程监理项目部,并任命李杰霖为总监理工程师,先后任命韩学武、雷世闯、安峰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负责在工程建设期间的全过程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