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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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可以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

第四条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按照行业分别制定。

应急管理部未制定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制定,也可以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配套的定级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二级、三级企业建设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名单。

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单位负责现场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第七条企业标准化定级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

企业应当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

石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

石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

石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保护标准:评定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法规,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

2. 安全管理标准:评定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设备设施标准:评定企业的储油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配备了先进的监测和控制设备,是否进行了定期的设施检查和维护。

4. 风险评估标准:评定企业是否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控制,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评定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评定:企业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评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 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 现场考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水平。

4. 评定报告: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编制评定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评定,并给予评定等级。

5. 监督检查:评定合格的企业需要接受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始终符合评定标准。

通过以上标准和办法的评定,可以有效提高石油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同时,通过评定的等级,也方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的自我管理和改进。

石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是保障石油库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石油库作为存储大量石油和石油制品的重要设施,其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损失,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评定石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标准和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标准及其内容:1. 环境保护标准:石油库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建立并执行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企业需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确保对周边环境进行有效的控制和保护。

化工部及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部及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行业标准HG/T 20519.15-1992 管段表及管道特性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16-1992 特殊管架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17-1992 管架图索引1993-04-01 现行HG/T 20519.18-1992 管架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19-1992 弹簧汇总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1992 图纸目录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0-1992 特殊管件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1-1992 特殊阀门和管道附件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2-1992 隔热材料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3-1992 防腐材料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4-1992 伴热管图和伴热管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5-1992 综合材料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6-1992 设备管口方位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7-1992 管道常用的缩写词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8-1992 流程图;设备、管道布置图;管道轴测图;管件图;设备安装图的图线宽度及字体规定1993-04-01 现行HG/T 20519.29-1992 管架编号和管道布置图中管架的表示法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1992 设计说明(包括工艺、管道、隔热、隔声及防腐设计说明) 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0-1992 隔热及隔声代号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1-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设备、机器图例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2-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管道、管件、阀门及管道附件图例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3-1992 管道布置图和轴测图上管子、管件、阀门及管道特殊件图例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4-1992 设备、管道布置图上用的图例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5-1992 设备名称和位号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6-1992 物料代号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7-1992 管道的标注1993-04-01 现行HG 20519.38-1992 管道等级号及管道材料等级表化学工业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39-1992 垫片代号1993-04-01 现行HG/T 20519.4-1992 首页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40-1992 垫片密封代号1993-04-01 现行HG/T 20519.5-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6-1992 分区索引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7-1992 设备布置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19.8-1992 设备一览表1993-04-01 现行HG/T 20519.9-1992 设备安装图1993-04-01 现行HG/T 20570.1-1995 设备和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1996-03-01 现行HG/T 20570.11-1995 隔热、保温类型的选用1996-03-01 现行HG/T 20570.18-1995 阀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HG/T 20570.19-1995 阻火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HG/T 20570.2-1995 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1996-03-01 现行HG/T 20570.22-1995 管道过滤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HG/T 20570.23-1995 盲板的设置1996-03-01 现行HG/T 20570.24-1995 检流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HG/T 20570.3-1995 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1996-03-01 现行HG/T 20570.4-1995 泵和压缩机压差分析1996-03-01 现行HG/T 20570.5-1995 泵的系统特性计算和设备相对安装高度的确定1996-03-01 现行HG/T 20570.6-1995 管径选择1996-03-01 现行HG/T 20570.7-1995 管道压力降计算1996-03-01 现行HG/T 20570.8-1995 气--液分离器设计1996-03-01 现行HG/T 20570.9-1995 设备进、出管口压力损失计算1996-03-01 现行HG/T 20592~20635-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07-01 现行HG/T 20593-2014 钢制化工设备焊接与检验工程技术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06-01 现行HG 20598-1997 螺纹钢管法兰(欧洲体系) 化学工业部1998-02-01 现行HG/T 20637.5-1998 仪表请购单的编制1999-01-01 现行HG/T 20637.6-1998 仪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1999-01-01 现行HG/T 20637.7-1998 仪表安装材料的统计1999-01-01 现行HG/T 20637.8-1998 仪表辅助设备及电缆、管缆的编号1999-01-01 现行HG/T 20645-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规定现行HG/T 20645.1-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2000-06-01 现行HG/T 20645.2-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工程规定2000-06-01 现行HG/T 20645.3-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专业技术管理规定2000-06-01 现行HG/T 20645.4-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专业提出的设计条件2000-06-01 现行HG/T 20645.5-1998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技术规定2000-06-01 现行HG/T 20646.1-1999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2001-08-01 现行HG/T 20646.1~20646.5-1998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合订本]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4-01 现行HG/T 20646.2-1999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工程规定2001-08-01 现行HG/T 20646.3-1999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控制专业技术管理规定2001-08-01 现行HG/T 20646.4-1999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控制专业提出的设计条件2001-08-01 现行HG/T 20646.5-1999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2001-08-01 现行HG/T 20700-2014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0-01 现行HG/T 20701.11-2000 设备/材料(询价、订货)请购单和技术规格书的格式与编制说明2001-06-01 现行HG 21502.1-1992 钢制立式圆筒形固定顶储罐系列化学工业部1992-12-01 现行HG/T 21629-1999 管架标准图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4-01 现行HG/T 2810-2008 往复运动橡胶密封圈材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0-01 现行HG/T 2811-1996 旋转轴唇形密封圈橡胶材料1993-05-01 现行HG/T 4077-2009 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07-01 现行HG/T 4078-2009 阴极保护技术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07-01 现行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API 1 安全与防火现行API 2 储罐现行API 3 阀门现行API 4 工业培训现行API 5 管道输送部分现行API 6 健康与环境问题现行API 7 勘探与生产现行API 8 石油计量现行API 9 市场销售现行ELS 1 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石油管材类技术标准目录现行ELS 2 俄罗斯油气勘探开发方面技术规范现行SY/T 0030-2008 油气田及管道腐蚀与防护工程基本词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现行SY/T 0033-2009 油气田变配电设计规范国家能源局2010-05-01现行SY/T 0042-2002 防腐蚀工程经济计算方法标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8-01 现行SY/T 0043-2006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2007-01-01 现行SY/T 0049-2006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1-01 现行SY/T 0069-2008 原油稳定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0076-2008 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12-01 现行SY/T 0077-2008 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0083-2008 除油罐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0087.1-2006 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直接评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4-01 现行SY/T 0090-2006 油气田及管道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1-01 现行SY/T 0091-2006 油气田及管道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1-01 现行SY/T 0318-1998 石油浮放设备隔震技术标准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1999-10-01 现行SY/T 0328-2004 管道焊口内喷焊防腐技术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11-01 现行SY/T 0403-2014 输油泵组安装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0448-2008 油气田油气处理用钢制容器施工技术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0452-2012 石油天然气金属管道焊接工艺评定国家能源局2012-12-01 现行SY/T 0523-2008 油田水处理过滤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现行SY/T 0525.2-1993 石油储罐回转接头1994-06-01现行SY/T 10002-2000 结构钢管制造规范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0-01 现行SY/T 10041-2002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一级一类和二类区域划分的推荐作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08-01 现行SY/T 10043-2002 卸压和减压系统指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8-01 现行SY/T 10045-2003 工业生产过程中安全仪表系统的应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08-01 现行SY 25-1995 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现行SY/T 4078-2014 钢质管道内涂层液体涂料补口机补口工艺规范国家能源局 2015-03-01现行SY/T 4102-2013 阀门检验与安装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4103-2006 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1-01 现行SY/T 4109-2013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4111-2007 天然气压缩机(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03-01 现行SY/T 4125-2013 钢制管道焊接规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4127-2014 钢质管道冷弯管制作及验收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4129-2014 输油输气管道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 43-1996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现行SY 49-1994 油田地面建设规划设计规范现行SY/T 546-1996 腐蚀产物的采集与鉴定现行SY/T 5673-1993 油田用防垢剂性能评定方法1994-03-01 现行SY/T 5745-2008 采油采气工程词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5919-2009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管理规程国家能源局2010-05-01 现行SY/T 5961-2014 清蜡设备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084-2014 地面驱动螺杆泵使用与维护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306-2014 钢质原油储罐运行安全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331-2013 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366-2005 油田开发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及计算方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10-01 现行SY/T 6375-2014 油气田与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423.1-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1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射线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2-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2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3-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3部分:焊接钢管用钢带/钢板分层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4-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4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分层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5-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5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数字射线检测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445-2000 石油管材常见缺陷术语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0-01 现行SY/T 6553-2003 管道检验规范在用管道系统检验、修理、改造和再定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08-01 现行SY/T 6597-2014 油气管道内检测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8-01 现行SY/T 6649-2006 原油、液化石油气及成品油管道维修推荐作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1-01 现行SY/T 6696-2014 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8-01 现行SY/T 6715-2008 钢管管接头焊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6964-2013 石油天然气站场阴极保护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966-2013 输油气管道工程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967-2013 油气管道工程数字化系统设计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970-2013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在线腐蚀监测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975-2014 管道系统完整性管理实施指南国家能源局2014-08-01 现行SY/T 7006-2014 石油工业信息系统总体控制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88-1995 钢制储罐罐底外壁阴极保护技术标准现行SY/T 90-1996 油气田及管道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现行SY/T 91-1996 油气田及管道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现行SY/T 7024-2014 高含硫化氢气田金属材料现场硬度检验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7042-2016 基于应变设计地区油气管道用直缝埋弧焊钢管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H/T 3507-2011 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06-01 现行SY/T 5579.1-2008 油藏描述方法第1部分:总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5579.2-2008 油藏描述方法第2部分:碎屑岩油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5579.3-2008 油藏描述方法第3部分:碳酸盐岩潜山油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5579.4-2008 油藏描述方法第4部分:特殊岩性油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5745-2008 采油采气工程词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12-01 现行SY/T 6896.3-2016 石油天然气工业特种管材技术规范第3部分:钛合金油管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Y/T 7037-2016 油气输送管道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Y/T 7041-2016 钢质管道聚丙烯防腐层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HS 02019-2004 特殊阀门维护检修规程2004-06-21 现行SY/T 0448-2008 油气田油气处理用钢制容器施工技术规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 现行SY/T 0609-2016 优质钢制对焊管件规范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Y/T 10002-2000 结构钢管制造规范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0-01 现行SY 4201.3-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安装工程第3部分:容器类国家能源局2016-06-01 现行SY/T 6423.1-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1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射线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2-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2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3-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3部分:焊接钢管用钢带/钢板分层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4-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4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分层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423.5-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钢管无损检测方法第5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数字射线检测国家能源局2015-03-01 现行SY/T 6475-2000 石油天然气输送钢管尺寸和单位长度重量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0-01 现行SY/T 6875-2012 板式结构屈曲强度国家能源局2012-03-01 现行SY/T 6876-2012 壳的屈曲强度国家能源局2012-03-01 现行SY/T 6877-2012 杆件、框架和球型壳的屈曲强度分析国家能源局2012-03-01 现行SY/T 6945-2013 石油管材失效分析导则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SY/T 6950-2013 耐蚀合金套管和油管国家能源局2014-04-01 现行参考(非最新,有废止)。

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石油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对于油品质量的检测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既能保障石油行业的发展,也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针对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背景和意义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石油行业生产的油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油品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而建立的。

制定有效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对于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制度要素(一)监管机构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需要有具备监督职能的监管机构来负责实施。

该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的检测与监督能力,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公信力。

(二)检测技术与标准油品的质量检测依赖于先进的检测技术与标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石油行业应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油品检测技术,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油品检测标准。

(三)油品样品采集与送检油品样品的采集与送检环节是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采集油品样品时,应遵循专业的操作规程,保证采样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送检的程序也需要严格执行,以确保送检的样品得到客观、公正的检测结果。

(四)异常处理与质量控制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必须设立一套完善的异常处理与质量控制机制。

一旦检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质量控制机制则是通过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指标,来提高油品质量,对产品进行有效管理。

三、实施过程(一)制度宣贯石油行业的油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在实施前需要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了解制度内容和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推行力度和有效性。

(二)石油企业内部管理石油企业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各个生产环节的过程控制和纪律执行,确保油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油品质量监督抽检监管机构应对市场上的油品进行定期监督抽检,对各个石油企业生产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和比对,以保障市场上流通的油品质量安全。

2016油田各层级QHSE职责(行业管理版)

2016油田各层级QHSE职责(行业管理版)

QHSE管理委员会及专业分委会职责QHSE管理委员会1.审议、发布油田QHSE管理目标、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

2.硏究部署油田QHSE季度、年度重点工作。

3.分析油田QHSE管理现状,硏究解决重大问题。

4.审议油田重要的QHSE奖励、处罚方案。

5.审议油田QHSE事故调查报告。

6.督导油田各专业分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各二级单位QHSE委员会工作。

7.开展油田QHSE管理体系评审。

专业分委会1.负责行业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

健全行业领域企业标准体系表,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及复审工作;组织对重点实施标准进行宣贯、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负责推进落实行业领域的工艺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将工艺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行业领域规章制度中,并督促落实。

3.负责行业领域风险识别防控。

负责行业领域年度QHSE审核,组织行业领域专项检查,负责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定级和监控治理;分析行业领域审核、检查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负责行业领域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5.制定规范行业领域承包商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油田公司领导QHSE职责油田公司总经理1.全面领导油田QHSE工作,承担油田QHSE第一责任。

2.组织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QHSE法律法规、集团公司QHSE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油田QHSE方针、目标和发展规划,保证油田QHSE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激励。

4.组织完善油田QHSE管理体系,建立、健全QHSE责任制,主持油田QHSE 体系管理评审,培育油田QHSE文化。

5.将QHSE纳入油田生产经营活动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组织制定油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油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建立油田领导干部QHSE履职能力评估机制,将QHSE能力作为干部任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7.组织制定并实施油田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督促、检查油田QHSE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油田QHSE管理委员会会议,检查各分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油田QHSE重大事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随着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质量管控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环节,而质量检验机构则是在企业质量管控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应该进行定级,以确保检验机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一、为什么需要定级:1.合法性。

石油和化工行业是公共安全领域,质量检验机构的分级管理不仅可以保障企业产品检测的质量和准确性,同时也可以保证质量检验机构的合法性,防止一些不合法的机构出现,并防止商家和非合法机构的欺诈行为。

2.有效性。

石油和化工行业在生产中会涉及许多重要的质量检验指标和环境标准。

如果检验机构没有得到指定的评级,则存在可能无法有效地检测出产品中的有害物质等,从而影响生产企业的质量指标控制。

而一个得到鉴定评级的检验机构,则可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定级的内容: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的定级,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评估和鉴定。

定级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人员配备等评估。

2.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试剂和样品库等评估。

3.检验机构的文化建设、质量保障和服务水平等评估。

三、评级标准的制定:针对不同的检验领域,制定不同的评级标准。

在石油和化工行业,常用的评级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国家级、省级、市级司法检验机构评级。

2.石油和化工行业检验机构评级。

3.石油和化工行业检验机构实验室评级。

四、定级的作用:定级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1.维护消费者权益。

企业可以在购买产品时更好地选择得到合规检验机构采样进行检测的产品,消费者也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产品。

2.标准化检测。

对于有定级的检验机构来说,它们采样和测试的质量得到保证,消费者的满意度也得到提高。

3.提高评价能力。

对于检验机构来说,定级可以帮助其发现并改进管理问题,通过自身的发展来提高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而提高评价。

4.合法性。

对于没有定级的检验机构来说,如果其发现有问题并进行公开的处理,将面临市场的压力,进而引发裁判的案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鲁应急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现就做好全省标准化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级范围全省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不含海洋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要按照《定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标准化定级工作。

工贸行业具体范围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规定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级组织(一)定级部门。

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内二级、三级和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定级部门。

(二)组织单位。

定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也可确定所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

(三)现场评审。

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单位负责现场评审,也可由确定为组织单位的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直接组织评审人员(包括评审专家和评审员)开展现场评审。

(四)评审费用。

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三、定级程序(一)规范评审程序。

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

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

附件一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水平的提高,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提高企业满足用户质量需求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质检机构定级是经综合评定后对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能力的级别确定。

第三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工作。

第四条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由企业自愿申请,经质量安全环保部评审合格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定级证书。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在地区或省、市设立若干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质检机构定级工作的受理和审核业务。

分支机构应配备必需的办公资源和人力资源,分支机构的设立需经质量安全环保部考核合格并批准。

第六条定级评审员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统一培训考核聘任。

评审员可由各地方石油和化工行业组织、石油和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分支机构推荐,或自行向质量安全环保部申请。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企业质检机构的所在单位应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第八条企业质检机构应建立并保持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九条企业质检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资源,以满足公正、科学、独立实施检验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十条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一式二份),注明申请级别,并提供质量手册或相关文件、程序文件目录、必备资源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申请书)。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件资料审查的初评意见。

构定级认定费2000元。

第五章评审和发证第十三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根据初评意见,组织有资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组于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实施现场评审。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定级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定级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省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3)83号)、《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XX省化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应急[2023)18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定级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

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标准化定级标准依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相关行业评定标准。

应急管理部未制定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的,本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逐步配套出台本省标准化定级评定标准。

第六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定级部门。

省应急管理厅为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企业定级部门。

市州级应急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三级企业定级部I1o第二章定级组织单位和现场评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第七条定级组织单位可由本级定级部门担任,也可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担任。

第八条二级定级组织单位由省应急管理厅确定,三级定级组织单位由市州级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第九条全省化工领域负责标准化二级、三级定级现场评审的单位由省应急管理厅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通过资格条件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公示公告等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第十条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经确定公布后,有效期三年,三年期满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予以重新确定。

石油公司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引言石油是现代工业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之一,而石油产品的质量则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了确保石油产品的质量合格,保障用户的权益,我公司制定了本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班子负总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油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质量检验标准,并监督检验工作的落实。

3.各层级的管理人员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确保检验工作的有效推进。

4.员工要按照质量检验制度要求,积极参与质量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三、检验基准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标准,确定油品质量检验基准。

2.油品质量检验基准需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和市场的变化。

3.质量检验基准应详细包括各项指标、检验方法、检测仪器和设备等信息。

四、检测设备和仪器1.公司要配备符合质量检测要求的专业设备和仪器,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对检测设备和仪器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3.检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人员要熟悉操作规程,保证正确操作和数据记录。

五、检验工作流程1.收样:油品样品的收集、标识和封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检验样品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制样:按照检验要求,对油品样品进行制备,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一致性。

3.检验:按照油品质量检验基准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对样品质量进行评定,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5.异常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要及时进行处理,追查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6.数据记录和报告:对检验数据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编制和发送检验报告。

六、文件与记录1.油品质量检验工作要有相应的文件和记录,包括检验标准、方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2.文件和记录要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追溯,确保检验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七、培训与考核1.公司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提高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石油化工产品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质认定的范围和标准2.1 资质认定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的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内部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等。

2.2 资质认定的标准1. 检验设备和仪器齐全,并具备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和管理制度2. 具备一定的检验技术和专业知识,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3. 严格遵循检验规范和标准,保证检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态度5. 保护和保管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 必要时提供检验质量信息和报告,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资质认定的程序和要求3.1 资质认定的程序资质认定程序包括资料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审和资质评定。

3.1.1 资料申报1. 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组织结构、人员情况等2. 检验设备和仪器清单3. 检验人员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4. 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范标准等5. 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6. 检验报告和样品保存制度。

3.1.2 资料审核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完整、合规。

3.1.3 现场评审1. 检验设备和仪器的实物检查2. 检验设备的校准和维护记录检查3. 检验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记录核实4. 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检查。

3.1.4 资质评定通过现场评审后,相关主管部门将对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作出资质认定的决定。

3.2 资质认定的要求1. 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评审2. 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4. 检验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5. 建立和保障样品保存制度,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 及时提供检验质量信息和报告,确保相关方及时获得检验结果。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评审费用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评审费用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评审费用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XX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相关规定,具备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资质的评审单位,按时完成现场评审工作,如实出具现场评审报告,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并进行整改确认的,参照本办法获得评审费用。

第三条评审费用实行最高限价包干管理,大型企业每家最高限价3.5万元、中型企业每家最高限价2.5万元、小型企业每家最高限价2万元;考虑到评审要素增加及井下条件特殊性,煤矿、非煤矿山地采企业评审费用每家相应增加0.5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由自治区应急厅相应业务处室认定。

评审组织单位将视企业申报数量、评审单位以往工作业绩等情况采取竞价等方式综合考虑、合理安排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自治区应急厅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督促指导。

每年6月底、12月底前由评审单位根据完成的现场评审工作情况分别向评审组织单位申请支付评审费用,由评审组织单位汇总集中向自治区应急厅申报核定下拨。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自治区应急厅不支付评审费用,已经支付的,应如数收回。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评审工作的;(二)现场评审组成员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现场评审时间不足的;(三)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等问题,出具虚假现场评审报告的;(四)未如实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或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确认的;(五)评审单位或现场评审组成员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的。

(六)收取企业费用的;(七)其他不符合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石油炼化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评估

石油炼化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评估

石油炼化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评估一、引言石油炼化行业是现代工业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化工、交通等领域。

为了确保石油炼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质量控制标准与评估在该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石油炼化行业中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评估的重要性、方法和挑战。

二、质量控制标准的重要性质量控制标准是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预期的质量要求。

在石油炼化行业中,质量控制标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产品质量:质量控制标准可以确保石油炼化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促进技术进步:质量控制标准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推动石油炼化技术的发展,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3. 改善企业竞争力:质量控制标准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质量控制标准的评估方法为了确保石油炼化行业中质量控制标准的有效实施,评估方法必不可少。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质量控制标准评估方法:1. 内部审核:通过内部审核可以评估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以确保标准的执行效果。

2. 外部认证:外部认证机构可以对企业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标准制定、实施和监控等方面,以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3. 第三方检测: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评估,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质量控制标准的挑战在石油炼化行业中,质量控制标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 多样化的产品:石油炼化行业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每种产品都有其特定的质量控制标准,因此需要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标准体系。

2. 新技术的应用:随着石油炼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的技术和工艺的应用给质量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标准。

3. 国际市场的竞争:石油炼化产品的质量标准不仅要符合国内的要求,还需要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如欧盟的REACH法规和美国的EPA要求。

石油炼厂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石油炼厂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石油炼厂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引言石油炼厂作为石油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原油加工、燃料生产和润滑油制造等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生产出的油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满足市场需求,石油炼厂必须建立并执行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石油炼厂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执行步骤进行论述。

2. 检验标准的建立石油炼厂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制定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应基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石油炼厂自身的技术要求。

通过系统的研究和深入的实验,制定可行的油品质量检验标准,以保证生产出的油品质量可靠。

3. 检验设备和仪器的配备为了执行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石油炼厂应确保配备先进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这些设备和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油品采样器、密度计、黏度计、蒸馏仪、油品成分分析仪等。

石油炼厂应进行设备的有效维护和定期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的检测性能。

4. 检验人员的培训和授权有效的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离不开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

石油炼厂应制定培训计划,培养、考核和授权检验人员。

培训应包括油品质量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检验人员能够熟练和准确地进行油品质量检验。

5. 检验过程的实施油品质量检验过程应该非常规范和规范化,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石油炼厂应明确油品质量检验的各个环节,包括油品采样、样品准备、仪器操作、数据记录和结果评定等。

在每个环节中,都要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

6. 检验数据的管理与分析石油炼厂应建立完善的检验数据管理系统。

检验数据及时有效地记录和存档,以便于后续数据分析和油品质量改进。

石油炼厂可以利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发现油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

7. 异常情况的处理在油品质量检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异常情况,如检测结果异常、仪器故障等。

针对这些异常情况,石油炼厂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能够排除干扰因素的前提下及时解决问题。

化工厂检测管理制度

化工厂检测管理制度

化工厂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厂检测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健康,提高产品质量,遵循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适用于对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化工厂检测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检测管理的组织、职责、流程、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五条化工厂检测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按照职能部门管理模式,设立检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化工厂的检测工作。

第七条检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合格的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做到专业负责。

第八条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检测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九条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测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规范、全面进行。

第十条检测管理部门应当与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化工厂检测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检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化工厂检测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检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检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测设备的维护、领用、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检测管理部门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检测管理部门负责检测工作的结果评估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第四章流程要求第十六条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七条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应当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九条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应当在检测前进行试验和校正检测设备。

第二十条化工厂的检测管理工作应当保证检测现场的干净、整洁与安全。

第五章惩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检测的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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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联质发(2010)372号关于印发《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水平的提高,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提高企业满足用户质量需求的能力,我会于2006年制定并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对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工作,我会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二、《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三、《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检验机构定级通知附件一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水平的提高,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提高企业满足用户质量需求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质检机构定级是经综合评定后对企业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能力的级别确定。

第三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工作。

第四条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由企业自愿申请,经质量安全环保部评审合格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定级证书。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在地区或省、市设立若干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质检机构定级工作的受理和审核业务。

分支机构应配备必需的办公资源和人力资源,分支机构的设立需经质量安全环保部考核合格并批准。

第六条定级评审员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统一培训考核聘任。

评审员可由各地方石油和化工行业组织、石油和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分支机构推荐,或自行向质量安全环保部申请。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企业质检机构的所在单位应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第八条企业质检机构应建立并保持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九条企业质检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资源,以满足公正、科学、独立实施检验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十条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一式二份),注明申请级别,并提供质量手册或相关文件、程序文件目录、必备资源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申请书)。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件资料审查的初评意见。

第十二条申请企业应在申请时向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交纳质检机构定级认定费2000元。

第五章评审和发证第十三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根据初评意见,组织有资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组于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实施现场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组依据《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完成(含不合格验证)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将评审资料、评审报告报送评审组织单位。

第十五条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评审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申请方颁发定级证书。

第六章复查和换证第十六条企业质检机构定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半年之前企业质检机构应向质量安全环保部(或其分支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由质量安全环保部按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给予换证。

第十七条期满后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不合格的,证书自动失效。

第七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八条企业质检机构获得定级证书后,应接受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企业质检机构在定级证书的有效期内,其所在企业的出厂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组织的产品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或在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质检机构已不能满足本办法要求的,质量安全环保部可视情况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定级证书的处罚。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可将定级证书用于广告宣传、招投标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可将定级证书用于生产许可、质量评价、委托检验等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在定级证书有效期内,有责任保持并改善其管理和检验水平。

第二十三条获得定级证书的企业在其质检机构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通报。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石油和化工企业以及为石油和化工企业提供产品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1日起实行,原《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二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申请书单位名称: (盖章)申请级别:申请日期: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l 概况1.1 企业名称:1.2 检验机构名称:1.3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话:检验机构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电话:1.4 企业职工人数1.5 质检机构总人数: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名,工程师名,助工名,检验员名1.6 现场审核拟订时间:1.7 申请级别:□ A级□ B级2 提供资料状况2.1 质量手册或相关文件2.2 程序文件目录2.3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2.4 组织机构图2.5 检验产品范围及标准 (见附件1)2.6 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 (见附件2)2.7 主要检验设备一览表 (见附件3)2.8 检验能力分析表 (见附件4)申请单位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附件1检验产品范围及标准附件2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3主要设备一览表附件4检验能力分析表附件三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实施细则1 目的为使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满足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标准,规范企业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质检机构)的定级工作。

3 依据及参考文件《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定级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4 组织与管理4.1 企业质检机构所在单位应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4.2 企业质检机构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是健全、独立建制的专职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检验室;b)应有措施保证工作人员不受来自企业质检机构外的可能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压力;c)其组织形式与管理制度应能保证对检验结果判定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d)应明文规定企业质检机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e)应由企业最高领导者任命其负责人;f)应配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g)应有满足规定要求、胜任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实验人员和评价检验结果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与非监督人员的比例足以保证监督工作正常实施;h)有条件时应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的比对活动。

5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评审5.1 企业质检机构应建立与其监督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5.2 质量手册或有关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的不干涉质检机构检验工作独立性的声明以及质检机构公正性承诺;b)企业质检机构的组织/管理结构图以及标明其位置的企业组织机构图;c)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d)企业质检机构实现量值溯源的程序;e)企业质检机构的检验范围、产品检验标准目录、检验规程;f)在用的主要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有关说明(可以以表格形式表示);g)在用检测设备维护规定/程序;h)当检验出现异常情况或偏离规定时采取纠正措施的规定/程序;i)内部审核/检查程序。

5.3 企业质检机构应有计划定期对内部进行审核、检查或考核,并有记录。

a)内部审核应由经过培训的,有一定资格的人承担;b)内部审核人员要求与被审核的质量活动无关;c)审核、检查或考核的策划、组织、实施活动应有相关记录。

5.4 企业质检机构应参照本细则定期对企业的车间(分厂)中控分析(半成品检验)进行考核,有计划、有实施并有记录。

5.5 审核、检查或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对应的纠正措施,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

6 人员6.1 企业质检机构应配备满足其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

其中: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受过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

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6.2 有工作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计划按时实施。

6.3 建立人员技术业绩档案,包括技术人员有关的资格证书、技能、经历及培训的记录等。

6.4 企业质检机构负责人应有任命文件。

6.5 质检机构应对内部人员制定并实施奖惩制度。

7 设施和环境7.l 企业质检机构的检验设施、场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等应有利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设立相应的检验室,如: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天平室等。

7.2 在有关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环境条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企业质检机构应有监测、控制设施,并记录环境条件。

7.3 对有关技术活动涉及的因素,例如生物无菌、粉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温度、声音和振动水平等应有相应的规定。

7.4 相邻区域内的工作有不利影响时,要进行有效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7.5 进入和使用有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应有明确的限制和控制。

7.6 应采取措施确保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如卫生、着装等。

7.7 对检验中产生的“三废”应进行处理,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7.8 检验设施和工作环境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8 设备和标准物质8.1 企业质检机构应正确配备进行检验所需的取样、测量和测试设备。

8.2 企业质检机构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并有维护程序或制度。

a)如果任一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给出可疑结果、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恰当放置以防误用,或加贴明显的停用标签或标记;b)修复的设备要经过检定、校准或测试,证明满足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c)企业质检机构应检查由于上述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以前的检验工作所造成的影响。

8.3 企业质检机构的每台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以表明其状态。

8.4 企业质检机构对检验使用的每一台设备和标准物质均应建立档案并有效保存。

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的名称;b)制造商名称、型号和出厂编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d)目前放置地点;e)设备接收时的状态(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f)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复印件;g)检定日期和结果以及下一次检定的日期;h)使用记录;i)迄今所进行维护的详细记录、今后维护计划;j)历次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记录。

9 量值的溯源和校准9.1 企业质检机构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全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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