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出入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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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出库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血库血液出库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血库血液发放管理。

(四)职责:

1、科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工作;

2、科内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交叉配合试验合格后通知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品种数量及有效期,交叉配合试验结果相合,血液外观符合要求,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经摇动、血浆与红细胞的分层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前核对受血者发生费用是否正确。

5、血液发出同时将血袋标签、手术用血通知单、输血申请单及记录单存档保存。

6、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7、配血后受血者、供血者的血样应保存于2~6℃冰箱中至少7天,输血完毕后血袋送回血库或留在病区至少保存一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当某个血液品种滞存接近有效期前一周时,工作人员应及时和病区或血站取得联系,尽快用于临床或由血站调剂,避免血液资源的浪费。

9、因各种原因所致血液报废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由科主任落实具体情况后决定处理意见并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血液入库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血库血液入库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血库血液入库管理。

(四)职责:

1、科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工作;

2、科内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血液品种入库前应进行认真地核对和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及包装,标签内容填写清楚齐全。

2、将已入库的血液制品按血型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标识。血袋的放置应以采集时间的先后或有效期的长短依次摆放。

3、认真做好血液入库、核对、保存记录,有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4、认真做好血液品种的保存,全血、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的保存温度为4 ±2℃,浓缩血小板为22±2℃,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为-20℃以下。发现血液存在质量问题要做明显标志另行存放,及时与血站联系并向科主任汇报。

5、每天定时观察、记录贮血冰箱的温度。当贮血冰箱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并做记录。

6、及时补充常用贮血品种,防止发生断档现象。

7、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合格标准为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4cfu/l5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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