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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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5896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Power Civilized Construc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铁房刷灰色;

b.卷扬机棚刷兰色;

c.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油罐刷黄色;

g.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

离施工现场。

5.2.2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杜绝野蛮施工:

5.3.1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严禁随地大小便。

5.4奖罚条例:

5.4.1奖励: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处罚:

a.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

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50-500元罚款。

k.当日收工场地不整洁,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l.单项工程结束,清理不彻底或没能立即清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款。

m.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n.累计罚款达到500元的单位,扣发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的50%。

o.受到罚款的个人,无资格享受文明施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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