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017版
2017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品质验收标准
2017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品质验收标准规范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品质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规定,本条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和施工专案的品质管制体系和品质保证体系提出了要求。
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品质控制。
对施工现场品质管制,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品质管制体系、施工品质控制和品质检验制度;对具体的施工专案,要求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上述要求应能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运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按程式审批,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规范二根据不同的施工*** 和结构分类,列举了混凝上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具体名称。
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根据具体的施工*** 和结构分类确定应验收的分项工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品质验收体系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为六个分项工程;范本、钢筋、预应力。
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
本规范中“结构缝”系指为避兔温度胀缩、地基沉降和地震碰撞等而在相邻两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两部分之间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等的总称。
检验批是工程品质验收的基本单元。
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1、检验批内品质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2、贯彻程序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品质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品质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规范三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所含分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
对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系指根据工程品质控制的需要,在施工期间由参与验收的各方在现场对施工工艺进行的检测。
有关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内容在本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如预应力筋张拉时实际预应力值的检测。
本条规定的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中,见证检测和结构实体检验可以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相应阶段内进行。
规范四分项工程验收时,除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有完整的品质验收记录。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得应用编制得。
二、本定额得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得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得作用: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就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得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得施工工期编制得。
五、本定额就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得补充与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就是以综合单价得形式表现得,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就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得,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与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与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就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得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得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得人工费。
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017版
DB21/T1234-2017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注: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字人员应由相应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DB21/T1234-2017表H.0.1-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2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DB21/T1234-2017素土、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粉煤灰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强夯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DB21/T1234-2017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DB21/T1234-2017DB21/T1234-2017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钢结构焊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DB21/T1234-2017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紧固件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3DB21/T1234-2017004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基础分项工程名称钢结构基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主控项目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成品进场第4.4.1条/2扭矩系数或预拉力复验第4.2.2条或第4.4.3条/3抗滑移系数试验第6.3.1条/4终拧扭矩第6.3.2条或第6.3.3条/般项目1成品进场检验第4.4.4条/2表面硬度试验第4.4.5条/3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第6.3.4条/4连接外观质量第6.3.5条/5摩擦面外观第6.3.6条/6扩孔第6.3.7条/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曰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曰施工依据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DB21/T1234-2017 钢零部件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5钢构件组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6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基础分项工程名称钢结构基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主控项目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吊装梁(桁架)第8.3.1条/2端部铣平精度第8.4.1条/3外形尺寸第8.5.1条/般项目1焊接H型钢接缝第8.2.1条/2焊接H型钢精度第8.2.2条/3焊接组装精度第8.3.2条/4顶紧接触面第8.3.3条/5轴线交点错位第8.3.4条/6焊缝坡口精度第8.4.2条/7铣平面保护第8.4.3条/8外形尺寸第8.5.2条//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曰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曰施工依据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DB21/T1234-2017 钢管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钢管混凝土构件现场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B21/T1234-2017 钢管混凝土构件现场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DB21/T1234-2017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U ) 002场地平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土方 分项工程名称 场地平整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检验批部位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2/3/4/5/6/7/8/9/10/1/2/3/4/5/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主 控项目般项目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 月曰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喷锚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边坡 分项工程名称 喷锚支护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检验批部位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2/3/4/5/6/7/8/9/10/1/2/3/4/5/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主 控项目般项目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 月曰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挡土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边坡 分项工程名称 挡土墙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检验批部位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2/3/4/5/6/7/8/9/10/1/2/3/4/5/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主 控项目般项目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 月曰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边坡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2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边坡 分项工程名称 边坡开挖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检验批部位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2/3/4/5/6/7/8/9/10/1/2/3/4/5/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主 控项目般项目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 月曰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全文」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全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全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1995年1月2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中特殊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其所属的特殊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各级政府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执行本条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八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依据本条例规定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含房屋开发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资质等级与之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
辽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指南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指南第一阶段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二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开工监督管理二、基础阶段监督管理三、主体阶段监督管理四、装饰阶段监督管理五、竣工阶段监督管理第三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主要程序框图(三个阶段内容)第一阶段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主要工作内容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行政大厦建委窗口)二、建设单位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印件各一份);(二)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施工、监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四)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档案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五)外埠施工、监理企业进入本地区承包、监理工程的,应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件;(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七)其它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监督手续文件编制(一)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二)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三)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四)监督机构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
编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工程名称结构工程地址层数地下层地上层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万元)招标情况工程类别工程性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否重点工程重点工程文号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资质等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资质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电话:经办人:职务:部门:电话:公章年月日说明:1、本受理书是批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凭证。
2、凡未办理本受理书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报送时间年月日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设计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施工
单位
意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m2
总投资额
元(万元)
结构类型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监督受理书编号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监督部门
备案事由: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017版
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017版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H.0.1-4 Array
注:1 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素土、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粉煤灰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强夯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
2017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统一标准【Word版 可编辑】 (1)
±20
项3 直 径 目
±10
施工操作依据
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日
年
月
说明 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热轧带肋钢筋》-2007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
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的签署验收意见后,施工单位方可用工程上;对于货不对板或 者不合格的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项目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作退场处理。对 于第一批进场的重要材料(设备),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报地区公司专业管理 工程师,项目工程部副总、监理总监和地区质安总监(或工程经理)参与验收,地区公司 工程总监主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二章 土建及装饰工程
第一节 地基与基础
一、人工挖孔桩
(一)、主要控制项目 (1) 原材料、砼强度和地基持力层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 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桩位、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主要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措施 (1) 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砼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且应复验孔底 持力层土(岩)性; (2) 人工挖孔桩,孔深不宜超过 25 米,实际情况须超深时,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当 桩孔开挖深度超过 5m 时,每天开工前应对孔内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并向孔内送风; (3) 当桩间净距小于时,必须采用跳挖; (4) 开挖过程中,要经常吊线控制桩孔垂直度,随时纠正,保证偏差不超过桩长的%。 要求每次支护壁模均要吊线一次。当遇到流动性淤泥或流砂情况,可采取减少护筒高度, 并加入速凝剂,或用钢套筒护壁等措施,当严重而无法施工时,应会同有关技术部门共同 研究处理; (5) 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孔内抽水应注意观测是否引起周边地层的附加沉陷而危及周 边建筑物的安全; (6) 必须执行成桩终孔验收: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辽住建建管〔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21〕3号各市住建局,有关单位:为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更好的为各方计价主体提供服务,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2017年计价依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解释(二),现予以发布。
本解释是2017年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与2017年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与2017年计价依据规定不同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解释由辽宁省标准定额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发布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工程造价栏目内,网址:/zwfw/xxxt/gczj/。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4月1日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一、综合性问题(一)关于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的问题。
除按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相关规定计算外,如各市还有相关规定,再按各市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计算问题。
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人工工资单价及指数计算人工费和按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计算机械台班费,再按规定的取费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如果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没有的项目,按市场机械台班价格和数量经发包人确认后计入造价,该部分除计算安全施工费和税金外,不计算任何费用。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一)关于植筋问题。
DB21T 2764-2017 公路路基弯沉验收标准
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3.10
特殊路基 special subgrade 位于特殊土(岩)地段、不良地质地段或受水、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强烈的路基。
4 总则
4.1 为满足我省公路路基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需求,制定本标准,作为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交(竣) 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4.2 公路路基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应遵循本标准。 4.3 各地的公路路基在有条件的路段,应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法进行弯沉验收;当缺少测试设备不能采 用落锤式弯沉仪法时,也可采用贝克曼梁法进行路基顶面弯沉的测试和验收。 4.4 在使用落锤式弯沉仪方法开始检测公路路基弯沉值前,路基压实度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落锤式 弯沉仪也必须满足本规程提出的标定与校准要求。 4.5 当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方法进行路基顶面弯沉测试时,应采用本规范中推荐的动静弯沉转化关系模 型,计算基于落锤式弯沉仪的弯沉验收标准。 4.6 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进行弯沉验收不合格的评定路段,必须采用贝克曼梁弯沉法对评定路段进行复 核,具体方法和质量评定原则见本标准 8.4 节。
5 贝克曼梁测定路基回弹弯沉试验方法
2
DB21/T 2764—2017
5.1 仪具与材料技术要求
本方法需要下列仪具与材料: (1)标准车:双轴,后轴双侧4轮的载重车。其标准轴荷载、轮胎尺寸、轮胎间隙及轮胎气压等主 要参数应符合表1的要求。测试车应采用后轴10t标准轴载BZZ-100的汽车。 (2)弯沉仪:由贝克曼梁、百分表及表架组成。贝克曼梁由合金铝制成,上有水准泡,其前臂(接 触路面)与后臂(装百分表)长度为2:1。弯沉仪长度有两种:一种长3.6m,前后臂分别为2.4m和1.2m; 另一种加长的弯沉仪长5.4m,前后臂分别为3.6m和1.8m。弯沉采用百分表量得,也可用自动记录装置 进行测量。 (3)其他:皮尺、口哨、白油漆或粉笔,指挥旗等。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住建[2017]237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12.20
【实施日期】2017.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
通知
(辽住建〔2017〕237号)
各市建委:
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辽委办发〔2016〕4号)规定,省厅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2017年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2017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总结自评时间:12月中旬至12月31日;
(二)现场考核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20日;
(三)复核确认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31日。
二、考核工作程序
(一)总结自评工作
1.认真总结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省厅印
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辽住建〔2017〕85号)和《关于调整<2017年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控制指标的通知》(辽住建〔2017〕101号)中确定的有关事故控制指标和工。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结构安全和主要功能的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构配件与部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对全省检测机构和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城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质量检测活动。
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检测质量。
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和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检测、预拌砂浆检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一,各项资质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见附件二。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实验室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实行资质管理,仅对本企业产品出具检测数据,用于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控制,不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住建发〔2021〕8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住建发〔2021〕8号各市住建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满足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计价需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推动先进工艺在我省建筑市场应用,省住建厅编制了《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补充定额(一)》(以下简称“补充定额”),对我省2017计价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中缺项部分予以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非国有资金投资主体可以参照本补充定额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补充定额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三、本补充定额是我省2017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是对2017计价依据的完善和补充,与2017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补充定额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五、本补充定额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补充定额项目与相关说明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高精砌块)胶泥砌筑(一)说明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31-201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13J104等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辽宁省普通公路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详解
辽宁省普通公路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普通公路工程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转发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计[2004]16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普通公路的贷款工程、新改建、大修工程和农村公路网工程验收活动。
第三条我省普通公路工程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下列项目不得进行工程验收:1、项目部分单位(或分部)工程未完及存在尾留工程;2、项目未经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鉴定或鉴定不合格;3、内业资料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或资料不全;4、项目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
不合格单位(或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经质量监督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可重新进行工程验收。
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第四条我省普通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一阶段验收和两阶段验收两种方式。
重点工程(指省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程)的工程验收按两阶段验收,即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一般工程按一阶段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以下简称“工程验收”。
其中路面工程当年验收暂定工程质量等级,运营一年后复检正式确定质量等级。
如项目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修复、完善,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
2017施工分阶段验收要求要求规范
2017施⼯分阶段验收要求要求规范2017施⼯分阶段验收规范⼀、现场交底★需客户配合事项:1、客户需将房门钥匙⼀把交于项⽬经理。
2、客户需与项⽬经理、⼯程质检、设计师⼀起确认设计⽅案,包括⽔电路改造⽅案。
3、客户需在《⼯程质检报告书》上就相关内容签字确认。
4、客户需办理物业⼿续。
⼆、材料验收★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材料验收流程表三、隐蔽验收(⼀)吊顶⼯程验收★验收要点:材料合格、牢固可靠、表⾯平整1、吊顶龙⾻不得扭曲、变形、⽊质龙⾻⽆树⽪及⾍眼,并按规定进⾏防⽕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属吊杆和挂件应进⾏防锈处理,龙⾻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2、吊顶罩⾯板与龙⾻连接紧密牢固,阴阳⾓收边⽅正,起拱正确;3、纸⾯⽯膏板可⽤沉头螺钉与龙⾻固定,钉帽沉⼊板⾯,⾮防锈螺钉的顶⾯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4、罩⾯板与墙⾯、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致;5、吊顶内填充的吸⾳、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6、灯具、电扇等设施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于3公⽄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上,应另设吊挂件与基底结构连接;7、玻璃吊顶采⽤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法应符合设计要求;8、吊顶饰⾯板表⾯平整、边缘整齐、颜⾊⼀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锤印等缺陷。
9、使⽤轻钢龙⾻,原墙打眼做吊杆吊点间距应⼩于1m,吊杆应通直,距主龙⾻端点不得超过300mm,主龙⾻间距不得⼩于600mm,次龙⾻应紧贴主龙⾻安装,间距不得⼤于400mm。
★吊顶⼯程验收流程:1、检查吊顶材料是否符合公司规范;2、检查吊筋是否安装牢固;3、检查⽯膏板或饰⾯板是否平正牢固、接缝是否平直;4、检查⽯膏板、紧固螺钉是否做防锈处理。
5、吊顶⼯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法应符合下表规定:(⼆)⽔电⼯验收★⽔⼯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1、管道安装横平竖直,铺设牢固、⽆松动,坡度符合规定要求。
全国质量验收规范及辽宁省地方质量验收规范辅导
DB21/1234-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术语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5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 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所进行的活动。 2.0.7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 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8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 工做出确认的活动;包括相关专业工序间进行的交接检查。
DB21/1234-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术语
2.0.9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 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0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1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 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 行的检验。 2.0.12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3 计数检验 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 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在该工程 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是负责项目组织、计划及实施
过程,处理有关内外关系,保证项目目标实现的项目负责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0]139号各市建委(局):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辽宁省建设厅二○○○年十月十六日1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部令)通知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备案管理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2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及设计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DB21T 2764-2017 公路路基弯沉验收标准
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3.10
特殊路基 special subgrade 位于特殊土(岩)地段、不良地质地段或受水、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强烈的路基。
4 总则
4.1 为满足我省公路路基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需求,制定本标准,作为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交(竣) 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4.2 公路路基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应遵循本标准。 4.3 各地的公路路基在有条件的路段,应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法进行弯沉验收;当缺少测试设备不能采 用落锤式弯沉仪法时,也可采用贝克曼梁法进行路基顶面弯沉的测试和验收。 4.4 在使用落锤式弯沉仪方法开始检测公路路基弯沉值前,路基压实度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落锤式 弯沉仪也必须满足本规程提出的标定与校准要求。 4.5 当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方法进行路基顶面弯沉测试时,应采用本规范中推荐的动静弯沉转化关系模 型,计算基于落锤式弯沉仪的弯沉验收标准。 4.6 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进行弯沉验收不合格的评定路段,必须采用贝克曼梁弯沉法对评定路段进行复 核,具体方法和质量评定原则见本标准 8.4 节。
(1)检查并保持测定用标准车的车况及制动性能良好,轮胎胎压符合规定充气压力。 (2)向汽车车槽中装载(铁块或集料),并用地中衡称量后轴总质量及单侧轮荷载,均应符合要 求的轴重规定,汽车行驶及测定过程中,轴重不得变化。 (3)测定轮胎接地面积:在平整光滑的硬质路面上用千斤顶将汽车后轴顶起,在轮胎下方铺一张 新的复写纸和一张方格纸,轻轻落下千斤顶,即在方格纸上印上轮胎印痕,用求积仪或数方格的方法测 算轮胎接地面积,准确至0.1cm2。 (4)检查弯沉仪百分表量测灵敏情况。
I
DB21/T 2764—2017
工程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按从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检验批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第二条检验批的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的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X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1.实物检查:(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各专业验标均已制订了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点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4)资料检查:也就是书面检查。
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2.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检验项目。
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
主控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水泵、电源屏、变压器等设备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2)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电气绝缘性能、防雷接地性能、系统运转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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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注: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字人员应由相应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表H.0.1-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注:1
2 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素土、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粉煤灰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强夯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DB21/T1234-20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
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
DB21/T1234-2017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1
DB21/T1234-2017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2
003
004
005
006
DB21/T1234-2017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
001
002
DB21/T1234-2017紧固件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3
DB21/T1234-2017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4
005
006
001
钢管混凝土构件现场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2
L≤1000,
2.0;L>
1000,3.0 柱两端最外侧安装孔、穿
钢筋孔距离L
柱底面到到牛腿支承面距离L ±L/1500, 且≤±8
牛腿端孔到柱轴线距离L
d不宜小于
50;d不宜小于
50;
钢管混凝土构件现场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B21/T1234-2017钢管混凝土柱柱脚锚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录
录
(Ⅱ) 002
001
001
001
001
001
002
001
DB21/T1234-2017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2
001
002
003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