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水质采样技术7大要点
水质采样技术7大要点水质采样点布设是关系到水质监测分析数据是否有代表性,能否真实地反映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关键问题。
为获得完整的水质信息,除了要关注采样布点,还需要关注采样器和贮样容器等。
为统一水利行业水质采样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水质监测成果的代表性、可靠性、可比性、科学性及公证性,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水质采样技术规程》、《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进行汇总。
一、采样断面布设1、采样断面布设应符合以下原则:(1)充分考虑本河段(地区)取水口、排污(退水)口数量和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水文及河道地形、支流汇入及水工程情况、植被与水土流失情况、其它影响水质及其均匀程度的因素等。
(2)力求以较少的监测断面和测点获取最具代表性的样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该区域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物的时空分布状况与特征。
(3)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缓、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
(4)尽量与水文断面相结合,以取得有关的水文数据。
(5)断面位置确定后,应设置固定标志,不得任意变更;需变动时应报原批准单位同意。
2、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1)城市或工业区河段,应布设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
(2)污染严重的河段可根据排污口分布及排污状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控制的排污量不得小于本河段总量的80%o(3)本河段内有较大支流汇人时,应在汇合点支流上游处,及充分混合后的干流下游处布设断面。
(4)出入境国际河流、重要省际河流等水环境敏感水域,在出入本行政区界处应布设断面。
(5)水质稳定或污染源对水体无明显影响的河段,可只布设一个控制断面。
(6)河流或水系背景断面可设置在上游接近河流源头处,或未受人类活动明显影响的河段。
(7)水文地质或地球化学异常河段,应在上、下游分别设置断面。
(8)供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水源型地方病发病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应设置断面。
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
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1. 河流(1)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水文特征突变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变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取样断面,并适当考虑其它需要进行水质预测的地点。
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2)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在取样断面上布设取样垂点与地表水采样点位的布设相似。
(3)水样的对待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即在该断面上同各处所取的水样混匀成一个水样。
二级评价:同三级评价。
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
2. 河口(1)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上游同河流。
(2)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同河流部分。
(3)水样的对待同河流部分。
3. 湖泊、水库(1)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方法和数目在湖泊、水库中布设的取样位置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岸边区等)。
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设置。
①大、中型湖泊、水库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 时:一级评价每1~2.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级评价每1.5~3.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三级评价每2~4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一级评价每3~6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三级评价每4~7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②水型湖泊、水库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等于50000m3/d时:一级评价每0.5~1.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三级评价每1~2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水环境影响评价
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 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 期、枯水期;一般情况 可只调查平水期和枯水 期,时间不够,只调查 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平水 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 间不够,可只调查平枯 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平水 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 间不够,可只调查平枯 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 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 期
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 数字: 大、中型湖泊、水库
①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每1-2.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级评价每1.5-3.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三级评价每2-4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②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每3-6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三级评价每4-7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①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 但此点距底不应小于0.5m。 ②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首先要根据现有资料查明 此湖泊(水库)有无温度分层现象,如无资料可供调查, 则先测水温。在取样位置水面下0.5m处测水温,以下 每隔2m水深测一个水温值,如发现两点间温度变化较 大时,应在这两点间酌量加测几点的水温,目的是找 到斜温层。找到斜温层后,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 下,距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
1、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和时间
(1)调查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 响较显著的地面水区域。
两点说明:
❖在确定某具体建设开发项目的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范围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 围,并考虑评价等级的高低后决定。
❖当下游附近有敏感区(如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时, 调查范围应考虑延长到敏感区上游边界,以满足预测 敏感区所受影响的需要。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1.代表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应能代表整个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
在选择断面时,应考虑河流的地形、水力条件、底质类型、污染源分布等因素,尽可能选择具有较为典型性的断面。
在选择取样点时,要根据水流分布、混合程度、水质异质性等因素,选择能够反映水质变化的典型位置,同时应该避免受到人为干扰的区域,如污染源、渔业渔港等。
2.统一标准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使得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采样数据可以进行比较和分析。
对于大中型河流,通常采用分段取样的方法,即将河流断面分成多个段,每个段内选择一个取样点进行采样分析;对于小型河流,由于河水流速相对较小,通常只需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进行采样。
此外,还需要统一采样的时间和频率,比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采样。
3.稳定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即河流的水质在断面和取样点处能够相对稳定地反映。
如果选择了一个变化性较大的断面,可能导致采样数据的不稳定性,难以准确评估水质状况。
因此,在选择断面时应考虑河流的流速、流向、深度等因素,尽量选择相对稳定的断面。
4.综合评价原则: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还应考虑综合评价的需要。
常用的水质指标包括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悬浮物(SS)等,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应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指标的水质状况。
同时,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指标,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
5.参考便利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还应考虑到采样和分析的便利性。
例如,断面和取样点应易于到达,采样方法和分析仪器应具备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河流水质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代表性、统一标准、稳定性、综合评价和参考便利性等因素,以准确反映并评估河流的水质状况。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1.水质取样断面设置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种类型的断面,取样断面的布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 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2.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的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
当河流断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大、中河:河宽小于50 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 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 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特大河(例如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淮河、松花江、海河等):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3.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的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
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 m时,在水面下0.5 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 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 m时,只在水面下O.5 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 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 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 m。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 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O.3 m。
4.水样的对待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正确选择和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能够有效地反映污染源的分布情况,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就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监测断面的选择是关键。
监测断面应该是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准确反映所要考察的污染源的分布情况。
在进行监测断面选择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要考虑污染源的类型和特点,选择与其对应的监测断面。
例如,对于工业废水的监测,可以选择位于排放口旁边的监测断面。
其次,要考虑污染物的传输途径和迁移规律,选择能够反映其传输途径的监测断面。
最后,要考虑监测断面的设立是否方便,是否容易获取监测数据。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做出合理的选择。
其次,采样点的设置也非常重要。
采样点是监测工作中直接用于采集水样或土壤样品的位置,其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监测样品的准确性。
采样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采样点应位于监测断面的典型位置,能够真实反映断面上的情况。
其次,采样点应避免潜在的干扰因素,如废水排放口、污染源附近等。
此外,为了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可以根据断面的长度和特点,设置多个采样点进行多点采样,以获得更全面的数据。
在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时,还需要考虑监测设备的布置和使用。
监测设备的布置要离其他干扰因素远,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在采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此外,在进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设置时,还需要考虑时间和频率的选择。
监测时间的选择应该能够覆盖污染源的全部排放过程,以得到全面的监测数据。
监测频率的选择应能够满足监测需求,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对于长期监测的项目,还要定期检查监测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一般应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类断面特别应注意:1、调查范围的两端布设一个取样断面2、重点保护水域及环境敏感点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3、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应布设取样断面4、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有污水排入)应布设取样断面5、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如取水口、闸坝)应布设取样断面6、建设项目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应布设取样断面? 掌握河流、湖泊、河口海湾和近海水体水质监测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方法及取样方法断面确定后,根据河宽布置采样垂线;每条垂线上,根据水深设置采样点总的来说:样品数量的规定如下:一级评价:每个水质采样点取1份水样二级评价:每条采样垂线取1份混合水样三级评价:每个断面取1份混合水样下面分别讲述。
河流:1、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1)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2)大、中河:河宽<50m,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3)河宽>50m,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4)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陛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2、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m 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m。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
3、取样方法: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摘要]根据河流规模、河流断面形状、河流宽度及水深确定河流取样断面、取样垂线、垂线上的取样点数量及样品数量。
[关键词]河流环境监测点位布设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0-0116-01从事环境监测多年来,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涉及频次最多的是河流的监测。
根据相关环境标准和多年来的经验相结合,总结在环境例行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1、河流规模河流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可以划分为大河、中河、小河:2、取样断面的布设2.1 采样断面的分类2.1.1 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中,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管理断面。
2.1.2 背景断面:指为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不受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2.1.3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提供这一水系区域本底值的断面。
2.1.4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
即受纳城市或区域的全部工业和生活污水后的断面。
2.1.5 消减断面:指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被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
2.1.6 管理断面: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
2.2 断面设置的原则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
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力求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于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结合。
2.3 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2.3.1 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
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要交通路线,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
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布设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节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布设的原则和方法一、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布设的原则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的布设,应在对所监测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布设。
(一)断面布设要有代表性根据调查计划方案的目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布设断面,以获得所需要的代表性样品。
例如,在江河中,应在污染源附近及其上下游设断面(或站点),以反映受污染和未受污染的河段状况。
在排污口下游则往往要多设断面(或站点),以反映不同距离受污染和恢复的程度。
对整个调查流域,必要时按适当间距设断面(或站点)。
这样,才能获得代表性的生物样品。
(二)与水化学监测断面布设的一致性水生微生物指标是评价水体水质和生态状况的重要参数,只有与水化学监测指标结合起来进行污染与生物效应的相关分析,才能更全面地评价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状况。
因此,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的布设要尽可能与水化学监测断面相一致,以利于时空同步采样,获得相互比对的数据,这样才能更全面地评价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状况。
(三)断面布设要考虑水环境的整体性水生微生物监测断面布设要有整体观点,从一条河流(河段),一个湖泊的环境总体考虑,以获得反映一个水体的宏观总体数据,以满足对水体环境综合评价分析的需要。
例如,流经城市的河段布设监测断面时,既要了解河流入城市河段前的水生生物状况,又要掌握由于城市排污对水体生态状况的影响,以及水体是否有自净能力等。
故其监测断面至少要在河流入城市前、流经城市排污段以及出城市河段布设三个断面[即上(对照断面)、中(污染断面)、下(观察断面)],以便了解流经城市河段的整体情况,为综合评价该城市排污对水环境生态的影响提供依据。
(四)断面布设的经济性断面布设方案提出后,要进行优化验证,以期用最少的断面和人力、物力,获得具有最大效益,并有代表性的数据。
同时,要尽可能布设在交通方便、采样安全的地段,以保证人身安全和样品的及时运输。
(五)断面布设的连续性环境监测断面的布设,不仅要考虑反映环境生态现状的需要,而且要考虑长期的趋势分析研究的需要,要为观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价环境效益、强化环境管理服务。
水质采样点布设规范(标准版)
水质采样点布设规范水质采样点布设是关系到水质检测分析数据是否有代表性,能否真实地反映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关键问题。
为获得完整的水质信息,理论上讲,要求监测的空间和时间分辨率越高越好,然而高分辨宰的空间和时间监测不但费时费力,且难于实现。
尤其是空间分辨率只能是有限的,水环境监测分析的重要指导思想是以最少(或尽可能少)的监测点位获取最有空间代表性的水质监测数据,即优化布点问题。
1、水质采样断面布设水质采样断面布设法分为分断面布设和多断面布设法。
对于江河水系,应在污染源的上、中、下游布设3个水质采样断面,其中上游断面为对照、清洁断面,中游断面为检测断面(或称污染断面),下游断面为结果断面。
对湖泊、水库,应在人口和出口处布设2个检测断面。
对城市或大工业区的取水口上游处可布设1个检测断面。
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水质监测断面力求与水文测流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检测与水量监测的结合。
水质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状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
2.水质采样点布设(1)河流:在每个采样断面上,可根据分析测定目的、水面宽度和水流情况,沿河宽和河深方向布设1个或若干个采样点。
一般采样点设在水面下o.2—o.5m处。
还可根据需要。
在采样点的垂线上分别采集表层水样(水面下o.5—1m)、深层水样(距底质以上o.5。
1m)和中层水样(表层和深层采样点之间的中心位置处)3个点。
(2)地下水;布点通常与抽水点相一致。
如作污染调查时,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进行布点,特殊需要时另行布点。
(3)工业废水:采样布点应设在总排放口、车间或工段的排放口。
(4)生活污水:采样点应设在排出口,如考虑废水或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水和出水口处布点。
(5)湖泊、水库:可划分若干方块,在每个方块内布设采样点。
水样采集应知应会
水样采集应知应会一、地表水1.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1)监测断面必须有代表性,其点位和数量应能反映水体环境质量、污染物时空分布及变化规律,力求以较少的断面取得最好的代表性;(2)监测断面应避免死水、回水区和排污口处,应尽量选择河(湖)床稳定、河段顺直、湖面宽阔、水流平稳之处;(3)监测断面布设应考虑交通状况、经济条件、实施安全、水文资料是否容易获取,确保实际采样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2. 水系的背景断面须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原则上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
3. 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称为对照断面。
4. 沉积物采样点位通常为水质采样垂线的正下方,沉积物采样点应避开河床冲刷、沉积物沉积不稳定及水草茂盛、表层沉积物易受扰动之处。
5. 测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采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有水封口。
6. 引起水样水质变化的原因有生物作用、化学作用和物理作用。
7. 水样的生物作用会对样品中的一些待测项目(如溶解氧、二氧化碳、含氮化合物、磷及硅等)的含量及浓度产生影响。
8. 水质监测中采样现场测定项目一般包括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即常说的五参数。
9. 往水样中投加一些化学试剂(保护剂)可固定水样中某些待测组分,经常使用的水样保护剂有各种酸、碱、和抑制剂、氧化剂和还原剂,加入量因需要而异。
10. 一般的玻璃容器吸附金属、聚乙烯等塑料吸附有机物质、磷酸盐和油类。
11. 水样采集后,对每一份样品都应附一张完整的水样标签。
12. 根据不同的水质采样目的,采样网络可以是单点也可以扩展到整个流域。
13. 采集测定挥发性物质的水样时,采样泵的吸入高度要低、管网系统要严密。
14. 为化学分析而收集降水样品时,采样点应位于避免外界物质污染的地方。
15. 水流量的测量包括流向、流速和流量三方面。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一般应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类断面特别应注意:1、调查范围的两端布设一个取样断面2、重点保护水域及环境敏感点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3、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应布设取样断面4、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有污水排入)应布设取样断面5、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如取水口、闸坝)应布设取样断面6、建设项目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应布设取样断面掌握河流、湖泊、河口海湾和近海水体水质监测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方法及取样方法断面确定后,根据河宽布置采样垂线;每条垂线上,根据水深设置采样点总的来说:样品数量的规定如下:一级评价:每个水质采样点取1份水样二级评价:每条采样垂线取1份混合水样三级评价:每个断面取1份混合水样下面分别讲述。
河流:1、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1)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2)大、中河:河宽<50m,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3)河宽>50m,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4)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陛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2、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水深处及在距河底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处取一个样;在水深<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距河底也不应小于。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处,距河底不应小于。
3、取样方法: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水及大气监测采样布点方法
1、河流采样点位的确定采样点泛指水体中一个具体的取样点,它受水面宽度与深度影响。
在一个监测断面上设置的采样垂线数与各垂线上的采样点数应符合表1—1 与表 1—2,其中,中泓线设置在除去河流两岸滩涂部分后的中间位置;左、右两垂线布设在中线至岸边的中间部分。
表1—1 采样垂线数的设置2 污水采样点位的确定污水源一般经管道或渠、沟排放,无须设置监测断面,可直接确定采样点位。
2、1工业污(废)水2、1、1对第一类与第二类污染物第一类污染物就是指在环境与动植物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
此类污染物,不分行业与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此类污染物有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13种。
第二类污染物指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
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
此类污染物有pH 、色度、SS 、、、、、、、、-----34235PO F S CN N NH COD BOD Cr 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LAS 、类大肠菌群数、TOC 等56种。
2、1、2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采样点的布设对整体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时,在处理设施的入口与总排口设置采样点;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处理单元的入口与排口设置采样点。
2、2城市污水2、2、1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采样点位应根据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2、2、2在接纳污水入口后的排水管道或渠道为了保证两股水流的充分混合,采样点布设在离污水(或支管)入口约20~30倍管径的下游处。
2、2、3城市污水进入水体的排放口在污水入河排污口的上、下游分别设置采样点。
采样位置设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当水深大于1m时,位于1/4水深处;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位于1/2水深处。
3流量测量3、1流量测量原则3、1、1测定瞬时流量:对“流量-时间”排放曲线波动较小的污水排放渠道,用瞬时流量代表平均流量所引起的误差值小于10%时,可以用某一时段内的任意时间测得的瞬时流量乘以该时段的时间即为该时段的流量。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作者:谷志强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10期[摘要]根据河流规模、河流断面形状、河流宽度及水深确定河流取样断面、取样垂线、垂线上的取样点数量及样品数量。
[关键词]河流环境监测点位布设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0-0116-01从事环境监测多年来,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涉及频次最多的是河流的监测。
根据相关环境标准和多年来的经验相结合,总结在环境例行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1、河流规模河流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可以划分为大河、中河、小河:2、取样断面的布设2.1 采样断面的分类2.1.1 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中,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管理断面。
2.1.2 背景断面:指为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不受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2.1.3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提供这一水系区域本底值的断面。
2.1.4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
即受纳城市或区域的全部工业和生活污水后的断面。
2.1.5 消减断面:指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被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
2.1.6 管理断面: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
2.2 断面设置的原则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
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力求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于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结合。
2.3 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2.3.1 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
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要交通路线,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
水环境监测布点原则
水环境监测布点原则监测断面是指为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情况而设置的监测位置。
监测断面要以最少的设置尽可能猎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其详细位置要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同时还要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流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主要河流干流以及一、二级支流的交界断面是环境庇护管理的重点断面。
(一)河流水系的断面设置原则河流上的监测位置通常称为监测断面。
流域或水系要设立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口断面。
水系的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以及湖泊、水库、主要河流的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
对流程较长的重要河流,为了解、水量变幻状况,经适当距离后应设置监测断面。
水网地区流向不定的河流,应按照常年主导流向设置监测断面。
对水网地区应视实际状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其控制的径流量之和应不少于总径流量的80%。
(二)湖泊水库的监测布点原则湖泊、水库通常设置监测点位/垂线,如有特别状况可参照河流的有关规定设置监测断面。
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水体类别设置监测点位/垂线。
湖(库)区若无显然功能区分,可用网格法匀称设置监测垂线。
监测垂线上采样点的布设普通与河流的规定相同,但当有可能浮现温度分层现象时,应作水温、溶解氧的探究性实验后再定。
(三)行政区域的监测布点原则对行政区域可设入境断面(对比断面、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出境断面(入海断面)。
在各控制断面下游,假如河段有足够长度(起码10km),还应设消减断面。
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的交界处应设置出境断面和入境断面。
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市县交界断面。
(四)水功能区的监测布点原则按照水体功能区设置控制监测断面,同一水体功能区起码要设置1个监测断面。
(五)其他监测断面按照污染情况和环境管理需要还可设置应急监测断面和考核监测断面。
河流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布设
• 1)监测断面上采样垂线的布设,应避开岸边污染带。对 有必要进行监测的污染带,可在污染带内酌情增加垂线。 • 2)对无排污河段或有充分数据证明断面上水质均匀时, 可只设一条中泓垂线。 • 3)凡布设于河口,要计算污染物排放通量的断面,必须 按本规定设置采样垂线。
• 1)水深不足0.5m时,在1/2水深处; • 2)河流封冻时,在冰下0.5m处; • 3)若有充分数据证明垂线上水质均匀,可酌情减少采样点 数; • 4)凡布设于河口,要计算污染物排放通量的断面,必须按 本规定设置采样点。
• 削减断面:指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 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受到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 显降低的断面。通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 1500m以外的河段上。
• ⑶⑶采样点位的确定
• 监测断面设置后根据水面宽度确定断面上的采样垂线,在 根据采样垂线的深度确定采样点的数目和位置。
• ③饮用水水源地和流经主要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与水 质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的水 域或河段,应设置监测断面。 • ④监测断面的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 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浅滩的顺直河流。 • ⑤监测断面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要求有明显岸边标志。
•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 所有污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 • 反映进入本监测河段前的水体水质状况,布设在进入城市或工业 区以前的地方,避开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 • 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口)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应 设置在排污区(口)的下游,污水与河水基本混匀处。 • 控制断面的数量、控制断面与排污区(口)的距离可根据以下因 素决定: • ★主要污染区的数量及其间的距离; • ★各污染源的实际情况; • ★主要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和其它水文特征等;
河流采样点的布设
河流采样点布设原则①位置▲河宽<50m时,只设置一条中泓垂线;▲河宽50~100m时,在左右近岸有明显水流处各设一条垂线;▲河宽100~1000m时,设左,中,右三条垂线(中泓,左,右近岸有明显水流处);▲河宽>1500m时,至少要设置5条等距离的采样垂线②数量(每条垂线上)▲当水深≤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采样点;▲当水深5~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设一个采样点;▲当10~50m,设置3各采样点,即水面下0.5m处一点,河底以上0.5m处一点,水深1/2处一点▲当水深>50m时,要酌情增加采样点数目污水采样采样的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在水深大于1 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 m时,在水深的1/2处采样。
水样采集注意事项1.分装样品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
涮洗用的水样应弃去。
以排除可能带来的沾污。
但采油的容器不能冲洗。
2.浑浊度、悬浮物等测定用水样,在采集后,应尽快从采样器中放出样品,在装瓶的同时摇动采样器,防止悬浮物在采样器内沉降。
非代表性的杂物,如树叶、杆状物等,应从样品中除去。
3.采样时要防止采样现场大气中降尘带来的污染。
4.采样时应避免剧烈搅动水体,任何时候都要避免搅动底质。
5.用采水塑料桶或样品瓶人工直接采集水体表层水样时,采样容器的口部应该面对水流流向。
6.采水器的容积有限,不能一次完成采样时,可以多次采集,将各次采集的水样集装在洗涤干净的大容器(容积大于5L的玻璃瓶或聚乙烯桶)中。
样品分装时应充分摇匀。
注意:A.混匀样品不适宜测定生化需氧量、油类、细菌学指标、硫化物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B. 测定生化需氧量、pH值等项目的水样,采样时必须充满样品瓶,避免残留空气对测定项目的干扰。
C. 测定其他项目的样品瓶,在装取水(或采样后)至少流出占容器体积10%的空间,一般可装至瓶肩处,以满足分析前样品充分摇匀。
河流监测断面的布置和设置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use一、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在确定和优化地表水监测点位时应遵循尺度范围的原则、信息量原则和经济性、代表性、可控性及不断优化的原则。
总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应能反映水系或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应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得断面获取有足够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应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对河流来说,具体的各类监测断面设置方法如下:1.?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
因此要求: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要交通路线。
原则上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
如有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则设在水土流失区的上游。
2.?入境断面,即对照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某行政区域时的水质状况,因此应设置在水系进入本区域且尚未受到本区域污染源影响处。
3.?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口)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因此应设置在排污区(口)的下游,污水和河水基本混匀处。
控制断面的数量、控制断面与排污区(口)的距离可依据以下因素决定:主要污染区的数量及其间的距离、各污染源的实际情况、主要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和其它水文特征等。
其中,还应考虑对纳污量的控制程度,即由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不应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80%。
如某河段的各控制断面均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资料,可用这些资料进行优化,用优化结论来确定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数量。
4.?出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下一行政区域前的水质。
因此应设置在本区域最后的污水排放口下游,污水与河水已基本混匀并尽可能靠近水系出境处。
如在此行政区域内,河流有足够的长度,则应设置消减断面。
消减断面主要反映河流对污染物的稀释净化能力,应设置在控制断面的下游,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显着下降处。
水质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3.监测断面数量的设置 应根据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实际需要,考虑对污染物时空分布和变化 规律的了解、优化基础上,以最少的断面、垂线和测点取得代表性最好 的监测数据。
4.采样点位的确定 在一个监测断面上设置的采样垂线数与各垂线上的采样点数应符合表一 和表二中的内容。
表一 采样垂线数的设置
水面宽 ≤50m 50-100m
1.2.混合水样: a. 等比例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所采水样量随时 间或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水样。 b. 等时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断面)按等时间间 隔所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时间混合样在观察平均浓度时非常有 用。当不需要测定每个水样而只需要平均值时混合水样能节省监测分析 工作量和试剂等的消耗。(混合水样不适用于测试成分在水样储存过程 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水样,如挥发酚、油类、硫化物等。) 1.3.综合水样: 是指从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起来得到的样品。综合 水样在各点的采样时间虽然不能同步进行,但越接近越好,以便得到可 以对比的资料。 综合水样是获得平均浓度的重要方式,有时需要把代表断面上的个点, 或几个污水排放口的污水按相对比例流量混合,取其平均浓度。 什么情况下采综合水样,要视水体的具体情况和采样目的而定。如,为 几条排污河渠建成的综合处理厂,从各河道取单样分析就不如综合样更 为科学合理,因为各股污水的相互反应可能对设施的处理性能及成分产 生显著影响。不可能对相互作用的组分进行数学预测,取综合样可以提 供更加有用的资料。 1.4.平均污水样: 对于排放污水的企业而言,生产的周期性影响着排污的规律性。 为了得到有代表性的污水样(往往要求得到平均浓度),应根据排污情 况进行周期性采样。不同的工厂、车间生产周期时间长短不相同,排污 的周期性差别也很大,一般地说,应在一个或几个生产排放周期内,按 一定的时间间隔分别采样。对于性质稳定的污染物,可对分别采集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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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1.水质取样断面设置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种类型的断面,取样断面的布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
梁涵洞等)附近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 2 河
宽大于
3 1~5m 时,
0.3 m 。
4 二、个
水样。
其他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