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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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与财产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得生产、使用与贮存可燃物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得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得普通住宅。

第配置得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建筑灭火器得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标准、规范得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与灭火器得灭火级别第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得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得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得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得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得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得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得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得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得火灾。

灭火器配置规范

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灭火级别是指灭火器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 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表示(如3A、21B),数字越 大,灭火能力越强,字母A、B分别表示扑灭A、B类火灾的能 力。灭火级别与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的品种和数量(即灭火器 的类型和规格
需保护的面积
是指有发生火灾的危险,需配置灭火器保护的场所的面积。 相同的危险等级,需保护的面积越大,则需配置的灭火器数量 越多(灭火器的类型和规格相同)。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 — — 计算单元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 或B ) ; S — — 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 。) ; U — — 各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m2 /A 或m 2/B ) ; K 1— — 修正系数,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 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建筑取K 1= 1.3 ;其他场所取K 1= 1 .0 ; K 2— — 修正系数, 无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 K 2 = 1 .0 ; 设有消火栓系统的, K 2 = 0 .9 ; 设有自动 喷淋灭火系统的, K 2= 0 .7 ; 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灭火 系统的, K 2= 0 .5
简报大纲
一、灭火器相关简介
二、灭火器设计计算
三、设计计算实例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充装的灭火剂分为:水 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 气体灭火器。按驱动灭火器的压力型式分为:贮气 瓶式灭火器和贮压式灭火器。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 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 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 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 酸碱、清水等。
计算灭火器数量的主要参数:
• • • • 火灾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 火灾发生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需保护的面积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配置及计算

灭火器配置及计算

灭火器配置一、火灾种类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1、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 B 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3、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4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5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1、设置在 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2、设置在 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三、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D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

E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 A 类(或 B 类)火灾的规定。

四、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1、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

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2、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3、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SQ = K ——U式中Q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 或 B);S ——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U ——A 类或 B 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 /A 或m2 /B);K ——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应按表5的规定取值。

表5 修正系数。

2017年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17年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17年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 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 1.0.4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 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 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装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疾速或简单形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疾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 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熄灭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火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熄灭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熄灭的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可按下述程序进行:1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2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3 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4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6 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8 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

供电负荷(★★★)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

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备用电源(★★★)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保护人身与财产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得生产、使用与贮存可燃物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得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得普通住宅。

第配置得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建筑灭火器得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标准、规范得要求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与灭火器得灭火级别第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得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得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得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得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得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得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得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得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得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三章灭火器的选择第四章灭火器的配置第五章灭火器的设置第六章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录三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录四不相容的灭火剂附录五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七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列附录八卤代烷灭火器等效替代举例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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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在按照本规范进行灭火器实际配置设计过程中,我们肯定会碰到这样一些问题,即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都相同的相邻配置场所,是分别单独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呢?还是按楼层或防火分区合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呢?对危险等级和火灾有一不相同的相邻配置场所,又该如何考虑?显然,对于不相邻的配置场所,容易理解和执行而对于上述相邻配置场所的这些情况,由于按不同的方法来配置,无论在配置数量上,还是在保护距离上,结果都是不相同的。

第一,当相邻配置场所其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时,可按楼层或防火分区合并作为一个计算单
元配置灭火器。

如办公楼每层的成排办公室、宾馆每层的成排客房等,就可按层或防火分区将若干个
配置场所合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

第二,当相邻配置场所其危险等级或火灾种类有一不相同时,可分别单独作为一个计算单元配置
灭火器。

如建筑物内。

相邻的化学实验室与电子计算机房等,就可分别单独作为一个计算单元配置灭
火器。

这时一个配置场所即为一个计算单元。

第6.0.2条在划分配置场所的计算单元后,为了进行计算,需要确定各单元的保护面积。


于建筑上含有多种面积术语,概念不一,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占地面积等等,因此这给我们的实
际配置计算带来了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我们除了应正确理解和区分它们以外,很重要的一点就
是要确定保护面积是指建筑上的哪一种面积。

举例说,有一个为中危险级的A类配置场所,其保护面积为360m平方,且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
要求计算该配置场所所需的灭火级别。

根据上述我们知道,其S-360m平方,U=15m平方/S 360A.K
=1.0,则Q=K━ =1.0×━ =24(A)。

显然这24A就是该配置场所所需的灭火级别。

假如该配置场所设有消火栓,则该配置场所所需的灭火S 360级别就是Q=K━=0.7×━=16.8。

假如该配置场所设有灭火系统,则该配置场所所需的灭S 360
火级别就是Q=K━=0.5×━=12(A)
假如该配置场所没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则该配置场所S 360
所”的”火级别就是Q=K━=0.3X━=7.2(A)。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中常见问题探讨
1.前言
灭火器作为第一线的灭火(力量)设备,以其轻便灵活、可移动、操作简便的特点,在扑灭初起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减轻消防部队负担、节省灭火系统耗费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国内、外有关火灾统计资料表明,约有60%~80%的建筑初起火灾,都是在灭火系统启动之前或消防部队到达之前,使用灭火器完成灭火任务的。

因此,如何具体结合各类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和安全要求,正确合理地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是十分重要的。

在此,本人就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中一些常见问题做以浅析。

2.灭火器配置设计中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2.1合理选用修正系数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GBJ 140-90(1997年版)第6.0.3规定,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的计算式为:
Q=K(S/U)
Q----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A或B ;
S----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保护面积,m2;
U----A类火灾或B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配置基准,m2/A 或m2/B;
K----修正系数
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K=1.0;
设有消火栓的,K=0.7;
设有灭火系统的,K=0.5;
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或为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K=0.3;
从上式中K值取值的变化可以看出,在已设置消火栓和(或)灭火系统的场合,国家规范允许按照不同情况和不同比例减配灭火器。

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规定非减配不可,更不是强求减配到规定比例不可。

当有以下情况时,因配置设计计算的取舍需配较大规格和较多数量的灭火器,或需增加设置点数以满足保护距离要求而需增加灭火器数量,或在基建费用有一定裕度时,应适当少减配,甚至可不减配灭火器。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人们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加强,对于消防设施的投入会逐渐加大,少减配甚至不减配灭火器在经济上都是可以承受的。

2.2正确划分计算单元
《规范》第6.0.1条对灭火器配置场所的计算单元规定如下:(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临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或火灾种类不相同的场所,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在工程实践中,对于计算单元的划分,第(2)条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做到;而对于第(1)条的规定,有很多设计人员就直接把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的一层楼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本人认为这是不妥当的。

任何事物均不可一概而论,有的建筑可以将同一层楼简单的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而有的建筑即使一层楼中的火灾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也应该考虑按照该楼层内房间面积的划分不同或使用功能不同而划分为若干个计算单元。

例如,在一些中、小规模的教学楼或办公楼的设计中,有时会将面积较大的阶梯教室设置于首层的端头或主体后部,有时会在办公楼的端头和顶层设置一些面积较大的房间用做会议室。

虽然这些阶梯教室和会议室与其他同层房间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同,但如果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就会造成该阶梯教室和会议室内具有和其它房间相同的平均灭火器数量。

实际上,由于这些阶梯教室和会议室的实际使用功能较多(可当教室、会议室、报告厅、活动室、演出用房等),就使的其内经常存放一些音响设备、道具等,造成这些房间的可燃物较其它房间多,火灾危险性相对也较大一些,这就要求其内应布置相对多一些的灭火器。

而这些房间有时为了美观的需要,甚至会将仅有的平均数量的灭火器设置于门外,一旦发生火灾时再从门外取用灭火器,势必就会与逃生人员发生碰撞,不利于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内灭火。

因此,对于此类性质的房间应特别予以重视,单独划分计算单元和设置单元,确保其内的灭火器在数量上满足灭火要求,或根据可燃物多少的情况加配灭火器的数量。

2.3综合考虑灭火器的设置点和设置方式
在工程设计中确定灭火器设置点时,除了按规定满足最小保护距离要求外,还应考虑设置点的位置能够使人们便于(包括不受阻挡和碰撞)取用灭火器。

这是由于要扑灭初起火灾是有一定时间限度的。

而能否方便、安全、及时地取到灭火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灭火的成败。

例如,在一些商场和超市的设计中,就应考虑由于货柜和商品的堆积会阻挡人们的路线,造成实际行走路线长于灭火器保护半径的情况。

这时,就要求在灭火器设计中充分考虑可能的情形,适当增加灭火器设置点,把集中设置点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分散为几个设置点,必要时可适当减小灭火器保护距离。

而对于有封闭楼梯间(特别是有前室的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则不应将灭火器设于楼梯间和前室内。

第一,楼梯间本身作为交通通道,其内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

第二,发生火灾时,楼梯间是主要的逃生路线,灭火器设置于其内,就有可能会使取用灭火器的人员与逃生人员发生碰撞,而延误了灭火时间。

遇有封闭楼梯间的建筑,最好是将灭火器设置于楼梯间出入口的室内的部分,这样既容易看见又方便了灭火时的取用。

此外,灭火器的设置方式也很重要。

最好的方式是悬挂于设置点的墙上0.15~1.5米的高度。

当设置点无法悬挂或考虑到美观等因素也可设置于地面灭火器箱内,但其前边一定不能有阻挡物并不能影响交通疏散。

2.4合理选用灭火器类型
选用灭火器的类型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的大小应符合相应配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要求;第二,同一配置场所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必须相溶;第三,还应特别注意灭火器内填充的灭火剂对于环境的影响。

由于卤代烷类产品对大气臭氧层具有的破坏作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限制了卤代烷在灭火器内的使用。

作为一名设计人员保护环境的重任不可推卸,在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不得选用卤代烷灭火器,宜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轻水泡末灭火器来代替卤代烷类灭火器。

2.5要有正确规范的图示表示方法
正确的图示表示方法可以把设计人员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意图完全、清晰地表达出来。

而有的设计人员对此却不重视,有时仅对设置点的灭火器标注数量而不标注类型和灭火级别,或标注了数量、类型而不标注灭火级别,甚至有时只简单的在说明中交代某些位置设置几只灭火器,这些都是不规范的表示方法。

正确而规范的表示方法为:第一,对不同类型的灭火器要按照《消防设施图形符号》中的规定设计图例标记;第二,在设计平面图中的每个设置点均要标示出由图示符号(图例标记符号)、类型规格编码和数字组成的表征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和数量的部位标记。

例如,在某点应配置3具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则在需设置灭火器的部位绘出图示符号,并在引出线上标注:MT5X3 上述标记中的MT表示此配置点配置的是二氧化碳灭火器,5X3表示该点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重量为5kg,其数量为3具。

3. 结束语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是消防建设的第一步,它可以避免在灭火器配置问题上前后脱节、互相推委,促使建设单位将配置灭火器所需要的费用计入基建设备概算,并在工程建设完工前将灭火器配置到位。

但进行了建筑灭火器配置也只是一个开端,在日常工作中还应该积极维护、定期更换药品,并正确掌握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确保灭火器能够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起到扑灭火灾,保卫国家、集体、
个人生命财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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