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定意见稿)学习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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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 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 具体规定4.1 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4.2.1 集团董事长、总裁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2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4 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

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间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

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对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

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3.1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

出差的范围包括公务、商务、培训,但不包括探亲、公司组织的各种旅游、和工会、党、团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

3.2往返间的飞机、火车、动车、轮船、汽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

3.3报销的票据应符合以下规定:(1)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印章,并加盖出票单位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2)发票的开具名称必须为公司的全称,例如:“”或者“公司”;(3)国家及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监制或认可的标准格式票据(如飞机、火车、保险等票据);(4)其它符合国家报销规定的票据;3.4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交通方式及日程安排呈领导签批。

<出差申请表>是出差与外派借款和报销的凭证,财务部在借支和报销费用时,应核对并作为凭证入账。

3.5公司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虚报冒领。

并按以下原则对出差报销进行审批:(1)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事项一律不准出差;(2)出差人员力求精简,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人员一律不准出差;(3)严格控制出差时间,提高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4)出差方式、路线、住宿等应兼顾时间与成本,力求工作效率最优,成本最低;(5)所有报销凭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办理。

4、职责4.1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开支标准的制定、审核、报销工作。

4.2总裁办公室负责出差人员票务的预订,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需提前两天将《出差申请表》报送总办,由总办人员在不影响出差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选择同期同航线最低折扣机票预定。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概述差旅费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对于集团来说。

合理、规范的差旅费管理能够有效控制企业的费用支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员工的出差需求,提升企业形象。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符合集团特点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确保差旅费用合理、透明、便捷管理。

一、差旅费用的预算与审批1. 差旅费用预算集团每年应制定差旅费用预算,由财务部门按照各子公司及部门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预算应包括差旅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基本费用,并根据业务需求增加相应的招待费用、通讯费用等。

2. 差旅费用审批差旅费用的审批应明确责任人,由各子公司及部门分别设立差旅费用审批流程和权限,并报集团总部统一备案。

审批流程应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费用的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3. 节约原则在设定差旅费用预算和审批流程时,应遵循“节约原则”,鼓励员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同时,可以设立激励机制,奖励差旅费用节约的个人或团队,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差旅费用报销和结算1. 报销范围差旅费用报销应包括差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报销时应提供相关票据和凭证,并进行合理归档备案。

2. 报销流程差旅费用报销应遵循规范的流程,包括填写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票据和凭证、提交审批、财务审核等。

报销流程应简洁高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损耗。

3. 结算周期集团应规定差旅费用的结算周期,通常为每月一次。

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费用核对和报销审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结算,提高员工对于差旅费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差旅费用的监控和分析1. 费用监控集团应建立差旅费用监控制度,定期对各子公司及部门的差旅费用进行审计和检查。

同时,可以引入差旅费用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员工的差旅费用支出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和问题。

2. 费用分析集团应对差旅费用进行定期分析,包括费用构成、费用趋势、费用占比等。

通过分析,可以找出费用支出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优化和管理。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定意见稿)学习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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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反对浪费、倡导节约,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 号)、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 号)和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党委修订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财﹝2016﹞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和境外)公务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以及必需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区域指挥部、直管项目部、辽阳基地(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坚持预算控制、流程审批、标准开支、分析考核。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1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规定的级别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见下表:职级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境内境外火车软席(软座、集团公司主管领导、院士软卧),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公务舱公务舱凭据报销集团公司领导副职及相当职级人员、二级单位主管领导(50 周岁<含>以上)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公务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职级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2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同时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订本制度.二. 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全体员工.三. 详细内容:(一)员工出差的原则性规定1、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从离开原驻地开始,去目的地工作,到最终返回原驻地期间发生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各项支出. 2、员工出差前应通过公司KMS提交“出差申请流程”暂时不能上KMS的用纸质单据填写,详细填写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和期限等,经部门经理审核、直属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方可办理借款、报销差旅费等事项.差旅费报销单必须附上经过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不予报销.3、因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出差申请手续的,需经部门领导口头批准,但出差回来后必须补办手续.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原驻地后更改出差目的地的,公司将不承担其费用.5、员工借款执行上笔不清下笔不借的原则,借款时需详细说明借款的原因和预计归还或报销冲借款的时间,同时必须预先在出差申请中制定差旅行程计划表见附件1,并在备注栏填写每段行程的工作内容,例如培训场次、人数,或具体到哪些销售点,拜访哪些代理商等等, 出差申请借款在“出差申请流程”审批完后会自动触发借款流程,无须另外创建借款流程.6、条件允许当日能回不回者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特殊情况需报上级主管批准.7、出差回公司长驻地后,应在一星期内在MKS上提交报销流程并将纸质单据交给会计暂未上KMS的按线下流程报销.8、差旅费报销时,必须链接“出差申请流程”暂未上KMS的需附纸质出差申请,同时注明实际出发与返回的时间、地点,交通工具,凡与原出差申请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事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二)差旅费报销范围:1、员工出差期间支付的交通费用:火车票、机票、车票、和船票一般应通过总部行政部统一预订.2、公司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等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由员工自行支付.3、与业务无关的各种费用均不予报销.(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住宿费标准2、出差餐费补贴标准2.1当日往返的出差餐费补贴2.1.1当日出差时间在上午7:00前,早餐补贴为10元/人,不计加班.2.1.2当天出差午餐补贴为20元/人,去提供午餐或有食堂的其他公司办公地点办事,一般不提供午餐补贴;2.1.3工作时间超过19:00时,当日晚餐补贴30元/人,去提供晚餐或有食堂的其他公司办公地点的不提供晚餐补贴;2.2需外地住宿的出差餐费补贴备注:A 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温州、无锡、苏州、厦门、珠海、东莞、三亚B 类地区:省会城市及直辖市A 类所列除外C 类地区:地级城市A 、B 类所列除外D 类地区:除A 、B 、C 类以外的其它地区县级城市3、 交通工具及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3.1一般职员及以下级员工出差,原则上乘硬座火车或汽车,路程超过6小时并且需要过夜的可乘硬卧;3.2部门经理及副经理级员工只有在汽车/火车路程在8个小时以上才允许乘坐飞机经济舱特殊情况须在出差申请中声明,少于8个小时与一般职员标准相同;3.3如果经行政部咨询核实,折扣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以乘职位\地区A 类地区B 类地区C 类地区D 类地区总监、高级经理及以上60部门经理、销售分公司正副经理、省级办事处正副经理、部门副经理、主管/省级办事处正副主任、培训师5040一般员工、区域经理504030飞机;如遇其他紧急特殊情况需乘飞机,必须经负责总经理批准;3.4总监及以上级别员工由自已决定交通工具;3.5出差请人尽早做好往返计划,总监级以下员工乘坐飞机的至少提前5天申请,以便前台能订到低折扣的飞机票,否则不予预订,具体参照行政部发布的机票预定管理规定;3.6公司员工往返火车站或机场,如公司不能安排车辆接送的,原则上应选择乘坐公车,特殊情况可乘座的士,差旅发生后据实际报销.3.7目的地城市内的交通费,可以报销自酒店至办公地的往返出租车费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交通费.(四)差旅费报销补充说明1、住宿费1.1员工出差应当首先选取公司的协议酒店,并按上述标准报销.1.2两人或多人同性别员工出差,应安排可入住两人的标准房.住宿费可按个人标准最高额度加30元/天C、D类或50元/天A类、B类,超过部分个人承担60%;双人以上以此类推,报销时以实际发生额,但不超过标准报销.1.3长期住宿标准:出差计划中在同一城市连续出差超过30天的,住宿费按以上标准的80%支付;出差计划中在同一城市连续出差超过60天的,由公司考虑租赁房屋,月租金限额为住宿标准×10;1.4若公司统一安排住宿或分支机构提供住宿,不应再预算住宿费用.2、出差伙食补贴2.1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可获得餐费补贴,出差人员当日报销有业务招待费的,当日不计算补贴.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招待费发票未注明日期的,一张招待费发票视作一天发生招待费并不予计算伙食补贴;2.2员工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如果组织方提供就餐,则不报餐费补贴;2.3分支机构人员出差至深圳总公司,由于总公司可以提供食堂就餐,因此出差补助统一按照20元/每天的标准报销;2.4总公司编制人员出差至分支机构,如果分支机构可以提供就餐,出差补助统一按照30元/每天的标准报销.3、其他费用3.1员工出差不能使用酒店房间内的额外收费的食品、酒水饮料及收费电视节目,若有消费,费用应自行负担, 报销酒店住宿费时,应提供酒店明细账单;3.2员工出差期间所支付的其他业务费用,必须注明用途,经同意后方可报销.4、原始票据及附件规定4.1差旅费报销取的原始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4.2差旅费报销时,需按<附件2>格式分别填写各项费用,并将借款申请如有,出差申请及行程计划表复印作为差旅报销单的附件,通过KMS流程报销的,则需链接“借款申请流程”及“出差申请流程”.四. 附件附件1:出差人:负责片区:长住地区:报销月份:填写日期:附件2:出差人:职位:负责片区:长住地区:报销月份:填写日期: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按本制度执行.。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管理成本,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管理是指公司员工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外工作所涉及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第二章差旅费标准第四条城市间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注:分部总经理按中层及以上标准执行(一)上表中的其他员工连续乘坐火车超过5小时的或夜间(FM6:00-AM6:00)连续乘车超过3小时的,可乘坐同车次硬- 1 -卧;(二)以下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执行:1.上表中的其他员工乘坐火车单程距离在1300公里以上或最低耗时在12个小时以上的,列明里程数或最低耗时,可申请乘坐飞机普通经济舱;2.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的全部费用(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往返市内交通费、订票费等)低于对应级别交通工具的费用,可申请选乘其他交通工具;3.由于特殊原因无法选乘对应级别交通工具的,可写明情况,申请选乘上一级别的交通工具出行。

(三)在确保安全及降低总体出行成本的情况下,允许集体包车,禁止个人包车。

第五条火车(船)订票费或邮寄费在每张票30元的标准内据实报销。

员工因公出差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退票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在每张机票240元(其他票据减半)的标准内据实报销(北京上海按每张机票300元(其他票据减半)标准)。

自驾车的可在标准内报销停车费、过路(桥)费。

第七条住宿费标准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在以下标准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限额部分自理(单位:元/人.晚):- 2 -注:总监级按总经理室员工标准执行(一)常规指双人以上集体出差,凡出差人数为单数时,单宿人员按单人标准;(二)一类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四个城市;其他地区指除一类地区的其他城市;(三)住宿费报销实行总额控制,即同一次多个地点、多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总计不超过住宿费标准的,可据实报销;(四)上述标准包括因超过酒店规定结算时点而加收的住宿费用,乘机(车)时间在20:00以后的,允许增加半日住宿费用;(五)除监管部门、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强制要求参加的计划外外部培训,参加外部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原则上应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推荐范例】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WORD10页)

【推荐范例】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WORD10页)

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公司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活动,按照勤俭、必需、严紧、易行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车出勤规费、驾驶员出勤补助、公杂费等费用。

差旅费报销实行凭据(限额)报销和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事先审批、返程及时报销制度,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各级工作人员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和旅游船,下同),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二)其余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和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第六条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第七条从紧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单程转程次数超过三次的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先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八条乘坐飞机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报每人每次一份),实行凭据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 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除此时段,只报销软座、硬座票价,超标乘坐卧席的,在规定标准内核减此项费用支出。

第十条单程出差路距800公里以外的出差人员可以乘坐直达特快全列软卧列车或动车组的普通席位。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二条住宿费开支按以下标准凭据限额报销:集团董事会成员、集团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管理层成员、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模、集团聘用的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出差至乡镇、县及县级市、地区和地级市、直辖市和省会所在地的住宿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50元、80元、220元、300元;集团和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市级政府表彰的劳模、集团聘用的中级职称工作人员出差至乡镇、县及县级市、地区和地级市、直辖市和省会所在地每人每天30元、50元、150元、220元;其余人员出差至乡镇、县及县级市、地区和地级市、直辖市和省会所在地每人每天30元、50元、100元、150元;第十三条两人出差时,随行驾驶人员或工作人员比照带车人或带队人出差标准执行。

【出差制度】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5页)

【出差制度】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5页)

差旅费管理办法【华数网通】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如下相关的制度:(一)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合理控制差旅费的支出,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实行"限额控制,节支提成,超支自负"的办法。

2 制度内容2.1 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2.1.1差旅费包括:长途交通费,住宿费,传真费,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行李寄存费、电话费、办公用品等各项出差期间的费用。

2.1.1.1工作人员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席位和住宿的等级标准:飞机:普通舱位;火车:硬席车或不设硬席的软座;轮船:三等舱位;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支报2.1.1.2住宿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2.1.1.2.1特别地区:住宿费限额为200元(特别地区指: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八市和海南省)。

2.1.1.2.2其他地区:住宿费限额为120元。

2.1.1.2.3工作人员单独出差或异性同时出差不能几人合租房间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可上浮60%。

2.1.1.2.4在以上规定限额内出差职工凭正规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超支部分自负50%。

2.1.1.3出差期间工作用房间电话费、传真费、公共交通费、出租车费据实报销。

2.1.1.4按实际出差天数(含在途天数)计算,每人每天发伙食补助30元。

2.1.1.5 市内(含各区,下同)出差一律不计发补贴。

2.1.1.6 差旅费报销中的几项特殊规定:2.1.1.6.1随公司领导出差的,原则上可比照公司领导出差的标准实报交通和住宿费用。

2.1.1.6.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凡要支付会务费(含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种名目)的,一律不发各种补贴,住宿费凭召开会议单位"食宿自理"的通知及正式住宿发票按实报销;不支付会议费的,凭召开会议单位"食宿自理"的通知发给30元伙食补助。

参加会议来回途中按每天每人30元标准发给伙食补贴。

某某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按照规范、节俭、从严的原则,根据中央、省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和机关处室以及隶属公司党委管理的改制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工具标准(标准见附表)。

(一)公司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处级人员(含公司副总师)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二等座、动车二等座、轮船二等舱和飞机经济舱。

(二)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

乘坐火车自当晚20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乘坐硬卧,其余时间一律购买硬座。

(三)自带车辆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首选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最新制度)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最新制度)

XXX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财行〔2014〕10号)、《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X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X财行〔2015〕104号)、《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细化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的通知》(X财行〔2016〕33号)、《XX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工大发〔2014〕7号)相关问题解答精神,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含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计划书》,经审批同意后进行。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出差,省内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出差,省内出差由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省外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经批准开展确有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均不得委托旅行社等社会中介机构承办。

第四条集团公司执行XX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详见附件2,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行政费用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或各二级事业部总部。

第三条各二级事业部(含部份三级事业部)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范围内,参照本办法制订所属子公司适用的差旅费报销办法,并报集团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备案。

第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集团总部领导。

集团总部领导出差费用采用实报实销方式,不计发生活补贴。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差旅费的计划管理,加强出差的必要性审查,合理安排费用开支。

差旅费应纳入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应根据预计的出差人次与每次的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制定预算金额,审批后严格控制开支。

第六条对差旅费的开支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超支自理、节余归公”的原则。

第七条员工出差可预借必备的临时借款,借款金额一般限额为:途中交通费预计+(住宿费+出差补贴)*预计天数。

借款时,应先结清原借款,否则不予借款,已预借备用金的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足的可增加借款。

第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出差考勤登记,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账,否则财务部应进行催促并视情况在工资发放时从其工资中扣除。

出差人员报销时需提交已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审批表》。

第三章报销项目第九条员工国内出差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误餐费报销标准(一)报销标准明细表(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二)出差地区类别明细表第十条住宿费报销规定(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和表列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规定限额部份自理。

(二)如果涉及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到新希望集团整体形象等特殊业务情况超标准的,需专项审批,并将情况说明备案。

专项审批的程序由各事业部自行制定,每年各事业部专项审批情况报总部相关部门。

(三)各种会议住宿费按会议期间发票上住宿金额实报。

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11页)

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11页)

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统一和规范差旅费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与必要的原则,根据财政部〔1996〕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地图标记,员工因公到距所在工作单位50公里及以上的为出差,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前须填写《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派遣证》(格式附后,以下简称为:派遣证),派遣证的内容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

所称单位领导指直属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分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社会职能单位的在职领导成员;所称部门负责人为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正职负责人。

第四条差旅费由住宿费、城际间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五项组成。

第二章差旅费计划与统计核算—1—第五条集团公司年度差旅费开支计划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的差旅费计划由集团公司经费审核小组核定,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实施;其他单位的差旅费计划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编制计划方案,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差旅费计划核定的方法计划单位计划年度前三年差旅费支出总量的简单算术平均数×调节系数;调节系数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历史资料和社会环境综合测定。

差旅费计划与其他管理费计划一并下达。

第八条集团公司机关按部门核算、统计差旅费。

集团公司工程部(含各工程指挥部,下同)、经营部(含各驻外经营性办事处,下同)、集团公司的分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社会职能单位或部门的差旅费核算执行现行规定。

第三章差旅费的包干控制第九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的差旅费,按年度总量计划包干,超支不予报销。

个别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年初上报计划中又未考虑到的,实际差旅费支出超过计划的部分,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责任部门先提出差旅费增补计划书面报告,由经费管理小组审核,经主责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增补差旅费计划。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天津**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系统国内差旅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全资子公司、控(参)股公司、事业单位、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集团班子成员及集团管理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集团党委书记批示;集团各部室部长公务出差报部室主管领导并经集团党委书记批示。

集团各部室其他人员公务出差报部室主管领导批准。

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审批流程。

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随意改变行程;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

应当将差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在核定的差旅费预算内安排公务出差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公务出差。

第六条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天津市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情况,制定并适时调整集团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其他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轮船(不包括飞机(不包括出租小级别全列软席列车)旅游船)汽车)火车软席(软座、软卧),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高铁/动车商务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高铁/动车二等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陪同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按照规范、节俭、从严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出差流程第五条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除集团公司领导层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出差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

出差审批单必须明确出差天数、地点和任务。

第六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出差行程和住宿,避免因交通和住宿紧张造成费用超标等不良后果。

第三章报销标准第九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使用规定备注:1、高级管理人员包含,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事业部总经理、集团各部门总监。

2、经理级人员包含,餐饮店各店长,酒店各店长、儿童乐园各店长、各餐饮店前厅经理及行政总厨。

(二)员工出差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使用卧铺。

(三)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

经理级人员出差,确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四)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住勤补贴减半(五)有下列特情况,经部门或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坐出租车或使用公司车辆。

集团XX差旅费统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集团XX差旅费统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1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条工作人员出差费用,实行定额包干,鼓励节约,超支不补的办法。

第二条工作人员出差补助等级标准:1、补助(伙食补助市内费长话漫游)单位:元2、住宿费单位:元3、区域区分细则如下:一类地区:直辖市、经济、沿XX市。

包括、上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类地区:XX、XX、XX、XX、、XX、XX、XX及XX省省会或其他类似于省会的地区;三类地区:地级市或等同于地级市的地区.如内蒙的XX(胜)、临河、集宁、XX、峰、通辽等;四类地区:旗县及以下地区。

如XX、达旗、独贵、鄂前旗、库伦等。

第三条出差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办法(一)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定额包干使用,住宿费按实住天数计算(搭载火车等工具途中过夜的不予补贴住宿费),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节约归己。

(二)工作人员出差到家庭所在地的不予报支住宿费,但按等级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根据集团相关文件之规定,为了保证集团外设的办事处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凡是集团在出差地设有办事处的,所有到集团办事处所在地的出差人员必须到集团办事处住宿,报销标准与所在地区标准相同,报销时提供办事处住宿收据便可,无需提供正式。

如因办事处客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住宿的,则可以自由选择住宿(必须有办事处的证明).第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的路途费开支办法(一)部门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含部门经理)出差,一般不得乘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才给予报销。

乘飞机者可随机票报销基本保险一份,超出部分不予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

(二)工作人员出差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但能够提供的,可在标准范围内予以报销.第五条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可凭单据按实支报,绕道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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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反对浪费、倡导节约,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 号)、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 号)和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党委修订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财﹝2016﹞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和境外)公务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以及必需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区域指挥部、直管项目部、辽阳基地(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坚持预算控制、流程审批、标准开支、分析考核。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1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规定的级别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见下表:职级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境内境外火车软席(软座、集团公司主管领导、院士软卧),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公务舱公务舱凭据报销集团公司领导副职及相当职级人员、二级单位主管领导(50 周岁<含>以上)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公务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职级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2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原则上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从严控制乘坐飞机。

因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确需乘坐飞机,须按照规定程序先审批,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集团公司机关员工乘坐飞机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区域指挥部、直管项目部人员乘坐飞机由指挥长(经理)审批。

其他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审批权限。

第八条国际间城市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应公临时出国(境)购买机票,还须经本单位外事部门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四)出国(境)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境)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

未列入出国(境)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境)外城市间往来。

出国(境)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3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九条各单位的机票应实行集中采购,并及时办理结算。

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各单位应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实际出差时,不得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分国家、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境内( 外) 住宿费标准,但制定的最高标准不得超过以下标准:(一)境内住宿费标准(元/ 天):地区类别职级住宿标准(元/ 天)集团公司主管领导、院士900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集团公司副职领导、二级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650口市等直辖市及特区其他人员500集团公司主管领导、院士800集团公司副职领导、二级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600其他人员450集团公司主管领导、院士600集团公司副职领导、二级其他地区和城市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当职级人员500其他人员400 (二)境外住宿费标准详见附件1。

4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处级以下(不含处级)人员不得入住套房。

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出差,所属单位可统一预定安排住宿,出差人员须自行结算住宿费,出差结束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住宿费发票开具时须注明单价、天数。

第十五条因参加会议或培训需要入住主办单位指定酒店等特殊原因,导致住宿标准超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第四章出差补助费第十六条出差补助费分国内出差补助费和国(境)外出差补助费,出差补助费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国内出差补助费包括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到所在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所在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发生的当地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费的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但最高标准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国内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元/ 天):地区类别伙食费补助标准(元/ 天)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元/ 天)西藏、青海、新疆三省区120 805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100 80珠海、厦门、汕头、海口市等直辖市及特区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80 60 其他地区和城市60 40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出差,按车票、机票只计发途中出差补助费;出差人员到非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出差,按出差天数计发出差补助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因公参加会议、业务培训、学习、标书制作等,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据实报销食宿费,只报销途中出差补助费。

工作人员在单位常驻地辖区范围内出差的,一般不得报销国内出差补助费。

工作人员在单位常驻地远郊区县出差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一条国(境)外出差补助费包括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伙食补助费是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公杂费是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须的小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但最高标准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国(境)外出差补助费标准详见附件 1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国(境)外出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由个人包干使用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6第二十四条出差地有本系统单位负责食宿接待的,出国(境)人员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只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报销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出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国(境)外出差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国(境)外出差费用及出差补助报销时的汇率采用出境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汇率确定。

第五章报销管理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参加会议、培训等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履行审批手续,逐级请假,及时销假。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出入境记录单等凭证。

差旅费只核报当期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无故超期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出差补助费。

如出差期间在自己或亲戚朋友家、项目招待所等住宿,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确认后,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相关出差补助。

7第二十九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一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由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境)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

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出国(境)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

对有关费用原始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境)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和不按规定开支、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单位差旅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上级单位报告。

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8计监督。

各单位出国(境)人员的经费预算和报销情况,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否虚报团组、人数、国家数、出差天数等套取差旅费;(四)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否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六)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凡检查发现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各级财务部门要责令改正,9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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