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1、《无锡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无锡
*3
医疗机构应设置药学部(或药剂科),药学部(或药剂科)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
查相关文件,现场考查。
*4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医疗业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查人员花名册人员资质证明
查档案资料
*9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检查考核和评审记录。
1、现场询问工作人员
2、查考核和评审记录
二、设施与设备
10
医疗机构应具有与其开展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和药库,并应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无污染源,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和安全要求。
查现场
11
药房、药库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与生活区分开。
5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以及药学技术人员应当熟悉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1、通过答卷或现场提问方式考查。2、查培训档案
6
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相应岗位。
查现场及相关资料
25
购进进口药品时,应索取以下资料:(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查现场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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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同时索取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永德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人体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永德县实际,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科目、内容、范围和执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监督管理。
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必须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组织与人员的管理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组,负责本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它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组,设置质量负责人或者质量管理员,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药品质量管理经验;一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处方调剂的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它医疗机构的同类人员应具有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还应当接受县级(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4、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必须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5、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五篇)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1所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药品验收工作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具体负责,科主任时间许可参加验收.2购进药品的验收:2.1验收员应根据“随货同行单”内容和购进记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2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半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
2.3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2.4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2.5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畅销品种的有效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方可入库,不畅销品种的有效期至少在一年半以或两年以上方可入库.2.6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验收员应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员,并退回供货商。
药房验收标准
规范药房”验收原则(试行)第一章机构与人员第一条使用单位应成立药事管理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并由主管业务旳院长(或主任)直接领导,药事管理组或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单位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行。
第二条使用单位应设置药剂科(或药学部),药剂科(或药学部)应按照《安徽省药物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实行本单位旳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使用单位应配置与医疗卫生业务相适应旳具有法定资格旳药学或医学技术人员,详细负责药物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物旳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也许污染药物旳,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物旳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依法同意旳诊断科目和药物使用范围设置对应旳药库、药房。
中西药房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2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中西药房合并旳不得少于30平方米,中药饮片仓库不得少于10平方米。
设在城区(含县城)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旳药物零售企业,其营业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如下旳,应配置至少1名药师或中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营业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旳企业,应配置至少2名药师或中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旳企业,必须配置1名中药师或中药学(含中医学)专业中专以上药(含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药物与陈列第一条陈列药物旳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第二条药物与非药物,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按药物旳品种、用途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精确,字迹清晰第三条处方药严禁开架自选(处方药中旳维生素类和及健字号药物除外)。
第四条危险药物和特殊管理药物不陈列或只陈列空包装。
第三章制度与管理第一条使用单位制定旳药事管理制度应重要包括:药物质量管理岗位旳设置和人员职责;药物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管理制度;初次供货企业和初次采购品种旳审核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和处方调配操作规程;药物拆零使用管理制度;药物有效期管理制度;特殊药物管理制度;药物质量事故旳处理和汇报制度;不合格药物旳管理制度;药物不良反应汇报和监测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资料管理制度。
高青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标准
高青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标准(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说明:
一、本标准分为六部分,共34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12项,一般项目22项。
二、现场验收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标准的评定。
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称为一般缺陷。
三、结果评定:
1、严重缺陷O项,一般缺陷W6项,整改到位后认定为符合评定要求,不能整改到位的,认定为不符合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符合评定要求:严重缺陷O项,一般缺陷>6项;严重缺陷21项,一般缺陷20项。
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
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医疗机构的标准化药房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有效的药房不仅可以确保病人得到合适的药物治疗,还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探讨其意义、内容和实施方法,以及它对医疗体系的影响。
1. 药房标准化的重要性1.1 提高药物管理效率标准化药房可以大大提高药物管理的效率。
通过规范化存储、配药和分发流程,医疗机构可以减少错误和混淆,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从而提高治疗的成功率。
1.2 降低药物成本标准化药房还可以降低药物管理的成本。
通过精确的库存管理和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可以减少药物浪费,降低开支,从而使医疗服务更加经济高效。
1.3 提升患者安全标准化药房标准在提高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准确的药物分发和标识可以防止患者误服错误药物,降低医疗事故的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
2. 药房标准化的内容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药物存储药物存储是标准化药房的核心。
药物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线条件存放,以确保其质量不受影响。
合适的储存条件还可以延长药物的保质期,降低浪费。
2.2 药物标识每种药物都应具有清晰的标识,包括通用名称、品牌名称、剂量、有效期限等信息。
这可以帮助医护人员避免混淆,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
2.3 药物配药和分发医疗机构应建立标准的药物配药和分发流程。
这些流程应该包括验证患者信息、医嘱核对、药物检查和记录等步骤,以确保患者获得适当的治疗。
2.4 药物库存管理库存管理是药房标准化的关键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系统,包括定期盘点、药物订购、库存警报和药物报废等程序,以确保药物供应充足,同时减少浪费。
2.5 药物教育和培训医疗机构应为药房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确保他们了解药物的正确使用、剂量和不良反应。
这有助于提高药物管理的质量和患者安全。
3. 实施药房标准化的步骤3.1 制定政策和流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药房标准化政策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库)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以下简称“规范化药房(库)”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补齐药品使用环节管理短板,通过实施“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增强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改善药品储存条件,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三、领导组织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区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成立XX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四、实施步骤(一)全面部署阶段(2月9日至2月28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局、县医保分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标准。
各单位要依据工作方案的标准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认真做好“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
(二)分步实施阶段(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规范化药房(库)”建设工作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原则,同步启动,分批次完成。
第一批次: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库)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第二批次:全县一级医疗机构药房(库)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第三批次:全县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库)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规范化药房(库)的现场验收,以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分局成立的联合检查组为主,验收时需填写《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库)建设现场验收记录表》留档备查(建设标准及表格见附件)。
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的规范化建设验收。
2、本标准共分7个部分:管理与制度(15分)、人员与培训(8分)、设施与设备(15分)、进货与验收(15分)、使用与调剂(30分)、储存与养护(15分)及其它(2分),总分100分。
3、验收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现场检查分数达到80分(包括80分)以上的单位为验收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三) 药品养护人员应对库存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
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并
做到: 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并及时查 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 (二) 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处 理程序和记录。 第四条 凡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向病人或患者使用。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库房、药房用于储存和陈列药品的货
第三条 库房、药房工作人员应配戴标明其姓名、职务、 职称的胸牌,精神饱满,穿戴整洁,勤剪指甲,讲究卫生。
第四条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的行 为。
第五条 发现患有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 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 可工作。
6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 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疗机构药库和药房应保持干净、整洁,每日坚 持打扫卫生,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 无污染,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 册登记,加强管理,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麻醉药品 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十一条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 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卫生主管部 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 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卫生部 门批准后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建设标准
附件2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建设标准一、人员与制度1、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士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
2、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药品储存的管理规定;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的规定;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等。
以上制度,可根据内容相近的原则合并制定。
3、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设施与设备4、设置与诊疗业务相适应的并与其他科室分开的独立的药房和药库。
药房及药库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地面、墙壁、顶棚等光洁平整不起尘不挂尘;库房内不能有污染药品的设施和物品。
5、药房及药库应避光、通风;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有保持药品与地面有一定距离的设施。
三、药品管理6、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药品按制剂或用途陈列或摆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饮片分开存放,并贴有标签;易串味药品专柜存放;特殊药品管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应从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并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
8、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供货方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许可证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书;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9、药房必须凭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
10、药房在调配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应当立即封存,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规范药房标准
乡(镇)级药品使用单位“规范药房”现场检查标准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一、人员与管理⏹检查内容:⏹*1.1、使用单位应成立药事管理机构,并由主管业务的院长(或主任)直接领导,药事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单位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检查方法:⏹查医院是否有成立药事管理机构的文件(是否明确分管领导)、药事管理制度汇编等资料。
⏹检查内容:⏹*1.2、使用单位应配备与医疗卫生业务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资格的药学或医学技术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检查方法:⏹查药房相关人员毕业证书、药学或医学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207号令规定的)⏹检查内容:⏹1.3、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检查方法:⏹查药房、库房(接触药品)的人员体检表(或体检证)在本院体检也可、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如发现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应及时调离。
查调令或通知)⏹检查内容:.⏹1、4、使用单位应制定的药事管理制度应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职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管理制度;首次供货企业和首次采购品种的审核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和处方调配操作规程;药品拆零使用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资料管理制度。
(12项制度)⏹检查方法:⏹查制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有执行制度的时间。
检查内容:⏹1.5、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各项药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有记录。
⏹检查方法:⏹查考核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记录等资料(也就是定期分别对12项制度逐项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记录应有考核人、考核时间、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
⏹检查内容:⏹1.6、使用单位应根据药事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档案。
主要包括:供应商以及销售人员资质审查档案;人员健康档案;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资质和培训档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档案。
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
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标准是确保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在储存、配制、使用等方面能够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
对于药房的标准化,医疗机构应该确保所有药品的质量安全、药品的存储环境、使用方式等方方面面都符合规范,以保障患者的健康。
在医疗机构中,药房是药品管理的核心,与患者的药品治疗密切相关。
然而,由于药品种类较多,包装不同,挥发性等因素影响大,加之医疗机构环境复杂,其储存、配制、使用等环节往往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因此,对医疗机构药房的标准化管理成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必要手段。
首先,在医疗机构药房的储存环境方面,应该对药品的温度、湿度、通风等进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在不同环境下,也能保持其原有的药效和药品品质。
药品应该放置在干燥、无异味、适宜温度的环境中,避免与其他品种的药品混合存放,避免日光直射等,以防止药品的变质、失效。
其次,医疗机构药房的标准化管理还包括了药品的配制管理。
药品配制需要遵从药品组分比例的规定,确保药品质量达到要求。
同时,药品配制前,应进行严格的药物检查和审核,以确保各个药品的正确性。
医疗机构药房必须配备齐全的药品配制设备和药品追溯系统,从而保证药品配制的效率和使用的安全性。
最后,在医疗机构药房的药品使用方面,药品的使用应该遵从规范化的流程,通过患者医嘱、药品知识的传达等,确保用药合理、安全。
同时,应该对各种药品的作用、用量、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保证患者能够正确地使用药品。
总之,医疗机构药房的标准化管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对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从而确保患者的药品治疗和身体健康得到最大的保证。
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范文(二篇)
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范文一、引言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进步,药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药品质量验收的相关细则。
二、验收原则1. 法律依据药品质量验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始终与法律保持一致。
2. 唯一性原则每个药品批次的验收应独立进行,不得将多个批次的药品混合验收。
3. 一致性原则对于同一种药品的不同批次,应保持验收标准的一致性,确保在不同时间、地点或供应商下生产的药品具有相同的质量要求。
三、药品质量验收流程1. 质量文件检查验收人员首先应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质量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记录等。
对于没有或不完整的质量文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2. 外观检查验收人员应对药品外包装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包装完整性、标识的清晰度、字迹的可辨认性等。
同时,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应对药品内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其密封性和完整性。
3. 样品检验验收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药典或企业自行制定的检验方法,选取合适的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的选择应基于合理的抽样原则,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对于已测试的药品,验收人员应仔细查验化验报告,确保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4. 贮存条件检查验收人员应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
如有必要,可以从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中检测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5. 不合格品的处理若发现药品样品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记录不合格品信息。
同时,不合格品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其流入市场或继续使用。
四、验收标准1. 药品标示和包装药品标示应包含药品的通用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等信息,并应清晰可辨认。
药品包装应完整无损,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不受影响。
2. 药品外观药品外观应保持无异物、无变色、无沉淀等正常状态,符合药品的质量要求。
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3零售药店适用
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3(零售药店适用)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出租出借柜台。
二、药店经营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合法有效证照,公布有监督电话,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等其他区域分开,无违法广告。
陈列药品货架、柜台、设施设备齐全,无与药品经营无关的其他物品。
三、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程齐全且切合实际,各项记录齐全且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四、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到位,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处方审核、调剂等各岗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且在职在岗,各司其职,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内容齐全的工作牌。
五、各岗位人员按GSP要求进行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六、计算机系统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完善,采购计划、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陈列检查计划、销售记录等能生成并真实记录,对近效期药品有预警提示,对超效期的自动锁定及停销。
有自动识别功能和限量销售功能。
各岗位人员需按权限登录且能熟练操作。
电子记录数据定期备份。
七、药品采购与验收合法规范。
采购药品核实供货单位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并留存真实、有效的资质文件,签订内容齐全的质量保证协议,索取符合GSP要求的发票,建立采购记录且内容齐全。
验收药品按GSP要求操作,逐批验收且做好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
验收冷藏药品有对其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记录。
八、营业场所温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有温度监测和调控措施,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
药品分类陈列,摆放整齐,类别标签准确清晰。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医疗机构医院药房基本标准(2023年版)
医疗机构医院药房基本标准(2023年版)医疗机构医院药房基本标准 (2023年版)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医院药房的基本标准,以确保药房的安全、高效运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药房设计与建设1. 药房的位置应与医院主要诊疗区域相邻,方便医务人员取药。
2. 药房应具备足够的面积,以容纳所需药品、设备和人员。
3. 药房内应设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4. 药品储存区域应分为不同的区域,按照药品类型和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以方便管理和取用。
5. 药房应配备必要的冷藏设施,以存放需要冷藏或冷藏保存的药品。
6.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防尘、防潮、防火等设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药品采购与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制度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2. 药品的存放和管理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药理分类进行,确保易混淆药品的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误用。
3. 药品的储存期限和过期药品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4. 药房应建立药品调剂和发药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和使用。
5. 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和调整药品库存,避免过多或缺货的情况发生。
人员管理与培训1. 药房应指定专业的药剂师负责药品管理和药房运作,确保合理、安全的药品使用。
2.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药学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3. 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合规性和规范性。
安全与应急措施1. 药房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保障药品和药房的安全。
2. 药品购进入库时应进行核对和验收,确保采购药品的真实性和质量。
3. 药品的配制和发药应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核对,避免错误发生。
4. 药房应建立应急演练机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药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结束语本文档为医疗机构医院药房的基本标准,旨在规范药房的设计、药品采购与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安全与应急措施。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四篇)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门诊部的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二、进货、验收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四、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____原件。
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五、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六、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七、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____年,但不得少于____年。
八、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二篇: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龙坑镇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____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
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
附件1:
乡镇卫生院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说明:1、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验收。
2、本标准共分7个部分:管理与制度(10分)、人员与培训(12分)、设施与设备(16分)、进货与验收(15分)、使用与调剂(30分)、储存与养护(15 分)及其它(2分),总分100分。
3、验收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现场检查分数达到80分以上(包括
80分)的单位为验收合格,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限期内
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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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医院类)
1、本标准适用于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的规范化建设验收。
2、本标准共分7个部分:管理与制度(15分)、人员与培训(8分)、设施与设备(15分)、进货与验收(15分)、使用与调剂(30分)、储存与养护(15分)及其它(2分),总分100 分。
3、验收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现场检查分数达到80分(包括80分)以上的单位为验收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