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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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及程序

专家论证及程序

专家论证及程序专家论证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既费时又费力,是项目总最头疼的节点之一。

那么,什么项目需要论证?论证的程序如何?今天就一次给您讲清楚。

一.什么是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是指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沬》(以下简称備办法”)规定*涪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莖筑工程在施丄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顶工程(详见衣办法”附件一)c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I页工程施工前編制专顼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页工理・施工单位应当组绘专家对专顼方案遊行论证*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1 •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 /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 •脚手架工程(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一、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1.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目标、范围、工期等内容。

2.在施工方案中,要对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人员组织、安全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施工方案要与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图纸等相衔接,确保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程的协调配合。

二、专家论证程序1.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应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确保多方面专业意见的充分考虑。

2.专家论证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明确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3.论证结果要形成书面文件,明确限制性要求和优化方案。

1.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进入审批程序。

相关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审批过程中要注重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3.审批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进行备案。

四、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的意义1.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能够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专家论证能够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提出高质量、高效率的施工方案。

3.审批制度能够对施工方案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核,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4.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能够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施工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综上所述,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充分利用专家论证和审批程序,能够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水平,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背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性,施工单位需要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然而,由于不同工程的特殊性,仅由施工单位自行制定往往无法覆盖所有问题,需要专家论证。

目的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确保施工单位的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安全要求。

内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及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专家参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论证。

专家应结合施工地点、材料、设备等综合情况进行论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进行评审。

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输出,并明确意见表述方式。

如果专家认为方案存在问题需要改进,则需要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

如果方案符合要求,则应明确放行。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当专家论证意见出具后,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流程提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并附上专家论证意见书。

相关部门应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按照标准输出审批意见书。

审批反馈审批部门应按照标准的要求反馈审批结果,并在意见书中列出方案中还需要改进的地方。

施工单位应按照反馈要求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批。

优势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可以确保施工单位制定的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在审批阶段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专家论证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改进和纠正。

这既有利于施工安全,也有利于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

结论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是一个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制度。

它可以有效地确保施工安全和方案的可操作性,不仅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提高施工效率。

因此,制定该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特殊工程项目或复杂工艺的施工内容,根据工程的需求和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和制定的详细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需要经过专家的论证审查制度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是指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过程中,组织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和论证。

其目的是通过专家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判断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施工风险,提高施工效率。

首先,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作用。

施工方案一般涉及领域较为专业和复杂的技术,需要专家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才能进行评审。

专家论证可以通过对方案的整体设计、施工过程和施工要点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提出科学的建议和意见,保障方案的合理性。

其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可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方案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同环节的安全隐患是需要专家论证和判断的关键点。

通过对方案的评审,专家能够提供相关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预见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此外,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有助于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专家评审的过程是对方案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可以发现和修正方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

这样可以提高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施性,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

最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还能够提高方案编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专家组成员多样性和独立性能够确保方案的评审过程公正,减少不当因素的干扰。

专家评审的结果也能够为项目责任方和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增强项目的透明度。

总的来说,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专家的综合评估和论证,可以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减少施工风险,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专项论证方案进行流程

专项论证方案进行流程

一、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专项论证是非常必要的。

专项论证方案是对施工过程中某一环节的详细分析和论证,旨在为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以下是专项论证方案的流程。

二、专项论证方案流程1. 确定论证内容首先,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内容。

例如,在深基坑工程中,可能需要对降水、支护、监测等环节进行专项论证。

2. 成立论证小组根据论证内容,成立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组成的论证小组。

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对论证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3. 收集资料论证小组收集与论证内容相关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地质报告、施工方案等。

同时,还需收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4. 编制论证方案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专项论证方案。

论证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论证目的:明确论证的目的和意义。

(2)论证范围:界定论证的范围和内容。

(3)论证方法:介绍论证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

(4)论证流程:详细描述论证的步骤和流程。

(5)论证结论:提出论证的结论和建议。

5. 专家论证组织专家对专项论证方案进行论证。

专家应从理论、技术、实践等方面对论证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6. 修改完善根据专家意见,对专项论证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改内容包括:(1)调整论证内容和方法。

(2)补充相关资料。

(3)优化论证流程。

7. 审批实施经修改完善的专项论证方案,由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将论证方案作为施工依据,指导施工过程。

8. 跟踪评估在施工过程中,对专项论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总结专项论证方案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以上流程,可以使专项论证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专项论证方案流程,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专项方案论证的流程

专项方案论证的流程

一、编制专项方案1.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需求,编制专项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2. 专项方案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内部评审1. 施工单位组织内部评审,邀请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参加。

2. 评审内容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环保性等。

3. 评审结束后,形成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专家论证1. 施工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专项方案及评审意见,申请组织专家论证。

2. 专家组成员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3. 专家论证会议流程如下:(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论证目的和程序;(2)施工单位汇报专项方案及评审意见;(3)专家组成员对专项方案进行提问、讨论和评审;(4)施工单位解答专家提问,并对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5)专家组成员对专项方案进行表决,形成论证意见。

四、修改完善1. 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 修改后的方案应再次提交专家论证,直至获得专家认可。

五、审批实施1. 施工单位将修改后的专项方案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2. 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六、跟踪监督1. 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专项方案的跟踪监督。

2. 如发现方案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整和修改。

七、总结评价1. 施工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价。

2. 总结评价内容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

3. 根据总结评价结果,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总之,专项方案论证是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科学、合理的论证流程,确保施工方案的质量和安全,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3.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14.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5.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6.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

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

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一、背景与目的1.专项施工方案的订立和专家论证、审批是企业施工项目管理中必不行少的环节,旨在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项目质量。

2.此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下属全部施工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

三、流程与职责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流程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由技术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技术部门重要负责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确实定,安全环保部门重要负责施工工艺与安全防护的订立。

3.技术部门负责调研、资料收集和论证工作,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

4.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评审。

3.2 专家论证流程1.项目经理将编制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供应给专家组。

2.专家组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确定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修改看法或建议。

3.专家组的评审看法将以书面形式供应给项目经理。

3.3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1.项目经理依据专家组评审看法进行修订,并提请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批。

2.项目管理部门重要负责对施工方案的管理标准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安全环保部门重要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查。

3.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提出修改或拒绝审批的看法。

4.项目经理依据审批看法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方案提交给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3.4 职责与要求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2.技术部门负责方案的技术性论证和工艺流程确实定。

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方案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论证。

4.专家组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建议。

5.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方案的管理标准和合规性审批。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时,能够订立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

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涉及专项安全施工的项目。

二、管理标准2.1 申请流程1.项目负责人提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申请,并将申请料子提交给法务部门。

2.法务部门负责初步审查申请料子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确定是否需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进行论证审批。

3.如确定需要专家论证审批,法务部门向专家组发出审批邀请,并将审批料子供应给专家构成员。

4.专家构成员独立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论证审批,并提交审批看法给法务部门。

5.法务部门依据专家组的审批看法,最终决议是否批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2 专家构成员的选任1.专家组由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构成,包含施工管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

2.专家构成员的选任由法务部门负责,依据项目的实在需求和特点,选择合适的专家构成员。

2.3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批标准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需科学合理,包含施工流程、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需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供应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需经过专家构成员的独立审查和论证,并给出审核看法和建议。

三、考核标准3.1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评估1.法务部门对每个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批情况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信息。

2.评估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风险和隐患等。

3.法务部门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合格与否。

3.2 专家构成员的考核1.法务部门对专家构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含专业知识水平、审批看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评估。

2.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专家构成员绩效的紧要依据,并可能影响其在今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批中的参加资格。

中山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办法

中山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办法

中山市建设局文件中建通[2009]48号关于我市在建工程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通知火炬开发区建设分局及各镇建设所,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为做好我市在建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组织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5个工作日,必须把论证会的论证方案、计划参加人员、相关会议程序、资料等告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告知资料包括:1、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式六份);2、工程报安监的《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受监后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3、论证会的计划书和甲、乙监理等各方拟参加论证会议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论证告知后,即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论证专家提供给组织论证单位并共同协商确定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确定的论证时间等程序上报市建设局安全管理科。

市局有关管理部门科技科、安监站等有关人员,需要时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项方案及经论证后的结果和根据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方案或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个工作日报市安监站备案。

五、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受监工程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等环节的监管,在受监工程监督交底时应明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它们在规定时限落实专家实论证告知和论证结论备案。

专家审批专项方案流程

专家审批专项方案流程

一、编制专项方案1. 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 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内部审核1. 项目部将专项方案提交给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进行内部审核。

2. 审核部门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公司规定。

3. 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签字下发。

三、专家论证1.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需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 专家论证会议应邀请5人以上具有相关领域丰富经验的专家参加。

3. 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修改完善1. 项目部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 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再次提交给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审核。

3. 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签字下发。

五、审批流程1. 项目部将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提交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如有异议,可要求项目部进行修改。

3. 审批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实施与监督1. 项目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2. 项目部设立专项方案实施监督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3. 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确保专项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4.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部,要求项目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总结与评估1. 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方案执行效果。

2. 项目部将总结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

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对总结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通过以上专家审批专项方案流程,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

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

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委托流程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委托流程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委托流程在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之前,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流程和步骤。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委托流程:1.明确委托需求:委托方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即想要对哪个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需求可以是对已有的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也可以是对新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论证。

2.选择论证专家:根据委托需求,委托方需要选择合适的专家团队或个人。

专家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估和论证工作。

3.制定委托协议:委托方和专家团队或个人之间需要签订委托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委托方的需求、专家的职责和义务、报酬以及保密条款等。

4.提供相关资料:委托方需要向专家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已有的专项方案文件、相关的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

这些资料将为专家进行论证提供基础。

5.专家研究和分析:专家团队或个人将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

研究的内容可能包括方案的目标、流程、预期效果、风险和可行性等方面。

6.制定论证方案:专家根据研究和分析的结果,制定论证方案。

方案可以包括专家的评估指标、论证方法和步骤、数据分析方法等。

7.实施论证工作:专家根据论证方案进行论证工作。

这可能包括对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风险分析、数据统计和模型建立等。

8.撰写论证报告:专家在完成论证工作后,将撰写论证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论证方案、结果分析、风险评估、优化建议等。

9.提交报告和反馈:专家将论证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委托方对报告内容进行评估和反馈。

如果有必要,委托方可以与专家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明确论证结果和优化建议。

10.最终报告和结论:在得到委托方的反馈后,专家可以进行最终的修改和完善。

然后,专家将最终的论证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报告中应包括论证结果和结论,并附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委托流程。

实际流程可能因委托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思路是相似的。

委托方和专家之间的密切合作和相互沟通是确保论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流程,提高专项施工方案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

三、管理标准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1.1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相关人员编制,并提交给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

1.2 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并以安全、质量为核心。

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2.1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由公司法务部组织并负责召集,成员包含法务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等。

2.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应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保论证工作的高效推动。

2.3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应保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

3.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程序3.1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程序应包含方案提交、初步审查、论证评估、修改完满、最终审查等环节。

3.2 方案提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递交给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

3.3 初步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应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对问题和不合规之处提出看法及建议,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3.4 论证评估: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应对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包含但不限于方案的安全性、可行性、效率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论证看法。

3.5 修改完满:项目负责人应依据论证小组的看法进行方案修改,并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进行沟通和协商。

3.6 最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应对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最终审查并出具论证报告。

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结果4.1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通过的,应由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发布审查通过的通知,并将论证报告归档。

4.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通过的,应由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小组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反馈,并要求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完满。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一、引言在建设工程领域中,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文件之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是一种制度化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专家的审核和论证,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判,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科学实施。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必要性1.提高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可以从专业角度评判方案的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使施工方案在理论上能够满足安全要求,实践上能够顺利实施。

2.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专家在论证过程中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概率。

3.提高方案编制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专家论证制度可以规范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确保方案具备标准化要求,提高方案的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重复和失误。

4.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通过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可以激发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家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专家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实施步骤1.确定论证机构和专家。

由相关单位或组织成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权威性,选派专家组成论证小组,根据工程特点和难点确定专家人数和专业领域。

2.提交论证申请。

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将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提交给专家论证机构,书面申请进行专家论证。

3.论证方案评审。

专家论证小组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对解决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改进措施。

4.论证意见通知。

专家论证机构将论证意见书面通知施工方案编制单位,明确要求修改意见并按要求进行改进。

5.再次论证和审批。

施工方案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的修改意见再次修改施工方案,并重新提交给专家论证机构进行再次论证。

论证通过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四、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难点和挑战1.专家组成和专业领域的确定。

由于施工项目的多样性和专业性,选择合适的专家并囊括各个专业领域是一个难点。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第六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 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 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
随着企业和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工程的“高、大、深”的工程将增多,为了加强对“高、大、深”工程的专项方案的在编制、审查的管理,使施工现场的专项方案能切实有效的指导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特编制本制度一、专家评审的方案范畴
1、外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的落地式外脚手架或任何情况下的挑架、整体式爬升架。

2、物料提升机一次性搭设高度超过30米,或塔吊高度超过70米。

3、凡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在于18米的模板支撑架。

4、因施工场地原因无法放坡开挖的深基坑施工(基坑深度大于5米)或人工挖孔桩深度超过15米。

二、参加评审人员的条件
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或在本行业内有相对权威的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及方案的编制人员。

三、评审过程
1、各参加评审人员必须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从技术上进行讨论。

2、各评审人员不但要对方案本身的安全性能进行评审,并且要对方案在实施中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审
3、各评审人员应对方案的整体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审。

4、各评审人员应对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效果进行评审。

四、评审的结论
1、各评审人员在对方案的评审后,应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对方案中的问题进行逻列,并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2、对方案的评审结果必须进行会签。

专家论证会程序

专家论证会程序

专家论证会程序一、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组织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5个工作日,必须把论证会的论证方案、计划参加人员、相关会议程序、资料等告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告知资料包括:1、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式六份);2、工程报安监的《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受监后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3、论证会的计划书和甲、乙监理等各方拟参加论证会议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论证告知后,即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论证专家提供给组织论证单位并共同协商确定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确定的论证时间等程序上报市建设局安全管理科。

市局有关管理部门科技科、安监站等有关人员,需要时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项方案及经论证后的结果和根据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方案或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个工作日报市安监站备案。

五、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受监工程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等环节的监管,在受监工程监督交底时应明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它们在规定时限落实专家实论证告知和论证结论备案。

六、建设和监理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未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市安监站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应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动态扣分制度;情节严重的报市建设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细则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细则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细则目录1.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细则 (2)2. 论证组织与管理 (3)2.1 组织结构 (4)2.2 职责分工 (5)2.3 工作流程 (6)3. 论证内容 (7)3.1 论证材料 (8)3.2 专项方案的基本要求 (9)3.3 技术论证 (10)3.4 经济论证 (11)3.5 环境与安全论证 (12)3.6 社会影响论证 (14)4. 论证专家要求 (15)4.2 专家选聘 (17)4.3 专家职责 (18)5. 论证程序 (19)5.1 准备阶段 (20)5.1.1 材料准备 (21)5.1.2 专家挑选与通知 (22)5.1.3 会议安排 (23)5.2 会议阶段 (23)5.2.1 专家审阅资料 (24)5.2.2 讨论与交流 (25)5.2.3 现场考察 (26)5.3 报告阶段 (28)5.3.1 结论与建议 (29)5.3.2 论证报告编制 (29)5.4.1 方案调整 (31)5.4.2 监督实施 (32)6. 管理与监督 (34)6.1 资料保密 (35)6.2 持续改进 (36)6.3 监督检查 (37)1.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细则本细则旨在规范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专项方案论证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条例》、《专家论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职业卫生、节能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

新聘专家需通过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诚信记录等方面。

准备阶段:准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所需的文件资料,如专项方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背景资料等。

论证阶段: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讨论和评议。

反馈阶段:记录专家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书面报告提交给论证小组和相关决策部门。

施组和专项方案(含专家论证)的程序

施组和专项方案(含专家论证)的程序

施组和专项方案(含专家论证)的程序一、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制,经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讨论优化,在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批准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实施。

二、专项方案及专家论证等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200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可查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附件1、附件2),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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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设局文件
中建通[2009]48号
关于我市在建工程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建设分局及各镇建设所,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为做好我市在建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
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组织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5个工作日,必须把论证会的论证方案、计划参加人员、相关会议程序、资料等告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告知资料包括:
1、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式六份);
2、工程报安监的《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受监后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3、论证会的计划书和甲、乙监理等各方拟参加论证会议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论证告知后,即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论证专家提供给组织论证单位并共同协商确定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确定的论证时间等程序上报市建设局安全管理科。

市局有关管理部门科技科、安监站等有关人员,需要时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项方案及经论证后的结果和根据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方案或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个工作
日报市安监站备案。

五、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受监工程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等环节的监管,在受监工程监督交底时应明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它们在规定时限落实专家实论证告知和论证结论备案。

六、建设和监理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未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市安监站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应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动态扣分制度;情节严重的报市建设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009年11月20日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程序,必须严格按《办法》规定和上述六点要求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管理通知
中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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