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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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

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

Only your smile can make you find light in the endless darknes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近年来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所开创的海运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保障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笔者依据国际危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装箱船舶安全管理要求,编制了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操作规定,并多次组织大型集装箱船舶批量载运罐式危险品集装箱,得到主管机关的认可。

本文介绍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安全管理操作的基本要点。

1 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罐式集装箱是载运液体危险品货物、液化气体危险品货物、粉状和颗粒状介质危险品货物的专用集装箱(以下简称:危险品罐箱)。

2 危险品罐箱的载运原则和安全管理2.1 罐箱的积载2.1.1 所有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载运危险品或非危险品均应装载舱面,严禁装载于舱内。

2.1.2 所有承运的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货物为危险品或非危险品,都必须具有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危险品级别、副标志、联合国编号(或国内编号)、重量(或数量)、生产地点以及出运港口、到达港口、目的地等详细信息。

2.1.3 危险品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均按照满箱状态时危险品对应等级进行处置。

除非空罐箱经过洗箱并由专业机构认定符合有关要求且能够达到非危险品状态时,方能作为普通罐式集装箱运输。

2.1.4 所承运的危险品罐箱箱体必须持有符合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和相关单证。

2.1.5 集装箱海上运输经营部门应根据船舶航次具体货载及抵港卸箱、等待装船危险品罐箱数量,结合船存危险品货箱与其他预计装船危险品货箱的隔离要求,符合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积载甲板舱面的要求,测算并确定船舶该航次所能装载危险品罐箱的计划数量,并委托相关代理向主管机关报批。

2.1.6 承运船舶大副应对配载计划进行核实,并报船长批准后实施装载。

XH16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XH16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 装载前的管理1.1 承运危险品集装箱时,必须根据“国际危规”认真核查:1) 国际危规类别、危险货物编号、货物的化学名称(不是商品名)2) 理化性质(即状态、色、味、比重、熔点、沸点、闪点、自然点、分解温度、燃点、爆炸极限、中毒最大浓度、致死剂量及危险程度等)3) 急救措施4) 消防方法5) 渗漏处理方法6) 积载要求和装卸、运输、储存注意事项1.2 必须在装船前取得经有关主管机构签发认可的准装单、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对放射性物品还要取得放射性货物剂量检查证明书。

1.3 除严格按《国际危规》中“危险品配装表”配装外,船舶还应注意:1) 爆炸品与爆炸器材应分开积载。

2) 能产生可燃气体的危险品应装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甲板上。

3) 毒品或放射性物品应远离生活区。

4) 如船舶配有危险货物专用舱时,可将危险品集装箱装在专用舱内。

5) 大副应将所要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通知值班人员,并列表公布,使全体穿船员熟知。

6) 船舶在装载危险品集装箱前,应按船员职务规则要求对消防器材、通风设备、各种管系、泵浦、舱盖、污水井、开关箱继电器等进行仔细检查,达到适货要求并记入“航海日志”。

2. 装船前的管理2.1 危险品集装箱在装船时,大副应指示值班驾驶员认真监控,并负责检查:1) 集装箱外表是否有明显损坏,箱门是否关妥,铅封是否完整。

2) 危险品集装箱是否按规定贴妥危险品标志。

3) 危险品集装箱的箱号是否与箱位图相同。

4) 甲板、梯口等是否已悬挂禁止吸烟或禁止明火作业标牌。

2.2 危险品集装箱装船后,船长应将危险货物的名称、“国际危规”类别、危险货物编号、箱数、重量、装载位置等通知海务部。

2.3 大副应将本航次所载危险品集装箱实际积载位置用彩笔标在装载图上,并对每箱或每种不同性质的危险品的货名、性质和急救措施填写在“危险品集装箱装运记录表”(JXH16-1)中,张贴于驾驶台、餐厅等公共场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2. 定义2.1 道路危险货物:指在道路运输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的物质,可能对交通安全和公众安全产生危害的货物。

2.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指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准入管理3.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包括注册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

3.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车辆检测合格证明、装载设施完善等。

同时,车辆必须经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管理4.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持续进行安全教育。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4.2 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违规载货或超载。

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和包装管理5.1 道路危险货物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和包装。

装载过程中必须保证货物牢固,不得泄漏或散落。

5.2 装载道路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装载设施,包括防火、防爆等措施。

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护设施6.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漏等设备。

6.2 车辆行驶中必须随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碰撞。

7. 道路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理7.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7.2 在发生道路危险货物事故时,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现场扑救和溃散。

8.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8.1 相关部门有权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责。

8.2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不得索要或接受财物。

危险品道路运输规章制度

危险品道路运输规章制度

危险品道路运输规章制度一、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职责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运输企业、承运人、发货人等各方的责任,加强对危险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体系,落实危险品运输的所有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管理机构还应当定期组织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提升其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二、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在开展运输活动之前,需要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

申请前,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公司资质证明、运输车辆及司机的相关资质证书、危险品运输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材料。

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做出许可证的审批决定,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具备运输资质。

三、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作为危险品运输的工具,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备装载危险品的条件,包括车辆结构、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等。

运输车辆还需定期接受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状态良好,装载设备齐全,并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

四、危险品道路运输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危险品道路运输人员是危险品运输中的重要环节,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直接关系到运输安全。

因此,管理机构应对运输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品特性和运输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此外,管理机构还应定期组织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风险识别和应急反应能力。

五、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运输车辆、人员和危险品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危险品的装卸、保管、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等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把关,确保运输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危险品运输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运输状况,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在全面了解和合理利用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危险货物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二、责任与义务2.1 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法身份,只有通过了资质认证的单位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

2.2 运输单位必须对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事故的发生。

2.3 运输单位必须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4 运输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火设备、泄漏处理装置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5 监管部门有责任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三、运输条件与要求3.1 运输单位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2 运输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和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爆炸等。

3.3 运输单位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3.4 运输单位必须在车辆上进行明显的标志和警示,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货物的特殊性质。

3.5 运输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护航,确保安全通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4.1 运输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

4.2 运输单位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处理事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4.3 运输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4.4 运输单位必须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检查5.1 监管部门有权随时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危运运输部规章制度

危运运输部规章制度

危运运输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运运输部是负责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的部门,负责拟订危险货物运输政策、规划、标准、法规,并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基本管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等工作;并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第五条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拥有相关车辆、设备和人员;(二)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第六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确保驾驶员和相关人员具备相关的危险货物运输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卸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路线的规划和管理,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地区和重要水源地区。

第四章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查明,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经危运运输部审定后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危险货物运输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责令整改。

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办法---------------------------------------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运输公司集装箱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集装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公司集装箱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集装箱的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集装箱操作流程,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集装箱使用管理第四条集装箱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集装箱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等。

第六条集装箱使用前,应由使用部门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第七条集装箱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集装箱内部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2. 集装箱装载货物时,应按照货物性质、体积、重量等因素合理搭配,避免超载。

3. 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移位、损坏。

4. 集装箱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消毒,并做好保养工作。

第三章集装箱维护与检修第八条集装箱的维护与检修工作由公司负责,确保集装箱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九条集装箱维护与检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定期对集装箱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外观整洁。

2. 定期检查集装箱的结构件、封条、锁具等部件,确保其功能完好。

3. 发现集装箱损坏、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对老旧集装箱进行技术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报废。

第四章集装箱报废管理第十条集装箱报废应遵循以下规定:1. 集装箱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出现严重损坏、变形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2. 报废的集装箱应经过技术评估,确保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

3. 报废的集装箱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集装箱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集装箱损坏、丢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品货物运输行车管理制度

危险品货物运输行车管理制度

危险品货物运输行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危险品货物运输工作。

2. 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3. 企业负责人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运输安全负全面责任。

4. 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运输安全。

三、车辆管理1.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

2. 车辆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器材,如灭火器、防护器材、警示标志等。

3. 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 企业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情况。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 驾驶员应接受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输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 驾驶员应熟悉所运输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和应急处理方法。

五、运输管理1.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确保运输安全、高效。

2. 企业应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和时间。

3. 企业应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监控,确保运输过程中危险品的安全。

4. 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事故处理1. 发生运输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

2. 企业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 企业应总结事故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解读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解读

2017《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特点
通过附件、附录及相关配套资料
5 增强了规则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运输条件,对托运、
4 承运危险货物提出更高要 求
细化和规范了运输各
环节的作业标准
3
增强了依法懂法守法
1 的法制观念
确定了危险货物运输
2 安全管理方针
依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明确提出了本规则依据的 是《中国人民共和国铁路 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依据的 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的 是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普速铁路部分)、《铁路货运安 全管理规则》,作为性质特殊的货物还要求在《铁路货物 运输规程》的总体要求下遵守有关规定。
严格运输条件,对托运、承运危险货物提出了更高要求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现行《危规》依照法律、法规,对货物质量、包装条件、出 示证件、自备车技术状态、专用线(专用铁路)设备和相关协议 均作了详细规定。要求铁路承运单位(车站)严格遵章守纪,不 得违规和误承运,必须有能保证安全的设施和措施。
17
第十七章 事 故应急预案 及施救信息 网络
18
第十八章 附则
14
第十四章 剧毒品运输
2017版《危规》的总体结构
2
共10, 是条文中涉 及的有关具 体规定。
3
共11个, 是根据条文 要求,明列 的表、证、 单等规定格 式。
4
共29个, 主要是为反映 条文内容而专 门设计的登记 表、记录表、 统计表等。
由于危险货物在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它的危险性又直接影 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安全,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安全生产、储存、运 输中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并且以法规、制度的形式公布于众,约束 着参与国的行为。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不断完善和 修订。我国铁路《危规》之所以历经十二次修订,自然势在必行,即: 国际规则的变化,国内危险品的增加,国内体制改革,相关标准、规 范、法规的要求,安全经验及事故教训,累计文电及更改、清理等, 要求《危规》与时俱进、适时进行修订,以满足社会、经济和铁路发 展的要求。

海运危险品集装箱1.1d类要求

海运危险品集装箱1.1d类要求

海运危险品集装箱1.1d类要求
海运危险品集装箱1.1D类的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包装要求:1.1D类危险品通常指的是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质
需要特别注意包装。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这些物质需要采用刚性的金属或塑料容器作为包装,内部衬垫要能防止液体渗透。

同时,包装上要贴有明显的标签,注明货物的名称、组成成分、紧急处理方法等信息。

●标识要求:对于1.1D类危险品,船舶上必须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且船上
的船员应熟悉这些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此外,船上的安全舱和货舱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船员注意危险品的存在。

●安全距离要求:在船舶上,1.1D类危险品的存储和运输应与其他货物保持安
全距离。

根据IMO的规定,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应存放在与火源、易燃物品等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内。

●应急处理要求:对于1.1D类危险品,船舶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
发生泄漏或火灾等紧急情况,船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包括使用灭火器材、启动应急通风舱盖、疏散无关人员等。

●检查和记录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船舶应定期检查危险品的包装和标识,确
保其完好无损。

同时,需要记录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包装、目的地等信息,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请注意,以上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五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牵引车以及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二十六条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七条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2)等有关技术要求。

使用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等有关技术要求。

压力容器和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危险品装卸、押运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押运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押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险品装卸、押运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品的装卸、押运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物流部门负责危险品装卸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对危险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运输车辆、押运人员具备合法的运输、押运资格。

第三章装卸作业管理第八条装卸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装卸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九条装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过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培训。

第十条装卸作业时,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四章押运管理第十三条押运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押运员证,并接受过危险品押运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押运人员应熟悉所押运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五条押运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全程监控危险品的运输情况,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六条押运人员应与运输车辆驾驶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七条押运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危险品装卸、押运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3年1月23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 职责4 受载前的管理5装载时的管理6航行途中管理7卸箱时的管理8安全管理记录9附表编写:海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 目的旨在规范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的管理,确保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3 职责船长负责《危险品适装证书》的管理,制定合适的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大副负责危险品货箱合理配载、运输及卸箱管理,配载时应符合《危险品适装证书》的要求。

4 受载前的管理船舶装载危险品货箱必须持有最新有效的《危险品适装证书》,没有该证书或证书失效船长应拒绝装载。

船舶在承运危险品货箱时,大副必须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认真核查仔细核对以下内容:●国际危规类制;●联合国编号;●货物的学名(不是商品名);●特性;●应急措施;●医疗急救指南;●积载和系固要求;●装卸、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必须在装船前取得经有关法定机关签发认可的准装单和《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大副应严格按《国际危规》积载与隔离要求,根据船上《危险品适装证书》要求进行积载,并将《国际危规》中查出的相关资料,填写在《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中,张贴在公共场所或餐厅使船员知道。

5 装载时的管理危险品集装箱在装箱时,大副应指示值班驾驶员认真监装,并负责检查:●箱子外表是否有明显损坏。

箱门铅封是否完整,发现箱体破损的危险品箱要拒绝上船。

●危险品集装箱是否按规定贴妥相应的IMO危险标志。

●危险品集装箱的箱号是否与箱位图相等。

●甲板、梯口等应悬挂禁止吸烟或禁止明火作业标牌。

危险品集装箱装船后,大副应与港方办理交接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装载结束后,大副应将本航次实际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位置用彩笔标在装载图上。

并对每个危险品箱的危险品的货名、性质和应急措施填写在《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中。

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物监督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物监督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物监督管理规定相关知识一、集装箱的要求用于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的在要求,并经有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危险货物装箱前,装箱单位应事先对集装箱和待运危险货物认真进行检查,使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要求。

不相容的货物不得同装装运。

包装箱内货物的装载应符合《国际危规》的相关要求。

装入箱内的危险货物及集装箱外表应按《国际危规》的要求加以标记和张贴标志和标志牌。

集装箱外表不得留有其它无关的危险货物标志。

装箱完毕对装箱民政部检查合格后,负责装箱的单位应签具符合《国际危规》要求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现场装箱检查员应在证明书签字。

《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应呈交海事部门查验。

海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将要求托运人呈验其它有关单证。

装箱单位应事先向装箱人员提出保障集装箱安全运输装箱要求;并指定现场检查员,负责检查装箱要求的落实情况。

装箱单位应事先将现场检查员名单报送就近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将对现场检查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确认其签署《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资格。

有关承运单位、船舶和港口作业部门应对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进行查验,凡发现箱体或其部件有破损、污染、撒漏或渗漏现象的,不得承运或装船。

装运过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在未彻底清洗或消除危害之前,仍应按原所载危险货物的要求运输。

在港区内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拆箱作业须征得海事部门同意。

海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将对拟装船的集装箱进行抽样开箱监督检查。

当发现集装箱或箱内装载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海事部门根据当事方所负之现任责成装箱单位或托、承运人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现任方承担。

二、集装箱装运烟花鞭炮积载和隔离要求如果其他货物是易燃的,应避免将其积载在同一舱室或货舱内;不得在货物上堆放非爆炸品货物以保持直接通向舱口的通道畅通;在所有情况下,舱室或货舱中的所有货物,包括积载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爆炸货物,须固定且足以能消除发生明显移动的可能性。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一、车辆和设备1、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胶合板,橡胶等,但不得使用谷草、纸板等易燃材料。

(2)、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3)、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4)、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应置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5)、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品。

(6)、根据相关规定,危货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危货运输单位必须建立监控中心。

2、装运危险品的罐(槽)应适合所装物品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物品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正所物品不“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3、使用装运液化石油气和有液化气体的罐(槽)车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4、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5、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6、车辆在每次装运危险物品前都要回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调度室,作为能否继续执行任务的依据。

凡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进修理厂检修,经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交调度室备案,方可待令、出车。

二、运输和装卸1、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

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对在夏季高温期间限运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

2、装载危险货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

危货运输道路的规章制度

危货运输道路的规章制度

危货运输道路的规章制度一、危险品运输道路的基本规定1.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准入条件(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和安全装置。

(2)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熟悉危险品运输规定和操作流程。

(3)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2.危险品运输道路的选择和规划(1)最优路线的选择:根据危险品种类、数量和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道路进行运输。

(2)规划路线的审批:危险品运输路线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运输。

3.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装载和运输(1)装载要求:危险品必须符合装卸标准,按照规定进行装载,不得超载超限。

(2)运输方式:根据危险品性质和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不得改变运输方式随意。

4.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和跟踪(1)GPS监控: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设备,保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跟踪。

(2)监测报警: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和报警处理。

5.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应急处理和救援(1)事故处置: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2)救援措施: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后,必须及时启动救援,进行人员伤亡处置和环境污染治理。

6.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监督(1)检查审核:相关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审核,确保车辆安全合法。

(2)违法处理:对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危险品运输道路的安全措施1.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设备(1)车辆标识: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装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方便其他车辆和行人辨认。

(2)安全装置: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包括防爆装置、泄漏防护设备等。

2.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保障(1)车辆保险: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投保相应的车辆保险,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保障。

(2)安全保障人员: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人员,负责危险品的搬运和保障。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一)托运人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和邮寄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起来有四条:1.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2.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为了更好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托运人的业务行为,2002年3月4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于2002年4月1日起实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在办理托运前,应按本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本规定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

铁路局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铁道部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将批准的《资质证书》确认号以电报形式批复铁路局,由铁路局发放《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确认号的编码方式及有关执行要求,由铁道部另行规定。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2)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应出具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其他单位。

1.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定义和分类2.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包括罐式车辆、厢式车辆、罐式集装箱车辆等。

2.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根据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和运输方式,分为以下几类:(1)易燃易爆类:包括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2)有毒有害类:包括农药、化工原料、医疗废物等;(3)腐蚀性类: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等;(4)放射性类: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等;(5)其他类: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3.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条件。

3.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灭火器材等。

3.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4.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由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4.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责令整改或者停止运输。

4.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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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受载前的管理
5装载时的管理
6航行途中管理
7卸箱时的管理
8安全管理记录
9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的管理,确保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3 职责
3.1 船长负责《危险品适装证书》的管理,制定合适的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3.2 大副负责危险品货箱合理配载、运输及卸箱管理,配载时应符合
《危险品适装证书》的要求。

4 受载前的管理
4.1 船舶装载危险品货箱必须持有最新有效的《危险品适装证书》,
没有该证书或证书失效船长应拒绝装载。

4.2 船舶在承运危险品货箱时,大副必须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
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认真核查仔细核对以下内容:
●国际危规类制;
●联合国编号;
●货物的学名(不是商品名);
●特性;
●应急措施;
●医疗急救指南;
●积载和系固要求;
●装卸、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4.3 必须在装船前取得经有关法定机关签发认可的准装单和《集装箱
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4.4 大副应严格按《国际危规》积载与隔离要求,根据船上《危险品
适装证书》要求进行积载,并将《国际危规》中查出的相关资
料,填写在《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中,张贴在公共场所或餐厅使
船员知道。

5 装载时的管理
5.1 危险品集装箱在装箱时,大副应指示值班驾驶员认真监装,并负责检查:
●箱子外表是否有明显损坏。

箱门铅封是否完整,发现箱体
破损的危险品箱要拒绝上船。

●危险品集装箱是否按规定贴妥相应的IMO危险标志。

●危险品集装箱的箱号是否与箱位图相等。

●甲板、梯口等应悬挂禁止吸烟或禁止明火作业标牌。

5.2 危险品集装箱装船后,大副应与港方办理交接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5.3 装载结束后,大副应将本航次实际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位置用彩
笔标在装载图上。

并对每个危险品箱的危险品的货名、性质和应
急措施填写在《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中。

6 航行途中管理
6.1 大副要利用各种手段让每位船员知道危险品箱发生溢漏、火灾时
必须采取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以及急救措施。

6.2 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港口规章制度和避碰规
则,谨慎驾驶,航行或锚泊时,应尽可能远离其它船舶,并按规
定悬挂或显示信号。

航行途中对危险品货箱的检查情况要记录在
《航海日志》上。

6.3 在海上遭遇八级以上风浪或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应备妥海事声
明或海事报告并取得签证。

对所损坏的货箱设备,应通过代理安
排检验,并索取检查报告,或根据公司指示处理。

6.4 船舶抵港前,船长应将危险品集装箱(包括中转、过境)以详细
情况电告代理,向港口当局申报,以便及时安排进港卸货。

6.5 船舶靠泊前,大副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布置卸箱准备工作和公布所
在港的特殊注意事项。

7 卸箱时的管理
7.1 船舶在卸箱前,船长、大副应向代理、装卸工头、理货组长等有
关部门提供卸货单证。

7.2 卸箱时,大副应督促甲板部值班人员认真监卸,避免错卸、漏
卸,发现异常情况,甲板部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大副,必要时拍
照取证,并会同理货做好单证记录。

8 安全管理记录
8.1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一式一份,由大副负责填写并保存三年。

9 附表
9.1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编码:SID4701)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
船名:航次:编码:SID4701
大副:日期:一式一份,由大副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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