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涝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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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雨季防暴雨内涝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暴雨内涝水平,促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止和减少暴雨内涝带来的破坏和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州市防暴雨内涝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广州市暴雨内涝集约化调度值班制度》、《广州市中心城区防暴雨内涝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及我局实际情况。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5年黄埔区内发生暴雨内涝造成突发事件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暴雨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暴雨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检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做好应对暴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维护稳定。

全面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社会秩序,减少对社会的影响。

二、局基本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水利科、给排水管理科,区水政大队,下设河涌管理所、三防办公室、水务设施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

其中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属下事业单位的

工作;给排水管理科负责指导排水行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三防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排涝、抢险、救灾工作;水务设施管理所承担紧急防汛抢险任务。

三、主要任务

1、做好河涌、水闸、泵站以及市政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防止暴雨时发生内涝;

2、及时接收暴雨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制定防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方案。

4、遇到暴雨内涝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5、组织区内涵洞隧道的应急工作。

四、组织体系

为落实我局2015年防暴雨内涝应急工作,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成立黄埔区水务局防暴雨内涝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防暴雨内涝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许可(局长)。

副总指挥:王长峰(副局长)、施坤木(副局长)

成员:谭铭楷(办公室负责人)、廖声庆(给排水管理科科长)、杜清俊(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后勤组、技术指导组和抢险组,设调度联络员一名。

后勤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由给排水管理科人员组成,抢险组由水务设施管理所人员组成。

各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防暴雨内涝应急处置工作。

(一)后勤组:负责接收预警信息、下达指挥部指令并向上级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二)技术指导组:负责提供防暴雨内涝应急处置技术支持。

(三)抢险队:负责防暴雨内涝应急措施的落实。

(四)调度联络员:及时向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报告局防暴雨内涝应急抢险预案的启动和落实情况,协助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调度指挥局防暴雨内涝应急抢险,汇总局渍涝及抢险情况。

五、水浸点及风险

我区今年共有11处水浸点,水浸地点、水浸原因及风险详见下表:

六、运行机制

(一)预警接收和下达指令

后勤组及时接收市气象台、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以及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的不同预警信号,并根据下表《防暴雨内涝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表》下达启动相应级别响应的指令。

防暴雨内涝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表

(二)响应启动

各组收到响应指令后,立即按照《Ⅳ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Ⅲ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Ⅰ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和《结束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五张表格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见附件)

(三)应急行动

区防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和各小组要迅速响应,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行动。

1、后勤组设立防暴雨内涝工作联系电话,与各方保持密切联系。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工作人员,清除雨水井、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的阻水物,确保雨水井、下水道以及涵洞隧道的排水畅通。必要时打开雨水井盖排水或用水泵强排,并在相应地点设置路标警示。

3、抢险组参照汛前制定的水浸黑点排涝方案,安排各个水浸地点所需流动排水泵的数量和型号、沙包的数量和其他物资,以及安排排水路线,排水位置等。协助交警清除路障。

4、抢险组协调街道排涝抢险救灾队以及各涵洞隧道的管理单位进行排涝抢险工作,统一指挥街道辖区内城市道路内

涝、水浸的救灾应急工作,并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情况决定向指挥部请示支援。

5、技术指导组和抢险组负责灾后市政损毁设施的修复和水浸黑点的改造工作。

七、抢险设施

八、抢险方法

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具体如下:

九、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管辖内防暴雨内涝的紧急事件,指挥部及时组织抢险队迅速到场,采取应急措施,封闭保护现场,警戒受影响范围,调动设备、器具和救援人员展开抢险行动,迅速排除险情,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保护重要物资,疏导群众。若事态严重,向有关专业抢险部门申请救援(如公安、消防、防疫、医疗等)严禁盲目冒险、无章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在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恢复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市政设施损坏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总结处置工作。

附件:1、Ⅳ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2、Ⅲ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3、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4、Ⅰ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5、结束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6、2015年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防暴雨内涝应急预案

附件1:

Ⅳ级应急响应条件与行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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