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遵县丁矿办字〔2012〕03号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关于认真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属各科、室、生产班组:根据遵县煤安监发【2012】13号和遵安监发【2012】102号关于转发黔安监电传【2012】6号《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吸取铜仁市沿河县新生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主题词:水害防治专项行动通知抄报:山盆镇安监办,矿业集团公司抄送:矿级领导、各科/室、工程队、班组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办公室2012年5月9日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编制:王文军审核:王维民总工程师:王维民矿长:何朝均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编制时间:2012年5月9日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吸取铜仁市沿河县新生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防治水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我矿的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光造(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何朝均(矿长)王维民(总工程师)成员:杨明东李光林周模波何国林郝功友邓永斌王文军田贵勇卢昌正张加华谭在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杨明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设施。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机构和队伍,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我矿整治防治水的能力。
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
木瓜煤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㈠、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7、负责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安装、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水装备的采购工作。
8、负责钻探、物探队伍的建设。
㈡、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
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防治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及时审批各种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9、负责落实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安装、物探仪器及地质钻机的采购工作。
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定稿)
荣县大林坝煤业有限公司大林坝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编制:生产技术科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荣县大林坝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表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传真《关于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2019】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了深刻吸取“12.14”杉木树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夯实安全基础,经煤矿委研究决定,对我矿进行一次全面水害隐患治理专项排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全面开展煤矿水害调查,编制矿井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落实,确保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质效,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成持续稳定。
二、专项治理的目的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落实水害防治主题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治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煤矿特成立领导组,全面负责水害排查工作。
(1)、防治水组织机构人员组长:叶华海(矿长)副组长:代利科(安全副矿长)万拥军(总工程师)成员:王克银(生产副矿长)龚维彬(机电副矿长)黄泽康(安全副总)彭成安 (通防副总 )徐伟(安监科科长)杨伯华(运输队队长)罗俊书(通风科长)郝功招(掘进队长)姚绍能(生产技术科长)曹启根(采煤队长)罗小平 (机电科长 ) 阙文权(通风队长)张立(安全生产调度)叶建辉(采煤队长)陈碧波(掘进副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由技术科长姚绍能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安检站督促相关部门执行。
(2)、矿主要负责人(矿长叶华海)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保证水害防治的资金、工程、设备仪器落实到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万拥军)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篇)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____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总结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的水害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防治水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____(临煤工发[____]____号)文件《____开展煤矿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____》的要求,结合我公司____年度《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开展了以“钻孔和小煤窑管理、排水系统、地质灾害”为重点内容,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阶段工作安排,现就工作开展排查及整改和防治水工作各项的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定方案、严贯彻、分阶段、稳步推进。
我公司以煤字[____]____号制定并下发了《____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汛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制定方案,成立了领导组,明确了专人完成整改落实检查工作。
对矿井防治水排查整改情况,采取了集中检查、业务部门针对检查内容分项目分重点进行全面督查的方式,在矿井范围内开展了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了三个阶段进行,阶段的工作推进情况为:第一阶段:部署阶段1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本矿井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自查自整环节,对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开展了“排查、整治、落实”,同时公司领导组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跟踪督促、服务指导,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整改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夯实了防治水基础,提升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对存在隐患的煤矿进行了“回头看”,通过滚动排查和落实隐患持续整改,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方案》
《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一、开展时间自xx年8月1日起至30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公司各生产单位。
三、整治内容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有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3.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对进行将新《煤矿安全规程》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xx年复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4.严格落实一般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规定,重点是入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熟悉避灾路线等应急预案相关内容;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中有关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要求1.在专项检查时,要对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新《煤矿安全规程》知识现场考试,并对生产一线人员的学习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自求器使用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在井下对现场人员应急避险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现场抽考中问题严重的单位给予曝光。
2.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梳理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下发专项检查通报,各单位要按照分级闭环管理要求认真整治存在的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推进“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
相关专业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和推广安全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篇: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整改办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汇报安装处xx年6月19日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汇报xx年4月19日平煤股份人力资源培训处对我处培训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此次专项检查查出问题我处及时组织召开整改会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内,我处严格落实培训处工作指导要求,完善规范各项培训工作,现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以汇报:4月19日查出问题:1、全员持证管理不规范,部份人员证件过期失效。
2023年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支柱,也是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
为了加强对煤矿水环境问题的管理,保护水资源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检查,加强对煤矿水环境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减少水污染排放,提高煤矿水环境治理水平,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健康。
二、检查内容和要点1. 检查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检查各煤矿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水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系统等。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和运营水环境保护设施。
2. 检查煤矿排水情况(1)检查煤矿企业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检查煤矿排水的水质和水量,是否达标。
3. 检查煤矿企业的污水处理情况(1)检查煤矿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4. 检查煤矿企业的废水治理情况(1)检查煤矿企业的废水排放口是否存在违法排放行为。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了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并运行正常。
5. 检查煤矿环保设备运行情况(1)检查煤矿企业的环保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6. 检查煤矿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1)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落实环保责任,是否有专门的环保人员负责水环境管理工作。
三、检查方法和程序1. 检查基础资料(1)了解煤矿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类型、规模、产能等。
(2)获取煤矿企业的环保文件和报告,了解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水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2. 现场检查(1)进行现场踏勘,查看煤矿企业的水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系统等。
(2)采集煤矿企业的水样和废水样,送专业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评估其水质和水量是否达标。
2024年小河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小河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关于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各煤矿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违法非法开采行为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行为,同时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对于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全力排除隐患。
二、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在矿井开拓巷道穿越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采取探水前进的方式,确保安全。
在水体下采煤时,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试采,以保障作业安全。
三、加强老空水威胁防范针对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要深入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情况,并据此划定探水警戒线,准确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同时,要编制详细的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
探放水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确保钻孔的超前距离,并全程监视放水过程,直至老空水放完。
在探放水期间,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突水预兆,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同时,要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职工熟悉逃生路线。
特别是要强调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增置排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同时要加强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建设,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一旦发生透水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六、加大水害防治监管监察力度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要建立防治水工作领导责任制。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其他各级负责人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实施,负落实责任。
二、要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各煤矿集团公司应设立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中等的煤矿企业,应明确相应机构负责防治水管理工作,有条件的要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1至3名地质类工程的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3名以上地质类工程的技术人员。
三、要建立健全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探放水作业队伍由防治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管理的规定。
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为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不同钻距的专用的探放水钻机等探放水设备和物探设备,探放水钻机至少3台以上,且有钻进能力在200米以上的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作业。
四、要建立严格的探放水工作制度。
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以加大防治水工作的考核力度。
进一步强化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各矿业分公司、煤矿: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行发【2014】637号和晋煤行发【2014】64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集团煤矿防治水工作,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特对集团煤矿防治水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防治水组织领导,集团成立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各矿业分公司、煤矿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要求,成立相应防治水领导机构,要保障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装备等,确保防治水工作顺利开展。
二、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推动集团煤矿防治水工作。
根据省政府晋政办发〔2014〕26号文件“全面普查煤矿隐蔽性致灾因素”要求,在2014年底前,强制查明煤矿水害方面隐蔽性致灾因素,各分公司煤矿要立即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进一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未完成水文地质勘探的、水文地质资料不清的、未进行带压安全分区的不得进行生产或建设;严格划定煤矿老空区、古空区积水警戒线和禁采线,并严格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三、严格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建设。
各矿业分公司和煤矿要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现场管理,严格采空区“三线”管理,规范探放水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度。
警戒线外的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照“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进行探放水工作,未经探放水作业确认安全的区域严禁进行一切采掘活动;加强对探放水设计和物探成果的审核,未经矿技术部门确认的物探成果不得作为钻探验证的依据;未进行井下物探或物探异常点未进行钻探验证的,矿技术部门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下发准予掘进或回采通知书;加强对井下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凡未结合作业区域水文地质特点编制的探放水设计或钻探与物探未联合设计的探放水设计,矿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审查;加强对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管理,探放水钻孔未按照设计施工或已经偏离设计要求的不得验收,并立即责令重新补做探放水孔;探放水施工严格执行“探掘(采)分离”制度,形成探掘主体分离、探掘相互制约的机制。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技改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五月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技改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晋煤行发[2012]239号、吕煤办字[2012]221号、吕煤行字[2012]220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夯实我矿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矿井建设的安全。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鑫瑞煤业技改矿2012年度防治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充分认识到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摸清水,真防治”这一主题,增强防治水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是我矿矿井基建的关键时期。
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井田采(古)空区积水及相邻井田采(古)空区积水的威胁,严重影响、制约了我矿基建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和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依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从制度、技术机构、人员、装备、设施等方面落实“防、堵、疏、排、截”等措施,规范防治水工作的各项管理,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为今后的防治水工作和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防治水机构为加强对本次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领导,确保顺利开展、收到成效,特成立防治水专项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云伟常务副组长:孙永亮副组长:郭红俊刘玉红郭宏伟王小桃白利兵成员:曹锋刘林珠李亮王效忠丁一刘小云张彦武王全平刘兵张培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曹锋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等。
三、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内容1、防治水机构、人员和装备为了加强防治水管理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我矿已配备2台YD32(A)高分辨电法仪,3台ZDY1200S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1台HA-W300型矿井充水水源快速识别仪、一台ZDY1400S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2台ZDY1200S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正在购置中。
《防治水专项方案及措施》
《防治水专项方案及措施》4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改方案及措施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张兰镇煤办、集团公司:xx年3月3日由介休市煤炭工业局组织市局安监股、行管股、规划股、人事教育股、综合执法股、巡查队、调度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及张兰镇煤办和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对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关于提出“防治水管理制度不完善,‘物探先行,钻研先行,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执行不到位。
”问题,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总经理贾岗亲自召开矿委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健全防治水专项管理机构,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调查,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进一步组建完善探放水队伍,充分落实责任人,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按照市局要求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一、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组长:贾岗(总经理)副组长:王本平(技术总工程师)宋厚川(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成员:张联存(地测科长)张军战(探水队长)郑春平(探水副队长)二、完善、贯彻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1、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防治水科技技术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增补、修订关于我矿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整改期限为3天。
3月5日进行自查。
2、从3月5日开始,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防治水科全体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关于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3月9日结束。
3月10日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全矿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3月17日结束。
3月18日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三、落实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1、坚持执行水害预测预报,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调查,进行水患排查治理,充分掌握井田及周边煤矿水患情况,坚决执行有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原则。
预测、评估、分析钻探资料,确保有水患必停产撤人,进行防治水事故分析及探放水验收考核。
2、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研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
国有重点煤矿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2:国有重点煤矿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方案根据省厅“关于下发2012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煤行发【2012】239号文)工作安排,决定对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本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治水专项检查,特制订全省国有重点煤矿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范围: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本部所属矿井(不含2009年重组整合煤矿)。
二、检查内容:1、国家安全监察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5〃9全国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各煤矿企业是否存在“十个一律”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十个一律”:对没有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或没有将《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表》上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矿区的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没有按规定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探放水制度不落实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水文地质资料和老空水情况不清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超层越界、开采煤柱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并严格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防治水培训、职工不掌握透水预兆常识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没有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进行演练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雨季“三防”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水害严重、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一律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2、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全国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是否按国家安监总煤调【2012】29号文件要求完成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安排工作;(2)集团公司是否按省厅文件要求上报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每个矿井是否按规定全面完成矿井水害自查工作。
(4)矿井自查或集团检查中确定的重大水害隐患是否实行了挂牌,整改结束的矿井是否完成了闭合管理;水害隐患未治理结束的矿井是否实现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5)是否存在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45。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一五年八月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寿阳县煤炭工业局下发的寿煤发【】139号关于印发《寿阳县煤炭工业局煤矿瓦斯和水害隐患“两突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预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矿当前防治水的现状,特制定《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经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机构和队伍,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我矿整治防治水的能力。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采掘防突水、汛期防淹井”的理念,有效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治水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我矿的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世良常务副组长:邱运来副组长:张常青张延帅张成王绥增曲正战李军祁培新管伟成员:调度、安全、技术、机电、通防及各生产工区主要负责人。
职责分工:组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全面行政管理责任。
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及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筹措等工作。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是防治水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规程及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等,定期组织开展水害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等工作;其它副组长按照职责划分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负责组织管理好各自工作。
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防治水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8.18•【文号】矿安〔2021〕113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2021年7月15日、8月14日,陕西省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柴达尔煤矿相继发生井下溃水溃砂,截至目前,2起事故共造成25人死亡或被困,教训十分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对象浅表开采可能导通地面产生裂缝以及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上覆强含水层导通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
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三、重点检查内容在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1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21〕45号)所列内容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煤矿是否查清矿区、井田及其周边对矿井开采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系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
(二)煤矿是否查清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分布情况及其地表汇水情况。
(三)煤矿是否查清井口附近、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水体或者积水情况。
(四)煤矿是否查清井田范围内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和封闭不良钻孔等通道情况,是否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五)煤矿工作面回采前是否查清采煤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07•【文号】安监总煤行[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行〔2010〕13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自2010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各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在企业自查、地方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了专项监察。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高度重视,结合本地煤矿实际,及时联合转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和要求,明确了企业自查、督促检查和专项监察的重点、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
黑龙江、江苏、重庆煤矿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山西煤矿安监局结合监察执法计划,将煤矿防治水、防灭火和瓦斯治理三个专项检查统筹安排,一并落实。
(二)明确要求,督促自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自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防止自查走过场。
福建煤矿安监局会同省经贸委、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制定检查方案,要求全省所有煤矿全面开展一次防灭火自查,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抽查不少于30%;江苏煤矿安监局将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了煤矿防灭火检查表,方便企业对照检查;重庆市要求全市750处矿井逐一摸底排查,摸清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煤矿在用设备、材料数量,并明确整改期限;河南煤矿安监局针对煤矿施工钻孔着火事故,采取深入煤矿企业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同研究对策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区的 市级安 全监管 局严格 执行 考核标 准 ,确 保考 核质量 。从事 药
物混 合 、造粒 、筛选 、装 药 、筑 药 、压 药 、切引 、搬 运等 危险 工
序的 作业人 员 ,必须 经专业 技术培 训并 经设 区的市 安全监 管局 考
核合格 ,方可 上 岗作业 。杜 绝未 成年人 和年 老 、残 疾等行 动能 力 差 ,不适 应烟花 爆竹 生产 经营工 作要求 的人 员从事 烟花爆 竹生 产
正 达到 关闭标 准要 求 ;同时 要及时 整理 相关水 文地 质和开 采技 术 资 料 ,并 归档备查 。
作制度 化 、规 范化 。存在 水患 的煤矿 企业 ,要 配备 齐全的 探放 水
设备和 专业队 伍 。 二、加强煤矿防治 水基础 工作 煤 矿企业 要按 照 “ 测 预报 ,有疑 必探 ,先探 后掘 ,先治 后 预 采 的 原则 ,认真开 展防 治水 工作 。各类矿 井要 采用适 合本矿 井
企业 从业人 员具备 与其从 事 岗位相适 应 的技能 、素 质 。省 级安全 监管 局要加 强对 危险工序 作业 人 员培 训考 核工作 的监 督指导 ,设
非 法生产 经营 仍然是 当前 烟花 爆竹 事故 特别是较 大 以上事 故
发 生的 主要 原 因之 一 。各地要 切实落 实烟 花爆 竹 “ 打非 ”工作 责
煤矿 企业法 定代 表人要 承担 起煤 矿水 害防治 工作 的第一 责任 人职责 , 工程师 ( 术 负责人) 承担起煤 矿水害 防治工作 的技术 总 技 要 责任 。要加 强煤 矿防 治水 工作 ,配备水 文地 质技术 人 员 ,水 文地
限 、应急预 案五 落实 。严禁 超层越 界等 违法非 法开 采 ,严禁 采掘 防 隔水 煤柱 。凡存在 严重 水患而 未采 取有效 措施 的 ,要立 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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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监察局
神东安监函…2011‟16号
关于开展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和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座谈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动员会和公司一季度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突出抓好以“抓现场、强基础、上水平”为主题的二季度安全主题活动。
根据2011年第二次安委会议精神,决定于四月份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防治水专项检查组:
组长:谢霹
副组长:白怀秀郑勇
成员:郑丽君杨建文马苏红高飞生产部1人地测公司2人
(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组:
组长:张日晨
副组长:胡养年
成员:杜鹏云司震孟海军王小霞
二、检查时间
2011年4月7日——2011年4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防治水专项检查内容:
1.矿井是否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要求,成立了以矿长负责的防治水工作机构,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2.矿井是否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关于进一步明确防治水工作内容及职责的通知》精神,组织驻矿地测站、生产、机电、安全等部门共同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报年度水情水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井是否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要求,由矿总工师组织,矿生产、机电等相关部门和地测公司驻矿地测站参加,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在矿生产办留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重大隐患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4. 矿井是否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进行检查。
5.矿井防治水工作档案:
①矿井是否具备《规定》要求的充水性图、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并及时更新。
是否按要求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②矿井是否建立《规定》要求的15种防治水基础台帐。
③矿井是否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④煤矿是否留设足够的防水隔离煤柱和其它保安煤柱,并在图上标绘。
⑤煤矿是否建立了日常涌水量观测记录和排水记录。
⑥是否建立矿井防治水设备台账和设备检查维修记录。
⑦矿井是否根据本单位的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是否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是否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了救灾演练。
⑧矿井是否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是否装备必要的矿井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6.矿井地表及井口工业广场疏水、防水、排水系统等防洪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填实能将地表水导入井下的地表裂隙、塌陷区等。
—2 —
7.地面供电系统防雷电设施及防止雷电下井的设施是否完好,备用电源是否能正常运转并满足矿井通风、排水要求。
8.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井下水仓、沉淀池、水沟在雨季前是否彻底清挖疏通,保证水仓有足够的蓄水能力;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是否达到《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六十条要求。
9.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排水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排水能力是否满足《煤矿防治水》第五十八条的要求。
每年雨季前是否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及设备检修,并有记录;主排水泵房的标准化达标管理。
10.是否配备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设备功率和钻杆长度是否满足探水要求;在受水患威胁的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坚持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是否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及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设计施工。
11.矿井及生产水平安全出口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规定了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是否开展了防治水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现场作业人员能否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内容:
1.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①培训组织机构、场所、设施、及师资情况;
②内部培训制度和考核办法的制定情况;
③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④培训经费的管理情况;
⑤培训报表、台帐及记录建立情况;
⑥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情况。
2.安全培训情况:
①新入矿员工岗前72小时培训及转岗、换岗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②新入矿员工师带徒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③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情况;
④两级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本质安全系统的培训情况;
—3 —
⑤典型事故案例宣讲及学习情况;
⑥《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⑦《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⑧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培训情况;
⑨班前风险评估及“每日一题”等形式班组培训的开展情况。
⑩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的培训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检查依据为修改后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煤矿防
治水规定》、《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试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防治水工作内容及职责的通知》和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2.培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依据教培中心安全培训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安全培训的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培训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查。
3.参检人员要履行好职责,每检查一个单位,都要提出各自的检查意见,并填写好《隐患整改通知书》,当日录入本安信息系统。
检查结束后安监局召开检查总结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对参检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通报,反馈部门负责人,并与四月份部门五型绩效考核挂钩。
4.各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每天8:00准时在安监局出发,如有特殊事情要向组长提前一天请假。
5.各参检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对照检查依据进行检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反映被检单位防治水安全管理现状。
—4 —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