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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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梧政发[2012]6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2〕68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9日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等有关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管理局负责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考核奖惩;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市住建委在办理建设工程业主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后,负责督促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负责监管审核施工场所硬化出场道路以及设置洗车台等相关配套设施;负责指导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规划的编制,办理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规划手续,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办理规划方案设计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名称:经检查,发现贵单位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环保问题,需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扬尘污染问题1、施工现场未设置有效的围挡,导致扬尘向外扩散,影响周边环境。

2、土方作业时,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空气中尘土飞扬。

3、建筑材料和土方等物料堆放混乱,未进行覆盖,容易产生扬尘。

二、噪音污染问题1、施工过程中,部分机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噪音超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夜间施工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噪音控制不力,引发居民投诉。

三、污水排放问题1、施工现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的雨水管网,对水体造成污染。

2、洗车平台设置不合理,污水不能有效收集和处理。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问题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分类存放,随意倾倒。

2、固体废弃物的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垃圾沿途洒落。

五、环保管理制度问题1、施工现场未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责任不明确,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

2、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环保培训。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现责令贵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以下整改措施:一、扬尘污染整改措施1、立即对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具体高度,并确保围挡牢固、整洁。

2、土方作业时,必须配备洒水车或其他有效的洒水降尘设备,定期进行洒水作业。

3、对建筑材料和土方等物料进行分类堆放,并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二、噪音污染整改措施1、对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安装隔音、消音设备,确保施工噪音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向周边居民公示。

三、污水排放整改措施1、建立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施工现场的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2、合理设置洗车平台,确保污水能够有效收集和处理,循环利用。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整改措施1、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并及时清运。

创文工地环境卫生整改通知

创文工地环境卫生整改通知

创文工地环境卫生整改通知
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
近期,我们对工地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确保工地环境卫生达到规范要求,我司决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环境卫生整改。

具体整改要求如下:
一、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和处理工地垃圾,确保工地整洁干净。

二、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卫生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所有人员共同维护好工地环境。

四、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定期清洁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排放污染。

五、加强工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杜绝工地扬尘、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六、未来将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对整改到位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要求,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工地环境卫生。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的工地环境!
感谢各位配合!
此致
礼启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负责某建筑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我特此向您报告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情况。

经过对现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总结,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一、问题概述根据对现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地调研和整改检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建筑垃圾分类不准确:部分施工人员未能正确识别建筑垃圾的分类,导致不同类型垃圾被混合处理,给后续的回收处置工作带来不便。

2. 垃圾容器摆放不当:部分垃圾容器没有按照规定位置进行摆放,导致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出现混乱,并影响了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 垃圾运输不规范:在垃圾运输环节中,存在着垃圾溢出、垃圾袋破损等情况,造成垃圾外溢,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隐患。

4. 垃圾处置记录不完善:现场的垃圾处置记录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无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给整体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5. 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备:施工现场垃圾处理设备不完善,无法满足大量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置需求,影响了整体的垃圾处理效率和效果。

二、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建筑垃圾的分类标准,并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详细讲解和示范,确保施工人员正确分类建筑垃圾。

2. 合理布置垃圾容器:根据施工现场的规模和需要,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并明确标识,确保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垃圾分类准确性。

3. 完善垃圾运输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垃圾运输车辆的密封性和稳定性,避免垃圾外溢和二次污染。

同时,落实相关岗位责任,加大对垃圾处置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垃圾处理程序规范化进行。

4. 健全垃圾处置记录管理:建立规范的垃圾处置记录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每日垃圾处理量和处理方式,以便后续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5.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根据施工现场垃圾产生量的实际情况,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数量和规格,确保施工垃圾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2.10•【字号】筑建通〔2023〕316号•【施行日期】2023.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建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贵阳贵安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132号)相关要求,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和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总体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和减量化管理,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的具体实践,是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文明城市水平的必要举措之一,是推进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变革,从而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配合建立健全属地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二、目标导向,明确总体工作要求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自2023年12月10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受监督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

项目参建各方应积极从源头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努力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逐步解决工程建设消耗量、排放量较大等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经我方对贵公司承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我方要求贵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地环境符合法律要求。

现将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一、噪音污染根据周边居民的投诉和我方的检测结果显示,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问题。

这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噪音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噪音在法定范围内。

2. 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避免施工设备产生过多噪音。

3. 设置告示牌,提醒工人注意降低噪音,避免在非工作时间产生噪声。

二、扬尘污染我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大量扬尘问题,这不仅影响工地周边环境,也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但不限于洒水、覆盖、建立防尘网等。

2. 清理现场垃圾,确保工地的环境整洁。

3.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其密闭运输,减少扬尘。

三、废弃物处理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废弃物处理不当的问题,废弃物的堆放、处置未按照规定进行,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污染隐患。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并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践中。

2. 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储存区,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

3. 定期清理废弃物,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环境不受到损害。

四、污水排放贵公司施工现场的污水排放问题引起了我方的关注,目前贵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未达到标准要求,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确保施工现场排放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2. 安装和运行污水处理设备,保证处理效果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规定,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水体或者地下排水管网。

五、设备燃烧排放根据我方的检测结果,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设备燃烧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这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威胁,也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建筑垃圾清理通知

建筑垃圾清理通知

建筑垃圾清理通知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伴随而来的建筑垃圾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城市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点难题。

为了维护城市整洁,保护环境,特向各位发出以下建筑垃圾清理通知:建筑垃圾分类与收集建筑垃圾主要分为木屑、金属、塑料、玻璃、石料等几大类。

请各建筑施工单位按照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分类堆放。

我们会定期派人上门进行收集。

大家务必配合,做好分类工作。

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在建筑垃圾被我们收集前,请各单位妥善进行临时存放。

建筑垃圾堆放应远离道路,不能影响交通。

应尽量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封闭的场所,防止垃圾被风吹散。

对于可燃性建筑垃圾,更要格外小心,远离明火,防止引发火灾。

建筑垃圾的处理与利用我们会根据收集的建筑垃圾种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如木材、金属、玻璃等,会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回收利用。

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则会送往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我们承诺,将以环保的方式处理好这些建筑垃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建筑垃圾清理的重要性建筑垃圾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影响城市观瞻,还可能给城市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呼吁各建筑施工单位,主动配合我们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我希望各位能够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并尽快完成建筑垃圾的全面清理。

让我们携手共创洁净、宜居的城市环境!。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尊敬的各位责任单位: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安全,特向各单位发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保障环境的良好状况。

一、施工现场环境整改要求1. 废弃物分类处理要规范。

各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合理划分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防止混合排放,确保废弃物的科学处置。

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废弃物分类处理意识,推动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施工噪声要控制合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干扰。

对于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降低噪音产生。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声监测点,及时掌握噪音情况,确保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3. 施工现场周边空气质量要保持良好。

各责任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以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排放控制,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 水污染防治要加强。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指导施工现场的污水处理工作。

对于废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要加强对施工场地附近水源的保护,严禁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中。

二、整改措施和时限1. 废弃物分类处理整改措施: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供合适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进行明确标识;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施工噪声控制整改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时间段错峰作业,减少噪音干扰;对于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噪音低于国家标准。

整改时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空气质量保持整改措施: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对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以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告
崢 和 浩 特市 政 府 文伴
圾的


市 环 卫管 理 机 构 责 令 立 即 停 止 受 纳 工 业 垃 圾


生 活垃 圾 和有毒 有 害垃 圾


并 将 已 受纳 的
工 业垃 圾
生 活 垃圾

有毒 有 害 垃圾 按 照


办法


规定 于

内 进 行改 正

第+ 七条
违反


市 园林 局

市 政管 理 局
征 拆 办 等 部 门 依 据各

的职责

要切实加强全市 园 林绿化工



市 政 基础 工 程


征 拆等 工程 监 管工 作

监督施 工工 地严 格按 照 本 通 告要 求

办理 建筑 垃 圾处
置核 准手 续
组织 施工 防 尘
对 存 在 问 题 的 工地 进 行 整 改
为加 强建 筑垃 圾 据


施 工扬 尘治 理

全 面贯彻 落实 首 府城 市 管理 三年 大 行 动 有关 工作 部 署
〉〉 、



呼和 浩特 市市 容环 境 卫生 管理 条例


呼 和 浩特 市 城 市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现将我市进
步加 强建 筑垃 圾

小 时 内 清 理完 毕 小 时 内 清 理 完毕





工地问题整改发函通知

工地问题整改发函通知

工地问题整改发函通知
尊敬的施工单位:
根据对贵单位所在工地的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特发函通知如下:
1.工地周边环境脏乱差,存在大量建筑废弃物和垃圾堆放现象,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需立即清理整治。

2.施工现场存在未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警戒线和安全通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完善安全措施。

3.工地作业人员未统一着装,部分作业人员未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经查明以上问题,请贵单位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请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贵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此致
敬礼
XX建设监督部门敬上。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杭建工〔2023〕169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下同)处置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及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提出要求,并列入技术评标内容,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和消纳场地等有关情况,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明确运输方式、出土总量、出土计划及时间等具体内容。

我市在施工、EPC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技术标评审内容中,增设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的评审条款,招标人应严格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给予响应。

二、建设单位应在招投标阶段将建筑垃圾处置方量、处置费用进行测算并纳入招标控制价,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市场情况对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处置费用进行自主报价。

三、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违约经济处罚条款。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继续按照市建委制定的专用条款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四、建设工程施工前,中标的施工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于开工前报建设单位,并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

建筑工地垃圾处理整改报告

建筑工地垃圾处理整改报告

建筑工地垃圾处理整改报告尊敬的上级领导:经过我单位对建筑工地垃圾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后,根据《建筑工地垃圾管理规定》,我们认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现将整改情况向贵单位报告,望予以核实和指导。

一、问题梳理1. 建筑工地垃圾分类不规范根据对我单位所辖建筑工地进行的实地调查和抽样检测,发现部分工地的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垃圾被混杂投放,没有进行有效的分拣和分类,导致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与普通垃圾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回收再利用。

2. 建筑工地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我们发现一些建筑工地未建立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没有设置垃圾容器,致使工地内的垃圾无处可存,随意堆放在周围空地,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并可能引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问题。

二、整改措施1.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为了解决建筑工地垃圾分类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将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工地施工人员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并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增加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2.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为解决建筑工地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我单位将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在建筑工地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建筑工地应根据垃圾种类设置分类垃圾容器,并进行定期清理和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同时,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筑工地垃圾处理设施的有效使用和合理管理。

三、整改效果截至目前,我单位已完成对所辖建筑工地的垃圾分类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各建筑工地的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施工人员对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接受度逐渐增加。

同时,不少建筑工地已经按照要求建立了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有效解决了垃圾无处可存的问题。

然而,在整改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有些工地由于设施限制和资金短缺等原因,垃圾分类处理仍存在难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垃圾清理通告文档3篇

建筑垃圾清理通告文档3篇

建筑垃圾清理通告文档3篇Construction waste cleaning notice doc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建筑垃圾清理通告文档3篇前言: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

本文档根据通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建筑垃圾通告范文2、篇章2:建筑垃圾通告范文3、篇章3:建筑垃圾通告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政府发布建筑垃圾清理通告。

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建筑垃圾通告,仅供参考!篇章1:建筑垃圾通告范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委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

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计划划片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2.19•【字号】甬政告[1995]2号•【施行日期】1995.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甬政告〔1995〕2号)最近,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发布本通告:一、凡本市市区建成区内处置和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到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领“渣土处置证”和“渣土清运证”。

二、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必须按“渣土清运证”规定的路线、时间、装运点和倾卸点作业,不准沿途滴、漏、撒,或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

三、继续实行市容卫生保证金制度,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交纳卫生保证金。

四、对未按规定领取“渣土处置证”或未按“渣土清运证”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清运和处置的,可视情况扣押清运车辆,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责令立即清除;对造成泄漏、遗撒或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应责令其立即清除,并按每辆(次)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建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六、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交通、房地产、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通告。

七、对侮辱、殴打执行公务的城建监察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尊敬的业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垃圾管理的要求,我们发现您的建筑工地存在垃圾违规处置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卫生和改善居住环境,我们特发此整改通知,请您务必严格遵守并立即进行整改。

一、问题描述经我们的检查,您的建筑工地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 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分类存放。

2. 没有建立垃圾堆场和垃圾分类设施。

3. 未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外溢和扬尘污染。

4. 未按要求委托专业的建筑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二、整改要求为了整改上述问题,我们要求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垃圾分类设施,并明确划分垃圾的分类,分别存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和其他垃圾。

2. 设立专门的垃圾堆场,确保建筑垃圾集中存放,避免垃圾外溢和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 制定并执行建筑垃圾处理计划,委托具有资质和技术的建筑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4. 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喷洒等,防止建筑垃圾产生扬尘。

三、整改期限为了确保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您需要在收到本通知后的XX天内完成整改,并于整改后的第三天向我们报备整改情况。

四、违规处理如果您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对您的建筑工地进行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金额进行处罚。

2. 停工整顿,并要求您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复工。

3. 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予以追责。

五、防止垃圾违规处置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维护卫生,我们建议您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遵守以下原则:1. 提前做好垃圾分类方案,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得到有效分类和处理。

2. 与专业的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委托进行处置。

3. 加强对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意识和能力。

4. 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最后,我们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本次整改通知,积极配合完成整改工作。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垃圾处理不当整改报告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垃圾处理不当整改报告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垃圾处理不当整改报告一、问题描述根据对我公司所负责的某工程项目进行的现场检查,发现工地施工现场存在垃圾处理不当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垃圾分类不准确:工地施工现场产生大量垃圾,但垃圾分类处理不准确,导致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普通垃圾混合在一起,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2. 垃圾堆放不规范:部分工人将垃圾随意堆放在工地附近,未按照规定的区域集中堆放,导致工地周围环境脏乱差,也影响了项目形象。

3. 垃圾清运不及时:工地产生的垃圾清运不及时,大量垃圾长时间滞留在施工现场,不仅给项目工作人员带来不便,也增加了环境卫生隐患。

二、整改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工作的规范与高效:1. 垃圾分类准确:对工地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建立明确的分类标准,并根据特定要求设立相应的分类回收桶。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垃圾分类准确性的认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正确进行垃圾分类。

2. 规范垃圾堆放:根据工地不同的区域,合理划定垃圾集中堆放区域,确保垃圾不会散落到周边环境,维护工地卫生。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治工地内的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3. 垃圾清运及时:制定垃圾清运计划,合理安排清运车辆及人手,确保垃圾清理和运输的及时性。

加强对清运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按时到达,并对清运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垃圾能够及时安全地清运出工地。

三、整改效果评估为了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垃圾分类准确程度评估:对施工现场的垃圾分类进行抽查,根据分类准确性评估整改效果。

2. 垃圾堆放规范程度评估:对工地附近环境进行巡查,评估垃圾堆放情况,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 垃圾清运及时性评估:对清运车辆的到达时间进行记录,评估清运工作的及时性。

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垃圾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效果的持续性和可靠性。

四、领导批示我公司高度重视该问题的整改工作,相关部门已接到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垃圾处理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干净。

施工现场环境影响治理整改通知书

施工现场环境影响治理整改通知书

施工现场环境影响治理整改通知书尊敬的相关人员:我方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影响治理整改要求,特向贵单位发出此《施工现场环境影响治理整改通知书》,希望贵单位能积极响应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问题确认我方调查后确认,在贵单位负责的相关施工现场中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 噪声超标:根据我方测定,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超过了相关法规的限制标准。

噪声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2. 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不到位,导致扬尘对周边环境和空气质量造成了污染。

3. 废弃物处理不当: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处理不当,存在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等不合规行为。

二、整改要求为保护环境、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我方要求贵单位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噪声控制:请贵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声隔离屏障,并减少使用嘈杂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扬尘治理:请贵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铺设覆盖物,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3. 废弃物管理:请贵单位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容器,并制定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的管理办法,确保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整改时限贵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三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在五日内将整改方案提交我方审查,并开始实施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应持续到达到环境影响治理标准为止,整改全过程中应及时向我方汇报进展情况。

四、后续监督我方将对贵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如发现整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存在严重违规情况,我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请贵单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环境影响治理整改工作,切实实施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我方报备整改进展情况。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方。

谢谢合作!此致敬礼[你的署名]。

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特向各位通报有关事项,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与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垃圾的定义与分类建筑垃圾是指在市区范围内产生的工地废弃物、翻修废弃物、拆除废弃物等。

根据其性质和来源,建筑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其中,可回收物包括废金属、废木材等可再生资源;有害垃圾包括废弃电器、废旧电池等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其他垃圾包括砖石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材料。

二、建筑垃圾处理与管理要求1. 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1)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专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容器,并设立明显可见的收集点。

建筑垃圾应分类投放,并及时清理、更换垃圾袋。

(2)建筑垃圾的运输应使用密封性好的专用车辆,并在车辆上标明“建筑垃圾运输”字样。

2. 建筑垃圾处理(1)可回收物应按照不同材料进行分类,如金属、木材、玻璃等,以便于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应送至指定的收集点或处理场所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随普通垃圾一同处理或乱倒。

(3)其他垃圾应送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所,严禁在非法地点进行填埋倾倒。

3. 建筑垃圾管理责任(1)各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建筑垃圾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收集、分类和运输等工作。

(2)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三、建筑垃圾管理的意义与影响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对于实现城市环境的整洁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合理分类和处理建筑垃圾能够有效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再生利用率;另一方面,严格管理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理过程,能够避免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

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不仅是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共同打造一个绿色、环保、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整改通知尊敬的各单位:近期,经过对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测,我们发现有多家单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城市形象,现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进行整改通知如下:一、问题梳理经核查,以下单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1. 单位A:违规将建筑垃圾倾倒入周边自然水源;2. 单位B:建筑垃圾私自丢弃于城市环境中;3. 单位C:未经合法程序处理建筑垃圾,擅自转运至他处。

二、整改要求1. 各单位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承担起自身责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2. 单位A应立即停止向自然水源倾倒建筑垃圾,并主动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进行垃圾处理;3. 单位B应立即清理并整改城市环境中的建筑垃圾,将垃圾转运至指定处置场所,确保无再次废弃的情况发生;4. 单位C应立即停止擅自转运建筑垃圾,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垃圾处置,并且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三、整改时限各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将会进行抽查和暗访,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要求各单位全面配合并如实提供整改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情况。

五、处罚措施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根据《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工停产等措施。

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将进行严肃追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后续督促一旦整改完毕,我们将与相关单位建立长期性的联络机制,定期跟进并进行追踪督办,确保整改效果的持续有效。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上述整改要求,并于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履行环保责任,共同参与建筑垃圾分类和合规处置工作,致力于创建一个美丽、干净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知。

XXXX政府环保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建筑装修施工区域垃圾清理整改报告

建筑装修施工区域垃圾清理整改报告

建筑装修施工区域垃圾清理整改报告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们是建筑装修施工的相关责任方,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责任,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本次消防检查活动中,我们单位根据要求对施工区域的垃圾清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现将具体情况及整改计划报告如下:一、垃圾清理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并与垃圾处理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

我们的垃圾清理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垃圾分类: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了分类,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普通垃圾进行了有序分离。

2. 垃圾收集:我们在施工现场设置了专门的垃圾收集区域,并定期进行垃圾收集工作,确保施工区域的垃圾不会堆积在场内。

3. 垃圾运输:为了确保垃圾的快速安全运输,我们与垃圾处理单位签订了协议,定期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4. 垃圾处理:我们确保垃圾处理单位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并定期核查其合法运营情况,以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基于以上工作的开展,我们认为我们在施工区域垃圾清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我们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具体如下: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1. 垃圾收集不及时:由于施工队伍较多,有时垃圾收集不及时,导致部分垃圾堆积在施工区域内。

为此,我们将增加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2. 垃圾分类不规范:由于施工人员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垃圾分类不准确。

我们将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格要求垃圾分类标准,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分类。

3. 垃圾运输管理不到位:我们承认我们在垃圾运输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此,我们将与垃圾处理单位加强沟通,落实好垃圾运输管理工作,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4. 垃圾处理单位选择不当:我们将重新审查垃圾处理单位的资质和证书,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并与之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并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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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主: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上饶市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展了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摸底地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工地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设管理和运输单位特许经营。

结合我市的市情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许可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处置,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获得建筑垃圾许可,但是,消纳未经核准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排放渣土,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未实行密闭运输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委托符合要求的密闭运输单位运输,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者,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未硬质化和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按规定硬质化和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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