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需提供资料清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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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需提供资料清单
(除注明需提供原件外均为复印件)
1、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3、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4、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5、工程基本情况表
6、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7、历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批复文件
8、批准的初步设计任务书
9、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任务书
10、批准的工程预算及补充修正预算
11、招投标文件(包括标底、投标文件等)
12、监理协议及监理部门对工程监理情况的签证
13、项目总承包合同
14、工程承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
15、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16、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合同
17、建设期各年度基建报表
18、全部账目
19、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9-1、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19-2、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19-3、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19-4、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19-5、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19-6、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0、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20-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0-2、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20-3、投资包干结余、基建结余资金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20-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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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规定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1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财政部规定,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前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批。
由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第三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请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项目单位,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向上级审批(审核)单位正式提交申请报告;(二)工程项目单位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
前期项目单位按照《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三)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或项目鉴定;(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编制要求,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进行了审计,并由审计部门出具了审计报告;(五)项目单位完成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修改,并对审计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六)主持项目竣工验收的同级审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已出具了确认意见。
第五条申请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项目单位,应报送以下资料:(一)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鉴定书;(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三)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四)主持竣工验收部门的同级审计部门的确认文件;(五)对各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六)债权、债务已落实清理回收的方案;(七)上级财务部门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文件。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一、综合类1.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3. 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准文件4. 历次调整概算文件及批复5. 年度投资计划6.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说明、银行贷款合同7. 投资项目资本金一次认缴说明8. 建设资金存入专业银行的凭证9. 招投标文件及招标通知书、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含建安工程、工程监理及设备购置)10. 项目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工业卫生验收文件 11. 初步竣工验收报告12. 竣工财务决算13. 建设期历年的财务账薄、凭证和报表14. 未取得批复的调整概算、超概算的情况说明 15. 项目用地批复文件以及开工许可证二、工程类16. 工程施工合同17.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征用土地批复文件 18.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监理记录及相关监理资料19. 施工图、已验收单项工程竣工图20. 全部工程预(结)算书21.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明细表(含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施工单位领用材料记录22. 建设期当地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材料价格信息23. 施工组织设计24.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资料 25. 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 26. 建筑材料试验报告27. 施工定位测量、地质勘察28. 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施工图 29. 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陷、位移、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30.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31. 交工验收记录证明32. 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33. 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复34. 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测、探伤记录 3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36. 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37. 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38. 系统测试、试验记录39.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竣工验收文件 40.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介机构)41. 工程价款支付明细表三、设备类42. 设备采购合同43. 设备试车、验收、运转、维护记录 44. 工艺说明、规程、线路、试验、技术总结 45. 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 46. 设备采购合同号、招标文件号一一对应明细表 47. 设备购置台账四、审计处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决算资料报审要求
工程决算资料报送的有关要求一、审计原则、依据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及谨慎性的审核原则,按照公认的工程造价审核方法对改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依据:竣工图纸、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经济签证、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地质勘探报告、甲供材料清单、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经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交工验收单及相应的定额及安徽省造价文件等。
二、竣工结算审计程序:1、审核程序:a、施工单位报送完整的竣工决算资料;b、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c、业主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工程缺报的特别是涉及费用减少部分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审查,施工单位提供复印件的要与原件核查无误后加盖验证章后有效,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完整后签署审查意见;d、建设单位应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补充结算资料及说明;e、审核单位进行审查、核对;f、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施工单位无异议后,审计单位出具最终审核报告。
2、审计方法、标准:依据合同规定,按实决算部分采用按竣工图计算法、现场实测法等。
其余按合同价加变更签证。
3、工作流程:Ⅰ、施工单位报送完整的工程决算资料:Ⅱ、资料接收规定:严格执行资料接收、归还登记等书面记录,除审核单位书面通知外,原则上工程决算资料一经接收后不允许再添加资料。
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必须先移交至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允许后移交至审核单位。
Ⅲ、报审决算要求:1、工程决算书:应有施工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编制人员签章,按照每份施工合同单独编制相应的决算书提交给建设单位,装订成册,不允许同一施工合同的项目分开报审;工程决算书一式三份,其中建设单位二份,审核单位一份(其中一份经济签证、变更等必须为原件,其他二份可为复印件)。
另同时提供电子版分部移交给建设单位和审核单位各一份。
2、工程联系单、经济签证、图纸会审记录及施工单位认为与造价有关的相关文件应有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盖单的原件,未加盖建设、监理单位章的原件视为无效,不予办理。
基本建筑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要求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要求(填报说明)(表内蓝色字体为固定格式不允许修改,灰色标记部分为填报部分)一、报表封面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改扩建、其他进行填报,其中新建的概念为:指从无到有建设,或者在原有基础上,经建设,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的。
改扩建的概念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性或扩大性建设,且建设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未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
建设性质填报后在建设性质后增加“非经营性项目”反映项目类型。
2、表中“建设项目名称”按照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名称填写,并在后续报表、报告中保持项目名称一致。
“编报日期”按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数据截止日期填写,该日期与审计报告、决算说明书中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3、竣工财务决算纸质报表正式上报时,需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财务负责人”栏处盖章。
二、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1、表中“建设地址”、“主要设计单位”、“主要施工企业”、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和主要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填写。
“占地面积”根据项目批复和实际征地面积进行填写。
2、表中“建设起止日期”设计部分根据设计文本、批复文件中预计项目开工、完工日期填写,实际部分根据项目实际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填写,开工日期原则上不得早于初设批复日期。
无明确预计开完工日期的,可根据实际部分日期进行填写。
“设计概算批准文号”填写项目立项、初设和调整批复文件文号。
3、表中“完成主要工程量”中“建设规模”、“设备(台、套、吨)”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和实际建设内容分别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设计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收尾工程”指项目竣工验收后遗留的尾工,按项目实际和预计数据分别填写“工程项目内容”、“已完成投资额”、“尚需投资额”和“完成时间”。
4、表中“基建支出”按照项目批复概算和实际完成投资分别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投资”概算数和实际数。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对其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进行批复的一系列操作规程。
这个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合法,同时也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一、审核程序1.初审:初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对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票据、合同、发票等进行核对,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2.复审:复审是对初审结果进行核对和确认,主要是对初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调查,确保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终审:终审是对复审结果进行最终确认,主要是对财务决算的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比对,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审核要求1.审核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纪律。
2.审核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审核人员必须对审核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批复程序1.审核人员对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需要将审核结果进行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审批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查和确认,如果审核结果符合要求,则进行批复。
3.批复后,需要将批复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上级部门进行备案。
四、审核结果的处理1.如果审核结果符合要求,则可以进行财务决算的结算和支付。
2.如果审核结果存在问题,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3.审核结果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是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和批复的一系列操作规程,其目的是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合法,同时也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审核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需要的资料及要求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需要的资料及要求一、竣工结算资料要求:竣工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
二、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套数: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二套(其中竣工结算书一式三套)。
三、竣工结算资料内容: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2、补充协议(若有)3、中标(中选)通知书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6、图纸会审纪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8、竣工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11、投标文件技术标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盖承包人**和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并由建设单位签字同意送审,共叁套)13、地勘报告14、施工图及电子盘(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18、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20、现场签证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21、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2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23、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24、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25、建设单位付款情况表(附进度支付审核报表封面)26、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27、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2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29、移交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四、资料组卷装订要求:1、组卷要求:第三条中的1—8项装订为一卷,第9、10、11、12项分别装订为一卷,13—14项装订为一卷,15、16项分别装订为一卷,17—21装订为一卷,22—27项装订为一卷,29项单页。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4•【文号】财办建〔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办建〔2018〕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规定,制定了《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政部办公厅2018年1月4日附件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程序和行为,保证工作质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为财政部、中央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行为规范和参考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中央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财务关系隶属于中央部门(或单位)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50%的经营性项目。
第四条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项目决算)批复范围划分如下:(一)财政部直接批复的范围1.主管部门本级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按完成投资口径)以上的项目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
程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是针对国家基建项目的一个标准操作规程,它的实施可以保证所有基建项目的决算审核和批复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接下来我们将从几个方面阐述这个规程的操作步骤。
首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实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程严格操作。
审核人员需要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并且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其次,进行基建项目决算审核,需要准确读取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核对项目的基础数据,如投资额、工期、保质期等。
此外,还需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开支进行检查,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同时还需检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然后,审核结果需要按照规程进行评估,并形成决算审贷意见。
审贷意见应当包括项目信息、资金来源、决算审计内容、审计工作组成员、所审定结论等,需要严格按照指引进行总结和汇报。
同时,如果审核人员发现不合理的费用开销或者其他违反规定的现象时,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进行纠正。
最后,审核结果需要按照规程进行批复。
批复内容应当包括基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投资额、工期等内容,需要实际反映决算审定结论,并且要充分调整资金的使用和计划,确保项目朝预期方向发展,从而为基建项目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
综上所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是针对国家基建项目的一个必要规定,其实施对于保证基建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决算审核和批复工作,促进国家基建事业的快速发展。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审合规性及报审流程的管理规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工程结算报审资料清单
甲方项目部对报审资料检查情况说明:
施工方报审时间: 施工方经办人: 施工方负责人:
甲方项目部收件时间: 甲方项目部经办人审核签字: 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开工证明下面签字盖章的 位置调整为竣工验收签字 格式。
竣工验收单
工程结算报审资料清单
21、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说明;(提供进度款申报表、甲方财务部对账单提 供一份签字盖章)(份张) 22、初审单位(事务所)审计的详细工程量、钢筋计算书(含电子、软件 版);(份张) 23、我方项目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审计协议;(份张) 24、我方项目所属单位与造价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协议(由甲方提供给集团审 计);(份张) 25、施工现场水电费发生情况说明(由甲方项目部或物管部提供);(份张) 26、因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内容须提供集团的审批手续(由甲方项目部提 供); (份张) 27、直接发包工程的集团有关审批手续;(份张) 28、拆除工程的施工图和完整的影像资料 (由甲方项目部或物管部提供) (份张) 29、承诺书(附件三)及结算人员委托书(由施工方提供);(份张) 30、工程结算所需其它资料. (份张)
算报告→项目所在公司工程部到控股集团工程审计部签取决算报告。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填《工程结算报审资料清单》并提交报审清单 所列的原始资料→项目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审资料并在《工程结算报审资料清
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对签字的《报审清单表》原件须提交一份给控股集团工程审计
部)→报送经集团招投标中心选定的造价事务所给予初审→由初审的造价事务所通过 书面初审单将初审结果及结算资料交控股集团工程审计部终审→控股集团工程审计部 走OA审批流程报告决算结果→控股集团工程审计部根据在OA上审核完毕的结果出具 决算报告→项目所在公司物管部到控股集团工程审计部签取决算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现印发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 1 -附件,: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表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建设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开户银行意见:盖章年月日专员办(审批)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或地方财政部门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 3 -表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项目建设地址 (单项工程)名称主要设计单位主要施工企业占地面积计划实际总投资设计实际(万元)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新增生产能力能力(效益)名称设计实际建设起止时间设计从年月开工至年月竣工实际从年月开工至年月竣工设计概算批准文号完成主要工程量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备(台套吨)设计实际设计实际收尾工程工程内容投资额完成时间项目概算实际主要指标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待摊投资基建支出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合计名称单位概算实际钢材吨主要材料消耗木材立方米水泥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 -表三: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单位:元资金来源金额资金占用金额一、基建拨款一、基本建设支出 ,(预算拨款 ,(交付使用资产 ,(基建基金拨款 ,(在建工程 ,(进口设备转账拨款 ,(待核销基建支出 ,(器材转账拨款 ,(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 ,(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自筹资金拨款三、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其他拨款四、器材二、项目资本其中:待处理器材损失 ,(国家资本五、货币资金 ,(法人资本六、预付及应收款 ,(个人资本七、有价证券三、项目资本公积八、固定资产四、基建借款固定资产原价五、上级拨款投资借款减:累计折旧六、企业债券资金固定资产净值七、待冲基建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八、应付款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九、未交款 ,(未交税金 ,(未交基建收入 ,(未交基建包干节余 ,(其他未交款十、上级拨入资金十一、留成收入合计合计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基建结余资金:- 5 -表四: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单项工程总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项目名称建安工程设备其他合计交付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6 -表五: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号占地面积计划实际总投资(万元) 计划实际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新增生产能力能力(效益)名称设计实际建设起计划从年月开工至年月竣工止时间实际从年月开工至年月竣工基建支出项目概算(元) 实际(元)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待摊投资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合计- 7 -表五资金来源资金运用项目金额(元) 项目金额(元) 一、基建拨款一、交付使用资产其中:预算拨款二、待核销基建支出二、项目资本三、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三、项目资本公积四、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四、基建借款五、拨付所属投资借款五、上级拨入借款六、器材六、企业债券资金七、货币资金七、待冲基建支出八、预付及应收款八、应付款九、有价证券九、未交款十、固定资产其中:未交基建收入未交包干节余十、上级拨入资金十一、留成收入合计合计- 8 -表六: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单项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家具2项目名称结构面积(m) 价值(元)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值(元) 设备安装费(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名称价值(元) 名称价值(元) 名称价值(元)交付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9 -附件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竣工结算报送及审核流程
竣工结算报送及审核流程一、竣工结算流程二、流程说明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见结算资料清单)。
2、监理公司接到结算申请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在7天内补充及修订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
监理公司对上述结算资料出具结算意见。
3、甲方项目部在接到经监理审核的结算申请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复核,如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在7天内补充及修订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
项目部对上述结算资料出具结算意见。
4、经项目部审查通过的结算资料视为最终的结算资料,在此之后无论任何单位或部门补充的资料均须按上述流程并报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方予受理。
5、成本部在接到项目部转来的结算资料后组织预算工程师进行结算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1~3个月内完成。
6、成本部审核完毕在与施工单位进行校对前须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校对工作计划,明确校对时间及在每个时间段的应校对的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若在校对过程中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在某个时间段内未前来校对则视为施工单位认可甲方对该时间段内工作内容的审核结果。
7、校对工作完毕后,预算工程师将校对后的结果提交成本部指定的专业预算工程师进行复核。
8、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校对结果后21天内进行复核,如有不同意见及时与主办工程师进行沟通然后将统一意见后的结算书提交成本部经理审核。
9、成本部经理在7天内对专业预算工程师复核后的结算书进行审核。
10、成本部审核结果报送公司领导审定,经公司审定的结算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
该结算书做为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唯一依据。
如甲方需要另行编制竣工结算证明及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核准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该竣工结算证明及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核准表所附之结算书仅作为办理相关证件用,不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三、施工单位申报竣工结算需提交的资料清单1、结算申请表一份,该结算申请表须经监理公司及甲方项目部签署意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施工范围及施工过程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确认施工范围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有何变化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如何界定。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
1.立项及批复、可研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如有调整请提供调整批复及设计变更资料);
2.环评报告及批复;
3.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款项来源及拨款文件、基建银行账户对账单及询证函(函证格式见《银行询证函》),如果没有单独建立基础账户,需要与基建年度相关的银行对账单。
3.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报告
6.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建安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7.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工程审核定案表、审核明细表;
8.工程变更签证资料;隐蔽工程资料;
9.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监理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
10.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具体见附表)
11.设备盘点表或设备明细表
12.经接收单位确认的资产交付使用清单
13.基建账(电子版)
14.未支付工程款金额询证函(函证格式见《企业询证函》)
15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⑴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⑵会计账目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⑶资金到位情况
⑷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4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工期控制、资金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及方法
以上是基本资料,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仍需进一步提供其他资料。
以让单位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报送制度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报送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整理与提交流程,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项目。
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竣工资料的顺利报送。
三、资料内容1. 工程概况:包含工程项目名称、位置、建筑规模、层数、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等基本信息。
2.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等相关文件。
3. 施工记录:涵盖施工日志、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试验报告等。
4. 竣工图:反映工程最终建成状态的图纸,须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归档。
5. 设备资料:含主要设备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保修卡等。
6. 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质量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消防验收证明等。
7. 安全生产资料: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8. 维护保养指南:对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进行说明。
9. 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可能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记录。
四、报送程序1. 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编制资料目录。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提出意见。
3. 设计单位负责确认竣工图与实际工程相符,并进行签章。
4. 所有资料经过三方确认无误后,由施工单位统一装订成册,报送至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
5. 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接收资料后,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根据需要复制相应份数分送有关部门。
五、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规定报送竣工资料或报送资料不全、不真实的情况,将依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各参建单位。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办理程序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办理程序
(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内容
1.决算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书;
(3)招投标文件、预算书;
(4)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签证单(原件);
(5)造价增减的预算书,工程量计算手稿;
(6)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材料单价;
(7)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8)完整的竣工图,原件应有竣工图章,并经施工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甲方代表签证。
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图纸应为原件。
2.相关工程资料
(1)开工报告;
(2)竣工报告;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5)隐蔽工程记录、工程施工记录及工程进度表。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一个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对各种投资(包括:建设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等)进行审计,审查各项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
1、基础资料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3) 工程预算(含招投标文件)、结算书
(4)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5) 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6) 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2、与本次审计相关的以下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2)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
(3) 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4)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5) 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6) 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7) 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8) 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9) 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资料
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清单一、工程开工前有关证件资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项目立项报告;3.建设项目立项批准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明;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9.质量监督证;10.银行开具的资金到位证明;11.设计概算书;12.其他相关资料(如:四源费、三通一平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伐树费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所花费的一切费用);二、工程结算审核的有关资料1.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2.中标概(预)算书;3.工程施(竣)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等;4.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签定的各种补充协议;6.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单位分包部分);7.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单、变更图纸、材料代用等;8.(概)预算外经济签证单;9.建设单位供料的购货合同、材料或设备清单及双方结算的方式;10.建设单位对规定允许调价材料的单价确认手续;11.工程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12.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分析表;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实际开竣工时间;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5.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资料;16.施工过程双方签证资料;17.地堪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18.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鉴定等;19.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20. 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21. 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22.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23.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24.交付使用资产清单,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能反映合同总额与付款情况)25.竣工时点库存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盘点表;26.银行存款对帐单27.其它相关资料。
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批复操作规程
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批复操作规程一、总则1. 为规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批复操作,保障国家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2. 本规程适用于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审核批复操作。
三、工作程序3.1 项目申请(1)项目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财务审核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完工报告、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3.2 审核(1)初审通过的申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审核。
(2)审核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项目的合规性、质量完工情况、工程量清单与竣工结算书的一致性等问题。
3.3 批复(1)经审核合格后,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竣工财务审核批复文件,并将该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2)批复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合格情况,竣工财务情况,合规性评价等内容。
四、责任追究4.1 对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和批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2 对虚假申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造成国家资金浪费或损失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5.1 本规程由中央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六、审批权限6.1 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批复的权限由中央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6.2 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批复或者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批复的项目,应当由中央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在批复文件中注明特殊情况和原因。
七、信息公开7.1 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批复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2 所有的审核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归档,并接受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督。
八、考核评估8.1 对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审核批复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对审核批复的操作规程进行定期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竣工结算送审资料
关于《财政性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计)送审资料》的通知市直各单位、县(区)财政局:为了做好财政性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计)工作,完善工程结算管理,现就财政性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计)资料报送要求如下:(一)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资料由建设单位统一报送,委托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审核(计)资料不予签收,审核(计)所报送的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送审资料的管理,保证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合法,除特殊情况,所送资料应一式二份,并保证一份是原件,评审机构保留一份存档,必要原件在审核(计)完毕后退还。
(三)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建设单位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
(四)加强竣工图的审查,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
经发包人、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计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应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若同一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各方施工单位,明确其完成的工作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为了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对该工程甲供料情况给予说明。
附件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1、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文档(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即计算底稿);(3)工料分折表(材料明细表)、钢筋放样单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及施工图纸、变更修改图纸、地质勘探资料与报告和现场勘察资料;(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鉴证(对调增、调减进行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材料采购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入库及出库资料等);甲方鉴证的材料清单及与供货商鉴定的合同和相关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15)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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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需要报送资料和要求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经审计机构决算审计后,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报送的资料及其要求如下:
一、报送资料
1、审计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计划文件(市或区发改部门就该项目的所有立项、年度资金计划安排文
件);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二份);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主要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综合以前各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重点列出各建设单位需详细说明的事项:
a)在基本建设项目概况中,说明:项目建设起止日期;项目计划立项资金来源和计划投资额,追加投资计划的情况;项目竣工后送审及审定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状况(如,是否交付使用、使用单位等)
b)实际到位资金来源、金额,按投资计划未到位资金情况
c)基建支出中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金额及其百分比,建设单位管理费金额、所占百分比及主要支出内容
d)基建结余资金的金额、占用情况
e)待摊投资分摊方法
f)建设单位利用基建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清理情况
g)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以上是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就一般基建项目所提出的要求,各建设单位根据具体项目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