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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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础教育的核心理念
“新基础教育”宗旨:
从生命和基础教育的整体性出发,唤醒教育活动的每一个生命,让每一个生命真正“活”起来。
“新基础教育”三个转换:
一是以生命观为核心的教育观念转换;
二是以实践观为基础的学校日常教学生活与班级生活的转换;
三是以发展观为核心的师生生存方式的转换。
“新基础教育”四个“还给”:
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把班级还给学生,让班级充满成长的气息;
把创造还给老师,让教育充满智慧的挑战;
把精神发展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校充满勃勃生机。
“新基础教育”课堂教学七条:
1、保证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自主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3,学习空间的结构要体现开放性、多样性与灵活性);
2、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况;
3、实现师生之间的民主与平等;
4、培养学生的质疑问难;
5、促进师生的有效互动;
6、实现学生的“书本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沟通;
7、注意教学行为的反思与重建。
“新基础教育”班级建设七条:
1、学生自主参与班级建设,体现学生主人翁意识;
2、班级管理中岗位设置的广泛性与动态性,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的岗位,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3、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体现发展的均衡性;
4、班级建设中体现学生的创新性与特色;
5、关注学生在班级日常生活中的质量;
6、班级群体中对学生评价的多元性;
7、班级建设中家长的参与性。
“新基础教育”的“三让”:
让教育还原为本色的教育,就是尊重、实践教育规律。
让教育成为接受者愉悦接受的教育,就是以学生健康发展为本。
让教育成为师生互动的教育,就是追求师生共同发展。
“新基础教育”简介
“新基础教育”是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东师大终身教授叶澜先生主持的一个持续了15年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任务是要形成21世纪新基础教育观念和创建面向21世纪中国基础教育的新型学校。
研究分三个层面展开:一是理论研究,重点在对现有的教育观念进行批判性反思,在把握时代精神的基础上,建构新基础教育的观念体系;二是为学校教育活动整体改革作出设计;三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实践研究,通过课题组与一线教师、校长的密切配合,相互启发、互动学习、积极创造,在课堂教学、班级建设和学校管理方面取得突破,使学校焕发生命活力。
新基础教育的“新”既表现为理论创新,又体现在实践创新,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新基础教育观念的更新。新基础教育重新奠定了基础教育的本质,把基础教育看作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主动发展奠定基础,由此形成了一整套以生命观为核心的涵盖着目标、价值、对象、活动及管理的现代化教育观念体系。
学校教育日常活动方式的更新。新基础教育从活动的观点出发,强调通过革新学生浸润其中的以课堂教学与班级生活为基本内容的日常实践,为每一个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与生命力的勃发创设良好的成长氛围和发展基础。
师生学校生存方式观念的更新。使师生在学校的生存方式由消极被动的适应
性生存方式向积极主动、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性生存方式转化。
对新基础教育理念下课堂教学中五个问题的追问及反思近几天来,笔者随叶澜专家组,在我校和实验中学听了几节新基础教育教育教改研讨课,感触颇多。笔者一方面为同行们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的精神所鼓舞、折服,学到了不少新颖的设计思路和操作方法;另一方面又为新基础教育理念下课堂教学现状的混乱无序和错综复杂而深感困惑和忧虑,真是不听研讨课还知道课该怎么上,一听研讨课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实施自己的课堂教学了。笔者认为,思想指导支配着行为,正确的、鲜明的教学理念指导支配着正确、鲜明的课堂教学行为。教师的教学理念模糊不清,课堂操作必然暧昧不明。所以,笔者不惴浅陋,愿将自己对课堂教学的一些追问及反思悉数说出,作为一种“资源”与同行们“共享”,以期能抛砖引玉,共同向真理的最高境界迈进。
1.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吗?
我认为,这种提法不符合事实和逻辑。我的观点是:学生不是课堂的主人。
为什么这么说?
(1)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是课堂学习的主人。而课堂学习不完全等同于课堂,它仅仅是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
(2)如果说学生是课堂的主人,那么课堂中的另一类人-----教师,是什么?
仆人吗?难道以前的课堂是以教师为中心,是师尊生卑,教师压抑学生,现在的课堂非要以学生为中心,来个生尊师卑,让学生来压抑老师?很显然这是一种二元思维对立的怪论。
主人吗?学生是主人,教师也是主人,大家都是主人了,也就无所谓主人不主人了。有主人,就有仆人;有主人,就有客人。那么,我问一句:课堂的仆人是谁?课堂的客人又是谁?既然课堂的仆人、客人不存在,课堂的主人也就不存在!
(3)我觉得,本身争论“课堂中谁是主人”的问题就是错误。因为问题的提出仍然停留在非此即彼、不是黑就是白的二元对立思维的浅层次上。我觉得,用多元思维去观照课堂,多侧面、全方位、动态的认识师生关系,可能更接近事实和本质。即他们是课堂构建的两大基本元素,课堂行为的共同实施者。
2.新基础教育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是要求教师不讲或少讲吗?
我认为,教师必须要讲,不能不讲,更不能一般的提倡少讲。讲不讲,少讲还是多讲,要根据学生课堂学习的实际情况。
A.为什么教师必须要讲?
(1)教师的讲是教师的正当权利,更是社会交付与他的义务。教师授课,并不仅仅是个体在授课,而是社会、人类、民族、真理、良知在授课。教师的讲,并不仅仅是某个人在发言,而是整个社会在通过某个人发言。教师不讲,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类不负责任。
(2)学生是生命,但他是未成熟、没有完全社会化的生命。从来成熟的生命到成熟的生命,由一个“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需要经验和方法。而有些经验和方法是大部分学生依靠自身无法悟得的,所以教师必须要“给”,要“讲”。
(3)学生需要从小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但创新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无本之木。它需要广博深厚的知识来作为基础。低知识水平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创新。我们要尊重学生,鼓励学生,欣赏学生,善待学生,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但学生知识水平低,知识摄入量少,知识视野窄,获取、筛选、加工、重组知识的方法稚嫩,这是不争的事实。要改变学生在知识方面不足、欠缺的状态,教师的讲是极其重要的手段。
B.什么情况下少讲?什么情况下多讲?
少讲:(1)学生本来就会的,少讲;
(2)学生通过自学教材,完全有能力获取并掌握的,少讲;
(3)与本课学习目标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少讲;
(4)与当前社会意识形态主流和科学原理不符,对学生成长不利的,少讲;
多讲:(1)学生感到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时,多讲;
(2)学生感兴趣,又与本课学习目标紧密相关时,多讲;
(3)学生的思维发生偏离和混乱,思想不正确,有悖于道理法律和科学原理及人类正常心理时,多讲;
(4)学生缺少解决学习问题和思想考问题的方法时,多讲;
(5)学生基础知识不牢固时,多讲。
C.怎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