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斌理论法个人总结笔记
白斌理论法口诀汇总
白斌理论法口诀汇总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白斌口诀汇总1、教育抢瓶子(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指引作用)教育大家;预测对方(相互之间行为);强制违法者;评价他人;指引自己2、自由最高,秩序最基础,老二是正义。
3、只要有政策,必定是原则。
4、法律绝对保留:因犯罪接受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后经诉讼仲裁制度,并处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5、法律相对保留:国家主权组织政府,制定民族/特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的民事经济制度(财、税、海、经、外),并决定征收征用非国有财产。
6、两授权:①相对保留事项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②全大授权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7、调整合法,保护违法。
8、法律责任竞合:多个责任不能吸收,无法共存,“有你没我”。
9、外证保前提,内证保规则。
①外部证成证明前提(大前提:法律规范;小前提:法律事实)②内部证成证明结论和推理规则③外部证成中包含着内部证成10、“解释学循环”、“前理解”一出现就是对的。
11、听民讼,断刑狱。
12、子产书,鞅铸鼎,李悝发神经。
13、盗财产、贼安全,杂六禁,具加减。
14、文(缇莹救父)景(棰令)废肉刑,而宫不易。
15、亲亲范晓宣(汉宣帝)。
16、幼匿长,不追究;长匿幼,罪该死而上请宽贷。
17、曹魏八议,具改刑名,五服晋北齐。
晋律添法例,张杜治五服。
北魏南陈来当官,当官有地图(抵徒)。
北齐合并名例律,十条重罪十二篇。
北周流刑分等,北魏鞭杖死复奏。
自宫南北朝,五刑十恶在开煌。
18、自首免(罪),自新减(刑)。
19、唐代大理寺搞审判,刑部搞复核,御史台监察。
明代大理寺和刑部职能调对调。
20、人吃绿,神吃糕。
(仁敕律,神敕高:宋仁宗时敕=律;宋神宗时敕》律)21、仁宗不仁,轻者刺配,重者凌迟。
(《宋刑统》没有规定刺配)22、仁神共愤是凌迟,仁使用,神常用,南宋法定。
司考441分的法大学霸
司考441分的法大学霸近些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持续增长,2022年达到历史最高峰,司考合格分数线为360分,通过率近几年稳定在10%左右。
民法民法:由于2022年换了出题人,题目有些偏怪,甚至可以说有些争议,2022年据说出题人再次更换,今年民法感觉整体难度小于往年。
民法最重要的便是做真题,在真题中感悟。
至于老师,钟秀勇老师对于我的民法学习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我打开了民法的新大门,钟老师风趣幽默也可以吸引诸多初学者。
当然,2022年开始,原出题人方志平老师出山,方老师的书比钟秀勇老师还要详细,点很全,如果民法有些基础并且想要一个很高并且求保险的话可以看看,毕竟司考很难把握,今年钟老师的还算够用明年就不一定,但方老师讲课真的不太好没有激情,我真的无法接受所以也没看。
知产部分感觉今年钟秀勇老师的老钟讲知产今年把握的不是特别好,今年知产有点偏,明年如果时间很多的话可以看看方志平老师的知产宝典,方老师的书有个特点就是全民法模拟题的意义不是特别大,真题重复做。
刑法刑法真题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考场上感觉有些点考过但记不太清了。
刘凤科老师的168和柏浪涛老师的80题都是司考模拟题届的典范,有时间最好做做,刘老师的更多是带知识点,柏老师的和真题较为类似思路感觉是一样的。
民诉民诉:可以说民诉是2022司考我最失望的一个科目了。
考前戴鹏老师可以说是我非常崇拜的偶像,戴老师讲课非常清晰,而且内容不多和刑诉行政法相比简直让人觉得轻松,然而考场上只能说是略失望。
2022司考民诉和刑诉理论性考察降低,法条考察的比重增加,这就导致对知识点掌握的广度比深度更加重要,戴鹏老师的课很难做到这一点。
民诉另外的郭翔老师没听过据说也不怎么样,韩心怡老师明年值得考虑因为今年韩老师怀孕课很少,只有个119,里面点与考题有些契合但没怎么仔细看,明年韩老师在瑞达出书建议关注一下。
总之民诉建议是戴鹏老师领进门,带你感受一下什么是民诉法,韩心怡老师巩固强化。
09 白斌 司法考试 理论法学 系统精讲 宪法学 基础理论1
2.共同点:根源性的国家权力,能够创造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其他具体组织性的国家 权力的权力。
(三)我国宪法的制定和发展 1.1949 年《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 新民主主义性质。 2.1954 年宪法 一届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3.1975 年宪法 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在指导思想上存在错误的宪法。 4.1978 年宪法 第三部宪法,虽然经过两次修改,但从总体上来说仍然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 5.八二宪法 在全面修改 1978 年宪法的基础上,1982 年 12 月 4 日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 宪法。其基本特点体现为: (1)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 (2)完善国家机构体系,扩大人大常委会职权,恢复设立国家主席;
第一章 基础理论
考点一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2.效力:最高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法律效力
(2)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制定与修改 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法机关 程序更严格 通过或批准的程序比较严格
(2)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的 宪法典,发挥宪法作用的规范存 在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或 宪法惯例之中。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包括 1215 年《大宪章》、1628 年《权利请 愿书》、1679 年《人身保护法》、1689 年《权利法案》、1701 年《王位继承 法》、1928 年《男女选举平等法》等 等。
白斌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若干规律
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若干规律
@理论法白斌
(节选自《理论法学-冲刺篇》(背诵版))
1、凡是出现“擅自”的,都是不允许的;
2、法官(检察官)一方面应独立思考、自主判断;另一方面也应尊重其他法官(检察官)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
3、参加学术研讨会,和大学教授交流纯学术问题,是法官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表现,值得肯定;
4、法官应通过判决表达自己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看法,在判决之前不应就证据等实体问题发表意见、做出评价;
5、法官(检察官)应尊重当事人及其律师;不为当事人推荐律师;
6、法官(检察官)不应与案件有实质性利益牵涉,不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不得接受财物,不得私下接触,不得接受请托办事;
7、法官(检察官)兼职禁止: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在大学兼职没有问题。
8、司法礼仪要牢记:只要开庭,就必须穿法袍等正装;业务外活动一般不着正装,但学雷锋、做好事可以;
9、与媒体的关系:不受对于事实问题报导的影响;不参与媒体评论;可以研究媒体上发表的各种法律意见;
10、处分和嘉奖:凡是奖励都是正确的;一上来就撤职、开除的,一般都是错误的。
白斌理论法主观题背诵版
白斌理论法主观题背诵版一、白斌理论法主观题背诵版1. 白斌理论法:白斌理论法是由湖南省律师、教授、案件庭审名师白斌先生提出的一种适用于复杂社会环境下案件庭审的案件研讨方法,它以解决案件内容有关的社会关系问题为方向,著眼于引导庭审视线,使案件的责任有所界定,把握案件的社会关系,聚焦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等问题,把案件归结到诉讼环节,有助于结案目的的实现。
2. 核心思想:(1) 把主张划分为“问题”、“责任”、“利益”,从“事实”、“法条”、“理由”三点出发,以基本事实为基点,说明当事人主张合法;(2) 以“主张”为研究方案,以问题追究责任,以事实为基础引出法条,以法条及理由支持主张,合理选择证据,归纳、总结,确立案件责任追究范围及利益关系;(3) 把握案件全过程,细致分析案件的实质,解析归结诉讼的本质宗旨,抓住案件的重点,全力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4) 注重社会关系重构,重视责任下放,协调当事人纠纷,实现科学判决,不断提高法律文本的质量,提高庭审技能实用性。
3. 典型案例:以任何一起有关《公司法》的董事个人侵权责任案为例,白斌理论法的核心思想可以用于证明被诉董事的主张是正当的,并有助于确立这件事情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要从事实上述清楚董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其次是要明确这种侵权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最后要从利害关系上来判定董事个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由此,可以证明董事有重大严重失职行为,责任也有充分法律依据,以达到有效实现社会正义的目的。
4. 挑战与局限:(1) 缺少一定的客观实践能力,而结果又受案件的复杂性影响较大;(2) 不能解决庭审中重大的权利纠纷,而且很容易出现良莠不齐,无法准确证明案件责任;(3) 要求有一定的议论文的写作能力和法理素养,过于理论而缺乏实践;(4) 对证据要求较高,法律规定的合法证据在案件当中有限应用,有时会重证据轻理论;(5) 注重案件证据分析,忽略案件解决过程中的庭审效用,使法律案件失去实际诉讼效果。
白斌去年法理学口诀
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一、法与道德1.实证不道德,道德不实证;实证不评价,评价不实证;实证靠看。
2.权威分析(分析法学派)。
3.考试中,XX与XX无关,错。
4.考试中,XX规范都具有规范性(应然性)。
5.考试中出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就是错误的,出现自然力也是错。
6.说绝对分离、绝对混同,都错。
7.法是人搞出来的。
8.凡是与法律有关的都具有程序性。
9.强制性:(1)道德也有强制性;(2)只要是法就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10.道德一旦上升为法律,也具有确定性。
11.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12.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只要有解释就一定有价值判断。
13.只要没有行为,法律不管。
道德重点看动机。
二、马克思主义1.说XX与XX互相影响,互相联系,对。
2.说XX直接改变XX,错。
3.说物质与社会互为前提与基础,错。
4.法的本质----三本:正式性(国家意志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
5.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无阶级性(如交通法)。
6.某些法还体现被统治阶级的某些利益与需求(如社保法)。
7.历史的观点、变化发展的观点必然是对的。
因为是马克思的观点。
三、法的特征1.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当事人人名)具有个案性。
2.只要是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有普遍性。
(只要是个法条,就具有普遍性)3.可诉性要区别于立法行为(制定、认可、修改、废止)。
4.可诉性:有诉讼和仲裁;有争议解决;权利救济。
5.只要是法律,都具有国家强制性。
四、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针对个人):教预强评指。
2.指引自己(看了法以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评价他人,预测对方,教育大家(执法、司法、守法),强制(违法者,惩罚性)。
3.规范性指引:选择不确定,确定不选择。
4.预测一定针对未来。
5.社会作用(针对整个社会)。
6.社会决定法。
7.法条对相关主体均具有指引作用。
8.法院的评价作用又被成为裁判作用。
个人总结的法考经验漫谈
鄙人是工科生,考司法考试最原始想法是想试试水。
历经2012和2013两次不足50小时复习时间的裸考后,因各种原因几年未再参加考试。
2017成家后又拾起司法考试念头,三个月不到300小时仓促准备,方法也不正确,末代司考差6分败北。
2018年经历了近600小时认真准备后,以个人还算满意的客观225与主观116的成绩通过了首届法考。
下面是个人的一点经验,也可以说是教训的积累。
仅作为对于群管理员东莞lawyer之前发在群文件里面的一篇文章的补充。
但是由于每个人学习基础、生活与工作对学习的影响以及接受知识的习惯各不相同,可能不一定适合所有人。
大家就做个参考好了。
一、关于选教材。
官方出的客观题教材叫做四大本,强烈不建议看。
字数超级多,内容太晦涩,重点不突出,无对照案例,不太适合用来考客观题。
鄙人2017司考就看了一个半月三大本,等发现方法不对已经来不及了…主观题官方那本案例分析倒是可以买来看看,还有主观题第一道题中特倒是可以背四大本第一本的第一部分。
买书就买那几家出名机构如瑞达、众合、厚大、柏杜的知名度高的老师的书(至于名师有哪些,群文件里面东莞lawyer写的文章里有),主要是理解,刷题找坑,背重要知识点。
讲课视频各机构官网都有免费的,个人觉得没必要买花钱的。
机构教材主要包括精讲卷,真题卷,精粹卷和主观题卷。
精讲卷就是讲义,真题卷就是分章节对应的历年真题解析,精粹卷就是浓缩知识点的考前背诵。
主观题卷用于主观题。
另外还有金题卷,是机构老师出的预测题,这个我没用过。
此外还有个网站叫做学法网,里面的论坛有个板块叫法考资料,内容不少,需要的自己去找。
注意,是去找资料,不是去看别人的诉苦吐糟装b软文。
二、名师选择各机构知名度高的那些老师都可以,然后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
比如我不喜欢看视频,喜欢看书,我就找写的书好理解的老师。
有的人喜欢看视频讲座,那就找自己合胃口的老师。
我个人比较喜欢的老师是民法钟秀勇段波,理论法白斌杜洪波,刑法柏浪涛刘凤科,民诉戴鹏,刑诉向高甲左宁,三国杨帆殷敏,行政徐金桂李佳,商经鄢梦萱。
白斌理论法口诀
白斌理论法口诀(不完全)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律职业具有垄断性2、实证是实际验证、观察,非实证是评价①社会实效:看遵守不遵守②权威性制定:分析权威③第三条道路:三三制3、只要出现“绝对分离”就是错的4、法与道德:①确定性与模糊性是相对而言②道德上升为法律具有确定性③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5、法的阶级性:①整体意志——长远意志②某些法也反应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③体现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6、法的物质制约性:①不是凭空,受制物质条件②立法又称为法的创制,具有一定创造性7、法的特征:发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都是错误的8、规范性文件:针对不特定人适用:可反复适用(有法条)法文件非规范性文件:针对特定人:只用一次(具有个案效力)9、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10、一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存在而无效11、制定立法认可修改废止12、法的作用:教育抢瓶子①指引自己②评价他人③教育大家④预测对方⑤强制违法者13、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①事实:描述一个东西怎么样经过调查观察客观②价值:评价一个东西好坏法条都是价值判断14、价值基本价值非基本价值①秩序:不自由的秩序好过无秩序②任何一个价值是判断法善恶的唯一标准③关键词识别法:秩序、正义、自由④如果出现法院判决,一定体现正义价值⑤如果出现对女性、残疾人、小孩、老人等弱者的保护,体现正义价值⑥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能被限制⑦理论法学只有一个“唯一”是对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5、价值冲突:①各种价值是冲突的,不是一好百好②价值位阶: a. 为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③ b.在追求一个价值时,明确告诉不能牺牲另一种价值④比例原则:禁止过度,有后半句16、行为模式:法律对特定行为的态度17、委任性原则与准用性原则:委任主体,准用文件18、政策性原则:只要主语是国家,动词是推动、促进、发展、协调、改善、保护,必定是政策。
参考白斌老师与宋老师的课堂教学,个人的卷一法理学法制史宪法部分笔记..
参考白斌老师与宋老师的课堂教学,个人的卷一法理学法制史宪法部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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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白斌老师课堂笔记:1.实证不评价,评价不实证。
(评价的意思是认为是否符合道德)权威是分析,社会现实看效果。
传统古典看道德。
第三条道路非实证。
2. 道德一旦被上升为法律,就具有具体性、确定性。
、3. 规范性就是应然性,应当这么做。
法律和道德都有规范性。
只要是规范,就有强制性。
4. 道德也有内在强制性,道德只重视义务,不强调权利。
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只要是法律活动,都必须遵守程序,只要是法律工作,一定涉及到价值,考试中说和法律和价值无关的都是错的。
(五大实践)法是国家强制。
只要是法,就具有国家强制性,不是社会强制。
历史的观点,变化发展的观点,马克思的观点基本都是对的,3. 法的本质(三本):国家(正式)、(统治)阶级、物质这三本是马克思逐渐剥离的过程,出现本质就在这三本里面找,其他的基本都是错的。
4. 不同的就是不同的。
法律是外在强制和国家强制。
不是社会强制。
5. 国法不是国家法,国家法是公法,国法包含公法、私法、社会法等。
6. 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
说有影响和联系的话,一定是互相有影响的,互相有联系的。
一般的原理不因个别反例的存在而无效。
7.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自己,预测对方,教育大家,评价他人,强制违法。
指引有两种形式,个别指引,规范指引。
两种方式,确定指引(应当、必须)、不确定指引(可以、或者),区别是有无选择。
8. 价值位阶原则基本价值(自由>公正>秩序)高于非基本价值(效率和利益等)说任何一价值是判断法的唯一标准都是错误的。
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
任何规范对相关主体都有指引作用。
注意关键词识别。
如出现一法院的判决、出现都弱智的保护,体现的是正义价值。
各种价值之间是存在冲突的,为了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是价值位阶(如出现必要限度就是比例原则)。
法考理论法119总结笔记-精选.pdf
法律规范
(合法)筛选
法律关系
21、法律关系的种类: ① 合法引起调整,违法引起保护
② 纵向隶属,横向平等 ③ 在上述法律关系分类当中,只有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体现
的是两个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
22、行为结果:服务 23、竞合:有冲突、有胜出
有选择空间
有竞争 24、法律后果 否定性后果——法律责任
【注意】 白斌在法理学上和杜洪波有些观点冲突。 一是对于法律的强制性, 白斌 认为是国家强制, 区别于社会强制; 杜洪波认为是社会强制。 二是国家法的概念。 这个白斌也解释过, 国家法的概念是理论观点, 有多个。 白斌和杜洪波用的概念 不一样。三是那到关于法律规则的题。 杜洪波有个跟司法部和白斌不一样的观点, 其认为:准用性规则具有辐射全条文的效力,其他规则没有。对于这个观点,我 表示怀疑。
法制史
1、只要有国就有法,也一定有法律体系 2、凡是引用的话,都是对的(选项) 3、习惯法与制定法:有无文字记载 4、法的继承只与时间有关 所有后面的学习前面的
法的移植: a.同时代的外国法 b.既体现空间又体现时间
5、中国古代法传统:家族本位,非社会本位,非国家本位 6、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对比:古罗马国家《十二铜表法》 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7、法律意识区别于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行为 8、法律心理:
司法机关: 1803 年,起源自美国。一般没有普遍的约 束力。
专门机关: 1799 年法国宪法。普遍采取司法积极主义 原则。奥地利、西班牙、德国
事先审查:批准
15,宪法监督的方式
事后审查 (备案、改
变、撤销)
要求审查(五个主体) :两央两高一委 建议审查: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和组织
白斌理论法口诀汇总
白斌口诀汇总1、教育抢瓶子(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指引作用)教育大家;预测对方(相互之间行为);强制违法者;评价他人;指引自己2、自由最高,秩序最基础,老二是正义。
3、只要有政策,必定是原则。
4、法律绝对保留:因犯罪接受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后经诉讼仲裁制度,并处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5、法律相对保留:国家主权组织政府,制定民族/特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的民事经济制度(财、税、海、经、外),并决定征收征用非国有财产。
6、两授权:①相对保留事项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②全大授权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7、调整合法,保护违法。
8、法律责任竞合:多个责任不能吸收,无法共存,“有你没我”。
9、外证保前提,内证保规则。
①外部证成证明前提(大前提:法律规范;小前提:法律事实)②内部证成证明结论和推理规则③外部证成中包含着内部证成10、“解释学循环”、“前理解”一出现就是对的。
11、听民讼,断刑狱。
12、子产书,鞅铸鼎,李悝发神经。
13、盗财产、贼安全,杂六禁,具加减。
14、文(缇莹救父)景(棰令)废肉刑,而宫不易。
15、亲亲范晓宣(汉宣帝)。
16、幼匿长,不追究;长匿幼,罪该死而上请宽贷。
17、曹魏八议,具改刑名,五服晋北齐。
晋律添法例,张杜治五服。
北魏南陈来当官,当官有地图(抵徒)。
北齐合并名例律,十条重罪十二篇。
北周流刑分等,北魏鞭杖死复奏。
自宫南北朝,五刑十恶在开煌。
18、自首免(罪),自新减(刑)。
19、唐代大理寺搞审判,刑部搞复核,御史台监察。
明代大理寺和刑部职能调对调。
20、人吃绿,神吃糕。
(仁敕律,神敕高:宋仁宗时敕=律;宋神宗时敕》律)21、仁宗不仁,轻者刺配,重者凌迟。
(《宋刑统》没有规定刺配)22、仁神共愤是凌迟,仁使用,神常用,南宋法定。
现在废凌迟。
(凌迟始于西辽,终于《大清现形刑律》)23、妻立,尊命。
(死老公,立继从妻,为“立继”;都死,立继从尊长亲属,为“命继”)24、南宋户绝财产继承:①一子三女;②三分官妇子25、明大变,改七篇。
白斌2023主观题宝典
白斌2023主观题宝典《白斌2023主观题宝典》:一份神奇的救命稻草先说句实话,2023年的主观题真的是“杀”得我够呛。
大家都知道,每年考研的主观题就像那块悬在脖子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我本来是打算“好好准备、努力做题”,结果白斌2023的那本主观题宝典实在是太诱人,随便翻开几页,就感觉自己好像找到了通向“神奇解答”的钥匙。
记得那天,我在图书馆熬夜复习,已经快到凌晨了,周围的同学都纷纷打包准备回家。
我自己也是快撑不住了,脑袋昏沉沉的,眼睛也开始不听使唤,屏幕上那个“白斌2023主观题宝典”的封面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虽然嘴上说着“再看一会就睡”,但手已经不自觉地翻开了这本宝典。
里面的内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每一部分都有条理且详细,尤其是对于一些经常出错的知识点,白斌大哥的解释真的是“又直接又到位”。
比方说,记得有一题关于“如何论证某个学说的合理性”的问题,我一直拿不准应该从哪个角度去切入,总觉得自己理解不透。
结果,翻开宝典,白斌就直接给了我一个套路:先从历史背景切入,再从学说本身的定义和发展过程分析,最后一步直接给出清晰明了的总结。
关键是他还给了我一些“套路”,让我知道怎么在考试时简洁、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简直就像是听到了学霸的亲授。
不过,要说最神奇的地方,不是这些高大上的理论,而是其中有一篇专门分析考试中如何“避坑”的章节,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记得当时自己做某一道主观题时,明明写得挺长的,还仔细分析了各种材料,结果一看答案,竟然完全跑题了。
那一刻,我就有点崩溃,心想:“我咋这么不聪明呢?”结果宝典里写的:很多考生正是因为过于纠结于材料的细节,反而忽略了题目的核心意思。
白斌特意强调,做题时一定要保持“全局观”,先通读题干,搞清楚出题的目的,再去论述。
这一点,真的是深得我心。
有个细节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我跟一个朋友在咖啡馆里聊这本宝典,他半开玩笑地说:“你说白斌是不是能透视我们脑袋啊,怎么把我们都看得这么透?”我当时笑了笑,心里想的却是:如果真能透视,那该多好啊!如果他能帮我瞄准一下那些“万年踩坑”的知识点,该有多好!就拿这本宝典中的那一节“如何从零开始积累主观题答题技巧”来说吧,它简直是为我这种“智商不够,努力不够”的考生量身定做的。
理论法口诀
法考理论法笔记法考理论法学习笔记冰华整理1.一主十代提罢免,主任五常闭会间。
主团全体来申辩,实在不行书面辩。
2.选民名单若不满,5日申诉3日办。
(村民选举)3.丧失能力判刑罚,职务终止最可怕。
4.工资伤贴(五六级)按月拿,就业补助一次发。
(单位承担)5.三乡(30)五县(50)罢免案,县级常委要书面。
6.乡找省村找县,县级以上国务院。
县市部分可授权,全人特设与省建。
(行政区划)7.全国人大4件事,打仗还有人钱地8.全常职权:约炮外国鸡部副钱特急动。
9.5民3代双过半,腐败村官可罢免。
县3省5质询案,人大代表10人办。
10.绝对利益冲突:近亲同事同案件11.必须亲自公正:生养遗赠人身密12.法官任职限制:不在同一审判庭,至少一个非庭长。
13.个人所:1人10万要5年普通所:3人3年30万特普所:20人3年1000万设分所:20人3年合伙所14.省委批准市州县,全常批准自治区15.法治价值判断,法制(刀制)事实判断16.制定机关批变通,接到报告60日。
州县财税省府批,公安边贸国务院。
17.经济困难无代理,人身债权可援助18.智力残疾共同犯,重大影响和抗诉,公检法院应告知19.未成年盲聋哑,精神半病判无期,强制医疗当事人,公检法院应通知。
20.实证不道德,道德非实证21.律师风险代理,最高收费不超过标的额的30%、22.禁止风险代理案件:刑事婚姻和继承,社保低保和工伤,三费(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金。
23.理论法答题关键:有机统一最关键,事物都有历史性。
五大实践不能忘,不能违法是底线。
割裂联系有问题,党的领导是整体。
绝对片面往往错,高端大气都正确。
抽象比具体正确,思维比细节重要。
(五大实践——立法、司法、守法、执法、法律监督)24.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半。
春秋与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两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王朝至此完。
25.周——文王慎罚德配天,敬天敬祖又保民。
亲亲尊尊周公礼,出礼入刑不平等。
白斌口诀
宪法1.宪法修改议案的提案主体:“常委五一提修宪,通过只要三两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坚持群众路线,反对群众运动。
2.立法向社会公布:公布是原则(应当公布),不公布是例外。
3.宪法具有纲领性、政策性。
(纲领性:针对未来的发展方向)4.法治是法律的统治,相对于人治而言,法律具有最高地位。
5.法治是系统工程,不仅要求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守法,只讲一个一定是错误的。
6.三个至上在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宪法序言明文规定了“三个代表”。
7.两个错位:①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与最高效力不是规定在宪法正文中,而是规定在序言中;②财产权与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其他基本权利都对规定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中。
法理学(如无必要,不看题干)1.【口诀】:实证不道德,道德不实证。
实证不评价,评价不实证。
2. 在考试中,说“XX”与“XX”无关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观点)3. 不论是宗教规范、道德规范、伦理规范,只要是“XX规范”,都具有规范性(因然性),具有强制性。
4. 只要遇到技术规范与自然法则(自然力)都是错误的。
5. 说法律与道德“绝对分离”或者“绝对混同”都是错误的。
6. 道德的多元性:每个人都是道德的“立法者”。
7.法律只看外在行为,道德只看内在动机。
(×)8. 凡是与法律有关的活动,都要遵守程序,都体现程序性。
9. 道德也有强制性(内在强制),只要是法律就有国家强制性。
10.法具有社会强制性。
(×)11. 法律具有保障自身得以实现的力量。
12. 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13. 道德可以上升为法律,一旦上升为法律,即具有确定性。
14. 题目中,只要是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做的都是对的。
15. 法的本质(三本):国家性、阶级性、物质性。
16. 并非所有法都具有阶级性,执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法不具有阶级性。
白斌总结终极版-法制史
1.晋律(张杜律,20篇):晋律添法例,张杜制五服;五服晋北齐;张斐、杜预都是山西人,只能做晋律;五服制罪还没考,重点。
2.北魏律(20篇):北魏南陈(陈律吸收官当)来当官(官当),当官有地图(折抵徒罪)。
3.北齐律(12篇):北齐合并名例律,十条重罪12篇。
4.开皇律:五刑十恶在开皇。
5.武德律(12篇):唐代首部法典。
6.贞观律(12篇):唐太宗。
7.永徽律疏(唐律疏议,12篇):永远辉煌是唐律;中国古代最高水平。
8.宋刑统(12篇):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太祖。
9.庆元条法事类(南宋):第一次将凌迟规定为法定死刑。
10.大明律(7篇):明大变,改7篇;明太祖朱元璋编制。
11.大清律例(7篇):乾隆年间颁行;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传统成文法典;集大成者;清承明治。
12.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23条):(1)宪政编查馆编订;(2)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死记;(3)规定君主的绝对权力;(4)限制议会权力;(5)附录“臣民权利义务”加以各种限制。
13.十九信条(1911年):(1)清政府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2)资政院拟定;(3)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仍强调皇权至上,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
14.大清现行刑律(1910年,过渡):过渡性(在《大清新刑律》前);取消六律总目;废除凌迟(现在废凌迟);纯民事性质条款不再科刑。
15.大清新刑律(1911年):(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刑法典,仍维护专制制度,未真正施行;(2)内容新、体例新(总则分则)、刑罚新(主刑从刑)、原则新(罪刑法定、缓刑)----美国最早引入缓刑。
16.大清民律草案(1910年,没通过):(1)修订法律馆编订;(2)日本的松冈正义参与起草;(3)五编制----总则、债权、物权仿德日民法典;侵权、继承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封建色彩;(4)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7.在清末修律期间制定的法律,都不是资本主义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白斌理论法个人总结笔记
白斌理论法口诀(不完全)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律职业具有垄断性2、实证是实际验证、观察,非实证是评价①社会实效:看遵守不遵守②权威性制定:分析权威③第三条道路:三三制3、只要出现“绝对分离”就是错的4、法与道德:①确定性与模糊性是相对而言②道德上升为法律具有确定性③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5、法的阶级性:①整体意志——长远意志②某些法也反应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③体现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6、法的物质制约性:①不是凭空,受制物质条件②立法又称为法的创制,具有一定创造性7、法的特征:发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都是错误的8、规范性文件:针对不特定人适用:可反复适用(有法条)法文件非规范性文件:针对特定人:只用一次(具有个案效力)9、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10、一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存在而无效11、制定立法认可修改废止12、法的作用:教育抢瓶子①指引自己②评价他人③教育大家④预测对方⑤强制违法者13、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①事实:描述一个东西怎么样经过调查观察客观②价值:评价一个东西好坏法条都是价值判断14、价值基本价值非基本价值①秩序:不自由的秩序好过无秩序②任何一个价值是判断法善恶的唯一标准③关键词识别法:秩序、正义、自由④如果出现法院判决,一定体现正义价值⑤如果出现对女性、残疾人、小孩、老人等弱者的保护,体现正义价值⑥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能被限制⑦理论法学只有一个“唯一”是对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5、价值冲突:①各种价值是冲突的,不是一好百好②价值位阶: a. 为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③ b.在追求一个价值时,明确告诉不能牺牲另一种价值④比例原则:禁止过度,有后半句16、行为模式:法律对特定行为的态度17、委任性原则与准用性原则:委任主体,准用文件18、政策性原则:只要主语是国家,动词是推动、促进、发展、协调、改善、保护,必定是政策。
2020白斌理论法主观题私塾班讲义02:立法与改革
立法与改革【经典套话】1、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
2、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3、必须坚持顶层设计,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4、改革不是改向,变革不是变色。
5、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6、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
其中: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是硬道理; 稳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无论改革还是发展都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
三者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
二、立法和改革1、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共同推进的新形势下,立法和改革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相伴而生、相辅相成。
2、如何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
3、立法意味着稳定性,稳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而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4、正确处理立法和改革的关系,必须将顶层设计同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使法律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另一方面也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为现代化建设输出动力,确保我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三、辩证看待立法的“定”与改革的“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法与改革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立法是把稳定的、成熟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把社会关系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追求稳定性,其特点是“定”。
2、改革是对原有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做法进行改变,是社会主义制度进行自我完善的手段,其特点是“变”。
3、立法与改革的各自特点,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具有内在的对立性。
资料:重点学科白斌理论法学讲义
语言、规范与价值判断白斌【导引案例1】“爱情苹果”的尴尬【导引案例2】台湾“诽韩案”一、法的语言依赖性法律规范必须通过语言(口语、书面语言、肢体语言等)来表达,具有语言的依赖性。
但同时,法也受到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1、法文件【判断】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判断】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
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判断】《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判断】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判断】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1)非规范性法文件: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一次性适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它们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
(2)规范性法文件: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制定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可以反复适用的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件。
大都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
【概念说明】法的普遍性法的普遍有效性是指,在国家权力所及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调整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反复适用性。
【一招制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断】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判断】《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白斌理论法口诀
白斌理论法口诀(不完全)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律职业具有垄断性2、实证是实际验证、观察,非实证是评价①社会实效:看遵守不遵守②权威性制定:分析权威③第三条道路:三三制3、只要出现“绝对分离”就是错的4、法与道德:①确定性与模糊性是相对而言②道德上升为法律具有确定性③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5、法的阶级性:①整体意志——长远意志②某些法也反应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③体现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6、法的物质制约性:①不是凭空,受制物质条件②立法又称为法的创制,具有一定创造性7、法的特征:发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都是错误的8、规范性文件:针对不特定人适用:可反复适用(有法条)法文件非规范性文件:针对特定人:只用一次(具有个案效力)9、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10、一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存在而无效11、制定立法认可修改废止12、法的作用:教育抢瓶子①指引自己②评价他人③教育大家④预测对方⑤强制违法者13、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①事实:描述一个东西怎么样经过调查观察客观②价值:评价一个东西好坏法条都是价值判断14、价值基本价值非基本价值①秩序:不自由的秩序好过无秩序②任何一个价值是判断法善恶的唯一标准③关键词识别法:秩序、正义、自由④如果出现法院判决,一定体现正义价值⑤如果出现对女性、残疾人、小孩、老人等弱者的保护,体现正义价值⑥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能被限制⑦理论法学只有一个“唯一”是对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5、价值冲突:①各种价值是冲突的,不是一好百好②价值位阶:a. 为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③ b.在追求一个价值时,明确告诉不能牺牲另一种价值④比例原则:禁止过度,有后半句16、行为模式:法律对特定行为的态度17、委任性原则与准用性原则:委任主体,准用文件18、政策性原则:只要主语是国家,动词是推动、促进、发展、协调、改善、保护,必定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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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斌理论法口诀(不完全)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律职业具有垄断性2、实证是实际验证、观察,非实证是评价①社会实效:看遵守不遵守②权威性制定:分析权威③第三条道路:三三制3、只要出现“绝对分离”就是错的4、法与道德:①确定性与模糊性是相对而言②道德上升为法律具有确定性③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5、法的阶级性:①整体意志——长远意志②某些法也反应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③体现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6、法的物质制约性:①不是凭空,受制物质条件②立法又称为法的创制,具有一定创造性7、法的特征:发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都是错误的8、规范性文件:针对不特定人适用:可反复适用(有法条)法文件非规范性文件:针对特定人:只用一次(具有个案效力)9、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10、一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存在而无效11、制定立法认可修改废止12、法的作用:教育抢瓶子①指引自己②评价他人③教育大家④预测对方⑤强制违法者13、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①事实:描述一个东西怎么样经过调查观察客观②价值:评价一个东西好坏法条都是价值判断14、价值基本价值非基本价值①秩序:不自由的秩序好过无秩序②任何一个价值是判断法善恶的唯一标准③关键词识别法:秩序、正义、自由④如果出现法院判决,一定体现正义价值⑤如果出现对女性、残疾人、小孩、老人等弱者的保护,体现正义价值⑥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能被限制⑦理论法学只有一个“唯一”是对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5、价值冲突:①各种价值是冲突的,不是一好百好②价值位阶: a. 为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③ b.在追求一个价值时,明确告诉不能牺牲另一种价值④比例原则:禁止过度,有后半句16、行为模式:法律对特定行为的态度17、委任性原则与准用性原则:委任主体,准用文件18、政策性原则:只要主语是国家,动词是推动、促进、发展、协调、改善、保护,必定是政策。
19、规则:a. 法条特别长,必定是规则b. 全有或全无是规则规则与原则原则:a.个别性b.冲突共存是原则c.原则适用是有条件的20、社会关系(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事实)法律规范(合法)筛选法律关系21、法律关系的种类:①合法引起调整,违法引起保护②纵向隶属,横向平等③在上述法律关系分类当中,只有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体现的是两个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22、行为结果:服务23、竞合:有冲突、有胜出有选择空间有竞争24、法律后果否定性后果——法律责任主动承担肯定性后果被动承担:法律制裁第二章法的运行1、立法追求审慎,不追求效率2、群众路线都是对的,群众运动都是错的3、执法:管理权、决策权、执行权司法:个案判断4、法律监督:一切人监督一切人5、解释学循环规律和前理解只要出现都是正确的6、法律证成:①外部证成前提②内部证成结论和推理规则③外部证成中包含内部证成7、法律推理:①演绎推理:给一个案子,再给一个法条,法官作出结论②类比推理:一定有两个事物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的比较③设证是逆推:看结论推前提8、正式解释只有立法(全人常)、司法(两高)、行政(国务院和有关部委)9、文艺解释:a.给一个概念下定义b.给一个法条,告诉你什么意思,没说其他的10、比较解释=比较法解释体系解释=在解释一个法条时,引用一个法条/法典客观目的解释:a.文本一诞生,作品就死亡b.贬低立法者目的解释11、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①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往往用多种解释方法②在各种解释方法中,文艺解释优先于其他解释,其他解释方法之间无优先顺序法制史1、只要有国就有法,也一定有法律体系2、凡是引用的话,都是对的(选项)3、习惯法与制定法:有无文字记载4、法的继承只与时间有关所有后面的学习前面的法的移植:a.同时代的外国法b.既体现空间又体现时间5、中国古代法传统:家族本位,非社会本位,非国家本位6、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对比:古罗马国家《十二铜表法》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7、法律意识区别于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行为8、法律心理:①心理:一个人简单的心理活动②思想体系:成熟体系(有体系就是,有学者)③不是所有个人的观念都是心理9、西周:a.礼仪形式:吉时祭祀,嘉(假)结婚,凶(兄)丧葬之b.契约法:买卖人质,借个师傅质长剂短,质活剂死c.一夫一妻多妾制:媵嫁制度——买一送很多d.六礼:纳彩是提亲;聘礼叫纳征e.刑狱民讼10、春秋战国:①子产书,鞅铸鼎,李悝发神经②法经:盗财产,贼安全,杂六禁11、秦代:a.言论犯罪包括在危害皇权罪当中b.渎职罪:轻重不直c.司法制度:提到御史,就是监察机关d.诉讼制度:告公室;非告公室12、汉代①景帝抡大锤(棰令)②亲亲范晓萱③诉讼制度:a.《春秋决狱》正式渊源,没有抛弃汉律b.论心定罪=考察动机13、魏晋南北朝①《魏律》:曹魏八议,具改刑名②《晋律》:五服晋北齐;晋律添法例,张杜制五服③《北齐律》:北齐合并名例律,十条重罪十二篇④北周流刑分等⑤北魏少数民族,一手拎鞭,一手执杖⑥宫刑自宫南北朝⑦死刑复奏太武帝14、唐律五刑十恶在开皇①永徽律疏,永远辉煌②逐条主句,高宗放屁③自首免,自新减④台中央,殿礼仪,察地方⑤在死刑执行上京师五复奏(唐太宗) 地方三复奏⑥刑讯:状告有风险,屁股需谨慎⑦《唐六典》——《明会典》——《大清会典》15、两宋法律:①唐大中搞刑统②仁敕律,神敕高③死刑不折杖,重罪不折杖④仁宗不仁,轻者刺配,重者凌迟⑤仁神共愤是凌迟:仁使用,神常用,南宋法定⑥《大清现行刑律》废凌迟——现在废凌迟⑦借贷契约:借用贷款出息⑧继承制度:户绝继承:起立,遵命继子与绝户之女:一子三女三分官子女16、明代法律①明大变,改七篇(第一次)②先刑后教(第二次)③司法机关(第三次):提刑按察司和申明亭:明察秋毫有察为明④厂卫:东成西宪武功内行⑤会审:以决囚犯仍翻供,皇帝交付九卿圆桌来相会朝审:霜降潮湿大审:司礼监大太监主持,所以叫大审五大(武大)17、清代(近代以前)①则例:行政法例;事例:特定事项;成例:事例成定例②会审:热审:大热天打板子朝审:霜降潮湿宪法学1、宪法:根本法、最高法、母法2、修宪:常委五一提修宪,通过只需三两天制定主体:全国人民制定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宪主体:全国人大释宪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3、协定宪法: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两个15协商变30法国1830年宪法4、现行宪法修改:邓小平同志指出自然资源作为国家公共财产不能外资,这个坚决不能改。
82宪法4次部分修改:自己总结版①1988年:爸爸爱发财主业种地,搞私营补贴家用,要卖地找本钱②1993年:三舅四变两必须四变:a.国营变国有b.公社变联产c.计划变市场d.县级变5年两必须:a.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坚持改革开放b.要成为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③1999年:九舅爱纠正,救救法治,救救小平正处于长期处于实行经济发展经济a.爱纠正联产统分结合私营补充非公重要完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依法治国,法治国家b.救救法治危害国安犯罪猖獗,所以救救法治c.救救小平:邓小平理论④2004年:司令长官作总结,关心大事建设者进入统一战线三个代表范围很大要把两个人拉进来特区人大代表进入人大财产权:征收征用补偿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保障权: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平等权:非公经济鼓励和支持地方人大任期五年白斌版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改,共产生31条修正案。
爸爸、三舅、九舅和司令的对话【口诀】88爸爸说,发发财是必要的,私营经济被允许成为补充,既然如此,国家在引导、监督和管理的同时,应该容许其转让土地使用权。
93三舅说,现在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要有中国特色,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要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人,必须长期在党的领导下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他把国营经济弄成了国有经济,把农村公社搞成了家庭联产,把计划经济搞成了市场经济,把县级大大代表的任期延长到了五年。
(三舅四变)99九舅纠正说,我们是长期处于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还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还应当引导监管;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都应该多样化,农村应该确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以邓小平理论必须成为指导思想;市场经济不仅要实行,而且要发展;在人们觉悟不高的情况下,法治还是要搞得,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必须依法打击。
(九舅爱纠正)04司令总结说,三个代表的范围很大,所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得加入统一战线,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也要进人大,国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啊,征收征用了人家的私有财产或土地要给补偿,社会保障制度也要搞起来,非公经济要鼓励和支持,地方人大的任期都要变成五年,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时候要唱国歌,一唱就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注意】整理的口诀不包括白斌的答题技巧。
因为白斌在知识篇的答题技巧少且散。
答题技巧在白斌的真题奇数篇和偶数篇两个音频。
希望有时间归纳出来。
另外,口诀是不完全的,会有遗漏而且宪法后面部分的口诀并没有整理。
听过音频之后,背口诀用处更大,单看的话难以记住。
尤其是宪法修正的口诀,要听音频。
【注意】白斌在法理学上和杜洪波有些观点冲突。
一是对于法律的强制性,白斌认为是国家强制,区别于社会强制;杜洪波认为是社会强制。
二是国家法的概念。
这个白斌也解释过,国家法的概念是理论观点,有多个。
白斌和杜洪波用的概念不一样。
三是那到关于法律规则的题。
杜洪波有个跟司法部和白斌不一样的观点,其认为:准用性规则具有辐射全条文的效力,其他规则没有。
对于这个观点,我表示怀疑。
正文部分没有关于公民权利的内容5,1787年《美国宪法》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6,宪法的本质在于其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7,宪法的调整对象:相关主体的一方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①加强行政权力及中央集权②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③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④宪法的保障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潮流8,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⑤国际化趋势扩大:直接承认国际法;限制国家主权;人权。
宪法渊源多样化⑥宪法形式上发展趋势宪法修改频繁①人民主权原则:博丹(波丹)首创;典型代表是卢梭;1776年美《独立宣言》,1789年法《人权宣言》我国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很吊!②基本人权原则: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
③法治原则:二战后,形式主义实质主义9,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法治国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资本主义国家:分权(制衡)原则美国:三权分立④权利制约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监督原则(巴黎公社首创)中国:议行合一10,题目中出现宪法典要提高警惕,因为有些国家没有宪法典!11,宪法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