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

一、总则

1、中国石油加油卡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发行,各省市销售分公司具体承办发行,可在全国各地的中国石油加油卡联网加油站(以下简称联网加油站)使用。

2、使用中国石油加油卡可在联网加油站加油、购买便利店商品及支付其他费用。

3、同意本章程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申办中国石油加油卡。

4、使用中国石油加油卡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条款。

二、加油卡类型

中国石油加油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其中,记名卡又分为单位卡、个人记名卡和积分卡。(一)记名卡:针对客户发行的记录卡主相关信息的消费卡,可以积分、挂失补办、销户。

1、单位卡:针对单位客户发行的储值消费卡,由一张管理卡和若干张司机卡组成,可以挂失补办、销户,可以选择折扣或积分。

管理卡对司机卡进行管理,也具备储值消费功能;司机卡可以加油,其他功能由管理卡设置。

2、个人记名卡:针对个人客户发行的储值消费卡,可以积分、挂失补办、销户。

3、积分卡:针对个人客户发行的消费积分卡,可以挂失补办、销户。

(二)不记名卡:针对客户发行的不记录卡主信息的储值消费卡,不能积分、挂失补办、销户。三、加油卡办理

(一)记名卡办理

客户可在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手续须填写客户业务单,并提供相关资料。1、办理单位卡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客户需同时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单位卡具备以下管理功能,客户可选择使用:

①限定加油车号

②限定加油次数

③限定消费金额

④限定加油数量

⑤限定消费加油站

⑥限定消费地区(本省/市)

⑦限定油品种类

⑧限定便利店商品种类。

2、办理个人记名卡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可以使用同一个证件办理若干张个人记名卡,卡与卡之间可以转帐。

3、办理积分卡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可以使用同一个证件办理若干张积分卡,卡与卡之间可以互转积分。

4、客户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当资料发生变化时,客户应持有效证件及时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二)不记名卡办理

客户可通过发卡充值网点购买取得不记名卡。

(三)客户可根据需要,持个人有效证件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将积分卡、不记名卡升级为个人记名卡。

(四)客户在申办加油卡时可决定是否启用密码。若启用密码,使用加油卡时需输入密码。持卡人可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修改密码。

四、加油卡使用

1、加油卡须充值后方可消费,卡内金额不计利息、不能提现、不能透支。充值可在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办理。

2、加油卡应由持卡人本人妥善保管和使用,非持卡人使用加油卡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3、持卡人不得对加油卡卡片进行分析、数据篡改、复制,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4、若记名卡不慎遗失,持卡人可持有效证件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加油卡挂失期间,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加油卡消费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其损失,48小时后发生的加油卡消费由发卡人承担其损失。

5、持卡人可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或中国石油加油卡持卡人门户网站()查询帐户余额和交易记录等。

6、加油卡有效期三年,过期即不能使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客户可到任一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延期3年;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后,客户应到指定的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延期3年;有效期届满后2年内未办理延期手续,将视为客户放弃其加油卡延期使用权利。

五、记名卡积分

1、使用记名卡消费,可按积分规则累计积分。

2、根据积分消费规则,持卡人可使用积分消费或兑换礼品。

3、单位卡所属司机卡消费时所获积分由管理卡统一管理。

4、积分实行有效期管理,到期自动清零;持卡人销户,卡内积分自动清零。

5、积分规则由发卡人在发卡充值网点和中国石油加油卡持卡人门户网站不时公布。

六、记名卡补办

1、记名卡挂失或损坏(不能读取芯片信息)后,客户可持有效证件到开户地发卡充值网点补办。

2、补办新卡后,旧卡自动注销。5日后,旧卡内的资金余额或原有积分自动转入新卡中。

3、持卡人需按规定支付补卡工本费。

七、记名卡销户

1、销户应在加油卡有效期内持卡(若卡片遗失,应先办理挂失手续)到指定的发卡充值网点办理。

2、单位卡销户须持单位有效证件、充值发票原件(发票金额需大于账户余额)及经办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

3、个人记名卡销户须持卡主有效证件、充值发票原件(发票金额需大于账户余额)办理。

4、积分卡销户须持卡主有效证件办理。

5、个人记名卡或积分卡销户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卡主和代办人有效证件。

6、受理销户申请2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退款,退款金额以办理销户时卡内帐户余额为准。

7、加油卡未办理销户手续前不能退款。

8、个人使用现金进行充值的,退款以现金结算;单位退款一律以支票结算。

八、其他

1、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2、本章程通过发卡充值网点和中国石油加油卡持卡人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自2009年月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