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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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样本(3篇)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样本(3篇)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样本1.总则1.1为加强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管理工怍,规范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程序,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____)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1.4单位工程完工和单机启动调试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前组建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

2.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2.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设组长____名、副组长____名、组员若干名,由建设、设计、监理、质监、施工、安装、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2验收领导小组职责2.2.1负责指挥、协调各单位工程、各阶段、各专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2.2.2根据各单位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的验收检查小组,实施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2.2.3负责对各单位工程作出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

2.2.4在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负责组织、主持单机启动调试试运验收,确保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顺利进行。

2.2.5协同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协调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准备工作,拟定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3.工作程序3.1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五大类进行划分,每个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

3.2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

同类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按完工日期先后分别进行,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同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对于不同类单位工程,如完工日期相近,为减少组织验收次数,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各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3.3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进行。

验收重点是检查工程内在质量,质监部门应有签证意见。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三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对以110KV 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重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本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本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项目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工作,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风电项目的建设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项目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是指风电项目各个单位工程竣工后,经过组织验收,证明其达到设计要求,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并具备使用功能的过程。

第四条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包括备案、提交材料、组织招标、组织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证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七条风电项目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应有专业的验收组织和验收人员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二章阶段性验收第八条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以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总验收两个阶段,具体划分依据风电项目的特点和工作进展进行。

第九条阶段性验收是指风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完成一定阶段工程量后,进行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阶段性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阶段工程完成规定的工程量,并经过专业验收人员检查合格;(二)阶段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符合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阶段工程的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四)阶段工程完成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完成阶段工程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完工图纸,并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阶段性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阶段性验收意见,并报送给业主单位。

第十三条业主单位应按照阶段性验收意见,对阶段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阶段性验收证书。

第三章总验收第十四条阶段性验收合格的工程,经业主单位同意,方可进行总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总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工程完全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二)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要求;(三)工程的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四)工程拟交付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并符合规范和要求;(五)工程已完成相关施工记录和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六)相关方面的验收,如电力、消防等。

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风电工程施工质量,提高风电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塔筒、基础等主要构件的制造、运输、安装等环节。

第三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精益求精”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应与风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具体实施细则由风电工程施工单位制定。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根据ISO9001国际标准建立,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手册等文件。

第六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应建立“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即总部负责、项目负责、各岗位负责。

第七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八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质量管理相关证书,如ISO9001内审员证书等。

第九条风电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团队,配备质量管理员员和工程质量监督员。

第十条风电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质量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团队应积极倡导质量管理理念,推动全员参与,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风电工程质量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质量计划制定、质量控制、质量评审、质量监督、质量检查、问题整改、质量改进等环节。

第十三条风电工程质量计划应在项目实施前编制,明确质量目标、质量要求、质量检查点等内容。

第十四条风电工程质量计划应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并报总部审核批准后施行。

第十五条风电工程质量控制应从材料采购、设备检查、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等环节着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风电工程质量评审应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召集,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完善。

第十七条风电工程质量监督应由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问题整改。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总目录前言第1 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 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 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 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 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 2015 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 4 部分:——第 1 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 2 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 3 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 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 4 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5 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 2015 年第 21 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 2015 年第 28 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4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本检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电场建设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与风电场项目实际相结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检查的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项目的工作人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检查内容(一)作业环境1.检查工作区域内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通行、高处作业警示等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检查施工现场的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或施工材料散落。

3.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污染物,如油污、破损电缆等。

4.检查作业区域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有无灯具故障、不亮等情况。

(二)用电安全1.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隐患,有无线路老化、绝缘破损等情况。

2.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发热、异响等异常情况。

3.检查用电设备的接地情况,有无接地线松动或断裂。

4.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超负荷使用、私拉乱接等行为。

(三)高处作业1.检查高处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安全交底,工人是否熟悉操作规程。

2.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是否正确使用。

3.检查高处作业区域是否搭设了安全网或安全防护栏,有无破损或缺失情况。

4.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四)机械设备1.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有无违规使用、超负荷作业等情况。

2.检查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记录,有无及时修复故障和更换磨损部件。

3.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有无缺失或失效情况。

4.检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五)消防安全1.检查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积或阻塞。

3.检查工作区域是否进行了消防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一、概述风电工程是指利用风能发电的工程,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之一。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结构调整,风电工程建设的规模逐渐扩大,建设质量管理也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障风电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二、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质量管理部门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管理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审核验收方案,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2. 质量管理团队质量管理团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合乎标准。

3.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各岗位之间的责任与权限划分明确,相互配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质量管理指南1. 质量管理计划在项目开工前,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确保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

2. 质量控制建设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随时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程,及时发现、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依据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4. 质量整改如有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应及时制定、执行,保证问题不再出现。

5. 质量监督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依据规定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规、安全。

四、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档案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管理计划、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整改记录等,便于查阅、溯源。

2. 开展质量培训对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准备质量管理手册编制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流程、规范、标准,提供操作指南。

4. 进行定期检查定期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三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对以1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重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22.(GC-01-0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22.(GC-01-0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控股风电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总则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项目公司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

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项目公司和有关承包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在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第三章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第五条质量管理指标1.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管理事故;2. 建立、健全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有效;3. 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4. 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建筑、安装各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大于90%,总体工程优良率不低于90%。

第六条一般技术要求1. 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风电机制造商的技术要求;2. 风电机组实测功率曲线应不低于有关标准机构认证的功率曲线的95%。

3. 风电场每台风电机组试运行应满足连续无故障运行240小时的要求。

第四章项目公司质量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具体实施,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八条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第九条负责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工程质量抽查。

第十条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风电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风电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风电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风电施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风电工程施工质量工作。

2. 设立风电施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风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三、施工质量管理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

(2)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3)对施工所需材料、设备进行检验、试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要求。

2. 施工实施阶段(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做好施工记录,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

3. 施工验收阶段(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工程要求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四、施工质量管理措施1. 实施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

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5.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6. 加强与监理、设计、材料供应商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施工质量。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施工全过程。

2. 本制度由风电施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风电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风电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风电工程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工程监理工作,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风电工程监理是指对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风电工程监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风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风电工程监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风电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风电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水平。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职责第八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是监理机构的核心力量,负责对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监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维护监理机构的正当权益,保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接受业主或被监督单位的利益,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第十一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勇于担当,严守职业操守,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风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维护监理机构的声誉和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十四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监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监理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风电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风电产业的发展需求。

第十六条承担风电工程监理任务的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七条风电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在监理项目启动后,根据风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方案。

风电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制度

风电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制度

风电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风电工程的特点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风电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和验收的单位和个人。

3. 风电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明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三、质量验收程序1.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

3.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

6. 正式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转入下一阶段工程施工。

四、质量验收标准1. 风电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安装、机械设备等方面的规定。

2. 对于特殊工艺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制定相应的专项验收标准。

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由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五、记录与报告1. 监理单位应详细记录监理日志、检查记录和验收记录,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2. 质量验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编制质量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

3. 质量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

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

风电工程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受检工作规定为加强风电监理工程管理,更好地配合和承受电力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工作,确保风力发电场工程建立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局部〕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工程建立工程监理的各工程监理部。

风电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及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视检查三个阶段,各阶段质量监视检查均依据相应质量监视检查典型大纲实施检查。

1.5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工程,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规定进展质量监视检查。

风电工程质量监视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展。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视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视检查三个步骤进展。

监视检查组按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或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展检查工作。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展。

在专业小组检查的根底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立各责任主体。

工程建立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立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良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

监理单位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那么,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施工〔调试、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对试运阶段监理工作的安排,对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所具备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方案,经历教训和改良措施。

风电项目安全管理专项规定

风电项目安全管理专项规定

风电项目安全管理专项规定一、总则1. 为确保风电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风电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营和维护阶段。

二、安全责任1. 风电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起直接责任。

2. 负责人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各个环节。

3. 全体参与风电项目的人员,无论是项目单位负责人、工程师还是从业人员,都应当了解自己的安全职责,并切实履行。

三、安全管理措施1. 风电项目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各项安全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 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计划的要求,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风电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防止事故发生。

四、应急预案1. 风电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

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突发事件的报警程序、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等内容。

3. 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教育培训1. 风电项目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保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六、监督检查1. 风电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项目单位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行政、经济等必要措施进行处罚。

七、责任追究1. 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风电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以上为风电项目安全管理专项规定的主要内容,为确保风电项目的施工和运营阶段的安全性,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职责,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是为了确保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以及质量和效益的最大化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规定监理人员在风力发电工程中的职责和要求,以及各阶段的监理内容和流程。

二、监理范围和职责1. 设计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和评估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2)检查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的选型与配置,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3)确认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安装和调试方案,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4)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编制和交付,确保其准确、完整和规范;(5)参与设计变更的审批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支持。

2. 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2)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确保施工工艺的规范执行;(4)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5)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编制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

3. 运维阶段监理运维阶段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风力发电机组和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行;(2)监督运行单位的运维管理,包括设备的维修和更换;(3)收集、整理和分析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数据,评估设备的性能和运行效率;(4)定期检查和评估风力发电工程的安全和环保状况;(5)参与项目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三、监理流程本细则规定的监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1. 筹备阶段监理流程:(1)确定监理合同和监理计划;(2)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监理任务和职责;(3)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流。

2. 设计阶段监理流程:(1)审查和评估设计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2)监督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交付;(3)参与设计变更的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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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风电监理项目管理,更好地配合和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1.4风电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均依据相应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实施检查。

1.5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6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1.7监督检查组按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或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

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

监理单位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施工(调试、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对试运阶段监理工作的安排,对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所具备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8各监检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资料。

对阶段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强条”执行情况、实体质量、技术文件及资料做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办理签证、实施闭环管理,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中心站备案。

中心站收到整改回复单并进行核查,当满足“大纲”要求时,可颁发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1.9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大纲”的要求,在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前进行认真的准备和检查,并配合建设单位、质监站做好预监检工作,同时对各施工单位及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10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大纲”的要求,在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前编制迎检汇报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监理的各项工作。

2.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2.1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2.1.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1.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2.1.3升压站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升压站及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基础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按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

2.1.4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2.1.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1.6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2.1.7升压站主构筑物、首批风机零米以下基础完成,并已验收签证。

2.1.8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2.1.9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组织的,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

2.1.10由建设单位或质监站组织已经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实施闭环。

2.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2.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

2.2.2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相符,责任制落实。

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监理规范”),并已书面报送建设单位。

2.2.3根据监理合同、委托书和“监理规范”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强条”执行计划,满足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审批手续完备并有效执行。

2.2.4已审定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有关标准和工程实际,并已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审批手续已确定并能及时办理。

2.2.5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合格供货商名录进行了审查。

2.2.6已经建立对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到货、开箱检验和对原材料质量跟踪的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及管理台帐。

2.2.7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分包队伍)的资质以及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无违规行为。

2.2.8对各类检测机构(含合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查,均符合规定,并建立管理台帐;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2.2.9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符合“计量法”规定,并满足施工的需要。

2.2.10按照“强条”、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的项目及时验收并签证规范。

2.2.11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规范,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管理。

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2.2.12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2.2.13建筑方格网、风机基础控制桩等重要测量成果复测准确。

2.2.14对已处理完的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检查、验收完毕。

2.3对监理单位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2.3.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程序文件。

2.3.2监理开工前预控文件、监理过程控制文件、监理验收签证文件。

2.3.3监理所发出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监理书面指令及闭环文件。

2.3.4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受控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

2.3.5 “强条”执行计划和检查记录。

2.4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按《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第4.3条执行。

3.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3.1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1.1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1.2升压站、首批风机及相应场内电力线路的建(构)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其单位(或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1.3升压站电气设备及其系统、首批风机及其工艺和监控系统、相对应的场内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其单位(或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1.4升压站、首批风机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全警示和隔离保卫工作以及消防器材布设均符合规定要求;照明充分,通信联络正常。

3.1.5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包括“五防”功能)、继电保护、远动、风机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调试完毕,首批风机的静态调试完毕,并经验收、签证。

3.1.6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

3.1.7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3.1.8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1.9与电网管理部门有关的风电场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已签署完毕,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已满足。

3.1.10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全、准确。

3.1.11有关设计变更、设备缺陷已闭环处理。

3.1.12本工程投运范围内所涉及的“强条”已执行到位,并有检查记录。

3.1.13首批风机范围内所有高强螺栓、各部件的材质均符合设计和制造文件的规定,并经核对无误。

3.1.14工程质监站已按本“大纲”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预监检,对所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3.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3.2.1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具备相应资格,并证书齐全、有效。

3.2.2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符合本工程实际,审批手续完备;相应受电和并网的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性、操作性强。

3.2.3按规定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检、施工及调试措施交底;各会议纪要和记录完整、齐全,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

3.2.4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项目全部验收完毕、签证规范。

3.2.5总监理师对受电和并网的技术措施已审核,并报送试运指挥部审批。

3.2.6按规定参加对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到货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发出的各类质量通知单完整、齐全;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

3.2.7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3.2.8 “强条”执行计划已实施,并有检查记录。

3.2.9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施工单位处理完毕并经验收。

3.3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3.3.1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3.3.2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

3.3.3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3.3.4升压站和首批风机的安装及调试技术资料;建设单位与风机供货商签署的调试、试运验收意见。

3.3.5电气设备和首批风机各部件出厂质量证明和技术文件。

3.3.6施工、调试质量管理制度。

3.3.7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施工记录、试验报告。

3.3.8受电和首批风机启动调试计划、方案、措施以及各种系统图和曲线及表式。

3.3.9各种材质证明和现场复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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