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
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

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风电监理项目管理,更好地配合和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1.4风电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均依据相应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实施检查。
1.5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6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1.7监督检查组按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或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
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
监理单位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施工(调试、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对试运阶段监理工作的安排,对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所具备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风电项目单位工程是指风电工程项目中的单个建筑、设备、安装或其他构筑物,需要经过完工验收程序来判断其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
完工验收是整个工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风电项目的运行和使用。
以下是关于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的规定。
一、验收程序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完工验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工作:在开始验收之前,验收单位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技术标准等。
同时,还需要核实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材料和报告,确保其准确完整。
2. 现场检查:验收单位将对风电项目单位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
同时还需检查单位工程的材料、设备、工具的配备情况,并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技术交底:验收单位还将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解和确认。
同时还将与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技术问题的讨论和解答。
4. 实测实量:验收单位将对单位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包括尺寸、形状、材料等方面的实际数据。
并与相关图纸进行对比,确保单位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相符。
5. 技术审查:验收单位将对单位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同时还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进行审查,确保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6. 验收报告:验收单位将根据上述步骤的结果,编制单位工程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将包括单位工程的验收结论和意见,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7. 随机抽查:除了上述步骤外,相关部门还将对部分单位工程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验收标准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完工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指标:单位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包括结构强度、防水性能、隔热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 施工质量: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要达到行业标准,包括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正确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等方面。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4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塔筒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本检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电场建设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与风电场项目实际相结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检查的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项目的工作人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检查内容(一)作业环境1.检查工作区域内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通行、高处作业警示等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检查施工现场的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或施工材料散落。
3.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污染物,如油污、破损电缆等。
4.检查作业区域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有无灯具故障、不亮等情况。
(二)用电安全1.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隐患,有无线路老化、绝缘破损等情况。
2.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发热、异响等异常情况。
3.检查用电设备的接地情况,有无接地线松动或断裂。
4.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超负荷使用、私拉乱接等行为。
(三)高处作业1.检查高处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安全交底,工人是否熟悉操作规程。
2.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是否正确使用。
3.检查高处作业区域是否搭设了安全网或安全防护栏,有无破损或缺失情况。
4.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四)机械设备1.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有无违规使用、超负荷作业等情况。
2.检查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记录,有无及时修复故障和更换磨损部件。
3.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有无缺失或失效情况。
4.检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五)消防安全1.检查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积或阻塞。
3.检查工作区域是否进行了消防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一、概述风电工程是指利用风能发电的工程,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之一。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结构调整,风电工程建设的规模逐渐扩大,建设质量管理也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障风电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二、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质量管理部门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管理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审核验收方案,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2. 质量管理团队质量管理团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合乎标准。
3.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各岗位之间的责任与权限划分明确,相互配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质量管理指南1. 质量管理计划在项目开工前,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确保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
2. 质量控制建设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随时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程,及时发现、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依据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4. 质量整改如有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应及时制定、执行,保证问题不再出现。
5. 质量监督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依据规定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规、安全。
四、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档案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管理计划、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整改记录等,便于查阅、溯源。
2. 开展质量培训对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准备质量管理手册编制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流程、规范、标准,提供操作指南。
4. 进行定期检查定期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三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对以1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重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面积和布置规划:验收时要核对工程面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验证工程的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规定。
2. 设备完好性:核对风力发电设备的完好性,包括发电机、叶轮、减速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或缺陷。
3. 电气系统:核对风电项目的电气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包括发电机、电缆、变压器等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并进行必要的电气测试。
4. 基础结构:检查风电发电机的基础结构是否牢固、安全,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
5. 安全设施:核对风电项目是否设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坠落设备、防雷设备等,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6. 监测系统:验证风电项目是否配备了必要的监测系统,包括风速、风向等监测设备,以及数据采集和远程监控系统。
7. 环境影响:验收时要检查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噪音、振动、鸟类保护等方面。
8. 运行考核:进行设备的实际运行考核,包括功率输出、发电效率等方面,以验证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只是一般的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详细的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来确定。
风电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风电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旨在从基础、工序、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总体验收奠定基础。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江苏电建三公司风电公司各项目工程的二级质量验收工作。
3 工程流程3。
1 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质量检验评定项目的划分;各单位工程检验范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引用。
3。
2 项目部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按照“验标"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并填写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表1),由业主、监理公司核定。
3.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分段、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 3。
4 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参照“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3。
5 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由施工单位逐级验收。
3.6 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项目部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最后交监理公司核签。
3.7 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监理公司预验收,尚需进行观感质量评定的工程,先由施工单位自评,然后提交监理单位预验收合格后,再正式验收及评定。
3。
8 单项工程竣工报验时,项目部也采用“工程质量报验单”进行报验。
4 质量检验等级评定4.1 质量检验等级评定,依次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
4.2 质量等级标准按照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4.3 凡执行国外设备施工质量评定,按订货合同执行,如合同无规定,则另行商定.5 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5。
1 分项工程经检验评定不符合规范、验标规定“合格”标准的,可判为不合格项。
5.2对于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依据“不合格项管理制度"执行.5。
3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验收合格后,应重新办理质量验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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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工作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风电监理项目管理,更好地配合和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1.4风电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三个阶段,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均依据相应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实施检查。
1.5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6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1.7监督检查组按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或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监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
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
监理单位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施工(调试、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对试运阶段监理工作的安排,对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所具备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8各监检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资料。
对阶段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强条”执行情况、实体质量、技术文件及资料做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办理签证、实施闭环管理,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中心站备案。
中心站收到整改回复单并进行核查,当满足“大纲”要求时,可颁发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1.9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大纲”的要求,在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前进行认真的准备和检查,并配合建设单位、质监站做好预监检工作,同时对各施工单位及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10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大纲”的要求,在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前编制迎检汇报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监理的各项工作。
2.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2.1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2.1.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1.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2.1.3升压站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升压站及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基础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按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
2.1.4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2.1.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1.6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2.1.7升压站主构筑物、首批风机零米以下基础完成,并已验收签证。
2.1.8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2.1.9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组织的,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
2.1.10由建设单位或质监站组织已经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实施闭环。
2.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2.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委托手续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
2.2.2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相符,责任制落实。
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监理规范”),并已书面报送建设单位。
2.2.3根据监理合同、委托书和“监理规范”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强条”执行计划,满足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审批手续完备并有效执行。
2.2.4已审定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有关标准和工程实际,并已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审批手续已确定并能及时办理。
2.2.5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合格供货商名录进行了审查。
2.2.6已经建立对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到货、开箱检验和对原材料质量跟踪的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及管理台帐。
2.2.7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类分包队伍)的资质以及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无违规行为。
2.2.8对各类检测机构(含合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查,均符合规定,并建立管理台帐;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2.2.9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审查,符合“计量法”规定,并满足施工的需要。
2.2.10按照“强条”、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的项目及时验收并签证规范。
2.2.11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规范,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内容明确,闭环管理。
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2.2.12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2.2.13建筑方格网、风机基础控制桩等重要测量成果复测准确。
2.2.14对已处理完的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检查、验收完毕。
2.3对监理单位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2.3.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程序文件。
2.3.2监理开工前预控文件、监理过程控制文件、监理验收签证文件。
2.3.3监理所发出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监理书面指令及闭环文件。
2.3.4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受控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
2.3.5 “强条”执行计划和检查记录。
2.4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按《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第4.3条执行。
3.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3.1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1.1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1.2升压站、首批风机及相应场内电力线路的建(构)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其单位(或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1.3升压站电气设备及其系统、首批风机及其工艺和监控系统、相对应的场内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其单位(或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1.4升压站、首批风机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全警示和隔离保卫工作以及消防器材布设均符合规定要求;照明充分,通信联络正常。
3.1.5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包括“五防”功能)、继电保护、远动、风机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调试完毕,首批风机的静态调试完毕,并经验收、签证。
3.1.6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
3.1.7升压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3.1.8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1.9与电网管理部门有关的风电场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已签署完毕,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已满足。
3.1.10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全、准确。
3.1.11有关设计变更、设备缺陷已闭环处理。
3.1.12本工程投运范围内所涉及的“强条”已执行到位,并有检查记录。
3.1.13首批风机范围内所有高强螺栓、各部件的材质均符合设计和制造文件的规定,并经核对无误。
3.1.14工程质监站已按本“大纲”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预监检,对所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3.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3.2.1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具备相应资格,并证书齐全、有效。
3.2.2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符合本工程实际,审批手续完备;相应受电和并网的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性、操作性强。
3.2.3按规定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检、施工及调试措施交底;各会议纪要和记录完整、齐全,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
3.2.4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项目全部验收完毕、签证规范。
3.2.5总监理师对受电和并网的技术措施已审核,并报送试运指挥部审批。
3.2.6按规定参加对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到货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发出的各类质量通知单完整、齐全;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
3.2.7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3.2.8 “强条”执行计划已实施,并有检查记录。
3.2.9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施工单位处理完毕并经验收。
3.3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3.3.1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3.3.2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
3.3.3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3.3.4升压站和首批风机的安装及调试技术资料;建设单位与风机供货商签署的调试、试运验收意见。
3.3.5电气设备和首批风机各部件出厂质量证明和技术文件。
3.3.6施工、调试质量管理制度。
3.3.7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施工记录、试验报告。
3.3.8受电和首批风机启动调试计划、方案、措施以及各种系统图和曲线及表式。
3.3.9各种材质证明和现场复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