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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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季报

2019年第1期

总第176期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2019年4月21日二O一九年第一季度宜昌市环境质量报告

一、空气环境

(一)主城区

1.优良天数比例同比略有下降

2019年第1季度国家考核区域优良天数比例为45.6%,较2018年同期下降2.1%。

主城区六个区优良天数比例在43.3%~57.8%之间,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是:猇亭区、点军区、伍家岗区、西陵区、夷陵区、高新区。

详见表1。

2.PM10、PM2.5同比整体上升

国家考核区域PM10平均浓度为107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8.1%。

主城区六个区PM10浓度范围为90~127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70μg/m3)。按浓度排名,由低到高依次是:点军区、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西陵区、高新区。

国家考核区域PM2.5浓度为97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16.9%。

主城区六个区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77~100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35μg/m3)。按浓度排名,由低到高依次是:猇亭区、点军区、伍家岗区、高新区、夷陵区、西陵区。

详见表2。

3.O3、NO2、SO2、CO变化情况

国家考核区域O3浓度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98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2.1%。主城区六个区浓度范围为91~118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160μg/m3)。

国家考核区域NO2平均浓度为35μg/m3,较2018年同期下降2.8%。主城区六个区浓度范围为14~40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40μg/m3)。

国家考核区域SO2平均浓度为9μg/m3,较2018年同期下降25.0%。主城区六个区浓度范围为8~10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60μg/m3)。

国家考核区域CO浓度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7mg/m3,较2018年同期持平。主城区六个区浓度范围为1.6~2.0mg/m3(国家二级标准为4mg/m3)。

详见表3。

4.本季度污染特征

2019年第1季度宜昌市主城区出现5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国家考核区域重度污染9天,严重污染3天,首要污染

物均为PM2.5。和2018年同比,重度污染天数持平,严重污染增加了3天。

根据宜昌市气象台提供数据分析,主城区第1季度与去年同比,降雨量减少56.6mm,降雨日数减少7天,平均风速减小0.2m/s,平均气温下降0.5℃,逆温日数增加8天。总体上,大气扩散条件与去年同比较差。尤其是2019年1月,宜昌城区几乎每天都出现逆温天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

主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与去年同比,臭氧、PM10和PM2.5浓度上升,一氧化碳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下降。

(二)各县市

1.优良天数比例整体下降

2019年第1季度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4.3%,较2018年同期下降12.0%。

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在44.4%~80.9%之间,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是:五峰县、兴山县、长阳县、秭归县、枝江市、远安县、宜都市、当阳市。

详见表1。

2.PM10、PM2.5同比整体上升

各县市PM10平均浓度为96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12.9%。

各县市PM10浓度范围为74~131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70μg/m3)。按浓度排名,由低到高依次是:兴山县、五峰县、秭归县、长阳县、枝江市、远安县、宜都市、当阳市。

各县市PM2.5平均浓度为69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23.2%。

各县市PM2.5浓度范围为49~95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35μg/m3)。按浓度排名,由低到高依次是:兴山县、五峰县、秭归县、长阳县、枝江市、远安县、宜都市、当阳市。

详见表2。

3.O3、NO2、SO2、CO变化情况

各县市O3浓度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07μg/m3,较2018年同期上升2.9%。各县市浓度范围为80~120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160μg/m3)。

各县市NO2平均浓度为24μg/m3,较2018年同期下降4.0%。各县市浓度范围为15~32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40μg/m3)。

各县市SO2平均浓度为14μg/m3,较2018年同期下降6.7%。各县市浓度范围为7~20μg/m3(国家二级标准为60μg/m3)。

各县市CO浓度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7mg/m3,较2018年同期下降15.0%。各县市浓度范围为1.2~2.4mg/m3(国家二级标准为4mg/m3)。

详见表3。

4.本季度污染特征

2019年第1季度宜昌市各县市,除兴山外,均出现了重污染天气过程,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其中,当阳市、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10天、5天、3天、8天、4天、3天、2天,和2018年同比,分别增加了9天、2天、2天、7天、4天、3天、2天。

各县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与去年同比,臭氧、PM10和PM2.5浓度上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下降。

表1 2019年第1季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情况表

备注:*为国家考核区域,与2018年同比,用剔除沙尘影响后的实况数据评价。

表2 2019年第1季度颗粒物(PM10和PM2.5)平均浓度表

备注:*为国家考核区域,与2018年同比,用剔除沙尘影响后的实况数据评价。

表3 2019年第1季度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表

备注:*为国家考核区域,与2018年同比,用剔除沙尘影响后的实况数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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