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葵花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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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真题2017年及答案解析

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真题2017年及答案解析
上一题下一题
(19/100)单项选择题
第19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______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A.3
B.4
C.5
D.6
上一题下一题
(20/100)单项选择题
第20题
建设项目从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直至考核评价的整个建设工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称为______。
(1/10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______。
A.按照原合同定的价格计价
B.按照重新协商价格计价
C.按照“就高不就低”的价格计价
D.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下一题
(2/10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可以不用实行监理的是______。
B.朗格系数法
C.资金周转率法
D.比例估算法
上一题下一题
(34/100)单项选择题
第34题
竣工结算应依据的文件是______。
A.工程合同
B.初步设计文件
C.承包方申请的签证
D.投资估算
上一题下一题
(35/100)单项选择题
第35题
某建设项目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应包含在其中某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中的费用项目是______。
A.50.0
B.51.5
C.71.5
D.86.65
上一题下一题
(28/100)单项选择题
第28题
根据我国现行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下列费用项目中属于建设期利息包含内容的是______。

2017年二建《法规》考试真题(附答案)

2017年二建《法规》考试真题(附答案)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法的效力层级。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教材P6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试试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D.建设工程中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教材P11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B.转让C.登记D.支付出让金【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参见教材P174.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

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

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 件,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 件。

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 元,乙销售亲去哪产品每件获利1000 元,乙应赔偿甲()。

A.60 万元B.80 万元C.120 万元D.160 万元【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 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7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仲裁进行中随时提出B、如果合同终止,则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也终止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仲裁机构做出决定D、未约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答案】D【解析】A说法应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B选项应为”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C应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当事人所在地B、调解协议履行地C、调解协议签订地D、调解组织所在地【答案】D【解析】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关于投标文件撤回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是()A、投标人可以选择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B、招标人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C、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D、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答案】D【解析】考查投标保证金。

选项A,撤回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选项B,投标保证金于撤回投标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

选项C,投标截止日后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

4、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说法,正确的是()A、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后,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B、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可以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自己承担D、未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守约方无需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答案】A【解析】考查赔偿损失限制。

2017年二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葵花宝典(熟记必过)

2017年二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葵花宝典(熟记必过)

乙烯排水管
塑料及复合材料水管
适用范围
聚 乙 烯 塑料管
无毒,可用于输送生 活 用 水。
硬 聚 氯 乙烯排水管
用于建筑工程排水,耐化学性和耐热性,可用于工业排水系统。
三 、 电 工线材的种类 及使用范围(重点)
(一)电线(08、09 年)
电工线材
适用范围
BX、BV 型(铜芯) 广泛采用在机电安装工程中。
电线
BLX、BLV 型(铝芯) 重量轻,通常用于架空线路尤其是长途输电线路。 RV 型(铜芯软线) 主要采用在需柔性连接的可动部位。
BVV 型(多芯)
可用在电气设备内配线,较多地出现在家用电器内的固定接线。
例如:一般家庭和办公室照明通常采用 BV 型或者 BX 型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线作为电源连接线;机电安装
YFLV、YJV 型电力电缆 主要是高压电力电缆。
KVV 型控制电缆
适用于室内各种敷设方式的控 制 电 路中。
四 、 金 属材料的分类 (了解) 金属材料分为黑 色 金 属和有色金属 两大类。 1)有色金属常用的有铝及铝 合金、铜 及铜合金、钛 及钛合金等。 2)黑色金属主要有生 铁、铸铁 和钢 。其中钢材在机电工程中应用最为广泛。钢材就其使用可划分为
2.为了便于管线施工时引测高程及管线纵、横断面测量,应设管线敷设临 时 水 准点。 3.地下管线工程测量必须在回填前,测量出起点 、止点、窨井的坐标 和管顶标高 ,应根据测量资料编 绘竣工平面图和纵断面图。
六 、 长 距离输电线路 钢塔架(铁塔)基础施工的测量
1.长距离输电线路定位并经检查后,可根据起、止点和转折点及沿途障碍物的实际情况,测设钢塔架 基础中心桩。中心桩测定后,一般采用十 字 线 法或平行基 线法进行控制。

二级建造师法规陈印葵花宝典 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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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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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仲裁进行中随时提出B、如果合同终止,则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也终止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仲裁机构做出决定D、未约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答案】D【解析】A说法应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B选项应为”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C应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当事人所在地B、调解协议履行地C、调解协议签订地D、调解组织所在地【答案】D【解析】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关于投标文件撤回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是()A、投标人可以选择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B、招标人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C、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D、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答案】D【解析】考查投标保证金。

选项A,撤回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选项B,投标保证金于撤回投标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

选项C,投标截止日后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

4、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说法,正确的是()A、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后,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B、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可以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自己承担D、未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守约方无需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答案】A【解析】考查赔偿损失限制。

2017二建法规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二建法规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B【解析】考查法的效力层级。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教材P6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D.建设工程中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答案】C【解析】考查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教材P11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B.转让C.登记D.支付出让金【答案】C【解析】本体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参见教材P174.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

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

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件,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件。

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乙销售亲去哪产品每件获利1000元,乙应赔偿甲()。

A.60万元B.80万元C.120万元D.160万元【答案】C【解析】本体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2017年-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2017年-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2. 法的形式(7类)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名称 法律地位《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国人大(基本法) 《XX 法》特例:民法通则 国家主权的事项 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民族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诉讼和仲裁制度 其它《XX 条例》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XX 地方XX 条例》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属于地方性事务《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多部门可联合制定《XX 地XX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3. 三个重要概念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包括的主要法律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3个组织法,1个选举法,1个国籍法,1个区域自治法)三类主体间(平等主体) ☆ 公民间☆ 法人间☆ 公民与法人间两类关系☆ 财产关系 ☆ 人身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主体与三类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主体内部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注意不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二级建造师考试作为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资格考试,一直备受广大从业人员的关注与追求。

而在备考过程中,不少考生都感到困惑,毕竟要学习的知识相对庞杂,复习起来也相对较为困难。

因此,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本备受推崇的辅导资料——"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

"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是一本系统、全面涵盖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内容的辅导书籍。

这本宝典经过了多次修订与完善,在长期的考试辅导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应试技巧,被广大考生誉为备考的"利器"。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概念清晰、知识点精简、重点突出。

作者将考试要点剖析得淋漓尽致,通过梳理重要知识点,精心设计了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复习计划。

每个章节都有简洁明了的导入部分,帮助考生快速抓住重点,理解难点,并配以实例进行解析。

同时,本书还提供了大量的练习题和模拟试卷,帮助考生检验自己的掌握情况,并锻炼解题能力。

除了内容的精细设计外,本书还采用了简洁明了的语言风格,使得知识传递更加通俗易懂。

无论是对于具有建筑行业经验的考生,还是对于刚刚接触建筑领域的考生,都能够轻松理解和掌握。

总结而言,"二级建造师考试葵花宝典"是一本备受认可的备考指南,为广大考生提供了系统、全面的考试内容,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助力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希望所有备考的考生都能够借助本书的帮助,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迈向事业的新高度。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组成部分的分布。

一个良好的文章结构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主题,有助于文章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将介绍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葵花宝典。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结构,下面将详细介绍文章的组成部分和分布情况:1. 引言:引言部分是文章的开头部分,旨在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概述文章的主题和目的。

1.1 概述:在引言的概述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背景和重要性,引出文章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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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葵花宝典2017年3月陈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不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1)这一节非常头疼,但只要把不予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注销注册的含义和关联搞清楚,并且吃透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各种情形也就不需要死记硬背了;(2)不予注册的“注册”不仅仅指初始注册,也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三)要注意: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3)注意新规定特别强调了建造师注册与其聘用单位资质的联系。

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建造师不予注册;单位资质被吊销,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也将注销(注销后待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变更注册,这里立法思路混乱,所以理解起来很吃力)。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单位出问题或建造师失业期间,其证书和印章处于失效状态,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1、张某在2006年3月12日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事故,2007年1月17日张某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则张某最早可以于()通过其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

A.2007年1月17日B. 2009年3月12日C.2010年1月17日D. 2010年3月12日2、赵某2007年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的决定A.不予注册B. 撤销注册C.吊销注册D. 注销注册执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1)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哪些单位,是今年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

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1、法律部门2、法的制订机关: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3、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否则按纵向规则处理)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不溯及既往原则5、难点*:(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以下不属于民法部门的是()。

A.合同法 B.担保法 C.知识产权法 D.劳动法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1.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为()。

A.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B.部门规章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D.两者不可比民法一、民法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二、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

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

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 )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 )有经济价值。

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

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 (一)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 出生——死亡(如:继承) 特殊权利能力 如:婚姻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考点提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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