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专家教学咨询费用发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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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请专家会诊费用申请表

外请专家会诊费用申请表
外请专家会诊、讲座申请表
邀请会诊(讲座)医院:专家专业及职称:
专家姓名:拟邀请会诊(讲座)时间:
费用来源:
患者姓名
年龄

性别
科别
工作内容:
申请医师:科主任: 年月日
医务处意见:
年月日
财务科预算
年 月 日
市第二人民医院外请专家劳务费、交通费支付审批表
专家姓名
职称(职务)
专家单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开展项目名称
(手术、讲座、查房、会诊)
会诊乘车Βιβλιοθήκη 间从至(单程□ 往返□)交通工具核定
汽车□ 火车□ 飞机□
会诊(讲座)费:
住宿费:
交通费:
合计:金额大写:
医务处审核:
年月日
院长审批:
年 月 日
财务科报销审核:
年 月 日
专家签名:

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申请表

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申请表
部门(学院): 药学院
姓名
工作单位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校外人员劳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放申请表
预算项目编号: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护照号)
手机号
发放标准
应发金额
个人所得税
实发金额(税后)
金额合计
发放类型及事宜(在以下栏目选择并说明)
√ 教学类 □ 学术类 □ 哲学社科类 □ 学生业务类 □ 信息管理类 □ 师资培养类 □ 干部培训类 □ 其他
负责人签字:



综合办审批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1.医学院托管部门按照医学院劳务费发放规定执行。
2.外籍人员发放需提供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1、讲座(评审):
讲座(评审)题目药:学综合实训A
地点:
讲座(.评审)时间:2018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共 天
讲座(评审)人数:共 1 人,其中校外专家 1人,校内专家0人
2、专家咨询:
咨询事宜:
3、临时聘请劳务:
从事何种劳务:
4、发放标准:
申 请 部 门 ( 系部 ) :药学院(盖 章)

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模板】

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模板】
2.支付标准(税后):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2200-3600元/人/天;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0-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00-1500元/人/天。
(2)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半天按照标准的60%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标准的50%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每次不得高于标准的50%。
3.相关附件材料:
(1)转账方式领取: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
(2)现金方式领取:专家咨询费现金发放情况说明、专家签领单。
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
项目名称
咨询形式
□会议 □现场访谈或勘查 □通讯
咨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天
咨询地单位
专家职称
1
2
3
4
5
6
7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备 注
1.支付范围: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管理的相关人员。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申领表【模板】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申领表【模板】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申领表
备注:1、校内人员的各种劳务费用,原则上应与工资津贴合并发放计税。

2、校外人员的各种劳务费用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领款人无需在本表上签字。

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通过银行发放的劳务费用,由领款人本人签字领取,不得
由他人代领。

3、发放标准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申领表(校外专家)
备注:1、校内人员的各种劳务费用,原则上应与工资津贴合并发放计税。

2、校外人员的各种劳务费用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领款人无需在本表上签字。

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通过银行发放的劳务费用,由领款人本人签字领取,不得
由他人代领。

3、发放标准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外专家评审费用款申请单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外专家评审费用款申请单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外专家评审费用款申请单
申请科室:申请日期:年月日
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课题编号
财务编号
课题责任人
用款类别
□测试加工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课题组人员费□其他




测试加工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测试单位(部门)测试人Βιβλιοθήκη 专家咨询内容专家人数
专家名单
姓名
金额(元)
姓名
金额(元)
合计
外聘临时人员劳务费
姓名
科研任务
时间(月)
标准(元/月)
金额(元)
合计
其他
经费预算
□有□无
预算结余
申请用款总计
申请人签名
课题责任人(导师)签名
手机号码
科教处审核意见
科教处负责人
分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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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专家教学咨询费用发放申请表
制表人:教学副院长:院长:教务处处长:
注:1、教学咨询费是指使用学院教学业务费,请校外专家进行教学方面咨询时,支付给校外专家的劳务费。

2、教学咨询费仅用于:(1)学院教学建设与规划;(2)专业指导委员会;(3)人才培养方案论证;(4)教学实验室规划与建设论证;(3)专业建设、专业评估(认证)、教育教学改革等跟专业建设与教学相关的讲座、辅导与咨询,讲座对象应以教师为主;(4)其他与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相关的咨询事项。

3、咨询费标准应按《金陵科技学院外聘人员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17]177号])规定执行。

4、教学咨询费申请表应有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院长及教务处处长签字。

5、本表一试两份,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各存一份。

本申请表自2018年5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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