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习题——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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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填空1、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前后对罗马法进行了整理,编纂了查士丁尼法典等四部法律汇编,后世合称为《国法大全》,又称 < >,《国法大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民法是1929年至1930年间国民党政府陆续颁布的___________。

3、《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布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共有_____章_____条。

4、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___________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_____________和人身关系。

5、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 。

二、名词解释1、市民法2、民法3、民法典4、人格关系5、身份关系三、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民法仅适用于中国领域内的中国公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我国民法也适用于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C.我国民法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所有自然人D.我国民法也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A.不能是##行为 B.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C.只能是表意行为D.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行为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平等原则的内容的是〔〕。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D.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四、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税收征收关系 B.自然人甲与乙合伙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C.某税务机关与其辖区内的电脑公司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美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订立的婚约关系2.下列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有〔〕。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3,7章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3,7章答案

习题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对理由: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即使当国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它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地位同样是平等的。

2、对理由:民法主要调整市场经济法律关系,即以财产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财产关系。

3、对理由:由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是平等性和财产性,这一特点在民事责任方面的表现就是补偿性。

4、错理由:人身关系是指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而继承法律关系是以对财产的继受为内容的,因此不属于人身法律关系,而是财产法律关系。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继承法律关系虽然是财产关系,但该法律关系的产生是以人身关系,即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5、错理由:侵权行为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因此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

6、对理由: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因此它是相对法律关系。

7、对理由:所有权法律关系是物权法律关系,而物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8、对理由: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因此是债权法律关系。

9、对理由:物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是绝对法律关系。

10、对理由:债权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因此是相对法律关系。

11、对理由: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只有义务主体有特定与不特定之分,而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

12、对理由: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了解在一起的。

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一致的。

13、错理由:人的死亡尽管与人有关,但死亡本身并不与人的意志有关,而是一种客观现象。

所以人的死亡是事件,而非行为。

14、错理由: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的行为,二者是相互平行的关系,而非包容关系。

婚姻法网上练习题——4-7章

婚姻法网上练习题——4-7章

婚姻法网上练习题(4-7章)第四章结婚制度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3分*13=39分)1.现代各国法律大都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 )原因是最主要的。

A.优生B.伦理C.道德D.政治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拟制的血亲同样适用禁婚亲的规定B.我国《婚姻法》禁止姻亲之间结婚C.“同姓不婚”的婚姻制度和习惯已完全不符合社会变化的客观情况D.各国立法都普遍禁止直系血亲结婚3.甲男的母亲是乙女的姨母,甲男和乙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均无禁止结婚的疾病,二人要求结婚,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A.可以结婚B.不得结婚C.女方实施绝育手术后可以结婚D.女方超过50岁可以结婚4.“未婚夫妻”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A.婚约关系B.夫妻关系C.同居关系D.一般社会关系,不具有法律意义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起诉离婚时起算6.没有配偶且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 )。

A.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B.按离婚处理C.不予受理D.有子女的按照离婚处理7.我国对无效婚和可撤销婚均采取的态度()。

A.宣告一律溯及既往B.宣告一律不溯及既往C.宣告婚姻无效不溯及既往D.宣告撤销婚姻不溯及既往8.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

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

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9.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司考民法7-9测试与解析

司考民法7-9测试与解析

第七章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

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

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

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

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

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

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 )A.乙与丙B.乙C.丁D.甲父2.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

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入居住。

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A.国家B.集体c.乙D.丙3.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07年3月1日开工,2007年11月1日竣工,2008年2月3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08年3月1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2007年3月1日B.2007年11月1日C.2008年2月3日D.2008年3月1日4.登记机关误将甲的房屋登记到乙名下,3月16日甲申请异议登记,3月17日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

4月15日甲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

4月16日乙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B.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不属于善意取得C.丙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丙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追认5.甲受单位委托到某厂采购电脑500台。

甲到某厂后,正好该厂搞有奖销售活动,买够.500台即赠送彩票1张,甲持此彩票参加该厂抽奖又中电脑1台。

则此台电脑的归属( ) A.归甲所有B.归单位所有c.归甲和单位共同共有D.归甲所有,甲给单位适当补偿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7)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7)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乙公司建筑的某楼群前建造高于该楼群的建筑,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一般保证人履行,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是形成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1节>债的概念和特征【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物权是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效力的财产权;债权是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权。

故A项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只要容忍、不行使同样的支配行为即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地役权是物权中的一种类型,故B项正确。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而C项说法不符合形成权的要素,2.孟女士在某服装店购物,误将店内一条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的买下,并按真丝的价格支付了价款。

营业员明知孟女士搞错但没有出声,事后孟女士发现了这一失误。

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孟女士与服装店意思表示不一致,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B、孟女士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C、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D、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孟女士误将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连衣裙买下,属于重大误解,依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A 指导功能B 补充功能C 惩罚功能D 约束功能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C 国家税务机关可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A 家庭暴力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D 串通投标的行为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

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A 诚实信用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公序良俗原则D 自愿原则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

民法第七章练习

民法第七章练习

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民法上的主物与从物?A、鞋子与袜子B 、轮胎与汽车C、汽车与备用胎D、房屋与窗户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C. [无]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A、林木B、土地使用权C、池塘中的鱼D、临时搭建的展览棚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A. [无]问题3得0 分,满分 1 分以物是否能够移动且移动是否损害其价值为标准,可将物分为A、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B、特定物与种类物C、动产与不动产D、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C. [无]下列属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的是:A、母鸡与其所下的蛋B、鸡蛋孵出的小鸡C、空调放出的冷气D、山羊身上的羊毛所选答案:[未给定]下列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A、月球B、海水C、空气D、废物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D. [无]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A、一群羊B、一栋房子C、一套音响组合D、一辆汽车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A. [无]在民法原理中适用动产规则调整的物是()A、飞机B、房屋C、林木D、自行车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D. [无]下列物中,具有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A、自行车和车锁B、鸡蛋与小鸡C、羊与羊毛D、空调与冷气所选答案:[未给定]下列不属于自然孳息的是:A、宰牛而获得的牛肉B、母鸡产下的鸡蛋C、母牛产下的小牛D、羊身上的羊毛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A. [无]在下列具体的主从物对应关系中,属于从物的有:A、母鸡下的蛋B、船舶的船桨C、西装的上衣与裤子D、房屋上的门窗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B. [无]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A、天上的星星B 、镶在嘴里的金牙C、商标D、池塘中的鱼所选答案:[未给定]正确答案: D. [无]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C、动物腹中的胎儿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A.D.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物?A、空气B、武器弹药C、船舶飞机D、日月星辰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B.C.下列物中,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有()A水流 B文物 C矿藏 D森林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A.C.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有()A、房屋租金B、迟延支付的利息C、贷款利息D、合同价金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A.B.C.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A、10岁学生的画B、服务行为C、某人的情书D、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A.B.C.D.下列属于不可分物的是()A、一串名贵珍珠B、一幅名家山水画C、一套水浒人物扑克牌D、一套三国演义连环画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A.B.C.D.下列属于特定物的有()A、车辆交易中心停放待售的同型号轿车B、马场中同品种骏马C、王羲之真迹《兰亭序》D、债权人从数辆同型号的汽车中选定的一辆所选答案: [未给定]正确答案: C.D.下列对动产和不动产正确表述的是()A、在我国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

【BT学院】2020年法考 民法 民总编:第七章 诉讼时效

【BT学院】2020年法考 民法 民总编:第七章 诉讼时效
【躲坑练习3】甲从乙处借款 5 万元。乙在时效届满后向甲主张还款,遭到甲的拒绝。后 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否受理?(受理,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实体权利并未丧失,法院应受理)
【躲坑练习4】上例中,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审理过程中,甲并未提出乙的债权已经超 过诉讼时效。审理结束后,法官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驳回了乙的请求。法官的裁判是否合法? (不合法,法官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
2020年法考——民法总论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七章 诉讼时效
【本章学习内容】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民法总论的最后一章啦!前面的知识点都掌握牢固了吗?学习完 最后一章后,需要从头至尾复习一遍整个民法总论的知识点哦! 这一章讲的是诉讼时效制度。什么叫做诉讼时效呢?说白了就是法律给你行使你的权 利规定了一个期限,督促你在一定的期限内积极地行使你的权利。那你心里可能在想,我 自己的权利,法律管的真多,还要给我的权利加上一个期限。你这样想是非常正确的。因 此,法律仅规定了特定的权利—请求权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例外),其他的权利比如 你的Th命权,物权等等,你想有多久就有多久。这个就是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 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5.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 日起计算。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长短与起算★★★
【BT法考·应试技巧】 Q:诉讼时效,题目常考:让你判断下列情形是否已经经过诉讼时效? A:木木教你一招,快速破题: 第一步,判断该情形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直接排除,这是干扰选项; 第二步,判断该情形对应诉讼时效的长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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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4.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是指自身具有特殊的质量、构造、 性能或者外部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 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 种类物是指仅以品种、规格、型号或者 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 。 种类物与特定物的区别不是绝对的,种 类物可经过民事主体的选择、确定而成 为特定物。

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的意义:

讨论:

黄某卖给李某一头猪,约定3个月之内付 款,付款后所有权转移。在交付之后第2 个月产下一小猪,此时李某尚未付款。 请问:小猪归谁所有?
区分原物和孳息的意义
A.决定物所产生利益的归属。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当时人另有约定外,孳息归原物的所有人收取。 B.对于买卖来说,原物交付之前的孳息,归出卖 人所有,交付之后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C.对于质押来说,质物的孳息,由质权人收取。 D.对于抵押来说,从抵押物被法院扣押时起,由 抵押权人收取孳息。
2.依有价证券记载权利人的方式不同来分: A .记名有价证券:其转让只能依一般债权转 让的方式进行。 B .无记名有价证券:此种证券的权利者就是 持有人,谁持有谁就享有证券上的权利。所以 交付就可转让。 C .指示有价证券。是指在证券上指明第一个 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的有价证券。通过背书转 让。

限制流通物包括:
(1)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2)非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A.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物品。 B.民用爆炸物、运动枪支弹药 C.特殊药品 D. 国家指定单位统一经营的原材料
E.文物
分类的意义:

如果标的物属于限制或禁止流通物,则 该交易可能无效。
7.单一物、合成物、集合物
单一物是指形态上独成一体的物,如一 张桌子。 合成物又称结合物,是指有数个单一物 失去其特性而合成一体的物。 集合物是指数个单一物或合成物虽未失 去其特性,但法律上或观念上作为一物。

第七章 管辖(练习题)

第七章 管辖(练习题)



3、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 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 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 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 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 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 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 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 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 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 个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 议

8、案情: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 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 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合同 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 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 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 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 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虑到 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 决解除合同。

【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解题思路和依据】《民诉意见》13规定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 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 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 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而,应 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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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 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 错误的?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 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 在地法院管辖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七章 民法总论)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七章  民法总论)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七章民法总论民法的概念和特征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大多是任意性规范,但并非全都是任意性规范。

所以选项A错误。

民法是权利法,民事诉讼法才是程序法。

所以选项B错误。

民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

所以选项C错误。

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调整对象。

选项B属于刑法调整的对象,选项A、C属于行政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所以选项D正确。

民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基本原则。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法律行为。

单项选择题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依法均可请求侵权人停止侵犯、赔偿损失或者采取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神圣原则。

权利神圣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及合法利益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侵犯,且非依法律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的原则。

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依法均可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司法机关给予最终的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故不是民法调整对象,其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分类。

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多项选择题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由当事人自主意志或法律规定设定。

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第七章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

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地方政府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A.部门规章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地方政府规章3.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A.部门规章 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地方政府规章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A.部门规章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A.部门规章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地方政府规章6.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A.国家公务员B.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C.社会组织D.公民7.法律适用是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A.国家立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B.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C.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D.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8.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行政机关B.立法机关C.司法机关D.人民群众9.从法律运行的环节来看,法律公正包括()两个方面。

A.守法公正和司法公正B.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C.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D.权利公正与义务公正10.从法律公正的内涵来看,法律公正包括()两个方面。

A.守法公正和司法公正B.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C.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D.权利公正与义务公正11.()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

A.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B.经济安全与科技安全C.文化安全与生态安全D.社会公共安全与政治安全12.()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规律了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7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第7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时效制度概述: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一种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限内具有的法律效力。

时效的实质是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时效应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法律规定的一定法律事实状态存在;二是一定的法律事实状态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即不间断地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

时效的特征:1、时效是法律事实;2、时效是状态;3、时效具有强制性,民法对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以自由意志予以排除,时效期间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延长或者缩短,时效利益不得由当事人预先抛弃。

当事人关于排除时效适用、变更时效期间或者预先抛弃时效利益的约定,依法当然无效。

但一旦时效期届满,义务人所取得的时效利益的就属于私人利益,按照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

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应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限。

时效制度的作用:1、稳定法律秩序时效制度设置的作用之一在于稳定法律秩序。

原则上,民事权利的行使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意志,权利不会因不行使而消灭。

但是,如果权利人能行使而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义务人的义务长期不履行,这就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不一致。

2、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时效制度的设置作用之二在于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权利人如果不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可能导致权力的丧失或不受法律保护或者是义务人获得权利。

3、避免诉讼上举证困难一种事实状态的发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该事实状态的模糊和不可再恢复,所以如果不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及时确定该事实状态的法律关系,将造成事后的举证困难。

时效的种类:时效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

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的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权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取得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因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法律不受保护的时效。

民法总论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民法总论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第一部分民法总论练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C )。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民间订婚的习惯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着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 ABCD )。

A.土地 B.房屋 C.商标 D.商业秘密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ABCD )。

A.生命权法律关系B.健康权法律关系C.姓名权法律关系D.配偶权法律关系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BC)。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二、名词解释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包括宪法。

民事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民事规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三、简答题1、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包括宪法。

民事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民事规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2、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时间,空间,对人的适用范围】四、论述题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反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 )。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七章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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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当事人
1.当事人的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 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以外,还包括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形式上的当事人和实质上的当事人。形式上 的当事人是纯粹诉讼上的概念,与实体法律关系没有联系。而实质上的 当事人,也称为正当当事人,则是从实体法的角度观察的结果,通常作 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正当当事人。
一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 事权利享有管理权的人;
二是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 通常认为,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只要对该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
就可以成为适格的原告,而被告只要与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有争议 ,就可以成为适格的被告。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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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当事人
6.原告与被告
6.2 原告和被告的确定
6.2.2 关于法人 法人作为当事人法人也是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也可以自己
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当事人。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法人作为 诉讼当事人的情形,还包括:(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 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 为当事人。(2)法人的工作人员或法人接受的被劳务派遣人员执行工作 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为当事人。(3)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 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法人为当事人。(4)企业法 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魏振瀛《民法》(第6版)章节题库(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圣才出品】

魏振瀛《民法》(第6版)章节题库(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圣才出品】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概念题1.物(北邮2006年研)答:法律上的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

民法上的物,具有物理属性,也是哲学意义上的物质,但是物理学及哲学意义上的物及物质却并不能都成为法律上的物。

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的自然物及人类创造物,都能成为法律上的物。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法律上所称之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具有非人格性。

(2)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民法上的物,必须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社会需要。

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物。

(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能够为民事主体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

民事主体以一定的物质客体成立法律关系,设定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为了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如果所设定权利义务之客体不能为人所控制或者支配,则权利的享有、义务的承担无从因人的意志而实现,此种法律关系的设定没有实际意义。

(4)物一般指有体物有体物,是指占有一定空间且具有某种形体的物,(5)物须有独立性物权法采“一物一权主义”,因此法律上的物须有独立性。

2.动产与不动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答:以物是否能移动并且移动是否损害其价值为标准,可将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使用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概念。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此外,在法律上各种可以支配控制的自然力,在性质上也应认定为动产。

某些物在性质上能够移动,但因价值较高,且在交易习惯上转让程序较为慎重,在法律上亦具有不动产的某些特征,在学理上称为“准不动产”,例如船舶及民用航空器等。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用途或者价值的物。

不动产主要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

3.从物(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研;湘潭大学2015年研)答: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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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一、单项选择题1.无效民事行为在被确认无效之前()A.仍有效B.可视为有效C.当然无效D.可有效,也可无效2.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A.另签协议后有效B.修改补充后有效C.仍有效D.当然无效3.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其民事法律行为()A.开始无效B.效力终止C.开始生效D.继续有效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A.从法院判决撤销时起无效B.是否发生效力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C.从申请撤销时起无效D.自始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因为其()A.行为人不合格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内容违法D.内容不可能6.甲与乙约定,如乙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家A级标准,甲则予以包销。

该行为()A.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7.赵某因亲属患病急需用钱,遂向王某借钱。

王某趁机索要高额利息,即赵某到期连本带利共还其所借钱的二倍,赵某无奈同意。

此借贷合同属于()的民事行为。

A.受胁迫B.显失公平C.乘人之危D.部分胁迫、部分乘人之危8.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A.任何时候B.行为成立时起6个月以内C.行为成立时起2年以内D.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9.以下不可作为民事行为形式的是()A.无法定或约定的沉默B.公证C.书面D.登记10.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A.乘人之危B.欺诈C.显失公平D.胁迫11.可与原因相分离,原因存在与否不影响其效力的法律行为称为()A.无因行为B.无因管理C.有因行为D.主法律行为12.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称为()A.要因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实践性法律行为D.死因法律行为1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A.视为条件已成就B.视为条件不成就C.该民事行为无效D.可根据情况视为部分条件不成就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的民事行为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重大误解B.违反法律C.显失公平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E.欺诈2.下列()的民事行为无效。

A.重大误解B.显失公平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以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E.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甲与乙签订了自行车赠与合同一份,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无偿法律行为E.诺成性法律行为4.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是()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当事人地位平等D.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E.必须采用特定的表现形式5.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即可推定双方均同意延长租赁期限。

该行为属于()形式的法律行为。

A.口头B.书面C.明示D.默示E.推定6.法律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是()的事实。

A.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B.须为将来能否发生并不能肯定C.尚未发生的但必然发生D.须为合法E.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7.法律对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的要求是()的事实。

A.将来发生B.确定发生C.已经发生D.当事人约定E.法律直接规定8.甲和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调到外地工作,则将其房子出租给乙。

该合同属于()法律行为。

A.附延缓条件的B.附解除条件的C.单方D.双方E.附期限的9.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条件是()A.行为人B.意思表示C.标的D.合法E.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三、简答题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何异同?3.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4.简述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5.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有何不同?6.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法律后果如何?7.简述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8.简述意思表示的要素。

9.简述意思表示瑕疵的类型。

10.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何在?1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何在?12.区分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的法律意义何在?13.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行使。

14.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有何特征?四、论述题1.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2.试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公民甲拥有一台日本产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公民乙误认为是日本产原装彩电,遂与甲协商购买该彩电。

甲未向乙说明该彩电为国内组装,即同意以5000元的价格将该彩电转让,并当即将其交付于乙。

乙在偿付价金前发现该彩电非日本原装,即要求退还该彩电,并拒付价金。

甲认为.该彩电虽系国内组装,但质量并不差;而乙则主张,甲的行为具有欺诈性,双方的约定无效。

由此甲诉至法院。

问:乙向甲购买彩电的行为属何种民事行为?本案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2.C3.B4.D5.C6.A7.C8.D9.A10.C11.A12.B13.A二、多项选择题1.ACE2.CDE3.BCD4.ABD5.DE6.ABDE7.ABD8.AD9.ABC三、简答题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其特征表现为:(1)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何异同?答: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略)。

二者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二者所附的条件和所附的期限之间。

相同之处:条件和期限均可作为法律行为之附款;都可由当事人任意选定;而且应当遵守合法的要求;同时,条件和期限所限制的都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

二者的不同之处:条件是发生与否并不确定的事实;而期限为将来确定发生之事实。

3.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答: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略)。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主要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所为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简述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答: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享有撤销权或变更权的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5)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有何不同?一答: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有以下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七种(见上述第3题)·而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五种(见上述第4题);(2)无效的条件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是不附带条件的无效,即绝对的无效。

而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有条件的无效,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对该项民事行为提出撤销或变更的要求,而且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许可撤销或变更的情况下,该项民事行为才会无效。

故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为相对的无效。

(3)时间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变更之前已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撤销、变更之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

不过,这种撤销、变更的效力可以追溯到行为开始之时。

(4)主张无效的主体不同。

无效民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可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主动确认无效。

而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只能由当事人主张无效。

6.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法律后果如何?答: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之后,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自始无效。

即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

从行为开始起就是无效的。

(2)恢复原状。

即恢复至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3)赔偿损失。

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追缴财产。

即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7.简述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答: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其是否有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尚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民事行为能力欠缺。

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处分权限欠缺。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或者权利,一般不生处分的效力。

但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于实施行为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则发生效力。

(3)代理权欠缺。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因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该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效力.但若经本人追认,则对本人发生效力。

(4)债权人同意的欠缺。

债务人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应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转让债务的行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经债权人同意后,则可为有效。

8.简述意思表示的要素。

答: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

意思表示包括意思与表示两方面的要件。

意思表示中的意思,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内在意思,是行为人要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即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

意思表示中的表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形式表达出其意思。

表示包括两个要素。

其一为表示行为,即行为人表达意思的外部行为;其二为表示意思,即行为人通过表示行为将内在意思表达出的外部意思。

9.简述意思表示瑕疵的类型。

答:意思表示的瑕疵包括两种情况:(1)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即表意人的真实意思与其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不符合。

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故意的不一致;第二,无意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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