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安全资料】.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有关商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消费维权、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动物疫情防控等涉及农村公共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
2、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商品、服务和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及畜禽免疫、检疫和扑疫情况进行监督;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违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各类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督促本村土厨师定期参加体检培训。
3、建立本村涉及公共安全的主体分类台账档案;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底数台账档案;建立重点危险源台账档案等。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收集无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信息,收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营运(特别是学生接送)等违法行为的信息,收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不良反映事件、餐饮安全卫生事故、交通事故、重大动物疫情等信息,收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收集其它有害农村公共安全的信息等,在劝阻、制止的同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5、依法认真调处涉及农村公共安全的群众(消费者)投诉,热情
诚恳接待群众咨询,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记录。
7、配合、协助镇安监所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共安全的检查(整治)和涉及农村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