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水电厂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水工技术监督系指对涉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有关技术活动进行监督,以强化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
为加强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监督和管理,规范水电厂水工技术监督工作,维护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根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xxx公司颁发的《x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水工建筑物、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工金属结构设备等方面开展技术监督。
第三条水工技术监督以大坝安全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大坝安全隐患,维护大坝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专业技术监督与单一设备技术监督相结合,坚持全方位技术监督与专项技术监督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水工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直属水电厂。
各水电厂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要求开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开展。
第六条本细则所引用的文件,凡未标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
第二章水工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水工技术监督机构按管理部门、执行部门、实施部门设置,各级职责如下:第八条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水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水电技术部是水工技术监督责任管理部门,设水工技术监督专责。
在省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电技术部负责公司水电厂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如下:1 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水工监督工作的各项标准、规程、规定、技术措施,负责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及领导小组有关水工技术监督指示和要求。
1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工程验收、运行、维护消缺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水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工程优化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水库合理运用、大坝安全监测、水工建筑物和水工设备(泄洪启闭机、闸门)(火电灰坝、引(排)水设施)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水库、大坝及水工建筑物(火电灰坝、引(排)水设施)、泄洪设备设施完好、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水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水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组织协调计划、生技、水文气象、水库管理、水工观测、检修、运行、环保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的大中型水电及火电企业,小型水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水工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水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水工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水工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水工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水电站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目的保证绝缘油、透平油、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水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AA水电站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三、监督机构与职责公司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运维项目部是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部门,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
(一)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措施等,并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二)负责公司绝缘油、透平油、液压油、调速器液压系统、六氟化硫气体、水质的监督。
(三)编制监督对象的定期检测计划、监测网络图,定期组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
(四)发现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时,负责跟踪检测和采取处理措施。
(五)督促绝缘油、汽轮机油、六氟化硫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回收、处理及利用,废油、废气妥善处理。
(六)监督公司水质情况:水中油污染、机组技术供水的水质情况监测等。
四、监督范围与要求(一)绝缘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油浸式变压器、套管。
2、检测项目:主变色谱、微水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设备投运前或大修后进行全分析包括: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水分、界面张力介损、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8个项目;正常情况下,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介损、耐压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二)透平油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水轮发电机组轴承油箱、调速器回油箱。
2、检测项目:外状、粘度、机械杂质、闪点、水分的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三)液压油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蝶阀液压站、进水口启闭机液压站。
2、检测项目:外状、粘度、机械杂质、酸值、水分的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确保大坝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厂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章工作原则和目的第三条水工技术监督管理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水工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行业、公司及电站有关水工方面的技术法规和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有关水工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大坝安全运行,最终保证电站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四条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大坝监测、性态分析、模型试验、水情测报、优化调度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大坝在设计、施工、运行、维修加固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
第六条水工技术监督管理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范围第六条电厂建立由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的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由运行管理部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本厂的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制定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三)对影响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的水工建筑物和防汛设备的重大缺陷,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解决;(四)参加电站扩建、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并对工程施工、大坝运行和维修加固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五)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水工技术的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水工技术监督管理范围包括:水工建筑物(含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上下游护坡、水库周围垭口的挡水建筑物等)、水工金属结构、库区管理等方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自动化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自动化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技术的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水电厂自动化系统工作的可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自动化技术监督工作按照依法监督、分级负责的原则,涵盖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定期检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自动化技术监督的专业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集生〔2013〕247号)制定,属于制度中“热工监督”的水电热工部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水电企业。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自动化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水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水电企业开展自动化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水电企业自动化技术监督管理,收集分析自动化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水电企业完成日常自动化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自动化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自动化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五)负责组织召开自动化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自动化技术监督工作。
(六)负责定期编制自动化技术监督报告,总结自动化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自动化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水电厂自动化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水电企业自动化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和指导管辖区内水电企业做好自动化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文章来源:凌津滩水力发电厂更新时间:2009年05月20日第一条管理组织形式(一)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制,即厂部、部门、工区三级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二)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
(三)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条有关规定(一)每季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专题会,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状态及规程、条例,反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技术监督工作考核,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二)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及时上报五凌公司及省中试,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三)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专责人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须及时汇报。
当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危及安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时,专责人有权越级报告。
(四)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凡因监督过失造成事故,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五)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须按省电网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及时向上级部门填报各类报表,编写年度专业技术总结。
(六)技术监督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对数据有怀疑时应及时组织核对复测,做到技术监督数据准确无误。
(七)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的合同中应包含有技术监督管理措施。
(八)对物资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监督要参与验收并签字。
(九)技术监督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消缺管理标准”执行。
第三条基础管理(一)计算机管理利用电厂MIS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技术监督所有的报表、台帐登录到MIS 系统中,并做好系统的维护。
(二)规程、制度、条列的管理1、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各种要求,补充、完善电厂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
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是指对水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中的水工工程进行技术监督,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巡视和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的目标是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电站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工作由水电站所属的水利部门负责。
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配合水工技术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水电站建设的技术监督第七条水电站建设的技术监督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三个阶段。
第八条水电站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标准和规范,确保水电站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设计文件应当详尽,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水电站的施工应当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技术检查和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条水电站的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过程中,应当对设计文件和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出具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报告。
第三章水电站运行的技术监督第十一条水电站运行的技术监督应当包括对设备运行状态及性能进行监测和分析,对设备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水电站运行的技术监督应当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并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巡视和检修工作应当有专业人员进行,巡视和检修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十三条水电站运行的技术监督应当对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方案和技术措施,提高水电站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四章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的保障第十四条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条管理组织形式(一)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制,即厂部、部门、工区三级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二)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
(三)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条有关规定(一)每季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专题会,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状态及规程、条例,反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技术监督工作考核,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二)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及时上报五凌公司及省中试,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三)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专责人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须及时汇报。
当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危及安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时,专责人有权越级报告。
(四)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凡因监督过失造成事故,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五)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须按省电网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及时向上级部门填报各类报表,编写年度专业技术总结。
(六)技术监督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对数据有怀疑时应及时组织核对复测,做到技术监督数据准确无误。
(七)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的合同中应包含有技术监督管理措施。
(八)对物资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监督要参与验收并签字。
(九)技术监督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消缺管理标准”执行。
第三条基础管理(一)计算机管理利用电厂MIS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技术监督所有的报表、台帐登录到MIS系统中,并做好系统的维护。
(二)规程、制度、条列的管理1、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各种要求,补充、完善电厂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教材

制度管理控制表Q/WQX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发布目录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5)2.1 引用文件 (5)2.2 应用文件 (5)3. 名词释义 (5)4. 职责与分工 (6)5. 管理内容与要求 (6)5.1 金属监督对象 (6)5.2 金属监督基本要求 (6)5.3 金属监督要求 (7)5.4 专项监督项目内容 (8)6. 附录 (12)附录A1:本制度规定工作一览表 (13)附录A2:金属监督常规检验项目表 (14)附录A3:机组部件焊缝检验项目表 (16)附录A4:焊缝质量等级检测标准 (18)附录A5:金属试验项目完成情况季度报表 (19)附录A6:汽、水、油、气管路爆漏事故及金属部件故障季度报表 (20)附录A7:金属部件重大事故报表 (21)附表A8:五强溪电厂螺栓检查项目表(机组检修中检查) (22)附表A9:五强溪电厂螺栓检查项目表(日常检查) (30)附表A10:螺栓扭力等级表 (34)前言本标准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
本标准修编人:王建新。
本标准审查人:马鑫、肖丰明。
本标准批准人:胡勇胜。
本标准2011年首次发布,2013年10月第1次修编,2015年10月第2次修编,2016年6月第三次修编。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五强溪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受监督部件日常检验项目、专项监督项目的检查范围与检查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五强溪电厂与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有关的各设备以及各工程技术人员。
2.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和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和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和应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工技术监督实行细则1 总则1.1为加强*****水电站水工技术监控管理,保证电站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措施,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合用于*****水电站水电站。
1.3 水工技术监督管理旳目旳是:建立高效、畅通、迅速反应旳水工技术监控管理网络,保证国家、行业、集团企业及电站有关水工方面旳技术法规旳贯彻实行,保证电站有关水工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旳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用对应措施尽快处理问题,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最终保证电站及有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境保护运行。
1.4 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以质量为中心,根据有关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原则、规程、制度,运用大坝监测、性态分析、模型试验、水情测报、优化调度等手段,建立全方位旳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1.5 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旳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旳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旳原则,实行对大坝在设计、施工、运行、维修加固等全过程、全方位旳技术监控管理。
1.6水工技术监督管理要依托科学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旳、行之有效旳新技术、新措施,不停提高技术监控管理旳专业水平。
1.7 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应贯彻执行集团企业“对标、对表、对照”旳企业管理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原则化作业。
2 管理机构与职责大通河电站管理部建立副经理领导下旳水工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由安生办、维护办负责开展本企业旳水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如下: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企业颁发旳有关水工技术监督管理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2.2制定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管理旳实行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2.3制定电站旳水工技术监督规划、计划、措施以及考核措施,并组织实行;2.4按期完毕电站水工技术监督旳各项报表,做好本企业年度水工技术监督旳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2.5积极参与集团企业、分支机构、子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旳水工技术监督网活动,同步积极组织电站水工技术监督网活动;2.6定期组织召开电站旳水工技术监督分析例会,提出本企业水工技术指标完毕状况旳分析汇报、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存在旳问题,组织制定改善措施,并按计划实行;2.7对影响电站大坝安全运行旳水工建筑物和防汛设备旳重大缺陷,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并组织处理;2.8参与电站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旳设计审查,并对工程施工、大坝运行和维修加固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2.9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水工技术旳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新能源公司水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

新能源公司水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相关的内容、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考核。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指导性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如引用文件适用范围超出公司实际情况,应根据适用范围决定执行条款。
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706 热轧型钢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983 不锈钢焊条GB/T 1174 铸造轴承合金GB/T 1176 铸造铜及铜合金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2314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8 热强钢焊条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测方法GB/T 8564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10969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2948 滑动轴承双金属结合强度性破坏试验方法GB/T 14173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478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GB/T 14627 液压式启闭机GB/T 15468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15469.1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第1部分: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评定GB/T 15613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GB/T 16270 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GB/T 16748 滑动轴承金属轴承材料的压缩试验GB/T 16938 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GB/T 18325 滑动轴承轴承疲劳GB/T 18326 滑动轴承薄壁滑动轴承用金属多层材料GB/T 18329.1 滑动轴承多层金属滑动轴承结合强度的超声波无损检测GB/T 12613 滑动轴承卷制轴套GB/T 19184 水斗式水轮机空蚀评定GB/T 19866 焊接工艺细则及评定的一般原则GB/T 28572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系列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444 反击式水轮机空蚀损坏评定标准DL/T 445 大中型水轮机选用导则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646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75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DL/T 678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 679 焊工技术考核细则DL/T 694 高温紧固螺栓超声波检测技术导则DL/T 709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细则DL/T 835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细则DL/T 1068 水轮机进水液动蝶阀选用、试验及验收导则DL/T 1318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细则DL/T 5017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70 水轮机金属蜗壳现场制造及焊接工艺导则DL/T 5167 水电水利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DL/T 5358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防腐蚀技术细则JB/T 1270 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大轴锻件技术条件JB/T 7023 水轮发电机镜板锻件技术条件JB/T 7349 水轮机不锈钢叶片铸件JB/T 8468 锻钢件磁粉检测JB/T 10264 混流式水轮机焊接转轮上冠、下环铸件JB/T 10484 大型水轮机主轴技术规范NB/T 35045 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NB/T 35055 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NB/T 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 4701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 35055 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35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 36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 74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168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细则SL 22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细则-工业管道TSG Q7015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Z6002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800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安生〔2016〕65号)3 总则3.1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以下“公司”)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保证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实施细则--水电机组

新疆电网(水力发电)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实施细则企业序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一、绝缘一)必备项目1 高压电气设备1、升压站内一次设备应按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进行配置。
2、进线断路器的遮断容量应大于最大运行方式下的最大短路容量。
《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2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1、电力变压器中绝缘油的简化分析和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2、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3、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4、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与设计要求及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5、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绝缘电阻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6、有载调压切换装置切换过程中的过渡电阻阻值、切换时间、三相同步偏差和正反向切换时间偏差应符合制造厂技术要求。
7、检测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时应检测吸收比,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在120MVA及以上时应检测极化指数,检测结果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8、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检测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正切值,检测结果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9、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检测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试验电压和泄露电流值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10、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11、110kV(66kV)级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5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应采用频响法和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绕组变形。
12、110kV(66kV)级以上电压等级和12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应进《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750kV电力设备交接试验规程》Q/GDW 1157-2-13《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1行局部放电试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目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2)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3)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1总则 (8)2监督管理 (8)2.1管理要求 (8)2.2定期工作 (9)2.3监督档案 (9)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9)3监督网络和职责 (9)3.1监督网络 (9)3.2监督职责 (10)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2)1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监督范围 (13)3监督内容 (13)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13)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14)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14)3.4标准实验室 (16)3.5量值传递 (17)4技术资料管理 (18)附录A (19)附录B (22)附录C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水电与新能源企业。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
2.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第十条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三级技术监督网),即厂、部门、班组。
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
网络图如下: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
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安生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组织制定AA水力发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结合电厂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厂生产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实行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厂生产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
厂内按分级管理制,实行三级技术管理。
第五条电厂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安全生产部设立办公室,归口管理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并负责日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成立电厂技术监督网络,第一级为厂部,第二级为安全生产部,第三级为各工区各监督专责。
五强试验中心及相关监督专责纳入第二级和三级作为监督网络的补充。
第七条技术监督工作按责任制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五强试验中心是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施主体,与电厂各个部门一样,接受统一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在电厂安全生产部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第八条电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和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 组织制定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
(三) 组织对各工区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 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 组织、推广和应用成熟、可靠、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技术。
司水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大轴锻件技术条件
JB/T6061-2007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
JB/T6062-2007
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
JB/T7349-2002
混流式水轮机焊接转轮不锈钢叶片铸件
SL36-2006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R1001-2008
2 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金属部件的监督: a) 水轮机重要金属部件:转轮、泄水锥、导水机构、座环、蜗壳、尾水管、大轴(含导轴
承轴颈)、导轴承、转轮(包括浆叶)联接螺栓、大轴联接螺栓、顶盖螺栓。 b) 发电机重要金属部件:转子中心体及轮毂、机架、定子机座、制动环、机械制动装置、
大轴(含中间轴)、推力轴承、导轴承、风扇叶片、轮臂焊缝、拉紧螺栓、轮臂螺栓。 c) 油、气、水系统金属部件:管路、阀、泵。 d) 水工金属结构:进水口拦污栅(拦污排)、机组进水压力钢管、进(出)口阀门、闸门、
钢制压力容器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碳素结构钢 优质碳素结构钢 热轧型钢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 紧固件 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XXX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试行)》、《华中电网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计量准确、确保修校质量、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原则,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分析故障并制定反故障措施,不断提高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电力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应严格按照《华中电网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第二章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设置1.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行“统一协调、分层管理、分级监督、信息共享、有效分析、共同防范”的原则。
2.建立电测技术三级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工程师(一级),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管理工作;检修部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工程师(二级),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的协调及管理工作;检修部电气班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员(三级),具体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3.电测技术监督网图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职责划分(一)安全生产技术部是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电测实施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协调电测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完成电测技术监督任务。
2.具体贯彻落实制定的《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本细则。
3.完善电测技术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细则、技术档案、设备台帐等并进行妥善管理。
4.审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2023年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行,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电站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科学发展、效益优先、环保协调”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水电站安全性能。
第五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以提高电站运行效率和发电效益为目标,优化工艺流程,节约资源,降低排放。
第六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加强对设备质量的监督,提高设备技术水平和可靠性。
第二章设施建设、改造和验收第七条水电站设施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水电站设施建设和改造应根据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水电站设施建设和改造应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十条水电站设施建设和改造完成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二条水电站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设备运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定期开展设备巡视、检测和试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建立定期汇报和交流制度,及时了解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水电站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十六条水电站应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掌握水电站运行情况和风险情况。
第十七条水电站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预警,有效控制风险。
第十九条水电站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事故影响。
第二十条水电站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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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凌津滩水力发电厂更新时间:2009 年05 月20 日
第一条管理组织形式
(一)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制,即厂部、部门、工区三级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
(二)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
(三)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有关规定
(一)每季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专题会,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技术监督工作
状态及规程、条例,反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技术监督工作考核,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
(二)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及时上报五凌公司及省中试,各专业技术监督
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三)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专责人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须及时汇报。
当技术
监督工作中发生危及安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时,专责人有权越级报告。
(四)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凡因监督过失造成事故,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五)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须按省电网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及时向上级部门填报各类报表,编写年度专业技
术总结。
(六)技术监督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对数据有怀
疑时应及时组织核对复测,做到技术监督数据准确无误。
(七)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的合同中应包含有技术监督管理措施。
(八)对物资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监督要参与验收并签字。
(九)技术监督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消缺管理标准”执行。
第三条基础管理
(一)计算机管理
利用电厂MIS 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技术监督所有的报表、台帐登录到MIS
系统中,并做好系统的维护。
(二)规程、制度、条列的管理
1、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各种要求,补充、完善电厂技术监督管
理规定和制度。
2、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报告上报、归档制度。
3、制定和完善缺陷管理和消缺制度。
4、制定和完善技术监督专责人签字制度。
5、各监督专业建立抽查、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第四条技术管理
(一)各专业技术监督必须按电网技术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管理数据库。
(二)各专业技术监督网由厂技术监督专责人牵头,每年进行1—2 次专业技术活动。
(三)现场试验、检定工作须先有方案,大型检试方案报厂领导批准,须严格按方案执行。
(四)每年9 月底,各专业网须拟定出下一年度预试及检定计划报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10 月底组织会审、报批、下发。
(五)各专责人须对前一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每年1 月5 日前写出年度总结报告,报中试、五凌公司。
(六)试验报告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试工作须认真填写记录,试验后10 日内填写好试验报告。
逐级
审批后归档,220KV 线路设备、主机、主变的大修预试报告报送中试所。
第五条技术监督设备更新改造
(一)逐步完善金属监督手段,更新金属探伤设备,添置超声波探伤仪、内窥检查设备、建立安全阀校验系统和弹簧校验装置。
(二)完善绝缘监督的试验设备,添置主变绕组分接开关测试设备、添置35KV 交流耐压试验设备等。
(三)完善电测量传标准体系,建立0.2 级电能标准表校验系统,更换钳形表校验装置、绝缘表校验装置等;
(四)完善热工仪表校验系统,更新铂电阻校验系统、压力标准校验装置等;
(五)完善化学监督手段,更新改造GIS 设备SF6 微水监测装置、主变绝缘油色谱分析仪,添置透平油颗粒检测装置等。
(六)建立电能质量检测(电压闪变、三相不对称、畸变、谐波等)装置。
(七)完善大坝监测技术手段,健全大坝观测网。
(八)完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检测校验的手段和方法,提高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分析处理的能力。
(九)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分析和辅助检修的技术工作,加强对绝缘在线监测装置的管理和使用分析经验总结。
第七条人员培训与考核
(一)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五凌公司的规定,结合电厂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选派各监督专业人员外
出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二)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的技能素质考核考试,严格执行行业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
(三)不断补充完善技术监督专业人员的队伍,完善监督专业人员梯队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