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滩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站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目的保证绝缘油、透平油、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水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AA水电站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三、监督机构与职责公司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运维项目部是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部门,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
(一)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措施等,并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二)负责公司绝缘油、透平油、液压油、调速器液压系统、六氟化硫气体、水质的监督。
(三)编制监督对象的定期检测计划、监测网络图,定期组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
(四)发现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时,负责跟踪检测和采取处理措施。
(五)督促绝缘油、汽轮机油、六氟化硫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回收、处理及利用,废油、废气妥善处理。
(六)监督公司水质情况:水中油污染、机组技术供水的水质情况监测等。
四、监督范围与要求(一)绝缘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油浸式变压器、套管。
2、检测项目:主变色谱、微水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设备投运前或大修后进行全分析包括: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水分、界面张力介损、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8个项目;正常情况下,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介损、耐压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二)透平油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水轮发电机组轴承油箱、调速器回油箱。
2、检测项目:外状、粘度、机械杂质、闪点、水分的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三)液压油油质监督1、检测对象:蝶阀液压站、进水口启闭机液压站。
2、检测项目:外状、粘度、机械杂质、酸值、水分的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加密检测。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2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涉及化学技术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保障化学技术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推动化学技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的原则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应当坚持风险管控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化学技术活动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和监督指标,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管。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制定监督年度计划,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抽检和检测,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二章化学技术生产监督第八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合理规划生产工艺、设备和场所,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九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第十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处理,防止污染和跨界污染的发生。
第十二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化学技术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化学技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三章化学技术销售监督第十四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确保产品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产品采购、储存、销售和配送过程。
第十六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进行产品标识和标签的合规检查,确保销售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百龙滩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之令狐文艳创作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令狐文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装置)是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对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我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保证电网和我厂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管理,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接受广西电网调度中心调度部门的监督管理,实行继电保护的责任制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全面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装置缺陷,保证其可靠投入运行。
1.3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试验设备,不断提高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1.4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贯穿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1.5 贯彻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
1.6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 机构与职责2.1 百龙滩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技术监督网络。
一级为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二级为技术监督办公室及生技部,三级为发电部及生产班组。
2.2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及技术监督办公室责职责2.2.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标准、制度,对技术监督行使领导职能。
2.2.2 组织制定我厂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审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2.3 组织并参加因继电保护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背景随着化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化学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化学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给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带来了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管理,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2. 监督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指监督和管理化学技术行业,以避免化学技术带来的危害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环境和国家安全。
3. 主要内容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3.1. 申报和审批制度进行化学技术行业的投资和业务需先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实施。
对于不合规的行为,可采取吊销许可证、停产整顿等措施。
3.2. 建设和运营规范化学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和检验标准,确保设施和生产环节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
3.3. 职业健康和安全化学技术行业中,涉及很多有害物质,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合适的防护设施和培训,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3.4. 废料和污染物处理化学企业需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采取规范的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5. 急救与应急处理措施化学技术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化学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监督机制为保证化学技术行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审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惩处其违规行为。
同时,鼓励化学企业自我监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 结论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化学技术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建立健全的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对于安全高效发展化学技术行业至关重要。
某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某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电厂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防范化学事故,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提升产品的质量。
第四条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和高效。
第五条水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化学品管理第六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管理制度,对进厂、使用、储存和处置的化学品进行规范管理。
第七条水电厂应制定化学品使用计划,明确化学品的种类、用量、使用场所、用途和存放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储存库房,保证储存设施的完好,并按照规定要求标识储存化学品。
第九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储存的化学品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化学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化学过程监督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过程的监督记录制度,记录关键环节的工艺参数和操作情况。
第十二条水电厂应根据工艺流程和产品要求,制定化学过程监督指导方案。
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过程监督的值班制度,确保每个工序的监督责任人员在岗位上认真履职。
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四章产品质量监督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制定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明确产品质量监督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第十七条水电厂应设立产品质量监督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
第十八条水电厂应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水电厂应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管理和评估第二十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十二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保留相关信息和记录。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化学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为加强我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化学监督制度》和华东电管局制定的《化学技术监督条例》及《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化学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l.3 化学监督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实行三级管理,落实技术监督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基建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整个过程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1.4 化学监督工作实行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结合,建立化学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2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2.1 技术监督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监督领导小组和化学监督网,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化学监督专职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
2.1.1 总工程师的职责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公司有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2.1.2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做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大修后组织验收;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省局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和批准颁发适合我厂情况的有关化学监督实施细则、制度;审批化学监督的季、年报表、总结、化学监督考核评分,报省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2.2.3 化学监督专职工程师的职责制定、审查我公司化学监督制度和有关规程,负责我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归口管理,督促检查监督网成员共同做好本单位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化学监督网活动,分析存在问题,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化学监督工作,监督网活动应有记录;做好主要设备在设计选型、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建立主要设备化学监督技术档案,实行微机化动态管理;做好主设备大修化学检查,审核大修化学检查报告;按时完成我公司化学监督季、年度报表和年度总结,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协调攻关课题,对我公司的化学监督考核进行自评打分并报总工程师审批;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按月定期向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化学监督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督办公室。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学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技术的监督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责任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确保化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化学技术的监管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监督第六条进行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的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建设审批,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技术方案。
第七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和生产设施,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
第八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对关键参数和质量控制点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抽查和审查。
第三章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监督第十一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合格和符合规定的标识标签。
第十三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库存和使用情况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销售。
第十四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化学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化学技术水平,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和操作人员组成。
三、监督内容1. 原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督:对原料和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要求。
2. 生产过程的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靠。
3.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环境和安全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和安全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四、监督方法1. 定期检查: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现场监督:对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及时调整和控制各项参数。
3. 数据分析:对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培训和宣传: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监督程序1. 制定监督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化学技术监督计划。
2. 实施监督:按照监督计划,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监督。
3. 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和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4. 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反馈和总结:对监督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不断提高化学技术水平。
六、奖励和惩罚1. 对在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由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指在化学技术领域中,为了保障技术安全、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的内容:
1. 化学品注册和批准管理:规定化学品的注册和批准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条件等,确保化学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制定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包括生产工艺要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3. 化学品贮存和运输管理:规定化学品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包括仓库设施、货运工具、包装容器等,确保化学品的安全贮存和运输。
4. 处理和处置废弃化学品:制定废弃化学品的处理和处置程序,包括分类、包装、标识、运输等,确保废弃化学品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5. 化学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等,确保化学事故的及时应对和处理。
6. 监督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设立化学技术监督执法机构和相应监督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7. 信息公开和技术交流:建立化学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发布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
细则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需求而有所差异,但总体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化学技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机构的权限和职责、监督措施和方法、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化学技术监督的职责和要求,规范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监督机构第五条设立化学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化学技术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规范;(二)组织制定化学技术监督计划,对化学技术进行监督检查;(三)收集化学技术相关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相应的措施;(四)开展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五)制定并公布化学技术监督要求和标准;(六)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监督措施和方法第八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化学技术进行监督:(一)定期检查和抽检化学技术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二)检测和分析化学技术的环境影响;(三)开展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收集投诉和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五)制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化学技术的安全和稳定。
第九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化学技术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化学技术监督数据库,及时更新和记录监督信息。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一条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停产整顿;(四)吊销许可证;(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违规行为的公示制度,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结果。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指针对化学技术领域的监督工作,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该细则的目的是保障化学技术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内容:
1. 注册和许可: 制定注册和许可制度,对从事化学技术相关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登记、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
2. 安全生产管理: 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包括设备、工艺、物料等方面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以防止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 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鼓励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 质量监督: 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化学产品的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市场竞争力。
5. 技术创新支持: 鼓励和支持化学技术领域的创新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6. 信息公开与宣传: 加强对化学技术监督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公开化学技术监督的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7. 事故应急管理: 建立化学技术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对事故的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
8. 督查和执法: 加强对化学技术监督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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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和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1.3 谐波监督是负责谐波、负序、电压波动和闪变、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的技术监督督。
1.4 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压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广西电力调度中心和广西电力技术中心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1.5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6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7 贯彻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
.1.8 本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开关站220kV、110kV等级母线电压,均应按广西电网调度中心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2.2发电机机端电压,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企业达标标准控制,10kV及以下母线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 7%。
2.3 发电机机端定子电流。
2.4 监督的设备一般为:发电机、变压器、电压测量记录仪表等。
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3 监督机构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技术监督管理。
第一级为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第二级为技术监督办公室及生技部,第三级为发电部、生产班组。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监督目标和原则本细则的监督目标是确保化学技术的安全、环保和合规。
监督原则是依法、科学、公正、透明、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监督范围和对象(1)监督范围包括化学技术的研发、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环节。
(2)监督对象包括化学技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科研机构、使用单位和相关法定代表人。
三、监督措施和方法(1)建立监测和监控体系,采集化学技术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2)实施现场检查,了解化学技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3)开展抽查和抽样检测,对化学技术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评估。
(4)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的协同机制。
(5)设立举报渠道,接收并处理化学技术相关的举报信息。
四、监督要求和标准(1)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2)化学技术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和保证。
(3)化学技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和实施安全使用方案,确保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4)相关科研机构必须履行科研伦理和学术道德,确保研究活动的合规和可靠性。
(5)化学技术的储存、运输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安全和环保。
五、监督责任和执法力量监督责任由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共同承担,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明确各级执法机构的权责和职责。
(1)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2)执法机构要依法履职,加强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持,提高监督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3)监督执法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监督结果和效果评估监督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监督效果要定期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监督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监督机制和协作机构(1)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化学技术监督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和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1.3谐波监督是负责谐波、负序、电压波动和闪变、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的技术监督督。
1.4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压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广西电力调度中心和广西电力技术中心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1.5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6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7 贯彻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
1.8 本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开关站220kV、110kV等级母线电压,均应按广西电网调度中心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2.2发电机机端电压,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企业达标标准控制,10kV 及以下母线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 7%。
2.3 发电机机端定子电流。
2.4监督的设备一般为:发电机、变压器、电压测量记录仪表等。
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3 监督机构百龙滩电厂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技术监督管理。
第一级为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第二级为技术监督办公室及生技部,第三级为发电部、生产班组。
化学监督实施细则内容
云南电力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云南省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云南电力行业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做好从设计到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发电供电设备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水平。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科学管理设备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条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发供电企业生产运行过程、基本建设(设计、施工、调试、制造)过程。
第六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专业范围包括制水、制氢(次氯酸钠),及其水汽、油(气)、燃料质量。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在云南电力生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归口负责云南电力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地方的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程、标准;(二) 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三) 定期了解各发、供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技术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方案;(四) 收集化学监督的相关信息及上报的报表、总结,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技术监督评价报告(每半年一次);(五)参加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研究解决方法,参与制定反事故措施;(六)了解发供电企业的重要试验设备的配置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提出必须建立的技术监测手段和设备配置的建议;(七)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及组织技术交流研讨会,组织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人员技术水平;(八)协助召开电力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九)参与对新建、扩建和改建机组在设计审查、制造、安装、调试、试运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第八条各发供电企业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落实化学技术监督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前言1.1 化学监督是保证热力设备和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和提高我厂化学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根据部颁“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等结合我厂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化学监督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燃料等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1.3 化学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改进监督手段,提高化学监督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的要求。
1.4 化学监督涉及到锅炉、汽机、电气和热工及燃料等专业,因此,要搞好化学监督工作各专业必须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化学专业协作组织,贯彻实施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化学技术监督网络图:2. 管理职责运行一部运行二部检修部生技部副总经理2.1 副总经理职责2.1.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审批监督制度和措施,审批化学技术监督计划等。
2.1.2 研究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等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分工,落实措施,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
2.1.3 对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和设备缺陷,应组织查明原因,采取对策,并上报公司。
2.1.4 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主要设备调试和化学清洗工作,督促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品劣化、降低水汽损失、油耗及燃料的质量监督。
2.1.5 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
2.2 生产技术部化学专工职责2.2.1 组织和监督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2.2.2 审核、监督大、小修化学监督工作项目。
2.2.3 对化学监督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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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准确、及时地对新油、新气,运行中油、气,库存油、气进行质量检验分析,防止油、气质劣化,及时发现充油、充气设备中的潜伏性故障,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提高我厂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等,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监督范围2.1 透平油:机组润滑用透平油、调速机用操作透平油、库存备用透平油质量。
2.2 绝缘油: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用绝缘油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绝缘油质量。
2.3 六氟化硫:六氟化硫断路器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
2.4 机组冷却水:发电机二次循环冷却水质量监测。
3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3.1 我厂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以厂部(领导小组)、生技部(专责)、车间(发电部班组、检修班组)等三级技术监督网络,负责领导、组织和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人员的主要职责:3.2 厂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管理职责3.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3.2.2 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3.2.3 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3.2.4 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3.2.5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3.2.6 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3.2.7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3.3生技部化学监督工程师职责3.3.1 制定本单位化学监督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程,并协助厂部领导小组作好厂部领导小组一级职责中所列的各项工作。
3.3.2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学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及监督实施。
3.3.3 做好用油(气)设备的测试和试验结果的分析以及检修质量验收、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3.4 负责本单位每年度进、出油(气)的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填写化学监督报表和编写年度工作总结。
3.4 发电部及班组化学监督工程师职责3.4.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条例。
3.4.2 做好化学监督技术管理工作,逐步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化学监督水平。
3.4.3 严格执行有关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排本单位油(气)设备的取样工作。
3.4.4 负责(或配合)做好本单位油(气)的管理、净化、防劣等工作。
3.4.5 采取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有关设备的油(气)化验结果。
发现设备异常时,要及时追踪分析,查明原因,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设备隐患。
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生技部汇报。
3.4.6 收集、整理、存档与化学监督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条例;运行设备台帐、使用仪器仪表说明书;运行、检修试验报告及记录等班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4.7 负责做好本单位进、出油(气)、运行设备油(气)质量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按要求填写化学监督月、季、年报表和工作总结并上报生技部。
3.5 大化检修公司油化验工作人员职责3.5.1 按规定周期做好运行设备用油、备用油及新油的取样、化验分析。
3.5.2 正确分析油质、变压器瓦斯气体、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生技部报告分析结果。
3.5.3 对油试验仪器及其试验药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3.5.4 填写油化验分析报告、台帐、分析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留化验室另一份交百龙滩生技部存档。
4 库存油(气)的维护与管理4.1 要做好备用油(气)的监督工作,所有库存备用油(气)要经常保持合格,发挥其备用油(气)的作用。
动用备用油(气)须经生技部批准。
4.2 凡新购的每批油(气)须持有经综合油(气)样分析化验合格的报告单,并经本厂油(气)化验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并将其化验结果、数量做好记录存档。
4.3 要厉行节约,节约用油(气),降低发电成本;对能再生处理的油要采取方法进行再生处理,恢复其性能,重新使用。
4.4 油(气)库各油(气)桶(罐)的存油(气)的油(气)号、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应有标签标明并记录存档。
4.5 库存备用油每三个月要取样作简化试验一次。
4.6 油库应经常保持有一备用油桶以备事故抢修使用。
4.7 油、气库必须保持清洁、干燥、空气流通及适当的温度。
油库必须严禁烟火及堆放其它杂物,注意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4.8 每年12月30日前,应将当年度的用油(气)量、油(气)耗率、库存油(气)的数量及下一年计划用油量报生技部。
4.9 本厂应保持下列备用油(气)量:4.9.1 透平油应备有28吨以上。
4.9.2 绝缘油应备有36吨以上。
4.9.3 SF6气体应备有2瓶(100kg)以上。
5 运行设备中油(气)的维护和管理。
5.1 绝缘油取样周期与试验项目5.1.1 #1~#3主变每六个月进行取样色谱分析试验;每1 2个月进行取样色谱分析、水分和简化试验。
5.1.2 开关站220KV、110KV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绝缘油取样周期为1~3年,试验项目有色谱分析、水分和简化试验。
5.1.3 开关站220KV、110KV线路电容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绝缘油取样为大修后或必要时。
试验项目有色谱分析和简化试验。
5.1.4 生活变的绝缘油取样周期为3年或必要时。
试验项目有色谱分析和简化试验。
5.1.5 #1~#3主变套管的绝缘油取样周期为3年或必要时。
试验项目有色谱分析、水分和简化试验。
5.2 透平油取样周期与试验项目∇ 94、∇ 115层集油槽透平油每年(或必要时)取样做简化试验。
5.3 SF6断路器的SF6气体取样周期与试验项目开关站SF6断路器SF6气体1~3年取样检测露点(水分)5.4 运行中的设备的油(气)有异常现象或发生特殊情况要立即取样化验,并跟踪分析,查找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5.5 发现运行中的设备的油(气)有明显故障,应尽快停电检查处理;若不能立即停运处理,对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应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决定,但应加强追踪化验检查,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以便作出相应决策。
5.6 切实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强监测,严防油(气)质劣化。
5.7 化验人员在取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程和规定,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5.8 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5.9 设备更换油时应查对油号与原使用油号是否相同,并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注入。
5.10 添加油时,应尽量使油温与设备内温度相近,并做好措施,尽量减少空气侵入。
5.11 新旧油未经混合试验合格不准混合使用。
混合试验合格并混合使用后须加强监督。
混合试验项目有:安定度、酸值、反应、闪点。
6 油、气样简化、色谱试验项目、周期、标准6.1油的质量标准运行中绝缘油、透平油的质量标准如下表:6.3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检测周期规定如下表A1和表A2 表A1变压器、电抗器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色谱分析表A2互感器、套管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色谱分析6.4汽轮机油检测项目和周期注意:在机组运行中,当水轮机油浑浊时应增加检验次数并及时采取措施。
6.5 当不合格的油又不能在运行中恢复其性能时,应立即更换。
如换油有困难,须厂领导批准方可继续运行。
6.6 运行中SF6气体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运行中SF6气体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如下表:6.7 发电机冷却二次循环用水监督的任务是防止冷却二次循环用水结水垢和腐蚀,每年应检测一次水质,质量标准参考GB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技术监督导则》及生产厂家有关规定。
7 设备异常时的管理制度7.1 主要设备用油的PH值接近4.4或颜色骤变深,其它指标接近允许值或不合格时,应缩短试验周期,增加试验项目,必要时采取处理措施。
7.2 机组运行中,水轮机油浑浊时,应增加检验次数,并采取措施。
7.3 当油闪点下降时,应进行组成分析,并及时查明原因。
7.4主变运行中,瓦斯继电器动作、声音异常时应增加分析次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检查处理。
7.5设备有明显故障应尽快停电检查处理。
不能停运的,是否运行由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决定。
色谱分析应跟踪监视数据变化,及时报告以便决策。
8 防止油质劣化的措施8.1 目前防止油质劣化的措施有:(1)薄膜密封(2)呼吸器8.2 变压器绝缘油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色谱分析,监视油质的劣化情况。
8.3 呼吸器的硅胶受潮时应及时更换,更换的硅胶过筛,预先干燥去潮,在180℃烘4~6小时;140℃烘8小时;120℃烘1 6小时。
烘干待冷却至50℃浸入合格变压器油中除气除尘,呼吸器的硅胶,冷至环境温度再回装。
9 取油样的注意事项9.1 取样瓶应为白色磨口1000CC或500CC的硬质玻璃瓶。
油化验室人员负责清洗干净并烘干后才能使用。
9.2 取样瓶必须保证清洁、干燥,在取样前禁止打开瓶盖,以防灰尘和潮气进入。
9.3 取样前应将瓶上标签填写完整,所取之油样应与标签相符合。
9.4 化验人员取油样应由检修人员配合,取样要认真负责,准确及时,注意清洁,防止水分和灰尘掉入,以免得出错误的结论而造成浪费。
取样时必须带口罩。
9.5 若从油箱底部伐门放取油样时,先将积滞在底部的污油放出,然后再放少许油冲洗油口内的脏物和潮气直至干净,并用放出的油将取样瓶洗涤2~3次,方可将油样放入瓶内。
9.6 油样取出后应立即做试验,特别是耐压试验。
9.7 取样时应注意带电设备外壳是否有电及设备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不能带电取样的设备应配合有停电机会时取样。
9.8 取样时-般应在相对湿度不高于75%的条件下进行,严禁雨雾天气在室外设备上取油10 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0.1 运行、维护人员必须遵守运行规程及巡回检查制度,经常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注意充油(气)设备有无渗漏油(气),各油位(气体压力)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