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立宪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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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宪主义:实践考察与经验借鉴——以卢武铉悲剧为视角

韩国立宪主义:实践考察与经验借鉴——以卢武铉悲剧为视角

主政治的诞生奠定 了最为紧要的前提基础。 韩 国的 民主化运 动在 2 纪六七 十年代便 已 0世 开始。进入 8 0年代 , 民主化运动更是此起彼伏 , 不 断高涨 , 18 到 97年达到高潮。据不完全统计 , 仅在 18 9 7年 6月 1 日至 2 日的半 个月 间 , 国各 地 0 6 韩 共爆发 24 15次示威 , 参加人数达 80多万 ; 3 警方逮 捕示威群 众 124人 , 74 向示 威 群 众 施 放 催 泪 弹 3 5 万发 ; 在示威群众与警察的流血冲突中, 60 有 00多 名警察和示威群众受伤 , 30个警察机构被示威 近 0 群 众捣毁 ,6 14辆 汽 车被炸 毁 。这是 时任 总统 全斗 焕上 台以来 参加人 数最 多 、 模最大 、 规 冲突最 激烈 、
全体民众震惊之余 , 也令关注韩国政体的各国人士 深思韩国特有的总统弊案怪圈。韩国 自14 年建 98
国以来的 6 多年的历史 中, O 几乎每任总统都经历 了不愉快的结局 。尤其是 2 世纪 8 0 0年代以来, 连 续几位离任总统都牵扯到了金钱弊案之中, 这已成 为韩 国 民 主化 后 无 法 逃 脱 的 怪 圈 和 独 有 的 一 个
使, 藉以防止人权受到政权的侵害, 并进而确保政 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政治斗争, 是民主势力与权威 权的行使能符合人 民的利益…‘ 。质言之 , 嘟’ 我们 统 治 势 力 的 一 次 最 大 冲 突 , 称 “ 月 抗 史 六
主 义建设提供 有益借 鉴 。
[ 关键词】卢武铉 ; 国; 韩 立宪主义 [ 作者简介 ]马可,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 学院讲师, 重庆 404 005
[ 中图分类号】D 1 9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0 43 (00 0 - 11 0 04— 44 2 1 )2 05 — 6

韩国宪法探析

韩国宪法探析

韩国宪法探析金玉珍2012-10-23 18:27:36 来源:中国法学网【关键词】韩国宪法;国民主权;法治主义【作者简介】金玉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一、韩国宪法的制定韩国宪法作为韩国最高基本法,适用于韩国领域内的全体国民。

自1948年7月17日之日以来,至今共经过9次修改,最后一次修订是在1987年10月29日,被称为"韩国第10号宪法"或"第六共和国宪法"或"87宪法",由前言和正文130条6个附则构成。

1986年韩国结束第五共和国1 ,通过六月抗争开启了第七共和国的篇章。

之前的第五共和国虽然被称之为共和国却未能实现人们对于民主的热切期待,最终以民主抗争的形式在1987年6月10日爆发,又称六月抗争2 。

当时民主正义党的代表委员卢泰愚发表"6.29特别宣言",内容包括同意总统直选,全面赦免和恢复政治犯的权利,保障言论自由等。

于是直选制的宪法修改经过朝野两党八次会谈,在1987年9月18日共同提交到国会于10月12日议决通过, 10月29日颁布。

二、韩国宪法的结构韩国宪法由前言和正文共10章130条,附则6条组成。

在宪法条文之前,冠以前言,规定了宪法制定的源由、目的、宪法的制定权利人、指导思想和原理等。

通说认为前言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规范价值。

继前言之后为第一章总纲,也是韩国宪法的总纲。

由第一条(国号、政治体制、国家形式、主权)、第二条(国民条件和保护海外国民的义务)、第三条(领土)、第四条(统一)、第五条(否定侵略战争和国军使命及政治中立)、第六条(条约和国际法规的效力、外国人地位的保障)、第七条(公务员的地位、责任、身份及政治中立)、第八条(设立政党的自由与多党制的条件)、第九条(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努力发展民族文化的义务)。

第二章为国民的权利和义务。

此处国民权利和义务体现了韩国宪法基本法性质,是对于人权的规定,具有美国权利法案和法国人权宣言的性质。

韩国宪法概述

韩国宪法概述

韩国宪法概述韩国是一个拥有丰富历史和文化的国家,而宪法则是韩国政治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结构、行政机构以及官员的职权和责任等方面,同时也规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韩国宪法的概述。

第一步,了解韩国宪法的历史。

韩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48年颁布的“大韩民国宪法”,这是经过国民议会选举产生的宪法委员会拟定的。

然而,在韩国政治和社会的快速变化中,该宪法多次被修改和修正。

目前,韩国的宪法是在1987年5月制定并通过的第六版宪法。

第二步,介绍韩国宪法的结构和内容。

韩国宪法由前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共有131条。

其中,前言界定了韩国的政治体制和基本原则;正文则规定了政府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国家的行政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方面的内容;附则包括了宪法的施行细则、过渡规定等内容。

第三步,解读韩国宪法中的重要内容。

在韩国宪法中,民主原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宪法规定国家元首由公民通过选举产生。

同时,韩国宪法还规定了国会、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的权力分配和职责分工。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教育、宗教、言论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步,讨论韩国宪法的发展方向。

随着社会和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韩国宪法也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新挑战。

例如,韩国宪法是否应该增加对于环保、劳工权益、社会福利等问题的规定,以及如何完善司法体制等方面的议题都正在韩国社会和政治领域引起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总之,韩国的宪法是韩国政治和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界定了国家政治体制和基本原则,规定了政府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韩国宪法的内容和发展方向,对于理解韩国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韩国的民主制度

韩国的民主制度

韩国的民主制度韩国是东亚地区的一个民主国家,其民主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介绍韩国的民主制度,并探讨其特点和成就。

历史背景韩国的民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韩国分为南北两个国家,南韩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但长期受到军事独裁和威权政治的统治。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民主运动在韩国兴起,最终推动了民主制度的建立。

立宪框架韩国的政治体系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

根据宪法,总统是国家的最高行政和行政长官,并负责执行政府政策。

总统由公民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一次。

国民议会是立法机构,由公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权力。

韩国的司法体系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由最高法院领导。

此外,韩国还设有宪法法院,负责审查法律和政策是否符合宪法。

韩国的选举制度韩国的选举制度是多党制。

选举活动自由公正,并且选举结果是民意的真实反映。

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是两个重要的选举事件。

总统选举每五年举行一次,而国会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候选人可以是政党成员或无党派成员。

候选人必须年满40岁,具有韩国国籍,并且未曾被判犯有严重反共或煽动暴力罪行。

选举的结果是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的,选民通过直接投票选择候选人。

选举过程中,政党和候选人有平等的机会竞选,并且选举过程是透明的。

媒体、监察部门和国家选举委员会都扮演着确保选举公正的重要角色。

公民参与与言论自由在韩国的民主制度中,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广泛的保护。

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媒体和新闻机构享有言论自由。

这为公众提供了获取信息和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

公民社会组织在韩国也得到了支持和鼓励。

非政府组织(NGO)和其他利益集团在政策制定和社会问题解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组织可以提出建议,向政府施加压力,促使政府回应公众的需求。

民主制度的成就韩国的民主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

民主化的进程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和权益保障。

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民主权、三权分立、 寻求南北方和平民主统一、寻求国际和平与合作、 依法治国,以及国家负责促进国计民生。
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建立于1988年9月,是宪法体制的一个 重要部分解散政党做出裁决, 以及对权限纠纷和有关宪法方面的申诉,通过建 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进行判决。
第一共和国到第六共和国的概念?
自1948年独立以来,经历过5次大规模的宪法修 订。一般来说,我们会根据每次宪法的改变,而 为每一个阶段的韩国命名。所以,直到现在,韩 国总共经历过第一共和国至第六共和国等不同阶 段。现阶段的韩国就是第六共和国。
而后经过了多次修宪,进行了一系列有所反复的 体制改革,逐步从总统威权体制走向民主。现在 的韩国宪法已经对总统的权力作出了诸多的限制 以保证民主的实施。
想要具体了解韩国从第一共和国到第六共和国的 详细进程请看课本P24 —25
韩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韩国目前实行的政治体制是“三权分 立”制。韩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 为首的政府,立法权属于一院制的国会, 司法权属于由法官组成的法院。但总的来 说,仍是以总统为核心的体制。
一、韩国的行政权
韩国的行政权属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全国 武装力量总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
韩国政治制度
曲折的韩国民主之路
韩国当前的民主体制来源于80年代以前的军政府 体制,从军政府体制转化为民主体制,韩国的民 主进程只有短短的20年时间,民主思想的土壤尚 未培育完全。
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成立时,对外标榜是民主政 体,但事实上截至卢泰愚之前,可以说韩国是披 着民主外衣的独裁政体,特别是在李承晚和朴正 熙时期,为了延长任期,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宪 法被改来改去,就像儿戏一样。虽然标榜是三权 分立,但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始终凌驾于立法、 司法权力之上,根本看不到民主体制下立法、司 法和行政三权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一点点迹象。

朝鲜改革背景及现状评价

朝鲜改革背景及现状评价

朝鲜改革背景及现状评价朝鲜改革背景及现状评价近年来,朝鲜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引起关注。

尤其是在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上台后,朝鲜国内开始出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引发了国际社会的热议。

为了深入了解朝鲜改革的背景及现状,本文将进行探讨。

朝鲜改革背景改革在朝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朝鲜作为一个封闭的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没有私有企业,所有的资源和生产资料都组织在政府手中。

由于其严密的管制和封闭的外交政策,朝鲜的经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无法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朝鲜经济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力低下。

主要的原因是其政府过度依赖出口,而非自给自足。

同时,政府的统制也非常严格,导致朝鲜的企业缺乏必要的竞争力和生产力,导致经济的低迷。

在如此严重的经济问题下,朝鲜政府开始关注改革的必要性。

2012年,金正恩上台后,朝鲜开始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发展特区、开放笔者美元交易市场、允许私人经营等。

朝鲜改革现状评价虽然朝鲜已经开始实行改革,但是当前的状况并不能算是完美的。

朝鲜的经济转型并不成功,改革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在思想和经济领域,朝鲜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例如,朝鲜与国际社会仍然存在很大的隔阂,缺乏合作交流,这导致了朝鲜在资源和技术方面的相对滞后。

此外,朝鲜的官僚主义也是影响改革的关键因素。

朝鲜的政府仍然过于依赖命令性、计划性,这在新经济时代已经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

总体来说,尽管朝鲜的改革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但这一过程仍将带来更快的进步。

对朝鲜的经济体系和思想体系进行更新,有助于朝鲜更加适应全球化的新时代。

综上,朝鲜是一个一直处于困境中的国家,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地步入了新的转型期。

朝鲜的改革事业,虽然步伐远远没有达到理想中的目标,但这至少为这个曾经封闭、自我隔绝的国家开了一个窗户。

通过改革,朝鲜有望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这个基础上实现长期的稳定与发展。

《1987:对韩国民主化运动的历史剖析》

《1987:对韩国民主化运动的历史剖析》

1987: 对韩国民主化运动的历史剖析一、引言在20世纪80年代,韩国经历了一场重要的民主化运动,即1987年的韩国民主化运动。

这场运动标志着韩国政治体制的转变,从独裁统治转向民主制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场运动的历史背景、过程和影响。

二、背景1. 韩国的独裁统治在1980年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韩国都处于军政府或军事独裁统治之下。

这种状况导致了政治权力集中、人权受限以及社会不平等等问题。

2. 国内外压力的加大随着世界范围内对民主自由价值观念的普及,韩国也受到国内外压力的加大,要求进行政治改革并实现民主化。

3. 经济崛起与社会不满虽然韩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社会不满情绪逐渐蔓延。

人们开始关注政府腐败、贫富差距和社会正义等问题,呼吁实现真正的民主制度。

三、1987年的民主化运动1. 触发事件:全斗炫发动的总统大选1987年,在军事政权持续了数十年之后,韩国举行了总统大选。

然而,选举中涉嫌舞弊的事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抗议示威活动。

2. 学生与市民参与的示威活动在触发事件后,韩国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示威活动,主要由学生和市民组成。

他们要求政府进行政治改革、实现自由民主以及改善民众生活条件。

3. 政府回应与对话面对持续不断的抗议浪潮,政府采取了一定的姑息和回应措施,并展开与示威者和平对话。

这标志着政治体制开始向改革开放迈进。

四、影响与后果1. 韩国政治体制变革1987年的民主化运动为韩国奠定了良好基础,结束了军事独裁时代,实现了多党制和言论自由。

韩国政治体制持续改革,在民主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2. 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民主化运动也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人权状况得到改善,公民参与度增加,社会公平和正义程度提高。

韩国逐渐成为一个现代化、开放和发达的国家。

3. 地区影响力的增加通过成功实现民主化,韩国在亚洲地区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作为一个充满活力和稳定的民主国家,韩国积极参与地区事务,并成为地区合作的重要伙伴。

中国与韩国民主化进程的比较

中国与韩国民主化进程的比较

中国与韩国民主化进程的比较民主化是近代国际社会的普遍发展趋势,而中国和韩国在二十世纪末以及二十一世纪初分别经历了其民主化进程。

本文将对中国与韩国的民主化进程进行比较,以便更好了解两国在推进民主化方面的经历和现状。

一、政治文化的比较中国和韩国的政治文化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国民普遍存在“君权神授”、“孝为先”的思想。

韩国则较为注重个人自由和人权的保障,其民间智库的发展也较为成熟。

这些差异也会影响两国民主化进程的不同。

二、政治经济体制的比较中国和韩国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不同的道路。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取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而在1990年代后已经逐渐改为市场经济。

韩国在1980年代末推行了“民主改革”,掀起了戒严解除以及新宪法制定等发展的浪潮。

1992年后,韩国政府政治以资本主义经济为主要导向,在发展经济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中国和韩国的政治制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能会出现一些代表选举中的违法现象,但相关政策的深入落实,为所代表的民众提供公正合理的声音;而韩国则通过进行多级选举和对选民反映的细节关注,确保了选举的公正性,尽可能给人们带来政治上的信任感。

四、公民对民主化的支持程度的比较中国社会中的不少人对于民主化还存在着一定的怀疑和不理解,但在逐渐推动普及民主思想的后,支持者逐渐增多。

韩国则因长时间的政治动荡,相关事件的不断揭露,民众的对民主的支持度会更高,在韩国,民众意识到了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利益,进而迫使政府进行全部民主化改革。

“欲速则不达”,这千古名言也同样可以适用于每个国家的民主化经历。

中国与韩国的民主化进程,也同样蕴含着各自的特殊性和独特经验,也许有些许路程曲折,但最终的目标都是推动全社会的普遍民主化。

韩国政治发展史

韩国政治发展史

韩国政治发展史韩国政治发展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9世纪,随着朝鲜半岛的统一和分裂,这个地区的政治格局也不断发生变化。

在过去两个世纪里,韩国政治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挑战,从封建王朝时期到现代民主化进程,韩国政治的发展历程非常丰富和多样化。

封建时期的政治公元前19世纪至20世纪初,朝鲜半岛被统治着朝鲜王朝,这是一个封建时期的政治制度。

朝鲜王朝实行的是封建等级制度,贵族阶层享有特权,而农民和平民则处于被压迫的地位。

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朝鲜王朝经历了数个君主时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李朝和朝鲜王朝时期。

李朝时期,朝鲜王朝经历了一些重要的政治改革,如《世宗时代的新政》和《光海君时代的新政》,这些改革试图减少贵族的特权,加强国家的统一和管理。

然而,这些尝试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果,朝鲜王朝依然保持着封建等级制度,并且在19世纪末期面临外部压力,如日本的侵略和西方列强的入侵。

20世纪初的革命运动20世纪初,朝鲜半岛爆发了多次革命运动,这些运动试图推翻封建统治,建立现代政治体制。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一运动和三一独立运动。

三一运动是在1919年爆发的,参与者要求朝鲜独立和反对日本的殖民统治。

虽然这次运动并未成功实现独立,但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激发了朝鲜人民的民族自豪和对独立的渴望。

在日本的殖民统治下,朝鲜半岛经历了艰难的岁月,直到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战败,朝鲜半岛才得以摆脱日本的统治。

然而,在日本撤军后,半岛东北部被苏联占领,西南部被美军占领,朝鲜半岛因此分裂成为南北两个政治实体。

南韩的政治发展1948年,南韩建立了共和国政体,成立了第一届国会,实行了国家元首制度。

这标志着南韩进入了独立和民主化的新阶段。

然而,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南韩政治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变革,包括军事独裁统治、政治腐败和社会动荡等问题。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南韩政治由军队掌握大权,实行军事独裁统治。

在这个时期,南韩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如波公刚国制、波公刚国制和大阪市设立等,这些改革使南韩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

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政治制度
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成立时对外标榜是民主政体但事实上截至卢泰愚之前可以说韩国是披着民主外衣的独裁政体特别是在李承晚和朴正熙时期为了延长任期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宪法被改来改去就像儿戏一国当前的民主体制来源于80年代以前的军政府 体制,从军政府体制转化为民主体制,韩国的民 主进程只有短短的20年时间,民主思想的土壤尚 未培育完全。
1961年朴正熙发动军事政变,此后长期执政,期间韩 国经济实现持续高速增长。1979年朴正熙遇刺身亡, 全斗焕发动政变,并于1980年出任总统。
1987年韩国当局迫于民主运动压力修改宪法,实行总 统直选,同年卢泰愚当选第十三届总统。 开始了第六共 和国时期。
第十四至十七届总统分别为金泳三、金大中和卢武铉、李 明博,并在此段期间真正的三权分立体制在韩国逐步确立 起来。
在行政权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总统就是权力的 化身,总统的每一次发言,每一个指示都会被当 做法律来执行。
韩国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
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成立,李承晚当选首任总 统,从而开始了韩国历史上的第一共和国时期,韩国也开 始踏上了艰难的确立宪政体制的道路。1960年李承晚 在全国性学生运动中下台。
韩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民主权、三权分立、 寻求南北方和平民主统一、寻求国际和平与合作、 依法治国,以及国家负责促进国计民生。
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建立于1988年9月,是宪法体制的一个 重要部分。
韩国宪法授权宪法法院解释宪法、审查各种法规 是否符合宪法、对弹劾案和解散政党做出裁决, 以及对权限纠纷和有关宪法方面的申诉,通过建 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进行判决。
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成立时,对外标榜是民主政 体,但事实上截至卢泰愚之前,可以说韩国是披 着民主外衣的独裁政体,特别是在李承晚和朴正 熙时期,为了延长任期,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宪 法被改来改去,就像儿戏一样。虽然标榜是三权 分立,但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始终凌驾于立法、 司法权力之上,根本看不到民主体制下立法、司 法和行政三权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一点点迹象。

韩国政治概况

韩国政治概况

1.国会会议 国会分定期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除宪法和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必须有半数或半数以上议员出席会 议,以及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议员投票同意,国会方能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若投票结果出现平局,该议 案应视为被国会所否决。立法会议须向公众公开,但经半数以上与会议员同意,或议长考虑到国家安全利 益认为有必要时,该规定可不予考虑。 *2.国会职能 国会首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其他职能包括:主要职能包括:审议各项法案;审议国家预决算;监察政 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的紧急命令等。弹劾 总统的动议须经多数议员同意提出,并有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成方能成立。弹劾动议一经国 会通过,弹劾案件须交宪法法庭审判。 3.提炼小标题 国会下设17个常设委员会,国会常设委员会主席从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人数按国 会规定配置。委员会主席负责手握程序维持秩序并代表该委员会。各种议案和请求须交由常以委员会审 查。这些委员会是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商讨不同见解的主要论坛。
政 治
01
三权分立的确立
02
三权分立的内容
目 录
CONTENTS
03
宪法
04
政治体系
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
大韩民国首任总统
1948年,李承晚在美国的支持下
当选总统,于8月15日宣布成立大韩民
国。此后李承晚连续3届当选总统,并 先后成为国民党和自由党的首脑。他 对内实施专制独裁统治,严厉镇压共 产主义者为代表的左翼势力,同时为 保住个人权力,两度强行修改宪法, 践踏民主制度。对外依赖美援,坚持 武力北进,拒绝与日本建交。1960年, 在他第四次出任总统时,发生四一九
韩国和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一样,实行三权分立制。

韩国的民主制度

韩国的民主制度

韩国的民主制度标题:韩国的民主制度:崛起、发展与挑战引言:韩国,作为亚洲地区相对年轻的民主国家,其民主制度的发展历程充满曲折和变革。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韩国经历了政治体制改革、选举制度的改革以及民主化进程的推进,逐渐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

然而,韩国的民主制度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例如,政治腐败、选举困境、党派斗争等。

本文将深入探讨韩国民主制度的崛起、发展以及当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建议,以促进韩国的民主进程。

第一部分:韩国民主制度的崛起1. 韩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现代化进程a. 日据时期对韩国政治制度的影响b. 第一共和国的建立与失落c. 朴正熙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现代化进程2. 韩国的民主化运动a. 八十年代的民主化浪潮b. 尤酉铉、金泳三等领导人对民主化的推进c. 六月抗议运动的重要性和影响3. 韩国的宪政改革与民主制度的确立a. 1987年宪政改革:关于总统选举的新宪法b. 1992年的选举制度改革与国会选举制度的完善第二部分:韩国民主制度的发展1. 韩国的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a. 主要政党的兴起、分裂和整合b. 韩国的比例代表制选举制度与个人选区制度c. 选举制度改革的影响与挑战2. 韩国的媒体与言论自由a. 媒体发展的历程和角色演变b. 韩国政府对媒体的干预与管控问题c. 言论自由的保障与限制3. 韩国的司法体系与法治建设a. 韩国司法体系的特点与发展b. 司法独立性与公正性的挑战c. 公民社会对司法体系的监督和改革第三部分:韩国民主制度面临的挑战与问题1. 政治腐败问题a. 韩国政治腐败的历史背景与原因b. 防治腐败的措施与效果评估c. 还需加强的腐败防控措施2. 党派斗争与政治极化a. 韩国政党体系的分裂与对立b. 右翼与左翼的政治极化问题c. 促进政党合作与减少政治分歧的建议3. 选举困境与公民参与a. 选举的不公平与不透明问题b. 韩国年轻一代的政治参与意愿与现实c. 提高选民参与的方法与推动结论:韩国作为亚洲地区的民主国家,在民主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韩国政治概况

韩国政治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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사법---------3심제 司法———三审制




韩国采用三级三审制。 即地方法院为一审法院、高等法院为二审法院(抗 诉审法院)、大法院为三审法院,在各审级法院败诉 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于上级法院。在一审法院败诉的当 事人可以抗诉于上级法院——高等法院,在二审法院败 诉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于最高法院——大法院,从而完成 分为三个阶段的司法审判。 为了使三级三审制度的有效实行,另一方面为了诉 讼当事人的诉讼活动的便利,在全国设臵了1个大法院、 5个高等法院、13个地方法院、3个特殊地方法院、45 个地方法院的支院,并用法律规定了管辖区域。其法 律依据有《有关各级法院的设臵与管辖区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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한국 헌법의 특징 韩国宪法的特征




1.最高基本法 从国内法角度,宪法优于其他法,具有最高地位。因此韩国宪法发 挥着最高法的作用,宪法与一般法律规定相冲突时优先适用宪法。 但与一般法律相比,要求经过更为严格的程序,通过违宪法律审查 间接承认了最高基本法的地位。违宪法律审查制度是体现宪法最高 性质的代表制度。 2.成文宪法 韩国宪法裁判所在"新行政首都法违宪确认决定"中指出,基本宪法 事项在国内法中具有与成文宪法相同效力,"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 措施法"违背以首尔为首都的习惯宪法,迁移首都需要经过成文宪 法的改宪程序,从而间接认可了韩国习惯宪法的存在。 3.硬性宪法 韩国宪法的修改及制定程序与一般法律的修改和制定相比,其程序 更加细致和严格。一般法律通过国会的决议制定和修改,与此相反, 宪法则需要国会在籍议员半数以上或总统提议才能提出修正案,国 会议决须获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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행정---------공무원 行政———公务员

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政治制度引言韩国政治制度是韩国国家治理和决策的框架,是韩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随着韩国的现代化进程和民主化运动的发展,韩国政治制度也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背景、政府组织架构和选举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对了解韩国政治制度有所帮助。

一、历史背景韩国政治制度的演变与韩国历史的起伏息息相关。

自韩国独立以来,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从最初的单一政权时期到现在的多党制民主制度。

在20世纪初,韩国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政治制度基本上不存在。

直到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投降,韩国恢复独立。

之后,韩国政治制度开始重建,民主选举成为政治体制的重要一环。

二、政府组织架构韩国政府组织架构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主要部门构成。

1. 行政部门:行政权力由总统和内阁共同行使。

总统是韩国的最高行政首脑,由韩国公民通过普选产生。

内阁由总统任命,负责制定和实施政策,管理国家事务。

2. 立法部门:韩国议会称为国会,由国民议会和国民议员构成。

国会议员由公民通过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修订法律,监督政府行为。

3. 司法部门:韩国的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

最高法院是韩国司法的最高机构,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和解释法律。

三、选举制度韩国实行普选制度,选举活动笼罩在政治制度之上。

韩国的选举制度确保了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选举过程。

1. 总统选举:韩国总统选举每五年一次,由全体成年公民通过普选产生。

候选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如年龄和公民身份等。

2. 国会选举:韩国国会选举每四年一次,选举制度分为比例代表制和单一留任制。

选民通过选举投票来选择国会议员。

3. 地方选举:韩国实行直接选举制度,选举市、郡、区长和市、郡、区议会成员。

四、政党制度和民主发展韩国的政党制度积极推动了民主的发展。

目前,韩国主要的政党有自由韩国党、共同民主党和正党等。

政党在韩国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竞争、协商和监督,推动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韩国立宪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韩国立宪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韩国立宪主义的历史与现状尹大奎(Dae-Kyu Yoon)一绪论自60年代以来,大韩民国因其巨大的经济成就而举世瞩目。

但进入80年代以后,相对于其经济成就,观察家们却更加关注韩国蓬勃展开的政治变革。

1993年,韩国诞生了自1961年军人政变以来第一个文人政府。

更有甚者,在1997年的总统大选中,反对党领袖最终获胜。

对于珍视自由、公正和人格尊严的国际社会而言,这一历史事件尤其值得注意。

本文有两个目的。

首先,我将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探讨韩国文化传统对其宪政和民主发展的影响。

其次,也是文章的主要部分,从宪法角度对战后韩国的民主发展作一个历史概括。

通过这两重研究,我希望不仅对韩国宪法制度及其历史发展作一介绍,而且为更好地理解那些阻碍和促进韩国宪政发展的文化因素作一铺垫。

之所以会有文章的后一目的,是因为文化传统通常被认为是第三世界国家实现民主的重要障碍。

「立宪主义」在此意即民主的法律表现,及为法治(rule of law)和民主理想机制化创造条件的动态政治过程。

换言之,立宪主义就是实现宪法理念和精神的过程。

二法律发展和文化从1948年成立第一个宪法政府至80年代末,韩国均为独裁政府所统治。

韩国宪政的这一令人失望的记录常常被归咎于她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

但是韩国文化和政治发展之间──独裁和儒家思想之间的联系,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清楚。

为了便于理解这一关系的复杂性,有必要简略地回顾一下韩国的文化和政治传统。

自七世纪以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便已成为韩国政治史上的鲜明特征。

这种对中央的重视常常被认为阻碍了韩国社会多元化和信仰自由的发展。

自然,韩国的儒家传统和社会单一性强化了中央集权。

在像韩国这样的单一社会里,社会规范,诸如道德、习俗和宗教等,成为比法律更有效的社会控制和整合的手段。

原因在于,这些规范本身源自社会环境,无须国家强制。

在这样的社会里,法律的作用大都减弱了。

在儒家等级和中央极权的社会里,地位为不平等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

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

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333年,当时朝鲜半岛上出现了第一个国家-高句丽。

随着时间的推移,韩国政治制度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演变。

本文将简要介绍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

在古代,韩国政治制度主要是以君主制为基础的。

高句丽、百济、新罗等古代王朝都采用了君主制,并通过宗法制度来维系社会秩序。

尽管各个王朝的政治制度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君主、贵族和军事领袖组成的统治阶层掌握实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朝鲜半岛逐渐形成了三国时期。

新罗王朝在公元7世纪统一了半岛,此后实行了世袭的君主制,并通过建立世家制度来管理地方事务。

这一政治制度一直持续到10世纪,直到高丽王朝的出现。

高丽王朝在公元918年建立,采用了中央集权制度。

国王通过设立官僚机构,掌握了大部分权力。

高丽王朝时期也出现了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在韩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后来朝鲜王朝的科举制度奠定了基础。

朝鲜王朝在1392年建立,持续了约500年。

朝鲜王朝实行了世袭的君主制,并通过设立六部制度来管理国家事务。

朝鲜王朝的政治制度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强调君臣关系和家族观念。

此外,朝鲜王朝还实行了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将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等,限制人们的社会流动。

19世纪末,韩国面临外来势力的侵略和干涉。

日本于1910年吞并韩国,实行殖民统治。

在此期间,韩国的政治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传统的政治结构几乎完全崩溃。

二战后,韩国恢复了独立,并开始建立新的政治制度。

1948年,韩国宣布成立了大韩民国,实行了总统制。

然而,韩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并不平稳,历经了许多政治动荡和转型期。

从军事政权到民主政权的转变,韩国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

到了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韩国政治制度逐渐稳定下来。

现今的韩国政治制度是以总统制为基础的,国会成为立法机构,司法独立和行政机关相互制衡。

此外,韩国政治制度也注重保护人权和民主价值观。

总之,韩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经历了君主制、集权制、君主立宪制、军事政权和总统制等多个阶段。

韩国地方制度

韩国地方制度

韩国地方制度引言:韩国地方制度是韩国政府的组织方式,用于管理国家的地方自治。

它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涉及到政府机构、行政管辖区域和地方宪法等方面。

韩国地方制度的演变与韩国的历史和政治环境息息相关。

本文将探讨韩国地方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现状,并分析其对于国家的意义和影响。

1. 起源和发展韩国地方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朝鲜王朝时期。

当时,朝鲜王朝的地方政权被划分为乡、县和州。

这些地方政权负责处理行政事务、土地管理和税收征集等事项。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权的机构和职责逐渐完善,并发展出一套相对稳定的地方制度框架。

在20世纪初,韩国经历了日本殖民统治的时期。

日本殖民统治期间,韩国的地方制度受到严重破坏,并被强制改革为符合日本的行政体系。

但是,韩国人民始终保留了对于地方自治的渴求,这成为了日后恢复地方制度的基础。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韩国恢复了独立。

此时,韩国重新建立了地方制度,并开始重建地方政府机构。

经过几十年的调整和改革,韩国地方制度逐渐成熟,并为韩国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2. 现行地方制度韩国地方制度的核心是地方自治。

根据韩国宪法,地方自治是指地方政府独立自主地处理行政事务、制定地方法规,并负责地方事务的统筹管理。

目前,韩国的地方政府分为特别自治市、都道府县和市郡三个层级。

特别自治市是具有自治权和独立行政地位的城市,包括首尔特别市、釜山広域市、大邱広域市和仁川広域市等。

它们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都道府县是省级单位,负责管理相应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等。

目前,韩国共设有9个都道府县,如京畿道、庆尚北道和庆尚南道等。

市郡是地方政府的基层单位,负责处理基本的行政事务和服务,如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

市郡的行政权力相对较低,但在地方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3. 地方政府机构韩国地方政府机构包括地方议会、地方行政机关和地方银行等。

韩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

韩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

韩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一、宪法学的产生与?在韩国,近代宪法思想与宪法理论是从西方移植的。

随着国际法思想的传播,宪法作为一种思潮开始近代化进程。

自1883年以来,在韩国的大众新闻如《汉城旬报》、《独立新闻》、《皇城新闻》等报纸上开始刊登了宣传西方立宪主义和权利思想的文章。

当时,主要介绍了英国立宪君主制理论,一些知识分子们试图将朝鲜的绝对君主制改为英国式立宪君主制。

1910年被沦为日本殖民地后,为了争取国权,知识分子们极力宣传国家意识与国家思想。

韩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宪法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1895年建立的法官讲习所以及1905年以后的各种新式学校中开始讲授宪法学。

在韩国宪法学家惠积八束的宪法学讲义为基础,并结合韩国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宪法理论的体系化。

在殖民统治36年期间,宪法学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只能被动地接受为殖民统治服务的日本宪法思想。

韩国宪法学的真正的创立与发展始于获得独立以后。

?在四十年代,随着国家的独立,制宪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为了顺利完成制宪任务与为制宪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学者们开始研究宪法理论,出版了宪法学著作。

如金正实的《各国宪法论》(1946年)、《世界宪章》(1947年)、李昌殊的《宪法解说》(1948年)等。

美国实行军政以后,颁布了保障平等与人权的宪法性,并公开发行了旨在提高宪法意识的《立宪纲要》一书。

1948年颁布宪法以后围绕宪法的精神与基本特征,学者们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尽管当时学者的人数有限,但有关宪法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是不少的。

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当推宪法学家俞镇午博士。

俞镇午博士代表学界参加了48年宪法的制定过程,并提出了以英国议会制为蓝本的议院内阁制的宪法草案,为宪法基本框架的确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他撰写的《宪法解义》、《宪法基础理论》等著作对于人们了解新宪法的基本思想,普及宪法知识,提高人们的参政意识起到了启蒙作用。

韩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研究

韩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研究

韩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研究【摘要】韩国民主政治的演进经历了一个波浪式的发展过程,从简单地引入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经威权主义领导阶段,再向实质性的民主化转变。

本文即论述韩国民主政治发展经历的两次转型、三个阶段,并探讨民主框架、威权主义、文化融合、市民社会等因素在这一过程中的产生的影响及意义。

【关键词】韩国民主政治政治发展大韩民国政府于1948年8月15日正式宣告成立,当年12月,联合国承认韩国政府,称“大韩民国是在能够监督选举的地区上成立的合法政府”。

政府成立之初,为保持政府运作畅顺,韩国即参照美国,建立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共和制政体,由国会行使立法权,法院行使司法权,政府行使行政权。

其国家管理体制被称为“总统中心体制”。

虽然早早建立起民主政治体制的框架,并在二三十年内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但韩国在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道路上却历经挑战和坎坷,走过了独特的政治发展之路。

从1948年建国到1987年第六共和国宪法的确立,大韩民国共经历以5次大规模修宪为标志的六个阶段,它们分别被命名为大韩民国第一之第六共和国,期间两次重要政治转型分别发生在朴正熙领导的第三共和国时期及卢泰愚领导的第六共和国时期。

第一次转型是1961年威权体制取代脆弱的民主政治体制,第二次转型是1987年威权体制被新的民主政治体制所取代。

可以说,韩国人民经过了长达40年的摸索和奋斗,在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后,终于成功推动了政治转型,确立了比较充分的民主宪政体制,和平地完成了政治民主化改革,创造了“韩国民主化奇迹”。

一.韩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大韩民国具有朝鲜李氏王朝数百年(1392~1910年)的集权官僚制度的传统,在建国前又经历了36年(1910~1945年)的日本殖民统治,民众对“民主”没有任何体验。

且在1948~1952年期间,韩国不仅贫穷、落后,还陷入朝鲜战争。

在这种落后与困难的条件下推行民主政治,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的作用。

韩国在建立伊始,经由美国直接干预和架构设计,仿照西方民主制度,建立本国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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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自60年代以来,大韩民国因其巨大的经济成就而举世瞩目。

但进入80年代以后,相对于其经济成就,观察家们却更加关注韩国蓬勃展开的政治变革。

1993年,韩国诞生了自1961年军人政变以来第一个文人政府。

更有甚者,在1997年的总统大选中,反对党领袖最终获胜。

对于珍视自由、公正和人格尊严的国际社会而言,这一历史事件尤其值得注意。

本文有两个目的。

首先,我将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探讨韩国文化传统对其宪政和民主发展的影响。

其次,也是文章的主要部分,从宪法角度对战后韩国的民主发展作一个历史概括。

通过这两重研究,我希望不仅对韩国宪法制度及其历史发展作一介绍,而且为更好地理解那些阻碍和促进韩国宪政发展的文化因素作一铺垫。

之所以会有文章的后一目的,是因为文化传统通常被认为是第三世界国家实现民主的重要障碍。

二法律发展和文化从 1948年成立第一个宪法政府至80年代末,韩国均为独裁政府所统治。

韩国宪政的这一令人失望的记录常常被归咎于她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

但是韩国文化和政治发展之间──独裁和儒家思想之间的联系,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清楚。

为了便于理解这一关系的复杂性,有必要简略地回顾一下韩国的文化和政治传统。

自七世纪以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便已成为韩国政治史上的鲜明特征。

这种对中央的重视常常被认为阻碍了韩国社会多元化和信仰自由的发展。

自然,韩国的儒家传统和社会单一性强化了中央集权。

在像韩国这样的单一社会里,社会规范,诸如道德、习俗和宗教等,成为比法律更有效的社会控制和整合的手段。

原因在于,这些规范本身源自社会环境,无须国家强制。

在这样的社会里,法律的作用大都减弱了。

在儒家等级和中央极权的社会里,地位为不平等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非正式的规范常常暗行其道,而公共管理则通过命令或指示而非固定条文进行。

儒家等级制度划与了工匠和商人很低的社会地位,这从总体上造成工商业发展迟滞。

同时,韩国的中央集权也阻碍了地区工业的发展。

当然,对于封建日本那样的非中央集权国家,则恰好相反。

为与其它封地领主竞争,每一领主均鼓励地方工业的发展。

韩国工商业的停滞不前有利于社会的集中,但却减少了因管理商业交易而产生的法律需求。

这进一步弱化了法律的发展。

韩国在本身的启蒙运动或宗教改革运动尚未出现之前,便遭到了外国奴役。

日本的殖民统治(1910-45)强化了法律的负面影响。

殖民统治者将西方法律用作攫取利益的工具,而显然无意将其用来维护社会正义或保障个人权力。

反抗日本统治常常导致违反当局的法律,但韩国人民把这看作爱国主义行为。

韩国其后脱离日本统治独立,但却并未自动带来自由。

和第三世界多数殖民地国家一样,独立仅仅是把外国势力强加的政治限制换成了本国政治势力的类似限制。

因此,韩国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发展为宪政的发展提供的优惠条件微乎其微。

对强调文化的决定性影响的人而言,韩国的传统是她无法摆脱的力量。

这种「文化决定论」曾是解释韩国社会落后原因的颇为流行的方法。

最近的金融危机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似乎再次证明了文化在亚洲的负面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真是文化决定论的证据吗?但是随着战后韩国和其它新兴工业国(简称nics国家,均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经济的飞速发展,突然出现了对用文化解释「落后论」进行重新阐释的必要。

尤其是,应如何解释韩国经济成功与文化的关系。

曾被指责为导致韩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儒家教义,又转而被看作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儒家对教育、和谐和家庭关系的重视如今被认为是特别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对儒家文化作用的评价,似乎随着韩国社会、经济演变的特定阶段而发生着变化。

就算儒家文化对亚洲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人们也仍然可以说,同样的解释不能推而广之到政治领域或宪政,因为经济的成功可能与独裁统治相伴相生。

事实上,不少人就把韩国作为这样一个例子。

针对这一点,我认为没有必要讨论民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但是,让我着重谈谈一个更相关的问题:假如韩国的政治发展取得了成功,文化决定论者将怎样解释这一不相称的结果?根据这种见解,文化可以在某个时候促进发展,而在另一个时候制约发展。

据我理解,社会科学中通常使用的「文化」一词意即道德或以一定方式运作的形而上的倾向(predisposition)。

这「倾向」包括在重复中建立,并为特定社会所共有的生活方式和鲜明的理念、态度和情感。

传统意味着无形文化的传送和延续。

作为一个社会中人类智能的发源地,文化或传统是一个综合实体,所有现代现象均须从中寻求解释。

因此,它可作为一切依据或优、缺点的来源。

以圣人教义为基础的宗教是文化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西方史告诉我们,有关基督教的解释因时随地而变。

一度鼓吹王权的基督教,如今改而提倡个人主义。

既然历史总是可以重新解释,而文化的作用又不断被修正,赋予儒家思想的作用毫无疑问也会随韩国历史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众多儒家经典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可以自由诠释。

正如可以从儒家文化中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因一样,我们也可能从中找出有利于民主发展的因素。

同样的道理自然也适用于佛教。

比如,佛教文化一直被指责为泰国经济和民主落后的根源。

一旦泰国人民完成了发展目标并回头寻求解释时,他们却可能从佛教传统中找到答案。

但目前,泰国学者却把本国文化中阻碍发展的因素与推动西方发展进程的新教相提并论。

诚然,假如本文写于二三十年前,恐怕我也会坚持摒弃儒家文化。

时间是改变我们思维方式的重要因素。

对传统的重新解释即是历史。

从这种意义上讲,克罗齐(benedetto croce)说得好,「所有的历史都是现代史」(all history is contemporary)。

因此,我不否认文化的影响或重要性,然而,我不接受文化传统有助于西方的发展,但却只是阻碍了世界其它各地发展的这种说法。

仅从文化和传统的意义上探究法律有失偏颇,更好的方法是从整个社会这个广阔的角度入手。

过度倚重文化,就会倾向于低估社会、政治或经济因素的作用,以及人在变化的社会中的作用。

如果人民的努力使韩国的经济取得了成功,那么人民的决定性作用又何以不能在宪法发展中得以展现?人民与其外部环境相互作用创造新的历史,文化也因此不断被改变着。

有关文化的讨论暂叙到此,下面我想谈谈韩国宪政发展的历史,因为这段历史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三宪法发展概览(1)频繁修宪自1948年诞生第一部宪法,韩国已九次修宪,几乎每五年一次。

这足以表明韩国政治进程的不稳定。

更有甚者,直到不久以前,每次政权更迭都会导致修宪。

修宪大都通过「非法」延长总统任期进行,且常常随之实施军事管制法。

1952 年,1948宪法首次被修改。

当时,李承晚总统试图通过实施军事管制法和修改宪法、允许总统直选来延长自己的任期。

1948宪法规定,总统应由国民议会间接选举产生。

1952年,议会控制在李的反对派手里。

尽管如此,李仍成功地实现了修宪。

其时韩战正进入白热化状态(1950-53),议会在政府临时避难的釜山陪都召集。

旨在压制一切政党活动的军事管制法业已宣布和实施。

所有166名议员在气氛恐怖的深夜战栗地完成了对宪法修正案的投票。

不出所料,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李再次当选总统。

1954年推动的第二次修宪则使李的总统任期无限延长。

令人齿冷的是,此修正案是在比宪法规定的国民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少一票的情况下通过的。

不过,随着人望尽失,玩弄宪法最终未能使李在1960年保住总统宝座。

李承晚政府在人民的反对声中下台,从而导致了又一次修宪。

但是,新宪法过于草率,没有兼听不同意见,亦未确保程序公正。

此次修改用议会制取代了总统制,改动之大,以致本届政府被称为第二共和国。

1960年也进行了第四次修宪,增加了追溯选举舞弊、腐败和挪用公家财产人责任的法律内容。

迫于公众压力,此次修正案为罚不溯及既往的原则(prohibiting ex post facto penalties)提供了宪法例外依据。

第二共和国却天命不长。

政局不稳激起了军人干政,并于1961年成功发动政变。

可想而知,军事当局在1962年起草了一份新宪法,主要变化是重新确立了直选总统制。

第三共和国时代随之到来。

鉴于议会业已解散,新宪法不得不通过全民公决实施。

然而,军事管制法直到投票前十天才取消。

1969 年进行的第六次修宪,旨在确保将军出身的朴正熙总统第三次连任。

1962年修订的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为避免议会在野党成员的激烈反对,执政党暗中召集议会中本党成员,于凌晨在议会大厦主厅对面的楼里开会。

他们行动诡秘,直到进入讨论阶段才亮灯。

待反对党成员得到消息并冲进会场,已经为时太晚。

批准朴正熙再度连任的宪法修正案在他们缺席的情况下获得了通过。

随后,修正案被全民公决批准。

1972 年朴正熙又一次强行修改宪法,以确保其任期无限延长。

这一次,宪法和所有政治活动均被紧急总统令中止。

在既未举行公开听证会,也未进行公开答辩的情况下,修正案被提交全民公决。

同时,为防止朴在直选中落败,选举程序被小心改变了。

总统将由一个特别选举团选举,而选举团成员则由经当局精心筛选过的代表投票选出。

不出所料,朴正熙再次全票当选。

新宪法还赋予总统高于政府其它部门的权力,并对《基本权》增加了额外限制。

此次对宪法的修改面之广,以致于缔造了第四共和国。

朴正熙在 1979年遇刺导致了1980年的又一次修宪。

全斗焕将军率领一批朴的前追随者填补了他身后留下的权力真空。

新的军事领导人修改了宪法。

他们试图通过象征性地与前政府的独裁统治拉开距离,以使其政权合法化。

可是,军事当局效法1961年的军事政变颁布了军事管制法,禁止政治活动,并压制言论自由。

根据新宪法,尽管总统仍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却缩短至一届,为时七年。

总统期限仍可通过修宪延长,但不适用于在职总统。

这一明显的禁令乃是此新宪法值得称道之处。

但是,尽管新宪法去掉了诸多不受欢迎的条款,它仍授与总统极大权力。

建立在本宪法上的新政权即第五共和国。

不出所料,最后一位军人政治家全斗焕,被他一手挑选的选举团选为总统。

80年代后半期,公众对军事独裁政府的抗议风潮愈演愈烈,政治当局进退维谷:或是以军事管制法等非常手段延长统治,或是顺乎民意。

与前几任政府不同,当权者答应了公众的要求。

因此,就发展和意义而言,1987年宪法修正案都代表了极大的转变。

1987 宪法是韩国修宪史上首次由执政党与反对党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彼此合作的产物。

修宪也是在当时宪法规定的程序下进行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诞生了第六共和国的新宪法亦即现行宪法,比以往任何一部都更具有合法性。

至关重要的是,现行宪法重新确立了直选总统制。

此外,总统任期被缩短至五年。

新宪法还加大了立法的权力,进一步保护了个人权利。

1987 年总统选举依照新宪法举行。

旧制度下保守的既得利益者支持全斗焕的战友卢泰愚当选总统。

卢获胜的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两个主要竞选对手──金泳三和金大中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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