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防扰民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产生和控制工作,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秩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乡村等建设活动中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噪声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扩散。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措施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噪声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规定第七条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声音,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声音、爆破声、车辆行驶噪声、人声等。
第八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限值标准。
具体的噪声限值标准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公布。
第九条建筑施工噪声的评估和监测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与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保持沟通。
第十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控制应当参考《建筑施工噪声源分级与控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噪声控制方案,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备。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施工,减少噪声的产生。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日进行噪声大的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合理布置工地,减少噪声传播到周边居民的程度。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噪声管理人员,负责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施工噪声的情况,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改正违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二、施工单位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明显的噪音污染警示标志,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使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设备。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居民休息时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提前通知周边居民。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场地内的噪音污染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噪音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工地,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噪音污染防治水平。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时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城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物料堆放等造成的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四、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城市范围内进行的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管道等。
第三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
第四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应当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限制第七条建筑施工期间,白天(07:00-22:00)的噪声限制为55分贝。
第八条建筑施工期间,夜间(22:00-07:00)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
第九条建筑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限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噪声隔离设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的传播。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责任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噪声,居民有权向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整改或控制噪声。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与评估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记录施工现场的噪声数据。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应采用专业的噪声监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评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评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夜间施工防扰民措施
夜间施工防扰民措施
一、夜间施工的防扰民措施
1、夜间施工应避免产生噪音的作业,在施工场地外围进行噪音监测,对于一些产生噪音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噪音,如金属和模板加工场地均搭设工棚以屏蔽噪音。
2、夜间施工时应设置好充足的施工照明设备,注意夜间照明灯光的投射,在施工区内进行作业封闭,尽量降低光污染。
3、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音的原因,目前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主要是四类:包括施工机械运行、施工指挥、货物装卸撞击以及车辆鸣号等,尽量避免上述噪音的产生。
4、夜间施工工地应具备满足施工和出行需要的良好照明。
车行道和人行道应按规定设置警示灯,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二、夜间施工期间的投诉接待制度
1、居民以施工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对经批准的夜间施工提出投诉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请,由环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噪声值标准进行测定。
施工噪声超过标准值时,环保部门应当确定噪声扰民的范围,并出具测定报告书。
2、凡经环保部门测定,并确定补偿范围和签订补偿协议的,签约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3、确定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居民受噪声污染的程度,按批准的超噪声标准值夜间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防扰民措施(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工程施工过程中,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问题往往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
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下提出一系列工程施工防扰民措施。
一、施工时间合理安排1.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节假日等居民休息时间,减少噪音污染。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将噪音较大的施工工序安排在白天进行,降低夜间施工对居民的影响。
二、噪音污染控制1.使用低噪音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降低噪音污染。
2.设置隔音屏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隔音屏障,有效降低噪音传播。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粉尘污染控制1.洒水降尘: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污染。
2.覆盖裸露地面: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防止粉尘飞扬。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减少粉尘污染。
四、废水污染控制1.废水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2.设置废水收集池:在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池,防止废水直接排放。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物料使用,减少废水产生。
五、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围挡,规范施工现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垃圾处理: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3.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六、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1.定期召开居民座谈会:了解居民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2.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居民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公示施工信息:将施工时间、施工内容等信息进行公示,让居民了解施工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夜间施工行为,控制施工噪音污染,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夜间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材料运输等作业。
第三条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施工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地成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
第五条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噪音控制计划,明确各项控制措施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工地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三章噪音控制措施第七条严格执行夜间施工时间限制,非必要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优先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噪音源的产生。
对现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噪音排放。
第九条合理规划施工布局,将噪音较大的作业区域尽量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如设置声屏障、隔音罩等。
第十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车辆进出有序、速度适中,减少因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
第十一条在夜间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大声喧哗,保持施工现场的安静和秩序。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工地应建立夜间施工噪音监测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噪音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工地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地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对在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工地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利,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夜间作业噪音控制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夜间作业噪音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分别承担夜间作业噪音污染防治的责任。
第二章夜间作业噪音排放标准第五条夜间作业时限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
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应尽量减少噪音排放,不得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第六条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昼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70分贝,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55分贝;(二)在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等敏感区域,夜间作业噪音排放限值为50分贝。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如使用低噪音设备、隔离噪音传播途径、加强设备维护等。
第三章夜间作业噪音控制与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夜间作业噪音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申报夜间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噪音排放等信息。
第十条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夜间作业计划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夜间作业期间,应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噪音污染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夜间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生态环境、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噪音污染,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夜间施工噪音管理(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已成为常态。
然而,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有效管理夜间施工噪音,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措施:一、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制度1. 环保部门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审批范围和条件应明确,如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等。
2. 针对国家或本市重点工程、生产工艺要求须连续作业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审批部门应综合考虑,合理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1. 施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2. 施工现场应采取以下措施:禁止夜间使用空压机等高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噪音产生;设置隔音屏障、吸音材料等设施。
三、明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夜间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并确保噪音排放符合标准。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噪声污染防治义务。
四、加强执法监管1. 环保、城管、建筑业管理、市政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2. 对违规夜间施工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停工、罚款、取消文明工地评比资格等。
五、提高居民参与度1. 建立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方便居民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投诉。
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夜间施工噪音管理的认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
六、完善管理制度1. 制定夜间施工噪音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 定期开展夜间施工噪音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之,工程夜间施工噪音管理需要政府、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居民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审批、强化污染防治、明确责任、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居民参与度以及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才能有效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污染,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防扰民施工专项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施工过程中扰民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指导思想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理念,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施工与居民和谐共处。
三、组织机构成立防扰民施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监督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主要措施1. 加强施工管理(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2)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3)对施工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源进行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2. 优化施工工艺(1)采用低噪音、低振动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音。
(2)采用环保型施工材料,减少粉尘、废水排放。
(3)优化施工流程,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严格施工规范(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沟通协调(1)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扰民问题。
(2)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扰民行为严肃处理。
(3)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防扰民施工专项方案。
2. 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防扰民施工的重要性,提高居民对施工的理解和支持。
3. 落实措施: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扰民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监督检查: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总结评估:对防扰民施工专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环保设备、改善施工条件等。
2. 人员保障:加强施工队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夜间作业噪音控制工作,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宁生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城市居民区内进行建筑、土木工程、市政设施等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污染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夜间作业时间:夜间作业时间为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第四条夜间施工噪音标准: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周边居民区环境噪声标准的60分贝(A)。
第五条夜间施工噪音计量方法:夜间施工噪音的测量应采用A计权、快速响应计量方式进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噪音标准均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二章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夜间施工噪声控制方案,并报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如采用吸声材料、加装隔音设备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时段进行高噪音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噪音扰民等问题。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做好噪音监测、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应当得到城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办法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执行。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一、总则工地夜间作业噪音控制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周边居民的安静休息和生活质量,减少夜间施工所带来的噪音污染,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控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市区、城镇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夜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夜间施工时间夜间施工时间指在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之间进行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作业。
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时间,需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工地夜间噪音控制标准1.建筑工地夜间噪音标准:不超过55分贝。
2.市政工程夜间噪音标准:不超过60分贝。
五、噪音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工具,尽量减少机械设备和人工作业时产生的噪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噪音监测设备,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施工单位应尽量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周边设置告示牌,告知周边居民夜间施工时间和噪音控制标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5.如发现夜间施工噪音超标,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责任与处罚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扣除保证金等处罚。
2.如因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施工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3.如有居民对施工环境噪声影响提出投诉,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与检查1.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夜间施工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2.居民和社会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发布部门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
同时,对于其他未涉及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通用夜间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
通用夜间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通用夜间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本站还可以找到更多《通用夜间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
第一篇:通用夜间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行为,树立良好的施工形象而采取以下措施:1.夜间施工措施1.1严格按照夜间、白天施工噪声控制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控制。
对施工顺序进行调整,尽量避免噪声大的机械在夜间施工,同时调整机械的位置,使其尽量避开敏感部位。
1.2在工程开工前,与各部门取得联系,并办理符合规定的夜间施工手续。
2.3尽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工作在白天完成,即晚10:00之前下班。
2.防止扰民措施2.1成立“解决扰民与民扰问题工作小组”,由马思明同志任组长,组员:李铁成及各部室负责人。
2.2对施工管理情况和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工作的施工及时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小其影响。
2.3该工程周围有居民区,由于施工产生的粉尘、噪声、污水、强光及频繁的车辆运输可能给周围居民带来不便,因此,我们要协调好与周围居民及居委会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也确保业主不必为此牵扯过多精力。
2.4搞好与居委会的关系,并签订协议,请居委会协助做好居民的工作,帮助当地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
2.5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
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6进入现场的汽车不准鸣笛,夜间用灯光控制信号,设置“不准鸣笛”的明显标志。
2.7与业主、监理共同成立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小组,听取周围居民意见,做好宣传保障工作。
2.8 施工现场施工主要措施(1)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2)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施工现场周边利用已有围墙围挡,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全封闭道路地面已经硬化,材料堆及临时建筑垃圾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工程施工各类扰民措施(3篇)
第1篇一、施工时间管理1. 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如需夜间施工,应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
2.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噪声源,如切割、焊接等,使用低噪音设备。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车辆进出有序,减少噪音污染。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遮挡施工现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视觉干扰。
2. 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厕所,方便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使用,保持环境卫生。
3. 施工现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及物品对周边居民造成伤害。
三、交通管理1.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引导车辆合理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2.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交通路线,避免施工车辆与居民出行路线交叉。
3. 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停车场,方便施工车辆停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
四、环保措施1. 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等排放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 设置噪声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噪声,确保不超过规定标准。
3. 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社区沟通1. 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周边社区居民沟通,了解居民需求,及时解决扰民问题。
2. 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加,共同协商解决扰民问题。
3.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
六、临时设施1.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休息区、食堂等设施,方便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使用。
2. 临时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确保居民使用过程中不受影响。
3. 临时设施拆除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总之,工程施工扰民问题需要施工单位、政府及社区居民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通过以上扰民措施的实施,有望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第2篇一、时间控制1.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如夜间、节假日等,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施工现场防止扰民或民扰措施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施工现场防止扰民或民扰措施
1)防扰民措施
本工程将成立防扰民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制定、实施针对性的防扰民措施,具体见表1。
表1 防扰民措施
2)防民扰措施
只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防止扰民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民扰,民扰大部分是由于扰民引起的,应该相信,绝大多数居民是遵纪守法的,是能够充分理解施工单位的困难的。
为了防止民扰事件的发生,在落实防止扰民措施的前提下,制定防民扰措施,如表二。
表二防民扰措施。
施工现场防噪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噪音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噪音污染防治方案,明确噪音污染防治的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应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同步推进。
第三章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第七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布局合理化1. 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减少噪音传播。
(二)施工设备噪音控制1. 选择低噪音、高效能的施工设备。
2.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
3.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施工工艺优化1. 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噪音产生。
2. 优先采用静音施工工艺,如静力切割、静力破碎等。
(四)施工时间控制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 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音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五)施工现场环境整治1.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减少噪音产生。
2. 施工现场内不得堆放垃圾、杂物,避免噪音和扬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治噪音污染,造成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夜间施工防止扰民的措施
夜间施工防止扰民的措施大家是不是经常在晚上听到附近工地施工的噪音,严重影响休息和生活呢?这些夜间施工噪音真的很让人烦恼。
那么,怎么才能减少这些噪音,让我们的夜晚重新安静下来呢?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实用又容易上手的解决办法。
3. 具体措施3.1 让事情变得更简单背景:有时候,要控制夜间施工噪音,步骤太复杂的话,施工方可能会觉得麻烦而不愿意执行。
解决方案:明确规定夜间施工的具体时间段,比如晚上 10 点后禁止大型机械作业。
设置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检查是否有违规施工。
效果:这样做,施工方会更明确自己的责任,也能有效减少夜间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3.2 提高大家的参与感背景:要让夜间施工防止扰民这件事落实好,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解决方案:鼓励附近居民参与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及时举报。
施工方内部可以开展文明施工竞赛,奖励遵守规定的团队。
效果:大家都参与进来,能更好地保证措施的实施,形成良好的氛围。
3.3 创造一点“大家的规矩”背景:没有明确的规则,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可能会反复出现。
解决方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夜间施工管理规定,明确违规处罚措施。
施工方与周边居民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规定。
效果:有了规矩,大家都能按章办事,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4. 实施步骤4.1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从加强对施工方的宣传教育入手,让他们认识到夜间施工噪音的危害,然后逐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4.2 任务分配,明确责任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规则和监督,施工方负责具体执行,居民负责监督举报。
4.3 灵活调整,接受反馈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居民的反馈,及时调整措施,使其更加合理有效。
5. 可能的难点和应对5.1 难点:有人不愿意配合怎么办?对于施工方,通过加强监管和处罚来促使其配合。
对于居民,通过宣传教育让其理解配合的重要性。
5.2 难点:执行力不足怎么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定期公布执行情况,形成舆论压力。
工程施工扰民条例
工程施工扰民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施工活动,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工程施工活动。
工程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管线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周边居民告知施工计划、施工时间、施工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扰民影响,并征得居民同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规范进行施工,避免因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导致噪音、粉尘、震动等扰民问题的发生。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粉尘、震动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确保施工造成的杂物、垃圾等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施工警示标识,告知周边居民施工现场的施工内容、时间和注意事项,避免居民误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事故。
第八条居民对施工单位的扰民行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
第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处罚措施。
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施工不扰民措施制度
施工不扰民措施制度第一篇:施工不扰民措施制度施工不扰民措施制度为更好地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四周居民减少施工干扰,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措施制度。
一、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1、对在建建筑物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转栏,即保护作业人。
员的安全,防止高处坠物伤人,并能减少扬尘外泄。
2、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栏,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工地出入品设置保洁措施,工地围墙四周定人、定时间进行清扫以保证工地四周的环境卫生。
二、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应保护好埋置地下的用于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管道和线路。
四、控制和处理施工观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措施。
l、妥善处理泥浆水及其他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内。
2、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采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如用垂直运输机械)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严禁控制调整工地作息时间,尽量减少夜间加班,从而减轻噪声扰民。
7、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加强维修保养,加强润滑与保养或安装消声装置等减少机械噪声。
8、按规定办理噪声和排污有关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五、未详事宜按有关环保规定执行。
第二篇:施工不扰民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为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的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招待以下不扰民措施:1.晚上十点至早晨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居民休息。
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事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输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控制夜间施工扰民管理办法
控制夜间施工扰民管理办法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时段应为晚22时至次日晨6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本工程紧邻居民小区,夜间产生的噪声经常被周边居民投诉,为减少夜间施工噪声、避免投诉,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管控要求:1、原则上夜间(夜间指22:00至第二天6:00)22:00以后施工现场停止一切施工,现场照明关闭。
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单位须提前向总包工程部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表格详见附件)2、各参施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夜间必须排班值守,接受总包值班人员统一管理;3、夜间进材料单位,必须提前向总包物资部报备,确定运行路线及时间,安排值班人员看护,控制车辆速度、装卸噪声,存放到指定位置;(表格详见附件)4、夜间材料、物资出场必须提前向总包物资部报备;(表格详见附件)5、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夜间禁止喧哗,非必要不外出,严格禁止私人车辆在场内行驶;6、总包夜间值班领导指派总包夜间值班人员,晚上22:00点至第二天凌晨5点,组织分包夜间施工、进出材料单位的值守人员监督管理、控制噪声。
二、处罚办法:1、未经总包生产系统同意,私自夜间施工的单位,对该单位进行2000元处罚,负责人处罚500元,由工程部进行处罚;造成政府部门处罚的由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夜间进材料未向总包物资部报备的,对该单位进行1000元处罚,负责人处罚200元,由物资部进行处罚;3、夜间进材料未安排管理人员监督管理造成扰民,对该单位进行2000元处罚,负责人处罚500元,由安保部进行处罚;造成政府部门处罚的由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4、因其它因素造成施工扰民的单位及人员,总包对其分别进行1000元、200元处罚,由安保部进行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c、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d、楼面模板采用胶合板模板,可比采用钢模板减少噪声;
e、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f、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2)、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a、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b、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
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3)、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a、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渣土运输车辆厢盖密闭并经清洁冲洗后才能驶出工地。
b、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c、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d、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e、夜间22:00~06: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并适当给予周围居民经济补偿。
f、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村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