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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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现场监督表

招标现场监督表

6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介绍招标文件内容
7
招标文件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
8
评标专家通讯工具是否统一保管
9
评标过程中评委是否互相讨论
10
评标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经常出入
11
评标过程中评委是否独立作出评判
12
评标过程中评委质疑问题是否有倾向性
13
对质疑问题投标人是否书面明确答复
14
评标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
15
评委会是否明确推荐中标排序意见
16
评标记录是否全面详实、意见是否明确
17
用户代表是否干预其他评委意见
18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干预评委意见
19
对评标办法没有明确的问题是否制定统一的评 判标准
20
对本次招投标及评标过程其他问题的意见及建 议
监督员工作单位
招标现场监督记录表
监督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日期 评委人员
填表日期: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评标起止时间
序号
现场监督的具体内容
监督员监督意见
1
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时组织开标
2
开标唱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提取产生
4
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时到达评标现场
5
评标开始前是否宣读评标纪律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分别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等不够明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促进西安工程建设领域的科学发展和廉政建设,本人将调研、学习招投标活动中监督工作的一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参考。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纪检监察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主要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无健全和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招投标行政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招标人是否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等其它招标方式是否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四)是否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二、监督的程序和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法性及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开标过程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开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开标时间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否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是否按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招标文件的接收,是否当场检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是否公开唱标,所有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部公开。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一、背景介绍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环节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合法,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层次探讨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角色定位评标现场监督人员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个独立角色,他们是来自招标人外部的第三方人士,负责监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并确保评标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1 信息收集与准备1.调查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了解评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2.收集招标相关方面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的经验背景等。

2.2 参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协助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确保委员会由合适的成员组成。

2.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公示,确保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都符合相关要求。

2.3 监督评标程序的公正性1.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应在评标现场全程参与,并监督评标活动的整个过程。

2.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既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定。

3.确保评标过程中不存在不公正行为,如信息泄露、内部人员干预等。

2.4 给予监督意见及整改建议1.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并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就评标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改进措施得到实施。

3.1 参与评标文件的审查1.对评标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核对评标要求和评标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法规的要求。

2.检查评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评标文件的发布与最新版本一致。

3.2 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公示1.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过程,确保满足评标委员资格的要求。

2.监督评标委员的名单公示,向公众提供评标委员的基本信息。

3.3 主持评标前会议1.主持评标前会议,向评标委员介绍评标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

2.强调评标工作的重要性和评标委员的职责,解答评标委员的疑问。

3.4 监督评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1.在评标现场全程参与,监督评标委员遵守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

如何做好招标现场监督

如何做好招标现场监督

家联系 , 进行交底 , 比如在路途上等。因为此时工作
间) 开标 , 以便让投标人准确地来投标 。
把握 好投标 文 件 的密封 性检 查 。这是 开标 的一
人员已知道了专家的名单 , 也知道了其联系方式 , 如
果监督人员不在的话 , 是有可能做到的。这个是监
督 的难 点 , 也 是一 个盲 点 , 容 易被 忽视 。 怎么 办呢 ? 最 好 的办 法 是 参 与 抽 取 的人 员 要 在 监 督 人 员 的监 督
个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 根据《 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 , 开标时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
并公 证 。一 般情 况下 为 了节 省费 用 ,招标人 很 少会
视线范围内,至少不能单独行动。同时要求招标代 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从业 教育 ,不能让有非法之想 的人有可乘之机。在专家
专家从确定之后至到达评标现场需要一定的时间 , 抽取的专家评委平时都有 自己的本职工作 , 太短 了 8
中选 , 从而控制评标 , 毕竟系统也是 由人控制的。针
对此种情况 ,监督人员如何确保抽取的随机性呢? 可以让抽取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操作 , 如果不 同的 操作抽出的评委都是相同的人员 , 那 么系统是有 问
员人 数为 五人 以上 单数 , 其 中技术 、 经济等 方 面 的专 家不 得少 于成 员总 数 的三分之 二 。因此 ,作为 监督 人员 , 在 抽取 之前 要审 核其评 标 委员会 的组 成方 案 , 是否 符合 规定 , 是 否与 项 目的性质 匹 配 , 是 否有 需要 回避 的情 形 ? 是 否违反 国家 、 行 业 的规定 。 如果 不符 合要 求 , 监督 人员 提 出监督 意见 , 不 能继续 抽取 。

招投标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招投标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是( );否( )
2.评标专家是否从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产生
是( );否( )
3.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是( );否( )
4.是否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是( );否( )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
是( );否( )
监督结论:
监督人员签字:
备注:1.中标单位:;
2.中标金额:万元,
3.本次投标最高报价及单位: ;
4.其它投标单位名称及报价:

附件2
招标采购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20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
一、开标监督
1.开标时间是否与接收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是否为同一时间
是( );否( )
2.招标人或者其代理人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有效投标人
是( );否( )
3.是否有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是( );否( )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核实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
是( );否( )
5.有效投标人是否有相关主管行政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资质证书
是( );否( ) )
7.工程项目的拦标价是否由省局确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
是( );否( )
二、评标监督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开标时间、开标记录及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

1?招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重点监督招标单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方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手续。

2?投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检查投标箱,并需同招标单位一起对该投标箱加封。

在投标方投递标书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招标单位委派的接标人的身份和投递标书人的身份,对投递标书人所送标书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如果标书是通过邮寄方式投送的,则应记录收到标书的时间。

监督投标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标书投入投标箱。

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人员应会同接标人一起将投标箱投标口密封并加贴封条。

3?开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在开标会议中,公证人员应当查验投标方代表的资格证件和身份证明,再次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检查标书份数和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监督标书启封,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并宣布查验结果。

监督唱标人唱标,发现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在开标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方法、原则的开标活动,公证人员应当场宣读开标公证词。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监督管理部门。

然而,这些部门应不应该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应由谁进行现场监督?业内对此存在争议,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有邀请财政部门的,有邀请审计、监察机关的,有邀请社会监督员的,也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主动介入的。

还有部分地区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允许法定监督部门现场监标。

笔者拟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探讨开评标活动的现场监督问题,供业内同仁思考。

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能,《政府采购法》有着明确规定。

其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十七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六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据此可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法定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其中,财政部门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进行人员监察。

也正是基于这些规定,一些地方便错误地认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对开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分析《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关于审计、监察部门的职责,不难看出,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检查方式实现的。

虽然开评标活动也属于监督检查范畴,但监督检查和参与现场监督在组织形式和监督内容方面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法律法规也并未规定必须进行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以下简称18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

在招标公告中,我们会看到诸如此类的“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监察部门”招标采购活动涉及到的人员多,事物杂,因此要想有一个井然有序的招标采购活动必然少不了一个完善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

那么,如何对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今天中国比地招标网整理了监督的相关内容,看看是如何对招标采购进行完善的监督管理的。

招投标活动正常是有多个部门监管的,像政府事业单位的这种建设项目一般有发改委、住建委和执法部门检察院、纪检委等多个部门进行监管监督。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发改委指导和协调整个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核准招标方案等;其他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项目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但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建和市政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监管,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交通厅主要监管,进口机电设备由商务厅监管,部门由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除外)的货物和设备采购由采购办进行监管,其他项目和公路项目、大型工业项目等除由相应行业部门监管外,视情况发改委也进行监管,在开标过程时,纪检、监察部门也可能到场监督。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那么在招标过程中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监督的内容包括: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或者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投标人的标书、答辩内容等。

开标活动现场纪律

开标活动现场纪律

开标活动现场纪律一、活动背景介绍开标活动是招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决定了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为了确保开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招标过程的纪律和秩序,特制定本文档,详细规定开标活动现场的纪律要求。

二、活动现场纪律要求1. 准时到场所有参预开标活动的人员,包括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开标活动现场。

2. 遵守会场秩序在开标活动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吸烟、嚼食、乱扔垃圾等行为。

手机必须静音或者关闭,不得打搅他人。

3. 严禁携带非必要物品参预开标活动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开标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会场,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包、背包等大件物品。

4. 严禁私自交流开标活动现场除了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外,不得私自交流,不得传递任何与开标活动相关的信息。

5. 保持活动现场整洁开标活动现场要保持整洁,不得乱放文件、杂物等,不得在桌面上涂写、刻划,不得损坏会场设备和设施。

6. 严禁干扰开标活动任何人员都不得干扰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得以言语、肢体动作等方式干扰他人或者引起混乱。

7. 严禁泄露信息参预开标活动的人员必须保守开标活动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任何与开标活动相关的信息。

8. 严禁违规操作参预开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篡改文件、破坏证据等行为。

9. 遵守评标委员会决定在开标活动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不得擅自干预评标过程。

10. 保持庄重肃穆开标活动是一项庄重的工作,所有参预人员要保持庄重肃穆的态度,严守纪律,严禁开玩笑、讥笑和不敬行为。

三、活动纪律的重要性开标活动的纪律要求对于维护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

遵守纪律可以确保开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减少人为干扰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四、活动纪律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所有参预开标活动的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文档规定的活动纪律要求。

招投标监督情况汇报

招投标监督情况汇报

招投标监督情况汇报近期,我单位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就监督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情况如下:一、监督范围。

本次监督范围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各类招投标活动,涉及金额巨大,对社会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督方式。

我们采取了多种监督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询问笔录等,确保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督。

三、监督重点。

在监督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1. 招标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2. 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 招标评标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评标结果是否合理合法;4. 中标人履约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四、监督发现。

在监督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具体包括:1. 有些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歧视性条款,我们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2. 个别投标人资格存在问题,我们已将相关情况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3. 个别招标评标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我们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评标结果进行重新审核;4. 有些中标人存在履约不到位的情况,我们已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成果。

通过我们的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 促使了一些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确保了公平竞争的环境;2. 有效净化了投标人市场,提高了投标人的合规意识;3. 促使了一些单位对评标过程进行了公开透明,提高了评标的公正性;4. 对于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建议。

在监督过程中,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1. 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公正性;2. 完善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机制,杜绝不法投标行为;3. 进一步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确保其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4. 健全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机制,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总结。

公司招标现场监督(3篇)

公司招标现场监督(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工作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公司设立了招标现场监督小组,对招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本报告将对本次招标现场监督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二、招标现场基本情况1. 招标项目:XX项目采购2. 招标地点:XX公司会议室3. 招标时间:2021年X月X日4. 招标内容:XX产品及服务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监督小组组成及职责1. 组长:XX(公司采购部经理)2. 成员:XX(公司财务部经理)、XX(公司法务部经理)、XX(公司审计部经理)3. 职责:(1)组长负责监督小组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监督工作顺利进行;(2)成员负责对招标现场各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四、招标现场监督工作内容1. 招标文件审核监督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完整、清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1)招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2)招标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完整;(3)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是否符合实际需求;(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是否合理、公平。

2. 招标公告及报名监督小组对招标公告及报名环节进行了监督,确保报名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2)报名截止时间是否合理;(3)报名条件是否明确、公平;(4)报名资料审核是否严格。

3. 开标及评标监督小组对开标及评标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内容包括:(1)开标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2)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理;(4)评标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评标过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4. 合同签订监督小组对合同签订环节进行了监督,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监督内容包括:(1)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2)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3)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4)合同签订后是否及时备案。

公司招标纪检监督工作(3篇)

公司招标纪检监督工作(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公司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招标过程的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招标纪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企、廉洁从业,强化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工作的合规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招标纪检监督工作。

2. 公开透明原则: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公正公平原则:对招标过程实施公正、公平的监督,确保各参与方合法权益。

4. 预防为主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四、组织机构成立公司招标纪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纪检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工作职责1. 纪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招标纪检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 调查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 纪检监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招标过程的日常监督;- 收集、整理招标过程的有关资料;- 发现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参与调查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六、监督范围1. 招标公告发布;2. 投标人资格审核;3. 投标文件接收;4. 开标、评标、定标;5. 合同签订及履约;6. 其他招标相关活动。

七、监督程序1. 事前监督:- 审查招标文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审查招标过程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招标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2. 事中监督:- 观察招标过程,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对投标人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3. 事后监督:- 对招标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得到严格执行;- 对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讲 纪检监察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如何监督

第二讲 纪检监察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如何监督

在采购医疗仪器设备方面
医院要成立招标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考察 领导小组或谈判小组。

购买医疗设备的程序
由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销医疗仪器设备申请,提 交到设备科---根据情况提交到分管院长----分管院长经过 向院长汇报后---提交到班子会上----讨论是否购买----出去 考察、论证、市场调研---向单位汇报考场结讨论后---发出 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招标办负责招标时间----招标委员 会评标----结果出来后由招标办负责签合同手续----签字。 大型设备备:要公开招标或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国际招标。

2. 承办招标部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擅自取消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致使投标人之间不公平竞争的; 3. 不按规定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的;


4. 利用职务之便招“人情标”、“关系 标”的,招标领导小组 违反规定,在评 标委员会依程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 确定中标人的,定标无效 ;

1.监督人员应当在开标现场当 众宣布招投标纪律,公布投诉 举报电话; 2.对承办招标部门按招标文件 要求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情 况进行监督; 3.对招标人、投标人签定的廉 政公约进行确认,督导所有参 加评标的人员填写招标人廉政 保证书; 4.对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 地点公开开标的情况进行监督
评标监督:
监督方式和范围

监察部门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可采取现场监督、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招标活动规定范围标准的,监察部门原则上实行全过程监 督。达到上级规定范围标准的移交上级部门。 虽在规定范围标准之外,但与培训、教学、经营及职工利 益密切相关或有较大影响的招标活动,监察部门亦必须实 行全过程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

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

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监督有哪些内容和⽅式招标⽂件是发包⼈择优选取承包商的书⾯⽂件,也是投标⼈编制投标⽂件的依据,还是评标委员会的准则,更是重要的法律⽂件,其对整个施⼯承发包阶段起着根本性的制约作⽤。

法律咨询: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过程中监督内容和⽅式有哪些?律师回答:监督的内容包括: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排斥潜在投标⼈等违法违规⾏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与招标⼈、投标⼈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为;投标⼈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或者以向招标⼈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贿的⼿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投标⼈的标书、答辩内容等。

监督的⽅式主要是备案管理和开标过程监督。

备案管理即通过对招标过程中节点资料的备案,来发现和纠正其中的违法违规内容;开标过程监督主要通过⼯作⼈员现场监督和多媒体数字监控系统监控的⽅式,来制⽌、纠正开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为。

另外,还通过受理招投标投诉的⽅式,与市城建监察⼤队联合共同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为。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投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允许个⼈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适⽤本法有关投标⼈的规定。

第⼆⼗六条投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的能⼒;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资格条件或者招标⽂件对投标⼈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七条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件。

投标⽂件应当对招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属于建设施⼯的,投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负责⼈与主要技术⼈员的简历、业绩和拟⽤于完成招标项⽬的机械设备等。

第⼆⼗⼋条投标⼈应当在招标⽂件要求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前,将投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收到投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少于三个的,招标⼈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招标、评标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评标工作质量,保障招标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招标、评标活动的开展和现场监督的实施。

三、监督管理机构项目招标部门设立专门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评标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

四、监督管理职责1.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2.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全面;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开标进行监督,确保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等程序的合法合规;4.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专家严格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5.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中标结果的产生进行监督,确保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和中标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6.对废标或终止招标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决定和程序合法合规。

五、现场监督程序项目招标部门在招标、评标过程中,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招标、评标现场进行监督。

监督小组由项目招标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招标、评标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1.监督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监督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活动应当全程跟踪招标、评标的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现场监督活动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有干预或影响招标、评标活动的行为。

3.现场监督小组对招标、评标的重要环节和程序进行重点监督。

4.现场监督小组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项目招标部门。

5.现场监督小组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六、监督评标委员会1.监督小组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进行监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规则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评标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与回避

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与回避

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与回避感谢大家的支持!第一部分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监督的法律依据(一)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监督》中34条和40条中的规定。

监督的法律依据34条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招标投标工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监督的法律依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监督的法律依据40条规定: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上级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一)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监察机关监督监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监发[2002]3号);(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监察发[2003]186号)第7、第18、第19、第20点;上级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三)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南府发[2003]118号)第4条;(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第20条;上级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五)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和规则的意见》(川委办[2004]7号)第7条;(六)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厅廉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川交党[2005]2号)第4、第5、第7章;上级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七)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川监发[2005]4号)第5、第8、第9条;监督检查的范围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规定

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规定

1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强化招投投标内部约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严肃招投标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

委托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投标单位、招投标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人员进行的监督,定期、如实向监督人员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情况和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资料,报告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3 术语及定义4 职责4.1 招标投标专委会:对招标投标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4.2 监察审计中心、法律事务部:为监督职责的具体履行部门。

4.2.1 检查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方式、标底编制情况与制度的符合性;4.2.2 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4.2.3 监督开标、评标、入围考察、定标,参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4.2.4 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情况。

5 监督检查方法5.1向委托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投标单位、招投标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5.2 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推荐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5.3 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根据需要,可以联合各级监督控制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可以对内、对外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5.4 公司内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投标专委会投诉或举报。

监察审计中心、法律事务部在受理举报或投诉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可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采用联席听证会的方式进行解决。

6 监督纪律6.1 监督人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6.1.1 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6.1.2与投标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6.1.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开标评标过程是公共资源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乎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进行监督与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监督与检查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来阐述开标评标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实现。

一、监督与检查的目的监督与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开标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公平公正是公共资源交易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判和选拔。

监督与检查的目的在于防止任何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行为和事件发生,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二、监督与检查的方法1. 提前准备:监督与检查工作需要提前准备,包括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熟悉评标标准和程序。

这有助于监督与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准确地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2. 随机抽样:监督与检查人员可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一定比例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确保评标过程的随机性和全面性。

抽样的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以保证高效有效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3. 实地调查:监督与检查人员可以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投标人的真实情况和资质,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操作过程和准确性。

实地调查可以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和不正当行为,对于确保公平公正至关重要。

4. 现场监督:监督与检查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开标现场和评标会议,监督评标委员会的决策过程和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他们应当密切关注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执行。

三、监督与检查的注意事项1. 独立公正:监督与检查人员应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

他们需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保密性:监督与检查人员需要保守评标文件和评标过程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及评标委员会的商业敏感信息。

他们应当妥善保管评标文件,确保信息的安全。

3. 反馈意见:监督与检查人员可以向招标人提供监督与检查报告,指出评标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

招投标开标现场会场纪律
一、遵守会场纪律。

参加招投标会议的全体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
就座,始终保持会场的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严禁大声喧哗,若有疑问,举手报告招标人或主持人,由其负责解释答疑。

二、二、讲究职业道德.与会人员必须举止文明,诚实守信,平等待人;严格
遵守招投标规则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

三、三、关闭通讯工具。

开标期间,与会人员务必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关闭
后交现场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待散会后集中退还,在开标及评标期间,招标人、投标人未经允许,与外界联系者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并清退出会场。

四、四、指定作业位置。

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投标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必须立即退场,一律在指定位置耐心等候,不得在开标及评标会场附近逗留,在开标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远离或中途退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集中宣布开标结果时,凡未到场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弃权处理。

五、五、严格工作纪律.与会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
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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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

1?招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重点监督招标单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方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手续。

2?投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检查投标箱,并需同招标单位一起对该投标箱加封。

在投标方投递标书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招标单位委派的接标人的身份和投递标书人的身份,对投递标书人所送
标书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如果标书是通过邮寄方式投送的,则应记录收到标书的时间。

监督投标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标书投入投标箱。

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人员应会同接标人一起将投标箱投标口密封并加贴封条。

3?开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在开标会议中,公证人员应当查验投标方代表的资格证件和身份证明,再次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检查标书份数和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监督标书启封,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并宣布查验结果。

监督唱标人唱标,发现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在开标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方法、原则的开标活动,公证人员应当场宣读开标公证词。

如在开标结束后不立即开始进行评标定标,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将投标书重新密封,投入标箱,并将标箱密封。

根据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投标方所投标书,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属无效:(1)投标方不具备投标资格;(2)投标书没有报价;(3)投标书未密封;(4)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未签字;(5)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6)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7)在一个招标项目中,投标方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8)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主要是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担保文件。

4?评标定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查验评标组织成员的资格,核
实其身份。

对与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评标组织成员,应让其回避。

监督标底的开启,公布标底。

监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检查定标结果是否与评标定标记录一致,并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定标记录和定标决议上签字。

在评标定标活动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原则、方法的评标定标活动和定标结果,当场宣读评标定标公证词。

现场监督是整个招标投标公证活动中一项最主要、最复杂的工作内容,其成败、优劣直接关系到公证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招标投标活动能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中标的原则进行,也将影响到招标投标活动的成败。

因此,公证人员在现场监督过种中,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坚持公正的立场,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同时,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公证人员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是以国家公证人员的身份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是监督者而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持人,也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

因此,公证人员必须切实把握住这个监督者的身份,既不能越俎代疱,也不能撒手不管,当旁观者,如公证人员必须出席评标定标会议,对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监督,但公证人员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2)公证人员必须始终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不能以各种理由不出席,而让当事人代劳。

实践中,有的公证人员不亲自到投标现场进行监督,只是让招标方作出接标记录,然后对记录进行审查,理由是有的投标活动延续时间太长,公证人员难以全部参加。

这种作法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活动是由招标、投标、开
标、评标定标各个环节组成的整体,公证机关对招标投标进行公证,必须对每一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对前一个活动的审查、监督是进行后一环节的审查、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经过审查、监督,确认了前一个环节的活动真实、合法,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否则,就无法保证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合法,也就失去了公证的意义。

如果原定的投标活动延续时间太长,公证处在受理该项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后,可以向招标单位建议适当缩短投标期限,以利招标投标公证的进行。

(3)公证人员对整个现场监督活动都应认真制作记录,并存档,特别是对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当事人的解答、采取的措施、对投标箱、标书、投标方的资格审查的结果、发表的现场公证词等更要做出完整、准确的记录。

这不仅是公证文书立卷归档的需要,也是日后发生疑问、纠纷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凭证,切不可草率从事。

(4)公证人员应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如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或招标文件的行为时,应立即予以指出,令其纠正。

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终止现场监督的公证活动:
①招标单位擅自变更原定的招标文件内容,违背招标投标程序、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②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如招标单位搞假招标,或私下向某一投标方泄漏标底,意欲使其中标的。

对投标方舞弊,如私下串通、哄抬标价,或对招标单位行贿等,应取消舞弊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但不终止公证活动。

③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无效的情况时,公证人员也应终止公证活动。

如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竞争性,有的部门规定投标方不能少于三家,少于三家时,该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公证人员决定终止公证活动,应将终止公证的决定和理由当场宣布。

终止公证,将导致该项招标活动的无效,直接涉及招标、投标双方的权益。

因此,公证人员对终止公证应格外慎重,严格掌握标准。

否则,就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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