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异常及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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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异常及安全
生产情况汇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各风电场(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汇报工作的基本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博达公司系统各控股子公司及各风电场。
第二章汇报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汇报的内容分即时和定期两种形式。
第六条即时汇报是指当各单位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一、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二、机组异常情况报告;
三、机组检修即时报告;
四、机组低谷、周末消缺报告;
五、机组投产、退役(报废)的报告;
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广西分公司要求即时上
报的有关事项;
七、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第七条机组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非计划降出力,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第八条机组检修即时报告是指当机组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报告。
第九条机组低谷、周末消缺报告是指机组在电网负荷低谷期间,即正常工作日的晚22:00至次日早7:00,星期五的晚22:00至次周星期一的早7:00,停机进行机组维修或消缺的请示及报告。
第十条机组投产、退役(报废)的报告是指当新机组通过72小时(或合同规定的时间)试运由建设单位移交给生
产单位时的报告和当机组超过运行年限退役或报废时的报告。
第十一条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是指根据生产需要,即时要求各单位在某一时间段内上报的有关生产信息和相关事项的报告。
第十二条其他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是指除上述规定以外需向公司请示和汇报的重要事件。
第十三条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博达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定期生产情况汇报分为:机组分类生产情况日报、机组运行异常情况日报、发电厂生产情况日报、设备安全情况周报、机组生产情况月报、设备安全情况月报、发电厂生产情况月报、生产分析月报表、设备缺陷月报、水情(汛情)日报、水情(汛情)月报分析、大坝观测月报、技改修理和科研月报等。
第三章汇报的要求
第十五条定期汇报和即时汇报由各单位报送博达公司
安全生产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经审核、确认后再上报广西分公司。
第十六条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第十一条发生设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涉网事故,各单位在1小时内向博达公司报告,博达公司经确认后向广西分公司、当地电监办报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还要根据规定向地方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各种月报遇长假期(春节、五一、国庆节)可顺延至节后第三个工作日上报,遇双休日不顺延;周报遇长假期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报。
第十八条即时汇报首先以电话方式简要报告,同时通过邮件将事件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博达公司安全生产部邮箱,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
第十九条即时汇报须在事件发生1小时以内进行汇报。
第二十条机组的计划检修(大修、小修)按广西分公司检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报审。
第二十一条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后,除即时上报外,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补报非计划停运事件的专题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需要安排机组节日检修的,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博达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审核后向广西分公司提出申
请,得到批复并经当地电网调度机构同意方可停机检修。
第二十三条机组低谷应于当天下午17:00前汇报,周末消缺应于本周星期四下午17:00前汇报,得到批复后并经当地电网调度机构同意方可停机消缺。
第二十四条对于运行机组发生可延迟至72小时以后处理的缺陷,应提前48小时向博达公司安全生产部作出书面汇报,得到批复并经当地电网调度机构同意方可停机消缺。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工作负责人,负责人名单报博达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安排机组节日检修及低谷、周末消缺,未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安排停机检修、消缺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修、消缺的均按第一类非计划停运考核。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及时报告公司人身及设备事故、异常、重大设备缺陷项目
附件2:定期上报公司安全生产主要报表、报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