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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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八、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禁止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情,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5.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09-05 11:17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用化妆品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河北省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中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工作人员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工作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公司重视员工的健康状况,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程序和要求,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相关健康体检记录。

三、健康检查内容1. 健康问卷调查从业人员入职时需填写健康问卷调查表,详细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患有的疾病史、过敏史等相关内容。

2. 生活习惯调查询问从业人员的饮食习惯、运动习惯等相关情况,以了解其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

3. 医学体检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全面的医学体检,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常规项目,让专业医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确保发现疾病的早期征兆。

4. 心理健康评估为了了解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特别是与工作相关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5. 职业病检查根据从业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项目,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地工作。

四、健康检查实施1. 通知和安排公司将提前通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并分配体检时间。

2. 体检机构选择公司将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选择专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 保密与隐私体检过程中,保护从业人员的个人隐私,保证个人健康信息的机密性。

4. 结果评估与反馈体检机构将对从业人员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如发现有健康问题,将进行及时的反馈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5. 健康档案管理公司将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负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经费与费用公司将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费用,体检费用应列入公司预算,并及时支付给体检机构。

同时,公司也鼓励从业人员自觉去体检,并提供相关的费用补贴。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1条)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1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

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九、在食品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台账格式可参照卫生监督所提供的《“三放心”采购登记台帐》和《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其中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记录在《“三放心”采购登记台帐》,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其他食品记录在《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

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精选

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精选

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精选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提高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意识,预防食品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健康检查内容1.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

2. 健康证明: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 传染病筛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传染病筛查。

4. 食品从业人员特异性检查: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 食品从业人员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基本体格检查。

6. 食品从业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对从业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养。

四、健康检查程序1. 从业人员入职前,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2. 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时更新健康证明。

3.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疾病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接受医疗机构的检查。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五、健康检查管理1.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健康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2. 食品经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企业的人员健康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员工健康,制定科学的健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健康和食品质量安全。

一、制度目标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目标是:1. 保障员工体质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减少工伤事故发生;3. 提高员工健康意识,增强职业健康素质;4. 保障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二、制度内容1. 健康检查食品企业应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肺活量测定、职业病体检等。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根据需要进行个别的健康指导和职业病防护。

2. 职业卫生培训食品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包括食品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护措施、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员工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职业素质。

3. 环境监测食品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空气、水质、噪音等方面的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以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4. 个人防护用品食品企业应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员工在工作时的个人安全。

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和清洁。

5. 健康监测食品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重、血压、血糖等方面的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6. 应急处理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康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或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制度落实1. 管理责任食品企业应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健康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培训措施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健康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其管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食品安全,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八、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九、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十、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十一、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加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各项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是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的大事,而食品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1. 体检管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疾病。

体检项目应包括基本生理检查、传染病筛查、职业病检查等,体检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雇主和有关部门。

2. 个人卫生管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患有皮肤病、呼吸道传染病等,身上的衣物和鞋子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保证工作服的清洁和卫生。

需要进入操作区域的人员应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并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及工作帽等防护用品。

3. 证照管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职业证书,证书应定期更新,以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雇主还应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工作场所管理食品从业人员所在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工作区域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对有异味、异物进入工作区域的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无菌状态。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行业是风险较大的行业,行业人员应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了解,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健康和营养。

因此,成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1. 建立培训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制定相关的培训大纲和培训内容,定期推出、组织和开展培训,如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管理、职业规划和道德规范等。

2. 开设培训课程针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企业应制定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邀请专门培训人员进行指导。

比如,食品加工类、餐饮类、配送类等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分别进行加工流程、食品安全理论、操作规范、保健知识等不同内容的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带除婚戒外的其它任何饰物;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使用75%医用酒精擦手进行消毒;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食品采购索证与采购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必需进行索证索票;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3.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4.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5.供货商提供的资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加盖供货商公章;6.索取的资质应该在有效期限内;7.供货清单应与供货商资质一致,有供货商名称,并且盖章或者送货人签字;8.建立供货商资质档案,目录明确、便于查找;9.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必需入库进行验收,出入库时进行登记,作好记录;10.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11.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2.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3.应当明确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清单、使用岗位、用于制作何种食品;4.不得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添加剂品种、适用范围、用量;5.应当明确各种食品添加剂使用剂量控制,不同添加剂分别用什么工具称量;6.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需随时登记,谁使用谁登记,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格式及时进行登记;7.限定本单位使用的每种添加剂;8.操作人员不得超越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卫生制度1.配送的集体的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成品应予留样;2.原则上留样品中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留样品种;3.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挪动;4.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存放样品的专用冷藏箱;5.按每天加工品种数量,每一品种随机抽出样品,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作为留洋的食品样品,不得特殊制作;6.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交叉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7.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盒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150g;8.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O℃--4℃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9.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0.设置专用冰箱保存样品,其他食品不允许混放,保持冰箱内清洁卫生,并有“存样专用”标志;库房卫生及管理制度1.定期清理库房各部位卫生,擦拭货架、用具和摆放物品、商品上的尘土;清扫地面,擦拭天花板、墙壁、门窗、灯饰等;2.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3.库房、货架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4.严格按照库房卫生及管理制度要求验收、存储、管理和发放物品及原材料;对定型包装食品食、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5.应定期检查原材料、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发霉、生虫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的产品;6.定期检查库房所存物品、原材料,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并定位摆放;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7.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8.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标识不完全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入库;9.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其上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10.禁止采购存放亚硝酸盐;11.库房内设置退货专区,有明确标识;餐厅员工纪律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员工按时上下班,进入厨房须按规定着装戴帽,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洗手后上岗工作;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休息或看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4.“三不”不在餐厅、厨房区域内追逐、嬉戏、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厨房内抽烟;不做有碍厨房生产和卫生的事;5.不得坐在操作台上,不得随便吃拿食物,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物品交与他人;6.自觉维护保养厨房设备及用具,不得将设备带病操作或将专用设备改作它用,损坏公物应按规定赔偿;7.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证自己所在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域内的卫生整洁;8.不得擅自将非本食堂员工带入餐厅、厨房等工作场所;9.员工当班时间应精神饱满,不得私自会见朋友或接打私人电话;10.如有事情不能到岗,应提前向经理或厨师长请假并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紧急情况除外;11.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卫生及管理制度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空、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3.定期清理抽油烟设备;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做到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的容器内,生、熟食物要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9.应具备密盖污物,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及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容器,尝取食物要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吐痰,咳嗽、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保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有效,不得超过有效期、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并悬挂店堂;卫生许可证定期复验;2.每年组织一次职工体检和培训;健康证、培训证集中存放随时备查;新职工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法人代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卫生法;企业负责人和各部位负责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卫生责任区;卫生制度悬挂于各部位;4.餐厅经营购买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其它食用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有完整的进购入库和出库记录并定期组织人员检查;5.落实公司规定的关键点控制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真实有效;6.认真组织实施员工的各项培训学习,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技能提升,并做好培训记录留档备查;7.有专人负责每日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档;8.企业按照逐级监督检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有记录;9.每月全面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分自检,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将记录留档备查;10.对各项食品卫生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奖惩细则,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并有奖罚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以规范操作。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所属的各生产部门以及与食品有接触的相关人员。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具体范围包括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以及质检和技术服务人员等。

2.健康要求: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每年新招的食品从业人员须经过入厂体检。

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卫生防疫站负责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分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员工健康证年检要求每年进行一次,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

在健康证到期前,分公司办公室会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进行健康年检,以保证员工的健康证合格有效。

6、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 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 并做好培训记录。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 应经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3、健康体检须到食品药品行政监管部门认定的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4、健康证专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倒卖,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或悬挂明显处以便群众监督;5、在体检中凡查出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6、用人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工作中应随时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有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疾病,及时治疗或调离,职业禁忌调离率达100%;7、食品药品行政监管部门应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检查作为经常性监督的常规内容,督促健康体检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个人卫生制度1、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帽)。

2、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3、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

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者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5、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如流涎、肛门瘘、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经营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从业人员健康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第五条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有效期等内容。

第六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接受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粪便检查、尿液检查、血液检查等。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从业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证明、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十五条健康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2篇)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2篇)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和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健康检查须在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前____日内进行。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定期体检的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疾病防控,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管理。

具体而言,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体检项目: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体检项目,如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以及特定岗位需要的职业病筛查项目。

2. 体检周期:根据法律法规及企业要求,确定从业人员的体检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

特殊岗位或职业病高发行业的从业人员可能需要更加频繁的体检。

3. 体检机构:确定进行体检的合格医疗机构,保障体检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 体检结果处理:将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存在的健康问题进行跟踪和管理。

如发现职业病或潜在健康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帮助从业人员保持健康。

5. 健康教育和培训:根据体检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的认识和健康保护的能力。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健康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同时,体检结果也可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帮助企业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措施,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幼儿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幼儿园食品安全是关乎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问题,而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

为了保障幼儿园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三、健康管理要求1.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手部清洁,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2. 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暂停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4.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四、健康管理措施1. 幼儿园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培训、疾病等情况。

2. 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 幼儿园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如提供洗手设施、消毒用品等。

4. 幼儿园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

五、健康管理监督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

2. 幼儿园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幼儿园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幼儿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幼儿园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理。

3. 幼儿园应当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保障食品企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食品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其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执行。

二、健康检查1. 建立健康档案:每位食品企业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体格检查、疫苗接种情况、过敏史等核心信息。

2. 定期体检:食品企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全面体检,以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专科体检。

3. 随访管理:对食品企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随访,了解他们的体检报告、药物使用情况以及生活习惯等,并根据需要提供健康咨询。

三、职业病防护1. 职业病防护培训:为食品企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培训,包括对职业病的认识、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 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食品企业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卫生安全标准。

3. 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可靠性:食品企业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健康管理1.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食品企业应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解决心理困扰。

2.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食品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支持,降低工作压力。

3. 开展健康活动:食品企业可以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团队建设活动等,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积极性。

五、培训与教育1.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包括食品卫生知识、操作规范等内容,全面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2. 健康知识培训:食品企业可以组织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素养和相关知识水平,以实现健康管理的目标。

六、奖惩机制1. 奖励措施:对于积极参与健康管理活动的员工,食品企业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假期等。

2. 惩罚措施:对于不遵守健康管理制度的员工,食品企业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如警告、处罚等,以提醒员工重视个人健康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查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制定完善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制定自查方案和流程。

餐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自查方案具体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周期、自查标准等。

2.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记录是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每次自查的时间、地点、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

3.整改措施。

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自查奖惩制度。

对于有问题但及时整改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问题但不及时整改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予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关键。

餐饮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不存在传染病等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1.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在报到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2.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培训。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4.个人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穿戴过时的护理设备。

5.病假制度。

对于患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请假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避免传染和污染。

三、进货查验记录为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企业,保障消费者健康,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供货商资质。

餐饮企业应认真核实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职责1.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管理工作。

2.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3.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培训情况等。

4.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患有法定传染病或者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进行调离处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1.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 健康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等器官;(3)外科检查:皮肤、四肢、脊柱等;(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5)传染病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3. 健康检查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出具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4.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1.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发现从业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者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3.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要求从业人员遵守以下规定:(1)上岗前进行手部清洗、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3)操作时避免污染食品;(4)出现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主动报告并脱离工作岗位。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模版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品,而食品从业人员则是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以及食品从业人员自身的健康,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模板,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并执行该制度。

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提高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在食品企业从事生产、加工、配送等与食品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健康管理责任1. 食品企业应设立健康管理岗位,负责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2. 健康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开展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体检等工作,提供健康咨询与指导。

3. 健康管理岗位要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卫生安全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共同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与食品安全。

三、健康监测与体检1. 新入职的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监测与体检,包括常规体格检查、传染病筛查、职业病检查等项目。

2. 食品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接受健康监测与体检,具体频率由食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对发现有健康问题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止从事与食品直接相关的工作、进行疾病治疗等。

四、健康教育与培训1. 食品企业应开展定期的健康教育与培训活动,包括食品安全知识、个人卫生习惯、职业病防护等内容。

2. 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健康教育与培训活动应具有合格的证书,否则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相关的工作。

3. 食品企业还应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宣传,提高其健康意识与责任心。

五、职业卫生与个人卫生1. 食品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包括勤洗手、穿戴卫生工作服等。

2. 食品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个人保护用具,如手套、口罩等,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和个人卫生。

3. 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卫生死角,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清洁与安全。

六、职业病防护与治疗1. 食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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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健康查体,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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