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控查看调取制度
学校内部监控查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内部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资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内部监控系统的查阅、使用、保存及销毁等工作。
三、监控资料的管理1. 监控资料的收集与保存(1)监控资料包括:学校内部公共场所、教室、宿舍、食堂等区域的监控录像。
(2)监控资料应按照时间、地点、事件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保存。
(3)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如需延长保存期限,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
2. 监控资料的查阅(1)查阅监控资料需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
(2)查阅人应遵守以下规定:a. 不得泄露监控资料内容;b.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c. 不得将监控资料用于非法用途。
3. 监控资料的保存与销毁(1)监控资料保存期间,应定期检查,确保资料完整、完好。
(2)监控资料保存期满后,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四、监控人员的职责1. 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监控人员应负责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及查阅等工作。
3. 监控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监控人员应妥善保管监控资料,防止资料丢失、损坏。
五、违反本制度的规定1. 未经批准查阅监控资料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泄露监控资料内容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监控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视频资料的安全、保密,规范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查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查看工作。
第三条监控视频资料调阅、查看工作应遵循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第四条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分为校内调阅和校外调阅。
第五条校内单位或个人申请调阅监控视频资料,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调阅申请表,填写调阅原因、调阅时间、调阅范围等信息;(二)所在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三)调阅用途说明。
第六条校外单位或个人申请调阅监控视频资料,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调阅申请表,填写调阅原因、调阅时间、调阅范围等信息;(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调阅用途说明。
第七条监控视频资料调阅申请经学校安全管理处领导审批后,由监控室负责调阅。
第八条调阅监控视频资料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证件,由监控室工作人员陪同查看。
第九条调阅监控视频资料时,监控室工作人员应做好登记备案,包括申请人姓名、单位、调阅时间、调阅范围、查看结果等。
第三章监控视频资料的查看第十条监控视频资料的查看分为现场查看和远程查看。
第十一条现场查看由监控室工作人员陪同进行,申请人应在监控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查看。
第十二条远程查看由监控室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申请人通过远程登录监控系统进行查看。
第十三条申请人查看监控视频资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泄露监控视频资料内容;(二)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视频资料;(三)不得利用监控视频资料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监控视频资料的保密第十四条监控视频资料属于学校内部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向校外单位或个人提供。
第十五条监控视频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监控视频资料的保管、使用、销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泄露监控视频资料内容、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视频资料、利用监控视频资料进行非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调取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校园监控、宿舍监控、食堂监控等。
三、监控设备的使用1. 学校监控设备的使用,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必要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限于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必要范围内。
(3)保密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3.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监控设备的使用范围、时间、地点等,由保卫处统一安排。
(2)监控设备的使用,需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监控设备的使用,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完整,不得人为破坏或篡改。
四、监控设备的管理1. 学校监控设备的管理,由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维修或拆卸。
2. 监控设备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监控设备的数据存储、传输和使用,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3)监控设备的维修、更换,需由保卫处负责,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4)监控设备的报废,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五、监控信息的查询和使用1. 监控信息的查询,由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
2. 监控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查询监控信息,需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2)查询监控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3)查询监控信息,应限于维护学校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等必要范围内。
(4)查询监控信息,应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六、责任与处罚1. 保卫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对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学校监控调阅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查阅和保管。
三、监控视频资料的调阅1. 监控视频资料调阅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校内单位或个人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需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审批。
(2)校外单位或个人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需持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
2. 学生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需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经学生院系学工办主任同意,学校领导及安全管理处领导签字后,由当值监控员调取相关视频资料。
四、监控视频资料的查阅1. 监控视频资料的查阅应在监控室进行,查阅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查阅人员应遵守监控室纪律,不得随意离开监控室。
(2)查阅人员应爱护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
(3)查阅人员不得泄露监控视频资料内容。
2. 查阅完毕后,查阅人员需填写《学校监控视频查阅记录表》,由监控员签字确认。
五、监控视频资料的保管1. 监控视频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监控视频资料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监控视频资料保存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
六、责任追究1. 未经批准,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监控视频资料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监控人员未按规定操作监控设备,导致监控视频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监控调阅制度旨在保障学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监控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监控系统的调阅、查看工作,包括校内单位和校外单位、个人对监控资料的申请、审批、查阅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监控调阅查看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二)安全保密:确保监控资料的安全与保密,防止监控资料泄露;(三)公正公开:对申请调阅查看监控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正审查,确保调阅查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四)高效便捷: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监控资料的调阅、查看第四条学校监控资料调阅、查看的范围:(一)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工作;(二)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三)涉及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件;(四)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监控资料调阅、查看的申请程序:(一)校内单位(个人)申请调阅监控资料,需填写《学校监控资料调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安全管理处审批;(二)校外单位(个人)申请调阅监控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安全管理处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
第六条监控资料调阅、查看的审批程序:(一)安全管理处对申请调阅监控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调阅条件;(二)对符合调阅条件的申请,安全管理处将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个人);(三)申请单位(个人)凭审批意见到监控室查阅监控资料。
第七条监控资料调阅、查看的查阅程序:(一)申请单位(个人)持审批意见到监控室,由监控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查阅;(二)查阅监控资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泄露监控资料;2.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3. 不得篡改监控资料;4. 查阅完毕后,应将监控资料归还原位。
第三章监控资料的管理第八条学校监控资料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监控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的调取范围1. 涉及学校安全事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等需要调取监控录像的;2. 学校内部管理需要查看监控录像的;3. 应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要求,需要提供监控录像的。
三、监控录像的调取程序1. 调取监控录像应填写《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申请表》,明确调取原因、时间、范围等;2. 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的单位或个人应将申请表提交至学校监控管理部门;3. 监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申请要求进行调取;4. 调取监控录像时,应确保申请调取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合法,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5. 监控录像调取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四、监控录像的使用1. 监控录像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安全事件调查、治安案件处理等合法用途;2. 使用监控录像时,应确保保密,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3. 监控录像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 监控录像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后应删除。
五、监控录像的保管1. 学校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保管工作;2. 监控录像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确保监控录像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监控录像的存储设备,确保监控录像的存储质量。
六、监控录像的调取权限1. 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等具有监控录像调取权限;2. 监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监控录像调取申请,并按规定调取监控录像;3.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监控录像调取范围。
七、监控录像的保密1. 监控录像内容涉及师生员工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2.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监控录像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3. 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露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并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监控录像查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的安装与维护1. 监控录像系统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安装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监控录像系统应覆盖校园主要区域,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操场等。
3. 监控录像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录像清晰、准确。
三、监控录像的查看与管理1. 学校监控录像仅限于学校保卫部门、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的其他人员查看。
2. 保卫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日常管理,对监控录像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 查看监控录像应遵守以下规定:(1)查看监控录像时,应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查看目的。
(2)查看监控录像时,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3)监控录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4. 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由保卫部门负责销毁。
四、监控录像的查询与使用1. 监控录像的查询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查询人提出查询申请,说明查询目的。
(2)保卫部门审核查询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3)查询人持相关证件到保卫部门查询。
2. 监控录像查询过程中,查询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查询人应保护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
(2)查询人不得将监控录像内容用于非法目的。
(3)查询人不得将监控录像复制、传播。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泄露监控录像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保卫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规范监控资料的调取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监控系统的监控资料调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监控资料调取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监控资料的调取。
2. 保密安全:确保监控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3. 合理使用:监控资料调取应限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4. 及时反馈:监控资料调取后,应及时反馈调取结果。
第四条监控资料调取程序:1. 提交申请:需调取监控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学校监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取目的、范围、时间等。
2. 审核批准:监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调取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后,报学校负责人审批。
3. 调取资料:经批准后,监控管理部门按照申请内容调取相关监控资料。
4. 保密措施:调取的监控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
第五条监控资料调取要求:1. 调取人须具备相应的权限和职责,确保监控资料调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调取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监控资料用于非法目的。
3. 调取人应妥善保管监控资料,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4. 调取人应在调取资料后及时反馈调取结果,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六条监控资料调取责任:1. 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资料的调取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控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调取人负责监控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密,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监控资料泄露或滥用承担相应责任。
3. 学校负责人对监控资料调取工作负总责,对监控资料泄露或滥用事件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学校监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制度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维护校园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保障隐私等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制定。
第四条校园监控录像指的是学校校园内各个关键部位通过摄控设备、网络传输方式实时监控数据,以及备份记录等。
第五条学校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是为了监控安全运行、教学教育管理、学生管理、综合服务管理以及学校内部实施各项制度管理需要。
第二章监控录像查询管理的权限和程序第六条学校内设置监控录像查看权限的主体为学校的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七条学校的监控录像存储设备交由专人负责管理,只有获得管理者的授权,相关工作人员才能查看录像。
第八条学校的监控录像存储设备设置了查看权限和操作日志,所有的查看记录都会被记录下来,以备查证。
第九条学校对监控录像的查看分级管理,需根据所属职务和工作需要进行设置,不得越级查看录像。
第十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管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泄露录像内容。
第三章监控录像查询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需通过学校内部专门设置的监控查询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需登记个人信息和目的,确定是否符合查看条件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需进行操作记录,包括查询人员的名字、时间、查看的视频内容等。
第十四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需定期汇总情况上报给学校相关领导,以便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的内容,不得涉及他人隐私,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者个人目的。
第四章监控录像查询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学校的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实行违规处理制度,对于滥用权力、泄露录像内容、违法查看等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调阅查看,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监控系统、教室监控系统、食堂监控系统等。
第三条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学校师生的个人隐私,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利用监控系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对于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调阅查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操作。
第六条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调阅查看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了解和监督学校的监控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机制,包括配备专职监控管理人员、建立监控数据备份和保密机制等。
第八条学校必须合法、合理地设置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的清晰度和功能完整性。
第九条学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保密制度,对监控信息和相关数据进行安全保存。
第二章监控调阅查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监控系统管理机构是监控调阅查看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和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使相关权限。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监控系统使用权限管理制度,对于监控系统的调阅查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监控系统的调阅查看日志,记录操作人员、时间、操作内容等信息,便于监控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十六条对于监控系统的调阅查看请求,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记录,严格控制调阅查看权限。
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于学校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能够迅速调阅监控系统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学校监控调取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视频资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的调取、查阅、使用和保管。
三、监控视频资料调取原则1. 依法依规:调取监控视频资料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隐私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2. 公开透明:监控视频资料的调取、查阅和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调取、查阅人员合法合规。
3. 严格审批:监控视频资料的调取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取。
4. 安全保密:调取、查阅和使用监控视频资料时,应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泄露。
四、监控视频资料调取程序1. 申请:需要调取监控视频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取申请表》,并说明调取目的、时间、范围等。
2. 审批: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审批。
3. 调取:安全管理处批准后,由监控室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要求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
4. 查阅:调取的监控视频资料由申请人或指定人员查阅,监控室工作人员应全程陪同。
5. 归还:查阅完毕后,申请人或指定人员应将监控视频资料归还原处,并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资料归还登记表》。
五、监控视频资料使用规定1.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调取的监控视频资料,不得泄露、复制、传播或用于非法用途。
2. 申请人应确保监控视频资料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 监控视频资料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期限,逾期未归还的,监控室有权追回。
六、监控视频资料保管1. 监控室负责监控视频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2. 监控视频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目录索引。
3. 监控视频资料归档后,应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七、监督与责任1. 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对监控视频调取、查阅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学校监控调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监控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完整,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监控系统的监控资料调阅、查阅、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监控调阅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保密、安全原则;(三)高效、便捷原则;(四)责任到人原则。
第二章监控调阅申请第四条学校监控资料调阅申请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学校监控调阅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学校监控管理部门。
第五条监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调阅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
第三章监控调阅审批第六条学校监控调阅申请经批准后,由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监控管理部门在调阅监控资料时,应严格按照申请目的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第八条监控管理部门在调阅监控资料过程中,如发现监控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
第四章监控调阅实施第九条监控管理部门在调阅监控资料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调阅过程的规范、有序。
第十条调阅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操作;(二)不得将监控资料带出监控室;(三)不得将监控资料用于非法用途;(四)不得泄露监控资料内容。
第十一条调阅人员调阅监控资料后,应填写《学校监控调阅记录表》,详细记录调阅内容、时间、用途等信息。
第五章监控调阅保管第十二条监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控资料保管制度,确保监控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监控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十四条监控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监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控调阅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监控资料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查阅监控录像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控录像的查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内公共区域、教室、宿舍、食堂等地方的监控录像。
三、监控录像的设置与管理1. 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范围覆盖学校主要区域。
2. 监控摄像头应安装在明显位置,便于师生观察,同时应避免侵犯师生隐私。
3. 监控录像资料应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4. 监控录像资料应定期备份,防止资料丢失。
四、查阅权限与程序1. 查阅权限(1)学校领导、安保部门、教务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监控录像。
(2)学校师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查阅监控录像的,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 查阅程序(1)查阅人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查阅原因、范围和目的。
(2)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理由合理后,安排查阅。
(3)查阅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查阅监控录像,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4)查阅结束后,查阅人应将监控录像资料归还相关部门,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保密与责任1. 查阅监控录像时,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2. 学校对监控录像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监控录像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监控录像资料的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学校监控调阅查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监控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确保校园安全和学校正常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录像机、监控存储服务器等。
第四条学校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滥用、泄露和变相使用学校监控设备。
第六条学校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应当遵守公正、合法、保密、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调阅查看权限管理第七条学校内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权限分为管理员权限和普通用户权限。
管理员权限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管理员权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九条学校内监控设备的普通用户权限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制定,普通用户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并且签订相关责任书,才能获得权限。
第十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不定期对学校内监控设备的权限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权限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调阅查看流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内监控设备的调阅查看须经过严格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审核、调阅和记录等环节。
第十二条调阅查看申请须经过申请人本人提出,并提供相关材料和理由。
第十三条监控设备调阅查看的审核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要求符合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监控设备调阅查看的调阅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保持记录。
第十五条监控设备调阅查看的记录应包括调阅时间、调阅人员、调阅内容等基本信息,记录要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查阅。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超越权限调阅查看监控设备,一旦发现滥用和泄露监控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学校监控查阅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监控视频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的查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内公共区域、学生宿舍、教学区域等。
三、监控视频资料查阅权限1. 校内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监控视频资料,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查阅目的和理由;(2)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3)经安全管理处领导审批后,到110指挥中心调阅。
2. 校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监控视频资料,需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经安全管理处领导(涉及重大案件,须经学校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
3. 学生申请查阅监控视频资料,需具备以下条件:(1)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报经学生院系学工办主任同意后,学校领导及安全管理处领导签字;(2)由当值监控员调取相关录相资料;(3)带本人学生证在学生老师陪同下到110指挥中心申请。
四、监控视频资料查阅程序1. 申请人填写《学校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安全管理处领导审批。
3. 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到110指挥中心调阅监控视频资料。
4. 110指挥中心做好登记备案,确保监控视频资料调阅的合法性。
5. 监控视频资料查阅过程中,申请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泄露监控视频资料内容;(2)不得将监控视频资料带离110指挥中心;(3)查阅完毕后,将监控视频资料归还110指挥中心。
五、监控视频资料保密与安全1. 学校监控视频资料属于国家秘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
2. 监控视频资料查阅过程中,申请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监控视频资料安全。
3. 110指挥中心负责监控视频资料的安全管理,确保监控视频资料不被泄露、损坏或丢失。
六、违反本制度的规定1. 未经批准查阅监控视频资料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罚款。
学校调阅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监控设备的调阅工作。
三、调阅权限1. 校长室:负责对监控录像的审批、调阅和监督。
2. 校安处: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校长室进行监控录像的调阅。
3.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申请调阅监控录像。
四、调阅程序1. 申请调阅:申请调阅监控录像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校安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调阅目的、时间范围、调阅内容等。
2. 审批:校安处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调阅条件的,报校长室审批。
3. 调阅:校安处根据校长室审批意见,安排监控人员协助调阅监控录像。
4. 记录:调阅监控录像时,应做好记录,包括调阅时间、调阅人、调阅内容等。
五、调阅纪律1. 调阅监控录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监控录像从事违法活动。
2. 调阅监控录像时,应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3. 调阅监控录像期间,不得泄露监控内容,不得随意传播监控录像。
4. 调阅监控录像后,应及时归还监控设备,不得私自留存监控录像。
六、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擅自调阅监控录像,泄露监控内容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因监控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监控录像丢失、损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调阅监控录像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校安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我校监控设备的调阅工作,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校园监控查看调取制度
校园监控查看调取制度
校园监控摄像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校园监控摄像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他人的隐私权利,XXX特制定了以下监控查看调取规定:
1.校园所有监控摄像头的安装、保养和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2.涉及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和学生违纪等需要调取监控录
像记录时,由电教室负责人负责调取。
3.学生及家长一律不得到学校监控平台查看录像记录,除
非有特殊情况。
4.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财物被盗后,凡在西外工作和研究的
师生员工经分管安全副校同意均可以查看校园监控录像记录。
5.若教职员工要求调取监控录像记录,需在电教室登记备
案并由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取查看。
若学生和家长要
求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由班主任在电教室登记备案并由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班主任代学生及家长查看。
6.在调取查看监控记录过程中,若确认某人偷拿了自己的财物时,严禁查看人员私下处理或直接向行为人索要自己的财物。
行为人的隐私不得向其他同志或同学散布,必须报告并通过学校德育处调查处理。
若违反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记录的当事人负责。
7.电教室负责人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必须对查看监控录像的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要求查看人务必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必要时应形成书面教育材料,查看人必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字。
所有调监控的当事人,对监控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拍摄、拷贝、传播等。
8.电教室负责人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必须在视频监控记录表上签字,便于存档备查。
学校监控调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调取、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监控调取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四条学校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监控设备质量可靠、运行稳定。
第五条学校监控系统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系统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紧急救援等方面;(二)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第三章监控资料的调取第七条监控资料的调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调取监控资料应当有明确的目的和理由,经学校负责人批准;(二)调取监控资料应当填写《监控资料调取申请表》,详细说明调取目的、范围和用途;(三)调取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负责,不得私自调取;(四)调取监控资料应当在监控室进行,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者泄露监控资料。
第八条监控资料的调取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调取监控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填写《监控资料调取申请表》;(二)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表,确认调取目的、范围和用途的合法性;(三)学校负责人批准调取监控资料;(四)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根据批准意见,提供监控资料。
第四章监控资料的保管和销毁第九条监控资料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负责保管,确保监控资料的安全、完整;(二)监控资料应当分类存放,按照时间、事件等进行整理;(三)监控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监控资料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资料达到保管期限后,应当进行销毁;(二)销毁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三)销毁监控资料后,应当将销毁情况记录备案。
校园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校园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1. 校园监控可不是随便能调取的哦!就好比你家的宝贝日记,能随便让人看吗?比如说,有个同学丢了东西,大家都着急想调监控找,那也得按规矩来呀!
2. 咱得明确谁有权力调取校园监控呀!这可不是谁都能说了算的,总不能像菜市场买菜一样随意吧!比如老师要查看课堂上的情况,那也得有正当理由呀!
3. 调取监控得有正规流程吧!不能说调就调呀,这又不是变魔术!就像去银行办事,得按步骤来呀,不然不乱套啦!比如先申请,然后审核通过才行呢。
4. 监控调取的时间也得有限制呀!总不能没完没了地看呀,那多浪费时间和精力!好比看电影也有开场和散场时间呀!比如规定只能在特定时间段内查看。
5. 对调取监控的人也得有要求吧!不是什么人都能接触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好像不是谁都能进实验室做实验一样!比如得是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授权人员。
6. 调取监控后得妥善处理信息呀!不能泄露出去呀,这可是很重要的!好比你的秘密不能随便告诉别人一样!比如要做好保密措施。
7. 要是有人违反监控调取制度咋办?那可得有惩罚措施呀!不能让规矩变成摆设呀!就像闯红灯要受罚一样!比如给予警告或处分。
8. 大家都得知道这个监控调取管理制度呀!不然怎么遵守呢?这就好比玩游戏得知道规则呀!比如学校要广泛宣传。
9. 监控调取管理制度也得与时俱进呀!不能一成不变呀,社会在发展呢!好比手机系统还得不断更新呢!比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10. 校园监控调取管理制度真的很重要呀!大家可别不当回事呀!这可是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一环呢!就像房子的根基一样重要呀!
结论:校园监控调取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和秩序,保护师生的权益。
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制度
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行为,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视频监控设备在校园范围内的监控查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要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师生隐私,维护学校和个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保障监控数据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六条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合理布局、有效管控、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管理第七条学校视频监控设备应当合理设置,覆盖学校各个重点区域,确保全方位监控和安全防范。
第八条学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和监控效果。
第九条学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设备安装后需进行验收,并保持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十条学校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和调整应当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确保设备位置、角度和范围符合实际监控需求。
第三章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存储应当采用专业的存储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存储时长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存储期限,部分特殊区域的监控数据应当作备份存储。
第十三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和不被篡改。
第十四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存储设备、备份数据,并保障存储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视频监控数据查阅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查阅应当遵循必要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不得随意查阅和传播监控数据。
第十六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查阅行为应当由具有查阅权限的工作人员进行,并应当进行记录和审批。
第十七条学校视频监控数据查阅权限设置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管理层级和实际需要划分,并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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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西北中学外国语学校
校园监控查看调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监控摄像管理,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要保证他人的隐私权利。
为此,特作如下监控查看调取规定:
1.校园所有监控摄像头的安装、保养和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2.涉及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和学生违纪等需要调取监控录像记录时,一律由电教室负责人负责调取。
3.无特殊情况,学生及家长一律不得到学校监控平台查看录像记录。
4.凡在西外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员工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财物被盗后经分管安全副校同意均可以查看校园监控录像记录。
5.若教职员工要求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的,需在电教室登记备案并由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取查看。
若学生和家长要求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的,由班主任在电教室登记备案并由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班主任代学生及家长查看。
6.在调取查看监控记录过程中,若确认系某某偷拿了自己的财物时,严禁查看人员私下处理或直接向行为人索要自己的财物,严禁将行为人的隐私向其他同志或同学散布,必须报告并通过学校德育处调查处理,若违反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要求查看监控录像记录的当事人负责。
7.电教室负责人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必须对查看监控录像的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要求查看人务必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必要时应形成书面教育材料,查看人必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字。
所有调监控的当事人,对监控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拍摄、拷贝、传播等。
8.电教室负责人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必须在视频监控记录表上签字,便于存档备查。
四川省成都市西北中学外国语学校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