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国土调查流程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自1978年中国国土资源部首次进行土地调查以来,已经进行了两次全国性的土地调查工作,为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加强土地规划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有必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为土地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任务:(1)编制调查方案:制定全面、系统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方法和指标。
(2)组织调查人员: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调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3)实施土地调查:按照预定方案,组织调查人员到各地进行土地调查工作。
(4)数据整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5)发布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面积和分布:了解我国的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林地面积、草地面积等。
(2)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类型,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水域等。
(3)土地质量和肥力:评估土地的质量和肥力状况,包括土地的酸碱性、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等。
(4)土地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分析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情况,包括粮食产量、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
2.调查方法(1)遥感技术: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资源的信息,包括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等。
(2)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到各地进行实地勘察和采样,收集土地样本和数据。
(3)实验分析:对土地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测试土壤的质量和肥力指标。
四、实施方案1.调查工作组织(1)设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协调调查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
(2)成立调查工作团队,包括调查人员、技术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等。
(3)建立调查工作机构和分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促进土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调查。
本实施方案将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具体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查目标:1.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情况;2.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的数据;3.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趋势;4.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情况;5.提供土地调查数据支持,为土地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态等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土地利用变化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3.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程度、土壤质量、土地退化等指标的调查和评价;4.土地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提出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野外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测量、取样等方式,收集土地资源信息;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和解译;3.统计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4.专家研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结果进行研讨和评估。
四、调查步骤:1.筹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制定调查指南等准备工作;2.调查准备:制定调查任务书、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设计调查样本等;3.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指南,对选定样本进行野外调查;4.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野外调查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5.结果报告:编制调查结果报告,总结分析调查结果,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数据保密:1.调查数据采用匿名化处理,确保调查对象的隐私权;2.调查数据仅在参与调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中传递和使用;3.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六、调查时间表:本次土地调查计划从2023年开始进行,预计历时两年,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流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流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中国政府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国土资源状况,为国家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该调查是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基础性调查,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调查目的•领会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评估土地资源状况和利用效率,为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寻找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统计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和变化情况,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调查流程1.确定调查范围和时限:根据国家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调查的范围和时限。
分阶段进行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组织人力资源: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组成调查团队,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调查方案:根据调查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的方法、细则和流程等。
4.采集实地数据:调查团队按照方案要求,分批次进入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采集土地资源、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等相关数据。
5.数据加工和分析:将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纳,利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生成调查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
6.报告编写和归档:根据要求,撰写调查报告,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并进行归档保存。
7.宣传和应用:根据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调查结果,促进社会各界对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的重视,推动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开展。
调查结果与应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结果将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重要依据。
•调查结果可用于城乡规划、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决策和政策制定。
•结果还可用于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等土地管理实践,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结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调查工作,将为国家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科学、准确的调查数据,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土地利用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介绍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下称第三规程)是中国全国统一的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是各种国土调查标准化、规范化的总结和体系结构。
该规程适用于拟定、修订,以及实施
动态、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调查项目。
规程内容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主要规定了国土调查项目的类别、项目定义、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原则、资料采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等要点。
其中,调查类别包括地形
调查、植被调查、海洋调查、基础地理变化调查、利用资源调查等;调查目的主要包括评
价自然地理环境、规划地理空间利用与开发、控制和管理地理环境、指导地理环境保护和
可持续利用、发掘和提供地理信息资源等;调查原则包括可行性评价、技术可操作性、全
面性、先进性、实效性、考虑传统习惯等。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还附带了大量资料,包括地形图、植被性质图、地勘文件、报告书等,供国土调查结论的形成和管理参考。
特别说明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拟定时仍处于政策突变的背景中,考虑到当前国家国土
调查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该规程将对统一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参考。
在技术
内容上,规程提供了全新或进一步改进的方法,比如: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和
集成,研究远距离调查,加强智能与现代化,建设信息网络,将数据应用到各类国土调查、开发、管理中等。
总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为开展任何形式的国土调查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
参考,它改变了国土调查的范式,为全民调查、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第
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将为国家国土调查提供科学性、法制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流程及技术方法演示文稿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资料 搜集 分析
水利部门—河流水渠 等范围
林业部门—林区范围
权属数据
农业部门—农经权调查
现状调查数据
数据
其
规划部门—城乡规划数
据
他 部
专项调查数 据
交通部门—现状道路
门
级别图
资
数据建库必
环保部门—生态保护
料
要图层
红线
军事用地管理部门—用
地范围
其他部门资料
第8页,共40页。
4权属界线上图
勾绘 要求
3 新增 地物 补充 勾绘
三调影像1米分辨率
航空正射影像图0.1米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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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内业(外业调查图斑提取)
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 自主提取的不一致图斑
建设用地细化调查图斑
需调查标注土地利用特征的图斑
根据提取的外业调查图斑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国土调查办发【2018】7号《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工作》,冀国土调查办【2018】4号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内 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第5页,共40页。
1国家三调步骤(3)
⑥ 专项用地调查。
⑦ 数据库建设。 ⑧ 统计汇总。
⑨ 成果整理与分析。包括调查资料整理、图件编制、成果分析、报告编写等。 ⑩ 检查验收。包括自检、预检、核查和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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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业调查及举证—无人机举证
图斑4近景——国家提取为林地,调查为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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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业调查及举证—举证
整理外 业调查 成果
土地调查记录表;
外业照片;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流程简述及建库方法研究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流程简述及建库方法研究发布时间:2021-12-05T07:01:53.606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11月上31期作者:赵贺[导读] 本文阐述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工作流程及建立“三调”统一时点增量数据库的流程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赵贺摘要:本文阐述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工作流程及建立“三调”统一时点增量数据库的流程关键词;三调统一时点时点更新 GIS随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始调查工作的基本完成,“三调”工作进入到了统一时点更新阶段。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目标是在“三调”初始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全面内、外业补充调查,将“三调”成果反映的国土空间利用状况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上,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的需要[1]。
2020年1月,国家在初始调查成果复核完成的基础上,组织了全国“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的培训会议,并出台了“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技术方案、变更规则、统计说明、质检细则、报送要求等相关文件指导全国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培训要求,“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开展的主要前提是完成“三调”初始调查工作及县级数据库接边工作,国家统一下发完成县级接边并通过国家复核的初始调查成果作为“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基础数据库,供各地开展工作。
全国三调办统一制作分县(市、区)的2019年年底时段的正射影像图,并提取“三调”初始调查影像时点以来的疑似建设变化遥感监测图斑下发各地。
同时,下发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耕地等用地管理信息,辅助地方开展调查[1]。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初始调查一致。
其主要工作流程为:1)自主变化图斑提取及更新调查:对比“三调”统一时点与初始调查时段的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各类土地利用变化的图斑,形成调查底图。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调查目标主要是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地方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以及初始调查的问题图斑,对于在初始调查工作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变化图斑,应开展外业实地调查举证工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全国培训)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 利用现状调查。
(一)主要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土地利用现 状分类
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 状地物)。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 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 优于1米分辨率、优于0.2米分辨率。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200平方米; 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400平方米; 其他地类:600平方米,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可统一提高最小调查面积。 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三)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
2.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
全国三调办组织在最新DOM(包括国家统一制作的DOM和地方 自行制作的DOM)基础上,按照《工作分类》,依据影像特征内业 逐地块判读土地利用类型,提取土地利用图斑。对于影像特征无 法明确判断为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提供与影像特征可能对应的 两种土地利用类型选项。 全国三调办在最新DOM、矢量图斑和参考地类信息基础上制作 调查底图,下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 在全国三调办制作的调查底图的基础上,地方国土调查办公 室可结合相关资料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开展细化提取工作,进一 步丰富调查底图内容。
05
光伏用地单独图层: 光伏板用地按原地类调查,光伏 板用地的占地范围以单独图层的 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地方上报。 拆除图斑单独图层: 未拆除到位的拆除图斑,为违法 用地拆除恢复原地类的,按原地 类调查,对其占地范围以单独图 层的方式表示,拆除图斑原地类 为耕地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 “未耕种”属性。 城镇村庄范围界线单独图层: 城市( 201 )、建制镇( 202 )、 村庄(203)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 原则划定,所对应范围界线按照 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国土调查数据 库。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点和难点
• 对于林木、灌木、草混合生长的状况,应按照林木、灌木、草的顺序进行地类认定。
• 对于与主要用地一体的必需的附属用地、配套用地,应按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 【小的沟渠、住宅小区内部配套用地。。。】
二、调查步骤
作业组技术流程
5、农村区域地类调查上图 (1)导入线性地物,坐标转换, 并根据相关资料说明和影像特征进行判读、勾绘、调整界线, 转换成图斑 (2)导入201—205图斑,坐标转换, 并根据相关资料说明和影像特征进行判读、勾绘、调整 界线 (3)导入地类图斑, 坐标转换, 并根据相关资料说明和影像特征进行判读、勾绘、调整界线 (4)对室内判读、勾绘、调整时存在疑问的,到野外实地核实调查。 6、城镇地类调查: (1)导入城镇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标转换,转换成图斑 (2)城镇内部图斑判读、勾绘、调整 (3)对室内判读、勾绘、调整时存在疑问的,到野外实地核实调查。 7、村庄地类调查 (1)导入村内宅基地使用权宗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标转换 ,转换成图斑 (2)村内部图斑判读、勾绘、调整 (3)对室内判读、勾绘、调整时存在疑问的,到野外实地核实调查。
六、地类调查的几个要点
4. 图斑调查方法 由于本次调查以最新的变更调查图斑为基础的,因此,在室内依影 像特征调整图斑界线的工作量较大。 调查的基本方法 依据调查底图,逐图斑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
• 与导入的图斑相比较,地类一致,但边界不一致的图斑,可依影像 特征进行手工调整
调绘图斑的明显界线与DOM上同名地物移位不大于图上 0.3mm,不 明显界线不大于图上1.0mm。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流程及技术方法
6外业调查及举证
农用地调查
原数据库地类: 012
国家提取不一致,预判地类为 耕地,经外业核实为耕地,标 注种植属性为LM
6外业调查及举证
自主提取农村道路, 宽度为4米
6外业调查及举证
国家
提取 为JZ, 非永 久建 筑
实地 调查 地类 为设 施养 猪 1202
6外业调查及举证
以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由地类图斑逐级汇总本县(区、市)行政区 域内的农村和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 查数据。
根据汇总数据,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 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 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 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 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 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6外业调查及举证
对于交通便利,图斑集中的区域采用手持设备调查举证,图斑面积较大, 人工难以到达的区域,利用无人机拍照举证。
举
证 及
注:红色范围
调
为国家提取的
查
不一致图斑、
图 斑
黄色范围为自
分
主提取的不一
布
致图斑(举证
图
及调查)
6外业调查及举证
建设用地细化调查
教堂,特殊用地 (09)
6外业调查及举证
1国家三调步骤(3)
⑥ 专项用地调查。 ⑦ 数据库建设。 ⑧ 统计汇总。 ⑨ 成果整理与分析。包括调查资料整理、图件编制、成果分析、报告编写等。 ⑩ 检查验收。包括自检、预检、核查和验收等。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附件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二〇年四月目录1 范围 (1)2 核查依据 (1)3 总则 (1)3.1 核查目的 (1)3.2 核查方法 (1)3.3 基本原则 (1)3.4 核查要求 (2)4 核查流程 (2)5 核查准备 (3)5.1 资料准备 (3)5.2 抽样 (3)5.3 数据预处理 (4)6 成果核查 (5)6.1 坡度图核查 (5)6.2 耕地坡度核查 (5)7 成果评价 (5)7.1 坡度图评价 (5)7.2 耕地坡度评价 (6)7.3 批成果评价 (6)附录1:“三调”坡度图成果核查报告 (7)附录2:“三调”耕地坡度成果核查报告 (9)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要求、流程、评价等。
本规定适用于“三调”中耕地坡度调查成果的核查。
2核查依据●《关于进一步核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坡度数据的通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利用DEM制作坡度分级图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3总则3.1核查目的耕地坡度是耕地资源的重要属性,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政策制定、耕地生产能力评价等工作。
为进一步保障“三调”坡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省级三调办提交的耕地坡度调查成果进行国家级核查。
3.2核查方法利用基础测绘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通过内业叠加对比计算等技术,实现耕地坡度调查成果的核查。
3.3基本原则3.3.1采用抽样方式核查以省为检查对象,以县为抽样单元,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取样本,抽样数量不少于《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并综合考虑不同生产单位、地形地貌特征和耕地覆盖情况。
3.3.2采用同源DEM数据核查对于“三调”坡度图生产中使用1:1万DEM的,采用同源的1:1万DEM进行核查;对于“三调”坡度图生产中没有1:1万DEM的,采用同源的DEM进行核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流程(一)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流程(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1. 简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指对全国范围内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评价工作。
•该调查工作是我国土地管理以及国土资源开发和保护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详细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各个流程。
2. 调查前期准备•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标和范围,确定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数据采集技能。
•建立调查数据管理系统,确保调查工作的数据质量和可靠性。
3. 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质量等相关指标。
•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实地调查以及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手段。
•调查人员将根据统一的调查标准和流程,对各地的土地资源进行准确的采集和记录。
4. 调查实施•调查人员严格按照调查任务和计划,进入实地进行实地调查工作。
•实地调查主要包括对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质量等指标的准确记录和采集。
•通过现场检查、采样和测绘等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 数据整理与审核•调查数据经过采集后,需要进行整理和审核。
•数据整理包括对各项指标进行归类、标准化以及数据清洗等操作。
•审核工作主要是针对调查数据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和核对。
6. 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调查数据通过统计和分析,得出土地资源的整体状况以及各地区的差异性。
•数据分析结果将作为后续土地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编写调查报告,反映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结果和发现。
7. 数据应用和管理•调查数据将作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
•调查数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和使用。
•调查数据应妥善保存,确保数据安全和可追溯性。
以上即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各个流程,通过科学规范的调查工作,可以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重要支持。
该调查工作的结果将为我国的土地管理和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doc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三调的主要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调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标
1.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2.明确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土地权益。
3.评估土地资源生态状况,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4.为国家土地政策制定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原则
1.科学性: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2.实用性:注重调查成果的实际应用,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需求。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1篇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简称“土地调查”)。
3.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趋势等进行深入挖掘。
四、组织管理与分工
本次土地调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负责全国土地调查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和成果审核。
(二)地方各级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
1.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编制调查报告。
2.推广调查成果应用,服务于国家土地管理和决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障调查经费,满足工作需求。
(三)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化成果应用,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外业调查及互联网+举证(新修订稿)
地类样本采集
新增地类样本采集任务:为帮助各地规范和统一土地分类标 准,同时为核查提供基础样本,三次调查拟新增地类样本采 集工作。各地在正式开展调查工作前,需对本区域涉及所有 地类,选取至少2个典型地块,进行地类样本采集。 样本选取:需结合影像判读和外业调查工作,同时开展。
• • 样本地块可在内业依据影像选取,或通过外业实地调查选取。 应选取地类单一、特征明显的典型地块作为地类样本,尽量保持样本影 像特征和实地利用特征的一致性。 • 样本地块的边界应重新勾绘,不建议直接采用地类图斑的原始边界。勾 绘形状以矩形为主,尽量保证地类单一。
证工作一体化同时开展,有助于减少地方整体工作量,加快 三次调查整体工作进度。
互联网+举证的四个阶段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需要,互联网+举证举证分为 四个阶段开展。 地类样本采集:正式开展调查工作前,县级需对本区域涉及 的所有地类,进行地类样本采集。 初次举证: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地方对不一致图斑和重点 地类变化图斑等,进行初次举证。 补充举证:国家内业核查后,地方对内业核查结果有异议的, 以及国家认为需要补充举证的图斑,进行补充举证。 在线举证:国家内业复核后,地方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 可申请在线举证。(外业实地核查不属于举证!)
•
对调查地类与国家判读地类一致的(或与两个之一相同),可不举证
。
初次举证 •
•
(二)重点地类变化图斑
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原则上由地方全部实地举证。包括相对原数据库新 增的建设用地图斑,原有耕地内部二级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原有农
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的图斑等。
• 但对依据遥感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为住宅小区、规模化工厂、水工 建筑等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可不举证。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流程解读
2、地类调查方面 1)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资料 项目资料分类体系较为接近,部分分类内容经提取转化后可直接利用 和对比核查。 2)公路资料 为了将公路用地性质、等级等认定准确,县调查办应向当地交通主管 部门咨询、收集本县新建公路的位置、名称、权属等方面的图件、文字 等资料,根据资料结合实地现状再开展调查,避免调查结果与主管部门 的资料不一致;
第一章 总则
从三调的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原则、引用文件、技术指 标、组织管理及实施步骤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调查任务中明确提出,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 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 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 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的利用 现有转换为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的2016年度变更调查现状数据库资料, 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利用。 2)集体土地发证、宅基地确权资料。 资料成果均为1980西安坐标系或地方独立坐标系,转换为国家2000大 地坐标系,并投影后直接利用。数据格式须转换为AUTOCAD 2004版 *.dwg,或为通用的GIS格式。
5)其他资料 a、已完成的土地开发、复垦资料经与实地检核无误,可直接利用。 b、已完成的国有土地(如铁路、公路、电力、国有农牧场等)发证 资料,经检核权属无争议,图、表、实地一致时,可直接利用。 c、相关水利、林业、农牧提供的部分专业资料经过检核无误后,可 以直接利用。对检核中发现问题的进行修改后,也可以直接利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资料 资料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分正射影像资料和矢量数据成果;正射 影像成果分辨率为优于0.2米,可作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耕地地类调查和 农村村庄细化调查的辅助或核查对比资料;矢量数据格式为通用GIS格式, 可直接编辑矢量数据用以确定耕地图斑的依据和相关权属信息。 4)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资料 全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及年度监测成果与土地调查成果分类在种植土 地、林草面积、水域及水利设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个 专题,分类体系较为接近,部分可参考和利用,特别是在地类定性和城镇 村庄细化调查方面。
(完整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
国土三调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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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全国国土调查流程目录一、技术路线 (1)二、前期准备 (2)1、制定方案................................... - 2 -2、人员培训................................... - 2 -3、资料收集................................... - 2 -4、资料分析................................... - 2 -5、仪器和设备准备............................. - 3 -三、内业数据处理 (3)1、权属界线调查及上图......................... - 3 -2、城镇村范围界限划定......................... - 3-3、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4 -4、农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6、属性完善................................... - 7 -7、调查底图制作............................... - 8 -8、数据检查................................... - 8 -四、外业调查 (9)1、实地举证................................... - 9 -2、标注核实................................... - 9 -3、地类核实.................................. -10 -4、图斑边界核实.............................. -10 -5、数据检查.................................. -10 -五、专项用地调查 (10)1、耕地细化调查.............................. -10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10 -3、永久基本农田调查.......................... -11 -4、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11 -六、内业整理及建库 (11)、技术路线- 1 -二、前期准备1、制定方案技术单位编制项目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设计书》。
技术设计书内容包括调查区基本概况、目标任务、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调查准备工作、内业数据处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整理建库、成果质量控制、调查主要成果、计划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等。
2、人员培训技术单位在开展工作前,参加调查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明确调查任务和主要内容、统一地类标准和成果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调查方法、确定调查原则和工作纪律,培训后参加县区三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查工作,以此保证调查工作进度,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3、资料收集收集项目区第二次湿地调查数据、三权发证数据库、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城乡规划图件、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生态移民搬迁范围数据、自然保护区范围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等。
4、资料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预处理,包括影像处理检查、矢量数据处理、地类编码转换、属性数据处理等。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的基础上,叠加收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0.2 米分辨率正射影像图,检查重叠度、平面位置精度、完整性、可读性等。
矢量数据处理:分类型对矢量数据的可读性、完整性、拓扑等进行检查。
经检查符合要求的,上报省三调办统一转换为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并在三次调查中进行使用。
属性数据处理:对本次调查所需要的属性数据进行提取、标准化处理、整理,将三次调查需要的信息进行保留,并充分用于本次调查。
5、仪器和设备准备包括GIS 软件、GNSS 定位测量设备、皮尺、计算机、平板电脑、移动通信设备、手持激光测距仪、全站仪,以及交通工具等。
三、内业数据处理1、权属界线调查及上图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国土调查底图上。
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国土调查底图上。
城镇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上图。
城镇内部街道行政界线调查上图。
权属调查原则上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到村民小组的,也可按照村民小组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国土调查底图上。
在权属界线上图过程中,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因素,部分权属界线与遥感影像产生位移的,可根据协议书记载转绘至遥感影像相关位置,避免产生细小图斑。
2、城镇村范围界限划定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和边界,结合下发影像及土地利用实际状况,划定第三次国土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界限,并作为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
调查范围的划定应满足城市、建制镇、村庄图斑的划分原则,且集中连片。
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应不重不漏并覆盖全部调查范围。
对原数据库集中连片的村庄较实际要小,本次调查要将这些新增宅基地调查成0702 并标注203属性,并将原库的203范围扩大到集中连片范围边界。
3、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以城镇内部土地利用调查底图为基础,依据城镇地籍调查中宗地界线、土地用途或参考城镇规划的功能分区,按照工作分类,合并土地利用类型一致的宗地,结合影像特征初步勾绘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斑。
(2)特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土地利用类型显著不同且界线明显的,可以依据工作分类划分成多个图斑。
(3)城镇内部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按照城镇村道路用地图斑调查,其他道路归并到相邻图斑。
城镇道路两侧非商业区的商业门面等,归并到相邻图斑。
(4)城镇内部符合上图要求的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查。
(5)城镇内部的全部图斑,属于城市的标注201,属于建制镇的标注202 属性。
(6)严禁将推土区调查为建设用地。
对利用方向不明确的推土区按原地类调查,对其占地范围以单独图层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推土区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
(7)国营农、林、牧场及分场,所属的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调查为城镇住宅用地。
4、农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以国家下发影像为基础,依据村庄地籍调查(含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查)成果,按照工作分类,结合影像特征勾绘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
(2)村庄内部的够上图面积的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绘。
房前屋后不够上面积的空地、晒场、树木及宅基地之间的通道归并到相邻宅基地内。
(3)村庄内部的村委会、学校、广场、绿地,工矿仓储用地等应按照工作分类中相应地类细化调查。
(4)穿越村庄的国有公路、河流等,保留公路、河流的完整性,不作为村庄内部的图斑进行勾绘。
(5)依据《工作分类》和《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 号)等有关要求,开展设施农用地调查,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未拆除到位(推平或混有瓦砾)的设施农用地不得按建设用地调查。
原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的,可按设施农用地调查;原地类为耕地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
原地类为其他类农用地的,应按原地类调查。
(6)对城镇村庄内部道路用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其他道路可与相邻图斑合并。
(7)村庄内部的图斑全部标注203 属性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国家下发影像的基础上,套合最新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nytb),参照其他参考资料,进行图斑解译与判绘。
(最小调查上图面积: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 平方米;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 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1)所有需要上图的道路、沟渠、河流等线性地物,应根据外业调查结果和影像特征重新矢量化,以图斑的形式表示。
道路范围界线按照实地现状进行调查。
道路范围界线与审批范围界线不一致的,不得直接采用道路审批范围界线调查上图。
(2)对于国家提取的不一致图斑进行判读,与国家提取一致的直接修改地类编码,判读不一致的在备注处标注待外业核实。
(3)对于新增的地类在备注处标注待核实,对于01 中的二级类发生变化的备注处标注待核实。
(4)道路、河流等线性地物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
线性地物只有在权属、坐落、宽度、走向、地类五类属性均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划为一个线性图斑。
(5)对内业无法准确判定的图斑、重点地类图斑以及与国家地类一致性初判结果不一致的图斑进行标注,作为外业核查及图斑举证的重要对象。
(6)临时用地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于实地为临时用地的,应维持原地类不变。
临时用地的占地范围以及批准文号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临时用地原地类为耕地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
(7)对于将原地类为农用地调查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调查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调查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实地举证,并经省级三调办进行审核后,形成省级报告,连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报至全国三调办。
省级报告包括原因说明、涉及的县级单位名称及面积、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等。
(8)对于堤坝上修建的堤路,按水工建筑用地调查。
(9)不以交通为主要目的的林区内的防火林道调查为林地。
6、属性完善内业根据影像特征及相关材料对相关属性进行标注,对于无法判读不能标注的标注“需标注”由外业核查标注,标注主要工作如下:(1)耕地标注调查为耕地的图斑,根据耕地图斑的实际利用情况,标注种植属性。
原则上不因标注种植属性而分割耕地图斑,对一块耕地内有多种种植情况时,按主要种植情况标注。
标注属性主要包括:耕种、休耕、临时种植园木、临时种植林木、临时种植牧草、临时坑塘、林粮间作、观赏园艺、速生林木、绿化草地和未耕种。
(2)建设地标注①建设用地调查图斑属性标注相应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特殊用地(205)或各类独立工业用地的地类编码。
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所对应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国土调查数据库。
工业用地要按火电、煤炭、水泥、玻璃、钢铁、电解铝等类型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