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全文)
83551_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全)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2008定额取费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
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5.面积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的建筑面积。
6.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层数。
7.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瞭望台,小于标准层30%的,不计算高度、层数。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规费费用标准的通知
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河北省2008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008安装工程费率、工程类表划分、取费程序
安装工程类表的划分1.一类工程(1)台重35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质量50t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砌体总实物量在50m,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6)热力设备(每台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7)1000kV·A以上的变配电设备。
(8)化工制药和炼油装置。
(9)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3 1.6kW·h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气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厂区(室外)电缆敷设工程。
(12)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98工程。
(13)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类工程(1)台重35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质量50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每台蒸发量lOt/h及其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
(4)1000kv·A及其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31.6kw I h及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1 0)砌体总实物量在20m。
及以上的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11)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全)
请各位同行朋友加入河北建筑QQ群:122152787或者加本人QQ: 547972998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河北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
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5.面积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的建筑面积。
6.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层数。
7.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瞭望台,小于标准层30%的,不计算高度、层数。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综合说明一、编制依据为搞好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使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适应建筑市场和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市场计价和为,我站于2006年6月21日向省建设厅报送了《关于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请示》(冀建价[2006]15号),拟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省建设厅于2006年7月20日做出批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同意我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提出了具体编制要求。
我站根据省建设厅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从2006年10月份开始编制,至2008年6月完成印刷稿,经过了省内外调研、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确定定额水平,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专家审查、全省审查、定额水平测算、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阶段。
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使本定额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定额中分离出来,与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形成《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冀建质[2008]396号)精神,本定额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执行200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及依据(一)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建筑节能与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各种计价方式的需要。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
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详解(五)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一、适用范围及作用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二、主要特点1.本定额是由2003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与2003建筑工程综合基价中的楼地面、抹灰涂料及门窗木作工程的部分项目组合而成,并补充了一些新材料、新工艺项目。
2.考虑到装饰装修工程的特殊性,编制时尽可能做到项目设置全、划分细,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往往是基本做法相同仅面层不同而造成项目数量极多,所以本定额编制中将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可以任意组合使用,体现了其适用性强、项目全、覆盖面大的特点。
3.本定额参照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列项,便于已在我省普遍采用三、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本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本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本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本定额实体项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及其他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场地清理费、临时停水停电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2008年河北新定额取费表
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3021173利润161284规费5价款调整6税金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2820163利润121184规费5价款调整6税金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153利润94规费145价款调整6税金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143利润84规费95价款调整6税金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17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3.25%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3.25%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19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3.25%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3.25%03安装工程不包括规费 费率小计一类工程89%,二类工程81%,三类工程73%包工包料1. 一般建筑工程费用2. 安装工程费用3. 一般市政工程费用4. 道路工程费用03定额取费不包括规费一般建筑工程 费率小计一类工程87%,二类工程56%,三类工程44%;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173利润94规费165价款调整6税金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203利润124规费155价款调整6税金序号费用项目计费基数费用标准(%)1直接费--2企业管理费83利润44规费85价款调整6税金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08定额一类工资45元/工日,二类工资40元/工日,三类工资30元/工日5. 道路工程费用(1+2+3+4+5)×3.45%、3.38%、3.25%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3.25%6.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与全统定额配套使用)包工不包料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1+2+3+4+5)×3.45%、3.38%、。
河北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1章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河北08定额 费用项目组成
河北08定额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⑴材料原价;⑵材料供销综合费:⑶材料包装费;⑷材料运输费;(5)材料采保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其他费用。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具体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相关章、节、项目。
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1. 社会保障费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08河北省建设、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08)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河北省建设厅文件冀建质[2008]396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以上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全文)
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价格》第一章编制概况一、编制原则(一)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二)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合理确定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三)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将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规费”,明确在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并按照规定的基数和费用标准计取;(四)理顺企业管理费计取与建筑施工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将各专业企业管理费计取基数统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人工费加机械费占直接费比例高的项目单独计取费用;(五)管理费、利润费用水平,坚持反映我省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指导使用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编制依据(一)国家和本省有关的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部令);2、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3、《河北省建筑条例》;4、《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5、其他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河北省03年各专业工程费用定额及其编制资料;(三)2006、2007年度施工企业费用调查资料及市场费率调查资料;(四)典型工程的造价分析资料;(五)其他有关资料。
三、适用范围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第二章费用项目组成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对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调整。
冀建质(2008)728#
关于调整2008年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
用标准》中规费费用标准的
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文号:冀建质〔2008〕728号
日期: 2008-12-03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57号)停止、取消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规费进行了调整,自2008年10月23日起执行。
调整后各专业规费费用标准(不含定额测定费)详见附表。
附件:2008《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费费用标准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1-
附表:
2008《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费费用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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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接费中人工费为基数调整为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
二、工程类型划分
对个别类型做了调整: 1、将一类工程(12)中“附属本类工程各种设备的金属梯子、栏 杆”,归到二类工程(5)工艺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 2、二类工程中增加了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 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 的依据和基础。
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 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 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第2章 费用项目组成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对建安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08工程费用项目由直接费、间 接费、利润、税金等四部分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 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项工程施工前 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是指在执行保健制度的工厂内进 行新建、扩建、改建施工而发给施工人员的保健费。工程承包方发放标 准按工程发包方给本单位职工标准计算。其费用按施工现场实际参加的 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人数列入预算,由工程发包方支付,仅计取税 金。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不同与措施费中在有害身体健康 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后者是指在有害人身体健康的环境(包括高 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因降效 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二)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 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工程。适用于除使用“建筑工程土石 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 准”和“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外的项目。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 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A101、A10-2)、建筑物超高(A.14)、垂直运输(A.13)、特大型机械场 外运输及一次安拆(A.15)和可竞争项目中支挡土板(A.16.1)和降水 工程(A.16.3)项目及其措施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 桩、预制桩(含A4-64、A4-65)和措施项目中A.16.2、A.16.4.2、 A.17.1.2等工程项目,不论其独立承担与否,均执行桩基础工程费用标 准。 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一类适用于A.2.4~A.2.14、A.16.2项目及其他 措施项目;二类适用于A.2.1~A.2.3、A.2.15、A4-64、A4-65项目及其措 施项目。
贮水油
≥2000m3 ≥3000m3 ≥1000m3 ≥1500m3
池容积
< 1000m3
<1500m3
沉井、
执行一类 执行一类
沉箱
围墙砖地 沟其他室 外土建工
程
执行 执行三
三类
类
四、费用标准使用
(一)名词含义: 1、一般土建工程:本费用标准中是指一个建筑工程中,除建筑工 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工
第四章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一、计算基数
以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
二、费用标准划分
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土石方工程、建筑 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厂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
三、工程类型划分的调整
根据调研和日常管理得到的反馈意见,结合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作了调整。增加了工业建筑-钢结构项目,调整了工业建筑中多层建筑 工程,住宅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贮水(油)池的类别划分标准。独立 车库工程类别划分为公共建筑。
具体划分对比如下表: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03费率
08费用标 准
03费率
08费用标 准
03费率 08费用标准
檐 ≥20m
单高 层跨
≥24m 度
≥20m ≥24m
≥12m ≥15m
≥12m <12m <12m ≥15m <15m <15m
檐
工 多 高 ≥24m ≥24m ≥12m ≥12m <12m <12m
程、桩基础工程外的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
输及一次安拆工程:本费用标准中是指一个单位建筑工程中,其所包含 的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工 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本费用标准中是指一个单位建筑工程中的现场灌 注桩、预制桩工程项目。
(①+③+④+⑥)×定额措 施人工消耗量比例 (①+③+④+⑥)×定额措 施材料消耗量比例 (①+③+④+⑥)×定额措 施机械消耗量比例
①+③+④+⑥+⑦+⑨
2×费率
2×费率
2×费率
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
6 造价调整
7 税金 8 工程造价
计算
(1+3+4+5+6)×费率 1+3+4+5+6+7
第5章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4000m2
<4000m2
民 筑积
用
跨
≥30m
建
度
筑 住檐 ≥38m
宅高
及 其 层 ≥13层 他数
≥30m ≥43m ≥15层
≥15m ≥20m ≥7层
≥15m ≥20m ≥7层
<15m <20m <7层
<15m <20m <7层
水 高 ≥75m 塔度
水吨 箱 位 ≥150m3
≥75m
≥150m3
业
层建
建
面 ≥6000m2 ≥8000m2 ≥3000m2 ≥4000m2
<
<4000m2
3000m2
筑
积
跨 钢度
≥30m
≥15m
<15m
结建
构筑
面
积
≥12000m2
≥8000m2
<8000m2
檐 ≥36m
公高
≥36m
≥20m
≥20m <20m <20m
共建
筑
<
建
≥7000m2 ≥7000m2 ≥4000m2 ≥4000m2 面
二、施工配合费内容和费率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分 包给另一承包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内 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关验收, 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4%向总承包
≥35m ≥35m ≥75m3 ≥75m3
<35m <35m < <75m3
75m3
烟高 ≥100m ≥100m ≥50m ≥50m <50m <50m
囱度
高 ≥30m ≥30m ≥15m ≥15m <15m <15m
构 贮度
筑 仓容
物
≥600m3 ≥600m3 ≥300m3 ≥300m3 <300m3 <300m3 积
措施项目。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 取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原“现场管理费”内容,现列入规费。根据《排污 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缴 纳的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原“规费”内容。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的定额测定费。 3、养老保险费。是原“施工经营性成本”内容,现列入规费。 4、医疗保险费。是原“施工经营性成本”内容,现列入规费。 5、失业保险费。是原“施工经营性成本”内容,现列入规费。 6、生育保险费。根据《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冀 政[2007]34号)规定,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7、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 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7号)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工伤保 险费。 8、住房公积金。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 行)》规定,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9、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的意见》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 害保险费。 10、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是原“规费”内容。根据《关于调整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 应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1、职工教育经费。原“企业管理费”内容。现根据《关于推进经济
措 其他)
施 费 其他可竞争
措施项目中 ⑦人工费
其他 ⑧材料费
的人工费+机械费 3 企业管理费 4 利润 5 规费
计算方法
∑(直接费中人工消耗量× 工日单价×工程量) ∑(直接费中材料消耗量× 材料单价×工程量) ∑(直接费中机械消耗量× 机械台班单价×工程量)
∑(消耗量×工日单价×工 程量) ∑(消耗量×材料单价×工 程量) ∑(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工程量)
五、建筑工程造价计算
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 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工程造价)+(一般建筑工程造价)+(桩基 础工程造价)。
六、建筑工程造价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