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消防体系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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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消防法规比较研究及我国消防法制化改革趋势

国内外消防法规比较研究及我国消防法制化改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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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欧洲:以欧盟为例, 有《欧盟消防产品 指令》等法规,对 产品质量和性能有 严格规定
美国:有《美国消 防协会标准》等法 规,对建筑防火、 消防设施等方面有 详细规定
日本:有《日本消 防法》等法规,对 消防设施、消防组 织等方面有严格规 定
栓系统技术规范》等
国内消防法规:起步较晚, 但发展迅速,强调消防安全 责任和监督管理
国外消防法规:历史悠久, 体系完善,注重预防和应急 管理
国外消防法规的特点:强调 公众参与,注重消防教育和
培训
国内消防法规的特点:注重 政府主导,强调消防安全管
理和监督检查
中国:实行中央政府统一 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分级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 执行,提高消防执法力度
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机构, 明确职责和权限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 众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消防科研和技术创新, 提高消防装备和设施水平
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提高 我国消防技术标准水平
国外消防法规的特点:总结这些国家消防法规的特点,如注重预防、强调责任等。
国外消防法规的启示:根据国外消防法规的实施效果和特点,提出对我国消防法制化改革的 启示。
法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的 普及程度和执行效果
火灾事故发生率:对比国内 外火灾事故发生率,分析我 国消防法规的实施效果
消防设施建设:我国消防设 施的建设情况,包括消防站、 消防车、消防器材等
澳大利亚:有《澳 大利亚消防法》等 法规,对建筑防火 、消防设施等方面 有详细规定

中外消防标准修订体制比较研究

中外消防标准修订体制比较研究
S c i e n c e& Te c h n o l o g y Vi s i o n
科 技 视 界
科技・ 探索・ 争鸣
中外消防标准修订体制 比较研究
段 巍 ( 宁夏回族 0 1 )
【 摘 要】 本 文分析 了中外消防标准制修订 的体 制的差别 , 指 出要优 化 消防标 准管理体制 , 强化 消防标 准制修订 国际合作 , 培养 专业化人
才, 引入 市场经济机 制, 关注各 方利益和 诉求, 建 立周期性 复审机 制, 拓宽经费来源, 如此 , 才能进 一步推 动我 国消防标 准化进程 。
【 关键词 】 消防标 准; 标 准制修订 ; 国际标 准化组 织
政府指导和监 督 、 行业协会 负责 、 消防专业机 构起 草 , 然后在征集全社 会意见 的基础 上制定 消防相 关标准 。而反 观我国消防标准化工作 , 其 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 . 健全完善 的科学 的消防标准制修订体 主导机 构都是 政府部 I ' - l  ̄政 府指定 的事业单位 . 多通过行政审批手段 制. 对 于促进 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 的具有重要 的作用 。 当前 , 消 防标准 发布相 关消防标准 , 在标 准的立项 、 起 草、 征求 意见、 审核 、 和发布过程 化 的实施有 助于实现消防事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也过多的依赖 行政审批手段 。 安全 的 目 标. 消防标 准化 , 很大程度上影 响着我 国消防发展的效率 , 在 消 防事业 的发展 过程中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 而消 防标准制修订工作 的 2 对我国消防标 准制修订 的建议 规范 . 是 消防标准化 的重 要基础 . 消 防标准制订体 制与程序 的健全完 2 . 1 优化消 防标准化管理模式 善. 有助 于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效率 , 增强标准 间的协 调。当前 , 积极 对 于我国当前 的消防标准化工作来说 . 必须尽快解 决消防标准制 借鉴 国外 消防标准修订 工作 的先进思 路 , 结合我 国实际 , 进一 步完善 定 和修订工作各 自独立 、 脱 节严重 的现状 . 要在 借鉴 I S O和 N F P A等 我 国的消 防标准制修订工作 .对于实现消防标准修订工作 的规范 , 实 先进标 准机制 的基础上 。 加强标准制 修订过程 的协 调 . 以达 到提高工 现我 国消 防事业 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作质量 和效率 的 目 标 要积极采用 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 准 . 在消防 制修订 机构 、 民间消 防协 会和生产厂 商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 . 制 定我 国 1 中美消 防标准修订体制比较 全 面系统的消防技术标 准体系 , 对 于当前 的建筑 防火 、 信息化 消防系 I . 1 消 防标准制修订管理模式 统设计 与施工方法 、 消防产 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以及 消防监督手段 我 国的《 标准化法》 规定 了我 国的标 准制修订 管理 模式 , 按《 标准 等方面予 以规范 。尤其针对火灾安全基本对相关标 准进行 制修 订 , 探 化法》 的相关规 定 . 国务 院标 准化行政 主管 部门统一管 理全 国标 准化 索在产 品标准 中增加管理方面要求 的相关 内容 . 加快进消 防标 准制 修 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分工管理本部 门、 本行业 的标 准化工 订与 国际惯例 的接轨 。 统一工作机制即在消防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采 作 即我 国的标准化工作主要采取实行“ 统一管理 、 分工负责 ” 的管理 取技术委员会制度 . 将当前消防标准化工作 中的消防标准 和制 修订 工 模 式 。我 国消防标准化工作虽然有《 中华人民共和 国标准化法 》 和《 中 作尽快进行并 轨 .使其统 一在全 国消防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领导下 运 华人 民共 和国消防法》 两部 法律作为依据 和技术支撑 , 但在实践 过程 作 。 根据消防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的需求 , 统一制修订工作计划 。 中. 却缺少具体 的消防标准化管理办法。 朱力平等学者认为 , 在我国消 按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消防事业发展需求制定协调合理 、 分工恰 当的 防标准化工作 发展 的过 程中 .目前 尚缺少 具体 的消防标准化管 理办 年度消防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对相关标准编制原则和手段进行统 一 . 法 .存在着消标委及其各分技委与公 安部消防局科技处及部属 院校、 原则上要按照 国际通行规则编写相关标准 . 以促进我 国消 防标 准制修 研 究所科技处两个体系 . 职责与分工的交叉 , 容易导致职责 的错位 , 使 订程序的 国际化 。 标 准化工作相互脱 节 . 相关标准 的技术 内容不 够协调 . 且 标准过 于繁 2 . 2 引入市 场经济机制 . 拓宽经费来 源 多不便使 用。而且两个 标准体 系的标 准制修订 过程相对独立 , 这在一 结合消 防标 准制修订程 序的发展要求 .改革消 防标 准制修订程 定程 度上 导致了标准化 工作的脱 节. 在一些技术 内容上经常 出现不相 序 , 全 力拓展标准制修订计 划来 源渠道 。 在标 准的制修订过程 中, 充分 协调 的问题 . 无 法满足消防工作的需求 。 吸取社会 中介组织 、 企业和个人 的意见与建议 。 使他们在征 求意见 和 美国消防管理 经过多年 的发展 . 已形成 了民间组织为 主体 、 政府 讨论过 程中 . 都能表达出各 自的利益诉求 . 在标准 的制定过程 中. 体现 参 与的标准化管理模式 。美国 国家标 准技术研究 院( N a t i o n a l I n s t i t u t e 他们的意志 . 从而增 强标准的透 明度 , 协调政府 、 标准制定 者、 消防部 o f S t a n d a r d s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 N I S T ) 作为美 国政 府中唯一 的标准化官方 门、 生产商 和民众 的的利益 和要求 , 确保标 准制定效率 的提 升。 尤其要 机 构 .负 责标 准化进 程 的技术保 障工作 。美 国标 准 学会 ( A m e r i c a n 关 注标 准制定 过程的市场化 改革。 要组织 相关专 家学者加强市场需求 N a t i o n a 1 S t a n d a r d s I n s t i t u t e . A N S I ) 等社会化标准组织 , 一般不参与标准 的调研 , 在标 准中充 分融人 市场 的需求 . 符合企业实 际情况 和需要 。 重 制定 . 标 准是 由相应 的标准化 团体和技术 团体及行业协会 和 自愿将标 新划分相关各方在制修订过程 的职责 . 强化“ 消标委 ” 在 协调和审核标 准送 交给 A N S I 批准 的组织来制定 .同时 A N S I 起到 了联邦政 府和 民 准方 面的功能 . 弱化其监 督和制订方 面的职责 . 发挥民 间消 防团体和 间 的标准 系统之 间的协调作用 。 美 国不但政府机构可 以根据企业和非 协会作用 , 在标准 的制定 过程 中, 多参考 和借鉴 民间标准 , 并在立 项 、 官方协作 的要求时 自己制订消 防标准 . 一些州和地方政府 及非官方机 起草 、 审核通过阶段 . 拓 宽意见征集渠道 , 多方征求 各方意见 , 提高标 构也可根据需要 申请和制订 自己的消防标准 准 的可执行性和制订效率 。 增强在 国际标准 中的竞争力 和影 响力。进 1 . 2 消 防标准制修订组织机构 步拓宽消防标准制修订 的经费来源渠道 .借鉴 国外经 费保 障机制 . 我 国的消防标准制修订组织是经过长期 的探索逐 步建 立起来的 .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在标准 的制修订过程 中 . 可对一些 消标准委在整个组织体系 中居于主导地位 . 其作为全 国性 的消防标准 消 防协会 团队给予差别 政策 . 通过协会 与企业 的协 调 . 适 当吸收企 业 化工作组织 机构 , 其成员多来 自于公安部 消防局各部 门 、 天津 、 上海、 和 民间 的资本 . 采取多处方式 , 促进消防标准 出售 。 成立 消防标 准经营 沈阳及四川消防研究所 、 部属高等院校 、 质检中心 、 消防产 品生产 企业 实体 . 向企业 提供 消防产 品认 证和检测 服务 . 拓宽 消防标准制修订 的 及其他相关部 、 委、 院、 所等基层单位 , 且在公安部消防局设秘书处。 下 经费来源 。 设消防定灭火 系统分技术 委员会 .火灾报 警系统等 十个分技术 委员 2 - 3 完善制修订程序细节 会. 负责消防标准化的 日 常工作。而在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制修 要结合国际消防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 健全完善我 订的过程中 . 主要有消标委 、 公安部消防局、 制定消防标准 的联合 工作 国消防标准制修订程序 注重征求意见阶段 的程序 . 对消防标准征求 组等机构组成。同时 , 一些与消防 、 防标准化工作机构 , 其委员 多由来 意见稿 的审查 . 必 须进行最 细致 全面 的审查 . 在通过此 阶段审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及我国标准接轨策略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及我国标准接轨策略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的特点
国际性: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
综合性:涵盖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多个方面
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动态性:标准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更新和完善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比较
各国消防安全标准的比较
美国:NFPA标准,注重火灾预防和消防设施的设置
标准更新速度:国际标准更新速度较快,能够及时反映最新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理念,而国内标准更新速度相对较慢。
标准实施情况: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而国内标准则主要在国内实施。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的优劣分析
我国消防安全标准接轨策略
接轨国际消防安全标准的必要性
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接轨国际标准可以提高我国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汇报人:XXX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及我国标准接轨策略
目录
01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概述
02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比较
03
我国消防安全标准接轨策略
04
我国消防安全标准接轨实践
05
结论与建议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概述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
19世纪末,欧洲开始制定消防标准
20世纪初,美国、英国等国家相继制定消防标准
标准差异:不同国家之间的消防安全标准存在差异,需要寻找合适的接轨点
法规政策:不同国家的法规政策不同,需要了解并适应不同国家的法规政策
国际合作: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标准的接轨工作
技术难题:接轨过程中可能遇到技术难题,需要攻克技术难关
我国消防安全标准接轨的策略与措施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消防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新旧《消防法》九大方面对比及浅析

新旧《消防法》九大方面对比及浅析

新旧《消防法》九大方面对比及浅析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

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同时,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负责。

新《消防法》在宏观规划、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政府具体消防工作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健全社会化网络: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工作原则变化:现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新修订《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

浅析: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也就是说,不但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有责,而且人人有责。

(一)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的责任。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新《消防法》再次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

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粤滇两省地方消防立法比较研究

粤滇两省地方消防立法比较研究

粤滇两省地方消防立法比较研究作者:肖婧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7期摘要云南省和广东省均在2010年实施了修订后的消防条例和消防法实施办法,这是在消防法修订背景下的地方立法措施,目的是更新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两省地方消防立法在立法结构、立法内容、立法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选择两省地方消防立法的一些不同之处,展开文本层面的比较,对当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反思。

关键词消防立法地方立法火灾预防作者简介:肖婧,昆明消防指挥学校训练部助理讲师。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9-150-02云南省和广东省都在2010年实施了经过修订的地方消防立法,均是根据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制定的。

因此,两省的消防条例、《消防法》实施办法在基本精神、逻辑结构、主要条文内容上趋于接近,但是两者仍然具有一定的差异,具有文本对比的价值。

现通过对《云南省消防条例》(下称《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的文本解读,比较两者的一些差异,以更好地把握两省地方消防立法的内容。

一、粤滇两省地方消防立法的体例结构《条例》的结构体例是分为七个章节,每一章节的内容分别是总则、消防责任、火灾预防、组织保障、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的结构分为八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结合《消防法》的结构来看,该法的结构是分为七个章节,分别是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从两省地方消防立法的体例结构来看,基本上因袭了上位法的体例结构,两者的差异非常小,仅仅在个别词语上表达有所不同,如《条例》将第二章谓之“消防责任”,而《办法》将第二章谓之“消防安全责任”,尽管两者在个别词语上表达有所不同,但是这并非根本性差异。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的火灾预防建筑物区分所有已经成为当今主要的建筑物利用方式,即同一个建筑内有多个产权人,他们单独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同享有共有部分的所有权,以及有权对整个建筑物及小区进行公共管理。

城市综合消防救援体系

城市综合消防救援体系
合理配置消防救援人员数量, 确保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求。
人员管理
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 考核和奖惩机制。
消防救援装备与设施
装备配备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先进的消防 救援装备,提高救援效率。
设施建设
建设完善的消防救援设施,包 括消防站、训练基地等。
装备维护
定期对消防救援装备进行维护 保养,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
国际合作项目
参与国际消防救援合作项目,共同应对跨国 火灾等突发事件,提升我国在国际消防救援 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同时,通过国际交
流与合作,增进国际友谊与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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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预案与演练
预案制定
根据城市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 消防救援预案。
预案评估
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预 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演练组织
定期组织消防救援演练,提高实战能 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演练评估
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 及时改进。
03
城市综合消防救援体系的运行机制
预警与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的完善与演练
预案制定
预案评估
根据城市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 的应急预案。
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预 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预案演练
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实战应对能 力。
社会参与与协同应对
社会宣传
01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协同应对
02
建立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预警系统
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通过 智能化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火情, 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报警系统
确保报警系统畅通有效,市民可 通过拨打火警电话、使用智能终 端应用程序等方式及时报警。

国内外消防安全标准对比研究

国内外消防安全标准对比研究

01
国内标准
0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等场
所,且应安装在明显、易见的位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且应保持随时处于充电状
03
态。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配备标准对比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且 应能有效地照亮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等 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配备标准对比
国外消防安全标准现状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ISO制定了一系列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标准,如ISO 22797《消防安全工程原则与 要求》、ISO 22836《消防设备 灭火器及部件测试方法》等。
美国消防协会(NFPA)
NFPA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涵盖了建筑物、设备、人员等多个方 面,如NFPA 101《生命安全规范》、NFPA 505《电子设备防火规范》等。
灭火器应清晰可见, 且便于取用。
国际标准(以英国为 例)
灭火器配备标准对比
01
灭火器应安装在稳固的物体上, 且不得倾斜、倒置。
02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腐蚀性 场所或悬挂在空中。
消防栓设置标准对比
国内标准 消防栓应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且应标明“消防栓”字样。
消防栓应保持完好、有效,且不应被其他物品遮挡或损坏。
眼位置。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标准对比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有明显的箭头指 向,以指示疏散方向。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有相应的照明设 施,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可 见。
04
消防安全标准实施效 果对比
灭火器配备实施效果对比
国外
灭火器配备的标准化程度高,公 众对灭火器的使用和存放较为熟 悉,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条文对比分析详解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条文对比分析详解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设计应用与对比解析中煤天津设计研究院 吴红梅2022-12-101《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目 录GB55036-2022 编制宗旨与背景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条文解读《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编制宗旨与背景Part 01一、消防规范的修订程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颁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即“消防规范”)批准发布实施后,需要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应急管理部适时组织消防规范管理单位进行复审,并提出消防规范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的意见,其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消防规范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后纳入修订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作为消防规范的主编部门,组织开展消防规范修订工作。

二、消防规范修订的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作为消防规范的主编部门,组织开展消防规范修订工作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四点:1、解决火灾事故、社会消防安全治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现行消防规范存在的空白点或消防安全设防不足等问题;2、解决现行消防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不适应、不严密、不协调、不便执行等问题;3、推动和规范消防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工程建设和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中的应用;4、通过修订现行消防规范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消防规范修订的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为两类:规范和标准。

规范:项目规范+通用规范(2类);标准两类:1)灭火设施或系统的标准,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2)针对应用场所的专门标准,如《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20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等。

民用建筑国内外防火标准对比

民用建筑国内外防火标准对比

民用建筑国内外防火标准对比近年来,超高层民用建筑在我国呈快速发展之势,建筑高度不断被刷新,高层建筑密集区不断涌现,其消防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而现行防火规范对超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除了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方面高于一般高层建筑外,在其他方面还没有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对于超过250m 的高层建筑,在规范中也只是规定“当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各地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不同程度存在对相近问题有不同建议等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需要研究加强超高层民用建筑的具体防火要求,如结构耐火性能、防火间距、避难设施、消防救援等。

1国内外防火规范的比较1.1高层建筑划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规定,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美国《国际建筑规范》(2009年版)规定,有人员使用的楼面到消防车可以到达的地面的高差大于22.9m的建筑为高层建筑。

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8m的建筑,可采用ⅠB类耐火等级的结构替代ⅠA类耐火等级的结构,但承重柱的耐火极限不应降低。

英国《建筑设计、管理及使用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S9999∶2008)规定,顶层楼板到地面的高度超过18m时,应设置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且前室内设置消火栓。

此外该规范按照顶层楼面高度的不同对建筑耐火等级作了规定,如A2类建筑(人员处于清醒状态且熟悉环境,火灾增长速率为中速火),当顶层楼面高度超过60m时,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法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法规》(2007年版)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及建筑高度大于28m的其他类型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的国际经验与对比分析

消防安全的国际经验与对比分析

我国未来消防安全的发展方向
完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
加强消防科技创新
鼓励和支持消防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灭火救援的 科技含量。
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 救能力。
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德国汉堡市消防局还积极推广 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消 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日本东京都消防局案例分析
日本东京都消防局是世界上最大 的消防局之一,负责东京都约 13万平方公里的消防安全工作 。
该局注重预防工作,通过定期检 查和整治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
生的风险。
日本东京都消防局还注重与国际 消防机构合作,分享经验和交流 技术,提高全球消防安全水平。
消防设施与装备对比
消防设施
各国在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差异,例如一些国家拥有完善 的城市消防站和消防水源系统,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缺乏这 些设施。
消防装备
各国在消防装备方面也存在差异,一些国家拥有先进的消防 车辆、灭火器材和通讯设备,而另一些国家则可培训对比
教育体系
社会认知程度
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公众的 消防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06
对我国消防安全的启示与建议
对我国消防安全的启示
重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我国消防安全 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事业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提升消防安全科技水平
加强消防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提高 消防设施和装备的技术水平,提升灭
亚洲各国正在积极培育和弘扬消 防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 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

新形势下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探究与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探究与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探究与思考摘要:随着全国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任务大幅度拓展,大规模调集、远距离投送、高强度作战已成常态,对新形势下的战勤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消防救援队伍相继组建起自身战勤保障体系队伍,但与标准还存在差距,笔者现结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几点探究与思考。

关键词: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一、目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现状1、各地战勤保障建设相差较大。

目前,从各地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看,在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在经费保障方面,虽然地方党委政府将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到各地区发展规划,保障经费也纳入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当中,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正常业务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性工作保障,专项战勤保障能力建设经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与经济发达地区横向对比,大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支队无独立的战勤保障消防站,应急物资储备因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均无法配齐等等,这些都限制了战勤保障能力的提升。

2、战勤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从发展趋势上看,保障人员既要具备执行能力,又要具备组织指挥能力,新的保障模式要求我们要善于平时运筹和战时调派,精通社会资源整合调用,做到调度有序、配属合理、保障精准;从业务技能上看,既要具备基本保障能力,还要具备保障车辆操作、精密器材校验标定、“全灾种、大应急”装备维护保养等专业能力,但改革转制后,战勤保障岗位仅剩干部编制,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留队难,保障队伍中技术力量弱、保障人员缺等情况普遍存在。

3、装备存储管理模式不完善。

目前,全省各地战勤保障队伍普遍存在装备多、车辆多、物资存储多且管理模式相对还不够完善,坚持以“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为保障原则,储备方式上要向预先储备、模块化储备、前置储备等新形式转型。

但受储备场室、技术手段和保障人员不足的限制,各类战勤保障物资未按灾害种类模块化设置,储存不够精细,灵活机动性较差、无法完全达到便捷调用、快速出动的目标,无法实现效率最大化,物资装备实际使用率、出库率、更替率相对低,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维护保养难于得到有效保证。

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试行《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试行《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试行《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试行《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通知(1995年6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计局:为了科学地评价社会消防发展状况,由公安部立项,对《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组织了研究,其成果已通过部级专家鉴定。

公安部、国家统计局从今年开始,每年将按照《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对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重庆市,以及各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的社会消防发展水平进行试评。

为此,制定了《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基础数据表》,请各地认真组织上述城市的公安消防部门填报,并于次年5月底前报公安部消防局。

各省、自治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试评。

试评结果请于次年7月底前报公安部消防局。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告公安部消防局。

附件一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第四章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应用形式第一章总则第1.1条社会消防是全社会共同认识、抗御火灾的能力与实践活动,其目的是保障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它是由与社会、经济、科技普遍联系的诸多因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属社会大系统的组成部分,与社会各方面普遍联系并渗透、融汇其间。

第1.2条社会消防发展是社会消防的构成要素及其有机整体在质和量的统一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相应增长,并不断完善的进程。

新旧防火等级对比说明

新旧防火等级对比说明

5、 GB/ T11785 (ISO 9239-2)
• 评定铺地材料燃烧性能的辐射热源法
(GB/T 11785)
本试验确定火焰在试样水平表面停止蔓延时 的临界热辐射通量。
该试验用于铺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2f1、 B f1、C f1和D f1。
6、 GB/ T20285
• 材料产烟毒性试验( GB/ T20285 )
1、 GB/ T5464 (ISO 1182)
• 不燃性试验(GB/T 5464)
本试验用于确定不会燃烧或不会明显燃烧的 建筑制品,而不论这些制品的最终应用形态
该试验用于燃烧性能等级A1、A1f1、 A1L和 (或)A2、A2L、 A2fl
2、GB/ T14402(ISO1716)
• 燃烧热值试验(GB/T 14402)
(GB8624) 1997版与2006版的关系 GB8624-2006与EN13501-1的关系
未来的工作
一、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目的
确定材料自身 的燃烧特性
制定的依据 选用材料的参考
消 防规 范
美国
日本
二、国外建材燃烧性能分级情况
考察材料的火焰传播指数和发 烟指数,根据指数值分为
主要采用ASTM E 84试验方法
整体制品
PCS ≤3.0MJ/kg
A2级材料 (非匀质制品)
• GB/ T20284试验
指标: FIGRA≤120W/s 、LFS<试样边缘、 THR600s≤7.5MJ
附加分级 产烟量(S1、S2、S3)、燃烧滴落物 (d0、d1、 d2)、烟气毒性(t0 、 t1 、 t2)
采用氧弹仪,氢含量测定 ,热值的定义: 是燃烧生
指标:
△T≤50℃,△m≤50%,tf≤20 s;

中美两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比分析

中美两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比分析

中美两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比分析山东大学物理实验与化学分析学院应急预案管理十四组引言:2003 年以来,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优”的发展历程,实现了里程碑式的跨越发展 .在从“全”到“优"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已有的理念认识、体制机制、理论方法、管理模式均面临的挑战,亟需借鉴发达国家体系建设演进经验,全面推进新阶段下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美国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在应急管理方面起步较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较为完善,且经过多次重大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对于解决我国应急预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国应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一·美国应急预案管理的概况及发展历程1.美国应急预案管理体制美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分为联邦、州及地方级,民间不同领域的应急计划和预案也被纳入其中 .在联邦层面,成立于年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是美联邦政府应急管理的核心协调决策机构。

“9. 11"事件之后,美国成立了国土安全部,统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但侧重于协调处置国内恐怖袭击事件。

隶属于司法部的联邦调查局(FBI)和隶属于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中央情报局(CIA)是其对内和对外恐怖消除、情报搜集的主力。

1979 年成立的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是美国主要的应急管理机构,作为全国响应协调中心,主要职责就是建设全面、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准备,事故发生后提供有效响应和协调支持,从而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工作。

各州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等应急机构。

美国政府明确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是资源配置、责任追究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设立,从体制上统一了应急管理工作,为事前预防提供组织保障,为事后处置提供统一协调高效支援.2。

美国应急管理层次分级“ 9 · 11 ”事件后,联邦应急管理署与海岸警卫队、移民、和海关总署等 22 个政府机构合并,共同组建国土安全部( DHS ),负责自然灾害和人为事件的协调责任。

各地消防体系对比

各地消防体系对比

各地消防系统对照————————————————————————————————作者:————————————————————————————————日期:一、消防系统平分秋色尽人皆知,美国作为世界强国,其消防职业化发展水平处于世界前列,美国是一个火灾多发的国家。

据统计,在各种灾祸事故中,因火灾死亡的人数位居第三(第一是车祸,第二是各种犯法活动) ,每年因为火灾造成人员、财富的损失巨大。

因为美国的消防系统是开放的,其国家消防管理局归到领土安所有下下,不直接领导各州市的消防部门工作。

美国各州、市的消防机构由地方政府组建,所以是形式八门五花,常有的州、市机构有:消防局、消防处、县消防署、消防区、消防保护区、私营消防组织。

因为美国的州都是相对独立的,各自有一套法律系统,所以各州都设有政府消防专员或消防论文,其工作直接向州长负责,对下则负责管理各市、县消防局、处。

美国各地部有志愿消防队组织,其人员都是兼职性的,没有固定一些,但参加灭火工作的可赐予必定抚恤或补助。

日本是发达国家GDP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实体,同时又是一个地震频发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它的消防系统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成熟了。

1948 年,日本颁发了《消防组织法》,自这天本消防部门离开了警察机关,开始推行以市、町、村为中心的自治体消防机制。

香港消防是独立的政府部门,亦是保安局辖下第二大纪律队伍,采公事员制度 ,只需正式被聘为消防员 ,除非犯事遭撤职 ,伤亡或自动请辞,一般能做到 55岁退休为止。

香港消防分为三个行动总区,分别为港岛总区 ,九龙总区及新界总区。

每个总区之下又细分4-6个分区及行政组,而每个细分区下有不一样数量的消防局,为市民供应消防服务。

除了三个行动总区外,还有总部总区,消防安全总区,牌照及审批总区,救护总区及行政科。

而这些总区下亦细分了好多支部。

德国为联邦自治系统,国家无一致的消防行政管理机构,也无一致的消防法律、法例,消防工作由各自治州独立管理。

消防系统概述

消防系统概述

消防系统概述火是人类生存重要的条件,它既可造福于人类,也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 因此,在使用火的同时一定注意对火的控制,就是对火的科学管理。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方针是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遵循执行的。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摆在首位,动员社会力量并依靠广大群众贯彻和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

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有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推,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即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有效地灭火和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

“消防”作为一门专门学科,正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到高科技综合学科的行列,是现代建筑中的重要内容。

有效监测建筑火灾、控制火灾、迅扑灭火灾,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是建筑消防系统的任务。

建筑消防系统就是为完成上述任务而建立的一套完整、有效的体系,该体系就是在建筑物内部,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必需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联动控制系统、建筑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

一、消防系统的组成消防系统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感应机构,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一部分为执行机构,即灭火自动控制系统;还有避难诱导系统(后两部分也可称消防联动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器和警报器等构成,以完成检测火情并及时报警的任务。

现场消防设备种类繁多,它们从功能上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灭火系统,包括各种介质,如液体、气体、干粉以及喷洒装置,是直接用于灭火的;第二类是灭火辅助系统,是用于限制火势、防止灾害扩大的各种设备;第三类是信号指示系统,用于报警并通过灯光与声响来指挥现场人员的各种设备。

消防的级别

消防的级别

消防的级别
消防的级别通常分为四个等级,用于标识火灾的严重程度和消防救援的难易程度。

第一级别火灾主要是指可燃物品表面着火,如纸张、木材等,通常比较容易扑灭。

第二级别火灾则是指可燃液体、气体等着火,如汽油、液化气等,难度比第一级别稍大。

第三级别火灾则是指可燃固体材料的深处着火,如家具、建筑材料等,难度比前两个级别更大。

第四级别火灾则是指电器设备着火,如电线、插座等,由于涉及电器部件,消防救援难度非常大。

对于不同级别的火灾,需要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和消防救援措施,以确保火灾能够及时扑灭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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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范围更加广泛
美国消防和紧急救援机构涉及到遍布全国的每个群体,无论是城市、郊区还是临近的乡村。将近110万人组成了消防机构。消防机构是唯一的地方承认并供给人员、配备装备、开展训练以应对所有类型紧急事件的组织。消防部门要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龙卷风、飓风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灾难如危险品泄漏、纵火和恐怖事件等。同样,美国消防是一个对所有危险和威胁做出反应的机构。
日本,平均年龄为38岁的消防职员月薪为30.7万日元,津贴为9.88万日元(普通公务员为7.39万日元)。两项加起来按现有汇率计算相当于人民币2.8万元左右,但日本人的工资都不是完税工资,2.8万元的收入去掉国税、地税和房屋、汽车贷款等,一般消防员剩下的约合人民币1万~.5万元左右,而日本的食品价格较中国要贵3倍到8倍。按照市、町、村条例规定,消防团员领取固定的酬金,并可按出动次数与时间获取一定津贴。团员每月27.5万日元,团长每月74万日元。完成一次任务的津贴为6000日元。
香港消防:处理火警召唤,并执行陆上及海上的灭火工作;处理救护召唤,并提供快捷的紧急救护服务;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陆救援服务;向市民提供防火措施的意见;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德国: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及法例德国消防队伍承担的任务为消防、救灾、救护“三位一体”,其具体职能包括:防火灭火交通事故救援、化学事故处置、水上灭火和救生、空中救援、隧道(地铁)救援、紧急救护、动物救助,其它灾害救援和国际救援等。其中比较特殊的是医疗急救工作。
在日本,一本以消防员为主人公的漫画《烈火男孩》红了好多年,讲述的是油石被消防员从火灾中救出而立志当消防员,在工作中褪去青涩逐渐成长的青春故事。而这种题材的漫画如此火爆,背后与日本对消防员的职业尊崇不无关系。日本约有15万人从事消防工作,消防员属于国家公务员,本身在社会地位上就有所保障。
在德国,消防员是非常令人信任的。德国市场研究机构捷孚凯去年公布的一项“最受信赖的职业”调查结果显示,消防员在民众中的信任率高达97%,排名居首,高于医生、教师等职业。
从分析来看,现行消防职业化体系,面临越来越多的综合性救援工作,其职能范围越来越广泛,任务越来越复杂。
三、社会地位广受尊崇
美国消防员实行职业制,他们以消防工作为终身职业,退休后享受政府养老金。新招收的消防员,教育程度要求在高中以上,并要经过为期一年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的消防员。美国民众对消防人员相当尊敬,英勇的消防员常是他们心中的英雄。消防人员的待遇也很高,消防局是许多人向往的工作单位。美国某机构一次民间测验结果显示,在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中,消防队员名列榜首,而总统却排在第26位。
从分析来看,在各个国家,民众对于消防队伍的尊崇,并不因为其是否归为现役队伍,而是由其所作出的表现。民众是淳朴的,只要是能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组织,就能够赢得他们的尊重,也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四、薪级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有所差异
美国消防局网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约有114万名消防员,其中职业消防员约35.4万人、志愿消防员约78.6万人。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2014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职业消防员平均年薪4.875万美元,而新泽西州和加州的消防员平均年薪超过7万美元,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市超过8万美元。
在德国,消防员拥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信任度。德国现有4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一是纳入公务员序列的职业消防队伍,约有27.7万余人,待遇较高,普通队员完税后的年薪是2.5万到4.7万欧元;二是地方政府招聘,不享受公务员待遇,但保持24小时轮班在岗备勤的专职消防队伍;三是900余支企业消防队,约2万余人,待遇企业自定;四是25000余支志愿消防队伍,130万志愿消防队员。后两种形式的队伍不承担所属社区以外社会救援任务。
美国各州、市的消防机构由地方政府组建,所以是形式五花八门,常见的州、市机构有:消防局、消防处、县消防署、消防区、消防保护区、私营消防组织。由于美国的州都是相对独立的,各自有一套法律体系,所以各州都设有政府消防专员或消防论文,其工作直接向州长负责,对下则负责管理各市、县消防局、处。美国各地部有志愿消防队组织,其人员都是兼职性的,没有固定一些,但参加灭火工作的可给予一定抚恤或补贴。
德国为联邦自治体制,国家无统一的消防行政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由各自治州独立管理。德国的消防队伍为官方和非官方两大类:官方消防队包括职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非官方消防队包括企业消防队和工厂消防队。
从专业化角度来看,四个国家的专业化水准都较高,而法国仍才用的是现役消防兵与志愿消防兵结合的形式,而综合来看,基本上分为专业化队伍和为满足灭火救援需要而产生的补充队伍。而从其组成来看,既有各州、县自治的管理模式,也有统一领导的模式。
日本是发达国家GDP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实体,同时又是一个地震频发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它的消防体制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成熟了。1948年,日本颁发了《消防组织法》,自此日本消防部门脱离了警察机关,开始实行以市、町、村为中心的自治体消防机制。
香港消防是独立的政府部门,亦是保安局辖下第二大纪律部队,采公务员制度,只要正式被聘为消防员,除非犯事遭革职,伤亡或自动请辞,一般能做到55岁退休为止。香港消防分为三个行动总区,分别为港岛总区,九龙总区及新界总区。每个总区之下又细分4-6个分区及行政组,而每个细分区下有不同数目的消防局,为市民提供消防服务。除了三个行动总区外,还有总部总区,消防安全总区,牌照及审批总区,救护总区及行政科。而这些总区下亦细分了很多支部。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设独立的消防处,消防员在公务员编制内。消防队员必须先经历为期26周的训练,普通消防员月收入在1.7万港币左右。目前香港消防处辖有约9100名消防救护人员,采取“返一放二”工作模式,也就是连续执勤24小时后休息4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54小时。
尽管各国消防员薪资待遇有所差异,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消防员面临更多的执勤训练任务、承担更多的职能,其薪资待遇亦得到相应的增长。
统计显示,消防员是法国伤亡率最高的职业之一,因此备受法国人民爱戴,其光辉形象堪比“现世救世主”。对于这些“好男儿”法国人是不会忘记的。每当例行的总统授勋仪式举行时,总有消防队员列在其中。有时别的部队没有受勋者,法国总统就单独给消防队员授勋。在法国,消防员的地位和受尊敬程度是其他职业无法比的,他们被称为“法国最可爱的人”。就在今年的法国国庆阅兵仪式上,有200年历史的法国消防员队成为压场演出,并且也是唯一以人员和装备展示出现两次的队伍。
日本消防部门的职责是:研究制定消防制度和准则;规定城市的防火等级;制定防火检查、防火管理及其他火灾预防制度;研究纵火、失火调查技术;培训火因调查员;负责扑灭各类火灾;研究制订消防职员、团员的训练标准;负责消防职员、团员培训事项;进行消防统计;研究有关教育训练事项;研究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测与鉴定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研究危险品管理方法;负责国家与地方消防团体间的联络;研究制订急救业务标准;制定防火计划;负责国内、国际消防与救援的交流活动;研究市町村消防人员、设施配置标准;执行消防团员公务灾害补偿的共济基金法等。
一、消防体制各有千秋
众所周知,美国作为世界强国,其消防职业化发展水平处于世界前列,美国是一个火灾多发的国家。据统计,在各类灾害事故中,因火灾死亡的人数位居第三(第一是车祸,第二是各类犯罪活动),每年由于火灾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巨大。由于美国的消防体制是开放的,其国家消防管理局归到国土安全部属下,不直接领导各州市的消防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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