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一、引言医院黑名单制度是指针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黑名单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对医院和患者的影响。
二、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
然而,一些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不规范行为,如医疗纠纷处理不当、患者隐私泄露、虚假宣传等,严重伤害了患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公信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医院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
三、目的1. 维护医疗秩序:通过建立医院黑名单制度,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维护医疗秩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保护患者权益:黑名单制度可以让患者了解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提高患者的选择能力,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医疗质量:医院黑名单制度可以追踪和记录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促使医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方式1. 数据采集:建立医院黑名单制度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包括医疗纠纷案例、投诉举报情况、处罚记录等。
数据可以通过医院内部的监督机制、患者投诉渠道、相关部门的监管等途径进行采集。
2.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3. 制定制度: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医院黑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理措施。
4. 公示和通报:将医院黑名单的信息进行公示和通报,让患者和社会公众了解相关情况,起到警示作用。
5. 处罚和整改: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监管和催促。
五、对医院和患者的影响1. 对医院的影响: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2. 对患者的影响:医院黑名单制度让患者更加了解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情况,提高了患者的选择能力和知情权,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27•【字号】沪卫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各市级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订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11月16日经市卫生健康委第56次委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记分实施第三章记分应用第四章附则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执业行为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过程中,违反医疗执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制度以及诊疗规范等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备案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以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对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院违反规章制度记录内容
医院违反规章制度记录内容日期:2021年10月20日地点:XXX医院事件经过:10月20日,下午2点,我在医院A楼门诊大厅看到一名男患者怒气冲冲地走进门诊办公室,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和恐吓。
我立即走过去,发现这名患者是因为等候时间过长感到不满,但他的行为完全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
在我出声制止他的恶劣言行时,他竟然对我大声叫嚷,并企图推搡我。
我急忙向安保人员求助,最终将该患者制止并带离门诊大厅。
该患者在带离的过程中,不断辱骂医院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并试图挣脱安保人员的控制。
经过调查,该患者名叫张某,今年40岁,来自XX市。
根据医院记录显示,张某曾多次因为类似的行为被医院劝阻,但他依然无视规章制度,多次制造事端。
经过调查,了解到张某之前因工作原因压力过大导致情绪失控,但医院已多次提醒他要自律,并做好管理自己情绪的工作。
医院对此事件的处理:1. 立即通知医院安全办公室进行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将张某列入医院黑名单。
2. 对张某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并要求其签署书面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否则将永久取消其在本院的就诊资格。
3. 对门诊大厅的安保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表扬,并希望他们能够继续保持工作热情,积极配合医院提升服务质量。
4. 强化医院安保力量,加强门诊大厅、急诊室等重点治安区域的巡逻力度,确保医院的公共秩序和患者的安全感。
5. 医院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流程,减少患者的等候时间,提升服务效率,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结论:在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对此事件进行了及时处理,并加强了医院的安全保障措施。
希望患者张某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争取早日恢复与医院正常就诊的机会。
医院也将持续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医院良好的治安秩序。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科室年份称多县人民医院目录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三、各种表格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九)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一)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接收报告单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根据不同内容有以下相应部门收集处理:(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由控感办处理;(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临床药剂科处理;(五)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和设备科处理;(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科处理;(七)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由政工科处理;(八)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上报流程(一)上报形式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3.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5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5篇【第1篇】医疗平安不良大事报告制度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强病人的疼痛和负担并可能启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平安的因素和大事。
2、等级划分医疗平安大事按大事的严峻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大事--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发展过程中造成永远性功能丧失。
ⅰ级大事--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伤害。
ⅰ级大事--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伤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彻低康复。
ⅰ级大事--因为准时发觉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平安大事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ⅰ级大事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ⅰ、ⅰ级大事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藏匿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觉ⅰ、ⅰ级严峻不良大事或状况紧张大事时,应在处理大事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举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举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平安大事报告表》并提交。
ⅰ、ⅰ级不良大事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平安大事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如发生或者发觉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平安大事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刻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伤害扩大外,应立刻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准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准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方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准时上报不良大事的人员和科室,将按照不良大事的详细状况赋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嘉奖处理;凡发生严峻不良大事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大事详细状况赋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与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与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输血不良事件主要是指由于人为的因素(例如抽错血、配错血、发错血、输错血等)引起相关输血反应的输血事件。
为了预防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特制的输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保证输血安全:1.全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好输血各环节工作。
2.护士应认真执行“三查三对”核对制度,认真查对病人标本及血制品信息。
3.输血科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遵守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仔细核查标本,按实验室sop完成输血相容性试验,规范血液管理及各工作流程。
4.输血委员会定期对输血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对输血环节缺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查清原因,按公示制度全院公示,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输血技术规范培训、教育及作出相关处罚处理。
5.如有输血不良事件发生的,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处理,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6.输血不良反应。
在输血过程中要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具体措施参照___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篇: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第1 页共22 页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
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的为迟发反应。
一般包括:1.发热反应2.过敏反应3.溶血反应4.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5.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6.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7.输血传播的疾病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按如下要求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受血者,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官方版(五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官方版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称为护理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脱、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
护理部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报告。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采取积极救治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须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护理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事后____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报科护士长,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科护士长审核,对共性问题及1时向护理部报告。
四、具体要求1、科室应按规定时限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逾期未报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与科室质量考评挂钩。
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
(二)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 事件。
(三)不良治疗事件:输血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治疗中 严重的并发症。 (四)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 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五)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 (六)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一)报告形式 1.内部网络报告:通过OA网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上报质管办。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对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发 24小时内通过OA补交书面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当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当事人 应填写OA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 报质管办。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二)报告时限:Ⅲ、Ⅳ级事件要求72h内报告, Ⅰ、Ⅱ级不良事件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 理的同时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质管办口头或电话 报告(2小时内),24小时内通过内网OA补交书面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三)处理: 1.质管办根据事件情况转发给各相应职能部门,重大不良事件同时 上报分管院领导(夜间同时报告总值班领导)。 2.科室层面: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的Ⅰ、Ⅱ级不良事件1个 工作日内科室组织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 施,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定性提出整改意 见。Ⅲ、Ⅳ级不良事件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讨论、分析,反复发生 的事件要制定流程,确保患者安全,定期进行总结,评价分析,体 现持续改进。
宜兴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宜兴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序言近年来,医疗不良事件频发,给患者和医院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困扰。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不良事件,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并提高医疗质量,宜兴市人民医院特制定本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以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目的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院医疗质量,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宜兴市人民医院的所有医生和医务人员。
三、定义1. 医疗不良事件: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给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伤害、功能损害或丧失,甚至死亡的事件。
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人:指在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发现并报告该事件的医生或医务人员。
3.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指医院内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人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告的程序。
4.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要求:指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人在报告中应包含的内容和要求。
四、报告程序1. 视发现医疗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报告人有义务立即向院内医疗质量管理科报告。
2. 医疗质量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医疗不良事件调查组,并指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3. 医疗不良事件调查组应在报告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4.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上报给医务处和医院领导,以便根据情况决定进一步处理措施。
5. 医务处和医院领导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审核并作出相应决策,并通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人。
五、报告要求1.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应真实准确,包含以下内容:a.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
b.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详细信息。
c. 医疗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评估。
d. 医疗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
e. 针对该医疗不良事件的纠正和改进措施建议。
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应尽快完成,不得拖延。
六、保密和奖惩1.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应严守保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外传。
不良事件登记本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登记本科室: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 7 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上报流程:当发生不良事件后,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及评级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 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相关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5篇)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特制定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是指特殊的、意外发生的事件;与常规不相一致的护理和治疗。
二、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由当事人或发现者及时登记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
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____讨论和总结。
三、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五、不良事件报告:(一)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护理部(特殊情况可在____小时内报告);重大事故要立即电话报告护理部及科主任,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
(二)范围:凡是不符合常规护理和治疗,预期结果以外所发生的非正常事件均应上报。
如:给药差错、压疮(院内)、跌倒、管道滑脱、输血、约束具使用问题、转运过程问题及其他的意外事件。
(三)不良事件报告人员须认真填写《吕梁市人民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应详实说明如下内容:1、不良事件涉及患者身份资料;2、不良事件发生时段;3、报告事件类型(给药差错、跌倒、压疮、管路滑脱、意外事件及其它);4、患者目前状态;5、原因分析;6、整改措施。
六、不良事件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____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七、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护理部每季____护理质量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跟踪检查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科室年终考评内容。
八、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九、免罚及奖励1、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安全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XX市人民医院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二、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医务科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三、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
四、医务科对临床医技科室的报送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五、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六、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公布考核结果。
七、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理、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医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
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
九、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六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更好的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医疗不良事件,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及隐患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不良医疗事件是由于医疗干预而不是患者疾病本身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发生损害的事件。
二、报告范围:1、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2、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3、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事件;5、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隐患;三、报告接收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医务科;2、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护理部;3、感染相关事件报告感染管理科;4、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5、器械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办公室;6、设施、设备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公室;7、服务及院风院貌事件报告院办公室;8、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公室。
四、报告形式:发生不良事件后,一律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科立即电话报告,但科室做好记录。
五、报告内容:不良事件报告人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1、不良事件受累及患者身份资料;2、不良事件发生时段;3、不良事件类型(药物、跌倒、手术、输血、医疗过程、公共意外、治安其他事件);4、患者目前状态。
六、分析、反馈、制度整改措施:职能科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____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合适,合适情况上报院领导,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台县芦溪中心卫生院三台县第二人民医院二____年____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二)是一种机构内部的制度,旨在鼓励医疗工作者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以便及时发现、评估和处理这些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该制度通常由医疗机构自行建立,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医疗错误、医疗事故、感染、药物过敏等。
这些事件可能导致患者的健康受损或其他不良后果。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学习和改进,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通过主动汇报和分析医疗不良事件,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医院黑名单制度
医院黑名单制度1. 简介医院黑名单制度是一种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制度,旨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患者权益,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该制度通过记录和公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和违规操作,对其进行惩戒和限制,以维护患者利益和医疗秩序。
2. 制定依据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疗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其中,涉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管理办法》、《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
3. 制度内容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不良行为记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医疗活动等。
制度规定了对不良行为的界定和记录方式,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及时将不良行为报送相关部门。
3.2 黑名单管理医院黑名单制度对不良行为的处理采取了黑名单管理措施。
一旦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被确认,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惩戒,并将其列入医院黑名单。
黑名单中包括不良行为的具体内容、责任人、处理结果等信息。
3.3 惩戒措施医院黑名单制度规定了对黑名单中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者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限制医务人员执业范围、处罚违规收费、罚款等。
惩戒措施的具体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公示于相关渠道。
3.4 限制措施医院黑名单制度还规定了对黑名单中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参预医保、限制参预医疗项目、限制参预医疗活动等。
限制措施的具体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公示于相关渠道。
4. 实施机制医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不良行为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不良行为监测机制,通过内部监督、患者投诉、医疗事故报告等途径采集不良行为信息,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2015版)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2015版)医师执业行为管理是指医务科等各职能科室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要求对医师的工作行为、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师的全局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危机意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照“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原则,制定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师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扰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浙江省卫生厅《2014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扰业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本院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执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是指执业医师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四条医院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点执业,并严格遵守《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
第五条为确保临床、医技等科室行政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开展多点执业医师不再担任医院、科室行政职务。
医院与开展多点执业医师实行全成本核算,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薪酬待遇。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执业的所有医师并实行计分管理。
对检验师、技师等其他医疗相关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记分实施第七条实行执业行为年度内累积的记分管理制度。
执业医师执业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自然消除,重新开始计分。
医师医疗不良行为管理规定
医师医疗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及相关医疗管理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医疗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主要针对那些严重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故意违反诊疗常规的行为个人,以达到提高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的目的。
一、实施办法1、建立医疗不良行为的量化标准(见附件,分为医疗严重违规行为和医疗一般质量问题);2、建立医师不良行为档案;3、对在医务科(和各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在医疗纠纷中体现出来的严重医疗违纪行为,按照量化标准给予记分和经济处罚;二、处罚措施1、一个月内累计扣分低于4分的,免于处罚,通知整改。
2、一个月内累计扣4分或高于4分的,每分扣罚人民币50元。
3、一年内累计扣24分或高于24分的,取消年终优秀医疗个人奖项的评比资格。
4、一年内累计扣32分或高于32分的,取消年终奖,脱产一个月,到医务科培训学习。
5、一年内累计扣40分或高于40分的,报人事科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6、进修医生、实习医生的扣分由带教老师承担。
7、每个月科室医生扣分总和超过12分,扣除科室月收入0.1%8、一年内科室累计扣分超过144分,取消科室当年评选先进科室资格。
附件:医疗不良行为量化标准一、医疗严重违规行为(以下除特殊标明外,每项扣2分)(一)核心制度1、需要交接班而没有交接班记录的;2、需要术前讨论而没有术前讨论记录的;3、缺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
扣6分;4、缺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通知书、自动退院同意书、尸检同意书、知情告知授权书之一的;拒绝检查、治疗但无患方签字的;扣3分5、死亡病历未进行死亡讨论的;扣3分6、住院医师每天一次查房,主治医师每周二次查房,主任查房每周1-2次,对危重病人应根据病情随时查房;7、高危手术、新技术手术、有纠纷或倾向的手术、重要器官摘除、截肢手术等未经医务科审批同意,就擅自决定施行;8、科室内疑难病人,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不请相关科室会诊及超执业范围诊治;9、普通会诊要求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要求10分钟内到位;全院性会诊按时到位。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样本(七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样本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
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医务科闫宏图专职受理并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报告性质分为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两类。
(一)强制报告范围:1、严重医疗差错,致病人残疾或死亡;2、事件可能会被公开;3、可能会受到处罚。
(二)自愿报告范围:1、各种各样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2、事件将被保密;3、有助于发现医疗安全隐患;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
四、报告程序、形式及时限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报告医务科闫宏图;护理事件上报护理部杨茹;后勤事件上报总务科杨春雷;安全事件上报保卫科周传明;设备事件上报设备科王占元;医务科、质控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制度
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制度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的发生,维护医患双方利益,根据医师考核管理办法及上级文件精神,配合医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医师良好行为
1.在执业过程中,医德高尚,医术高明、受到患方表扬的;
2.工作成绩突出,模范的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历次测评均为优秀,受到医院表彰、奖励的;
3.年内受到上级卫生部门、人事部门表彰、奖励的;
4.年内有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或市科技局三等奖以上;
5.在执业过程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二、医师不良行为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年内发生医疗事故,在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违规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治疗及证明文件,违规开具诊断证明的;
5.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未经批准使用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7.不按规定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放射性、毒性药品的;
8.不注意保护病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者;
9.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社会影响较坏者;
10.收受药品回扣,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凡上述发生情况均记录在执业医师考核档案中。
Xx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为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全院各科医务人员。
二、适用范围:
医务人员违反医院管理法规、诊疗规范,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文件书写、三基业务学习、院感检查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包括医疗事故、投诉等不规范行为,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三、记录不良行为依据:
凡经患者或职工投诉经查证属实;凡在医疗质量考核中发现并予以处罚的差错;凡在日常随机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媒体给予的批评及处罚决定。
四、建立医院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登记本”,院质控办管理小组对医务人员执业不良行为进行登记、公示。
不良行为记录内容:不良行为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及扣分分值。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登记要真实、客观、透明度高、原始材料完整。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年终记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依据。
五、科室对记录在案的不良行为,由科主任、护士长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讲评,在科室质量活动小组记录中记录讲评情况和讲评人姓名,提高透明度、说服力;医院在每月目标考核记录中记录,由院质控办或院务会讨论决议按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和处罚。
六、对医务人员不良行为处理:
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医生处罚方式包括:诫勉谈话;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加倍经济处罚;缓聘、降聘技术职称或降级、降职、撤职;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