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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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X办发〔X〕5X号)精神,推进我省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指导,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三个转化”不动摇,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去产能、降消耗、减排放,补短板、调布局、促安全,推动石化产业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X年,我省石化产业形成现代煤化工(煤制烯烃〔芳烃〕、煤制乙二醇、煤制气)、煤制油、基本化工(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化肥氯碱)、精细化工(含化工新材料)4条主产业链,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增加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22%。产业外贸依存度达到10%以上。精细化工产值率占比由目前的18%提高到35%。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产业体系建设。现代煤化工:重点支持延长X一期填平补齐、延长X、XX二期、X煤X二期等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到X年形成煤制烯烃产能520万吨;鼓励X100万吨煤制芳烃项目建设,到X年形成一期50万吨煤制芳烃产能;支持X煤集团、省燃气集团煤制气项目建设,到X年形成40亿立方米煤制气产能;支持X煤X等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到X年形成60万吨煤制乙二醇产能;到X年,现代煤化工产业可转化煤炭约6000万吨,形成千亿级产值规模。煤制油:重点支持X等不同工艺路线的煤制油项目建设,到X年煤制油总产能达到1000万吨,转化利用煤炭约1亿吨,形成千亿级产业规模。基本化工:重点支持X煤业X等项目建设,到X年基本化工产品产能达到X万吨,形成500亿元产值规模。精细化工: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鼓励烯烃、芳烃、煤制油企业向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延伸,培育壮X、X、X、X等精细化工产业园,到X年形成500亿元产值规模。

(二)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主导,着力依法淘汰化肥、无机盐、氯碱、农药、染料、涂料、轮胎等七大行业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

增产能,进一步提高油品质量,增强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提高化工新材料等高端产品的自给率,提高乙烯、丙烯下游产品专用料比例。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石化项目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通过扩大产品出口消化产能。(X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安全监管局分别负责)

(三)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开发,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按照环境准入条件要求,有序推进化工产业园区建设。认真落实《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规模化、园区化、集群化、绿色化”为特色,以基础材料带动下游产业链深度延伸,重点推进延长、X煤化、X、X、X煤业、X、省燃气集团、X集团等中省和地方优势企业石化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炼化项目全部进入石化基地,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引导石化项目向X转移,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化工园区。(X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能源局分别负责)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节能、环保、安全领域投入和技术研究,提升产业安全环保运行能力。鼓励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及时升级油品质量。加快炼油、乙烯、甲醇装置技术改造,适时调整柴汽比和甲醇、乙二醇等化工产品占比。改造涂料、化肥、农药等传统精细化工产业,大力发展植物提取物、生物质能源、医药中间体等高新型精细化工产品,促进精细化工产业向规模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坚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清洁化生产发展理念,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比“X”末下降8%、10%和14%。煤化工产生废水力争达到零排放标准。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战略性资源,支持化肥、润滑脂等优势产能“走出去”。(X 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分别负责)

(五)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继续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

同时”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挥发性有机物、高浓度难降解污水等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水平。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安全监管局分别负责)

(六)健全完善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扩大石化产业智能制造试点范围,鼓励现代煤化工、轮胎、化肥、氯碱等行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围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高端需求,重点发展石墨烯、生物化工、3D打印原材料、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大力推动油煤气综合利用、煤制油、煤炭分质清洁利用项目,重点在煤油共炼、煤焦油悬浮床加氢(VCC)、煤化工节能环保等方面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突破。科研投入占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2%,重点企业应达到3%以上。各部门从其管理的现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专项支持。(X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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