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装箱货物及其装载
第3章集装箱运输组织
2.装载方法(检查、固定) 检查箱体:强度、结构、清洁 装载:固定材料要安全,做到货物绝对固定,不
能突出箱外,装卸时严禁抛扔、摔碰、坠落、翻滚, 避免货物之间的碰撞、摩擦
3.混载的限制(禁混载、同等级、单品种)
① 不同等级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②同一等级的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③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④危险货物与杂货混载时,危险货物应该装在哪 里?
集装箱运输总 公司
箱管部
箱管分部门
统一管理整个公司的 集装箱,与各航线经 营者密切配合,合理
调配集装箱
检查所管辖地区的港 口集装箱保有量,制 定区域内港口间集装 箱平衡及调运计划, 并报箱管部统筹解决
二、集装箱的分配和使用 原则:
(1)当港口集装箱充裕时,按船舶离开时间顺序分 配
(2)当港口集装箱不足时,应首先保证本月调进空 箱量大的航线经营人所属船舶用箱,在考虑运距长 的集装箱用箱
二、危险货物的装载
所谓危险货物是指具有引火爆炸或货物本身具有 毒性、腐蚀性、氧化性,并可能使人体的健康和财 物遭受损害的运输对象的总称。 1、了解危险货物的装载规则 ①装载时,了解和遵守目的港所在国的有关规则
②在接收危险货物时,先要调查清楚该危险货物 的性质、危险等级、标记、装载方法、包装容器、 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等。另外,还要核对装卸 港的危险货物规则。
记载事项包括:
(1)集装箱号。 (2)发货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3)收货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4)危险货物的分类、项目、品种、货名以及
容器和包装的名称。
(5)危险货物的件数、重量或容积。 (6)装载检查。
6、装箱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局船舶载运外贸危 险货物申报规定》中规定,凡船舶载运下列危险货物进 港或过境,船舶或其代理人在申报时应提供有关货物特 性、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及其他有关资料。这 些货物有:
第三章 国际海运集装箱进出口货运程序
10、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21:51:3921:51:3921:515/29/2023 9:51:39 PM
11、以我独沈久,愧君相见频。。23.5.2921:51:3921:51May-2329-May-23
12、故人江海别,几度隔山川。。21:51:3921:51:3921:51Monday, May 29, 2023
2、提单的主要功能
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 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 是承运人保证凭收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二、提单的分类
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类 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 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类 已装船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 3、按提单有无批注分类 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
13、乍见翻疑梦,相悲各问年。。23.5.2923.5.2921:51:3921:51:39May 29, 2023
14、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9时51分39秒21:51:3923.5.29
15、比不了得就不比,得不到的就不要。。。2023年5月下午9时51分23.5.2921:51May 29, 2023
1、做好交货准备工作 2、发出交货通知 3、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拆箱交货 5、收取有关费用
〔四〕收货人
1、签订合同 2、租船订舱 3、提出开证申请〔信用证:结汇依据〕 4、投保 5、取的装船单据 6、换取提货单 7、提取货物 8、索赔
第四节 国际海运集装箱主要进口货运单证
口许可证、口岸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方行货物
第三节 国际海运集装箱进口货运程序
一、集装箱货物进口货运程序
1、寄送有关货运单证 2、分发单证 3、发出到货通知 4、签发提货单 5、办理提货手续 6、索赔与理赔
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
(一)门--门方式,承运人托动人工厂或仓库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付收货 人。
(二)场--场方式,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付收货 人。
(三)站--站方式,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接收散件货物并负责装箱后运至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 拆箱后散件交付收货人。
第四章交接及责任划分
第四章交接及责任划分
第二十七条集装箱交接时,应填写“集装箱交接单”(附件四)。重箱交接时,双方需检查箱体、封志状况 并核对箱号无误后交接;空箱交接时,需检查箱体并核对箱号无误后交接。
第二十八条发现箱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填写“集装箱运输交接记录”(附件五): (一)集装箱角配件损坏; (二)箱体变形严重,影响正常运输的; (三)箱壁破损,焊缝有裂纹,梁柱断裂,密封垫件破坏; (四)箱门、门锁损坏,无法开关; (五)集装箱箱号、标志模糊不清。 对上述情况未妥善处理前,不应装船发运。 第二十九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应按约定的交接方式交接集装箱货物;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在船边交接; 船(驳)--船(驳)直取作业时,双方在接运船舶的船边交接。
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
1996年交通部发布的文件
01 第一章总则
目录
02 第二章运输合同
03 第三章港口作业合同 05 第五章装、拆箱合同
04
第四章交接及责任划 分
06
第六章水水集装箱联 运
目录
07 第七章特种集装箱运 输
09 第九章运输统计
08
第八章集装箱的管理 和维修
010 第十章附则
基本信息
第三章港口作业合同
第二节作业委托人 的责任
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的管理,明确有关方的权利和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中一切从事营业性的集装箱货物运输及在港口、场站的装卸业务。
第三条本规则下列用语含义:(一)集装箱,是指符合国际标准(ISO)、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集装箱。
(二)一般货物集装箱,是指按规定标准制作的除装运特种货物的专用箱以外的所有类型的集装箱。
(三)装箱人,是指从事装箱业务,将散件货物装入集装箱的人。
(四)拆箱人,是指从事拆箱业务,将货物从集装箱内搬(取)出来的人。
第二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
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用集装箱运输的方式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运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一般货物集装箱禁止装运下列货物:(一)易损坏箱体或腐蚀箱体无
适当包装的货物;(二)鲜活易腐货物,但在特定季节和区域内承运人和托运人另有协议的除外;(三)国家禁止运输的货物。
第六条下列品类的货物应采用集装箱运输。
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制品、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印刷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各类企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货物装载与封箱第四条货物装载前,应对货物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货物装载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货物分类存放,不得混装;2. 货物堆放整齐,间距合理,不得超高、超宽、超重;3. 货物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移动、倾斜或损坏。
第六条集装箱封箱前,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第七条封箱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条;2. 封条应封住集装箱的四面和两端,确保封条完好无损;3. 封条上应注明封箱日期、封箱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运输过程管理第八条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第九条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货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二条发生集装箱货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七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运输企业负责解释。
第三章国际货运惯例规则
2.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
说明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如果发生纠纷时,应按哪一国家的 法律和法庭裁决。这一条款一般印刷在提单条款的上方,通常列
为第一条,所以又称为“至上条款”。
中远提单和中外运提单均规定: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 偿责任、权利及免责应适用《海牙规则》。
3.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
2 《维斯比规则》
3 《汉堡规则》
• 诉讼时效延长,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交付货物或 应当交付货物时起算。诉讼事由发生后,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这一诉讼期限可以延长。对于追偿时效,在规定的1年期满之后, 只要是在受理案件的法院的法律准许期间内,便可向第三方提起 索赔诉讼,但是准许时间自提起诉讼的人已经解决原索赔案件, 或向其本人送达起诉状之日起算起,不得少于3个月。
金法郎(2SDR),以两者中较高者为
标准。
规定每件或每一装运单位的赔偿限额为 835SDR或毛重每公斤2.5SDR..如果承运 人把全部运输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 运人履行人时,承运人仍须按《汉堡规 则》的规定对全程运输负责。如果承运 人和实际承运人都有责任,双方应付连
带责任。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提高。规定承运 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为 每件或者每一货运单位875SDR,或者 毛重每公斤3SDR,以两者中较高者为 准。
4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1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2
l 过失免责事项
l 保留了航海过失免责,规 定承运人的受雇人和代理
人也可以援引航海过失免
l 无过失免责条款
责,同时也将航海过失免 责可对抗的请求理由扩大
到侵权。
不完全过失责任
第三章 国际货代的托运订舱及排载
通用干货集装箱
20'全侧开门集装箱
20'侧开双门集装箱
集装箱的种类
(一)普通货物集装箱
2)专用集装箱 是指为便于不通过端门装卸货物,或为通风等特 殊用途而设有独特结构的普通货物集装箱。 A.通风集装箱:箱壁设有与外界大气进行 交换装置的集装箱。 主要用于装运:食品等。 B.敞顶集装箱:箱顶可以打开。 主要适于装运:玻璃集装架、钢制品、 机械等重质货物。
40ft箱
30ft箱
9 125mm (29ft11.25in)
2 438mm (8ft)
25 400
20ft箱
10ft箱
6 058mm (19ft10.5in) 2 991mm (9ft9.75in)
2 438mm (8ft) 2 438mm (8ft)
24 000
10 160
集装箱国际标准
集装箱的尺寸及换算标准箱
20' 超宽谷物箱
20'半高开顶箱
40' 超高敞顶箱
集装箱的种类
(二)特种货物集装箱
1)保温集装箱:是指具有绝热的箱壁、箱门、箱 底和箱顶,能阻止集装箱内外热交换的集装箱。 适装货物:需要控制温度的货物,如冻鱼、冻 肉、鲜蛋、鲜奶、水果、蔬菜等。 类型:绝热集装箱、消耗制冷剂式冷藏集装箱、 机械式冷藏集装箱、加热集装箱、冷藏和加热集装 箱等。
租船运输的特点
与班轮运输提 单有何不同?
1. 船期/航线不固定, 按租约安排. 2. 适于大宗货运输, 运价较低. 3. 舱位可转租. 4. 营运风险/费用负担/双方权利义务等由租约定. 5. 提单受租约约束, 一般不被银行接受. 6. 船舶港口使费/装卸费/船期延误由租约定.
使用班轮运输,这些责任/ 费用由谁负担?
03、第三章集装箱(第三周)
1.2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和优越性
制造商的门
1.2.3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市场的门 1)是一种“门—门”运输; 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 2)是一种多式联运。 不同的运输方式,对 3)是一种高效的运输方式。 特定货物进行的接运。 4)一种消除了所运货物外形差异的运输方式。
(1)时间上的高效率:与之配合的装卸机 具、运输工具均为标准化的,因此在各工 具之间换装与紧固极为方便,大大减少了 运输时间。 (2)经济上的高效率,可节约装卸搬运费、 包装费、理货费用、保险费用等。
3)台架式集装箱
没有箱顶和侧壁,甚至 连端壁也去掉,而只有底板 和四个角柱的集装箱。这种 集装箱可以从前后、左右及 上方进行装卸作业,适合装 载长大件和重货件,如重型 机械、钢材、钢管、木材、 钢锭等。台架式的集装箱没 有水密性,怕水湿的货物不 能装运,或用帆布遮盖装运。
9-4 台架式集装箱
4)平台集装箱
第三章集装箱
主讲:黄明林 主要讲授内容: 1、概述 2、集装箱运输的基本要素 3、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尺寸和类型 4、集装箱的标记 (授课时间:第三周)
1、概述
1.1集装箱的定义 国际标准化组织 “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合一种或多种方式运输,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 不必换装; 3)可进行快速搬运和装卸,特别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 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具有1m3及1m3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这一术语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9-2 通用集装箱
2)开顶集装箱
没有刚性箱顶的集装箱, 但有由可折叠式或可折式顶 梁支撑的帆布、塑料布或涂 塑布制成的顶篷,其他构件 与通用集装箱类似。这种集 装箱适于装载大型货物和重 货,如钢铁、木材,特别是 像玻璃板等易碎的重货,利 用吊车从顶部吊入箱内不易 损坏,而且也便于在箱内固 定。
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方法(精)
案例分析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 物流管理教研室 李飞诚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 物流管理教研室 李飞诚
集装箱运输实务
模块六 集装箱的使用与装载
单元一 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方法
六、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要求 (一)重量的合理分配 (二)货物的必要衬垫 (三)货物的合理固定 (四)货物合理混装 训练:结合上述4点,思考:八角、茶叶、桐油、 大米应如何装载? (五)货物装载纵向重量分布的最小长度限制
货物总重量÷每个集装箱的最大可能装载重量
2. 对于单位体积不同的货物以及需要拼箱的货物, 装箱前可先在装箱图上进行规划。规划时,在尽量 使集装箱的装载量和容积都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 应将轻、重货物进行合理搭配与堆放,以免发生货 损。
计算集装箱需要量
牛肝菌干片2600箱,每箱15KG,每箱尺寸40x30 x30CM,从广州港到法国马赛港,计算需要个什么尺寸 的集装箱。
货物总重量÷每个集装箱的标注装载重量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 物流管理教研室 李飞诚
集装箱运输实务
模块六 集装箱的使用与装载
单元一 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方法
如果计算山的某货物的单位集装箱最大可能装 载量小于该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则按该货物的 单位集装箱最大可能装载量来计算该货物所需用的 集装箱总数,其计算式为:
茶叶串味事故
2000年,发货人中国厦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 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 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 公司接受委托后,向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思 捷达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HTM-5005等3个满载 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货物运抵 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 明, 250箱茶叶被污染。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 场。故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 人的损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集装箱装载基本要求内容
• 3.最大可能装载量=集装箱容积*该箱箱容利用 率/单位货物体积*单位货物重量 =67*100%/*98=6566 ㎏
• 4.集装箱数量=该批货物的总重量/该集装箱的 最大可能装载量=98*1000/6566=14.92箱
• 取整:15箱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9’6’’
20 feet
8’6’’ 40 feet
45 feet
GP RF
TK
• 九、检疫货物的装载
如果集装箱运输对象为活的动物或植物类货物, 因其有可能带有某种害虫、细菌或病原体,所 以在其进口时需要对其进行检疫。
• (一)动物检疫 1.检疫的内容 1)检疫对象为装载活动物或由其制成的畜产品
1.液体货的罐状集装箱装载注意事项
2.用其他容器装在集装箱内运输液体货
• 国外使用的这种容器有两种,一种为集 装袋,另一种为集装罐。
• 八、冷藏货物的装载 冷藏货物分为冷冻货和低温货两种。
1.运输冷藏货的注意事项 2.冷冻集装箱的检查(检查内外表面、通
风口、排水口)
3.冷冻货物的装载(预冷) 4.凉温、通风货物的装载 5.冷藏货装载时的一般注意事项
1.危险货物的装载规则 2.装载方法 3.混装的限制 4.标志 5.集装箱危险货物清单 6.装箱检查
第四节 特殊货物的集装箱装载
• 一、超高货物的装载 • 超高货物是指货物的高度超过集装箱的
箱门的高度的货物。超高货只能用开顶 式集装箱或板架式集装箱装载。 1.道路通过能力的限制 2.车站和码头装卸作业条件的限制 3.船舶装载空间的限制
否则,有可能造成箱底脱落或底梁弯曲。
• 二、货物的必要衬垫
• 装载货物时,要根据包装的强度来决定 对其进行必要的衬垫(侧壁、层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号发布根据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明确有关各方责任,适应国家对外贸易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及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的海上集装箱运输,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全程运输为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区段。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事业。
第四条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必须贯彻安全、准确、迅速、经济和文明服务的方针,积极发展门到门运输。
第二章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的设立和班轮航线的审批第五条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是指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港口装卸企业及其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
第六条设立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企业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
第七条设立港口国际集装箱装卸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发布后新设立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应当经设立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对外经济贸易系统新设立的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体系或者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载设备。
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
第八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其他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车押运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
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集装箱运输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对集装箱运输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全面了解所驾驶车辆的性能特点和驾驶技巧。
第五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随时关注天气状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确保安全行车。
第二章集装箱装载规范第六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装载前应当仔细检查集装箱的尺寸、重量和堆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七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装载时应当正确使用起重设备,保证集装箱的牢固固定。
第八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根据装载情况,合理布置货物的重心,确保车辆的稳定性。
第九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检查集装箱及其密封装置是否完好,确保货物不会泄漏或损坏。
第十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装载车辆时,应当按照装载规范进行顺序安排,确保装载平衡。
第三章集装箱运输安全第十一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装置、转向装置等关键部件,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状况,确保胎压和胎纹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定期检查车辆的照明信号和反光标志。
第十四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路线要求,合理安排驾驶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第十五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当加强对周围交通情况的观察,保持安全车距。
第十六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遇到恶劣天气或道路条件时,应当适当减速,并采取行车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当稳定心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八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遇到车辆故障时,应当及时停车并向运输企业报告。
第二十条集装箱运输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正确的逃生和自救措施。
集装箱_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集装箱货物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运输企业、装卸企业、仓储企业、船舶代理、集装箱制造维修企业等。
第三条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监管、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货物安全责任第四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货物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货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货物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货物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集装箱安全要求第七条集装箱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良好的结构强度、密封性能和防腐蚀性能。
第八条集装箱制造、维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维修。
第九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对所使用的集装箱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集装箱安全。
第四章货物装载与运输第十条货物装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货物与集装箱尺寸相适应,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移动、损坏;(二)货物应当整齐堆放,不得超高、超宽、超重;(三)易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分箱运输。
第十一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运输方案,明确运输路线、时间、车辆、人员等。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章仓储与装卸第十三条仓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储存。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装卸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二)装卸作业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安全;(三)装卸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7.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8.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7月20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2018年7月31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体系或者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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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集装箱货物及其装载知识目标:⒈解释集装箱货物的含义、类别,集装箱选择的依据和检查要点;⒉描述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要求、特殊货物的装载要求。
技能目标:⒈会进行集装箱的选择和检查;⒉能组织集装箱货物的装载操作。
引例:2002年8月,安徽某轻工进出口公司出口一票纺织品,货物从中国宁波港至美国的西雅图港,付款方式L/C即期,价格条款CIP费城。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发现底部货物由于集装箱进水,而受潮、霉变,并由对方港口理货公司出具了证明和照片。
随后客户、该进出口公司及船公司之间发生了索赔纠纷。
类似于这种由于集装箱进水、货物包装及装载不当等原因造成的集装箱货物损坏、变质等事件,在集装箱运输中屡见不鲜,而这类事件,往往是可以通过对集装箱进行选择和检查,以及采取正确的货物包装和装载措施等进行避免。
在本章中讲解集装箱货物及装载的相关操作要求和方法。
第一节集装箱货物一、集装箱货物的概念和特点集装箱货物是指以集装箱为装载单元进行运输的货物。
集装箱运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件杂货运输的货运单位,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方式所存在一些缺陷,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货物都可以成为集装箱货物。
因此,这里的集装箱货物通常指适宜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它们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能较好地利用集装箱载货重量和(或)载货容积;二是货物的价格较高,对运输费用负担能力强。
实际上,各种运输方式对于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种类,并无统一的规定,一般是按照货主的意图和要求、根据适于装箱的程度来确定的。
二、集装箱货物的类型在需要运输的货物中,从技术角度看不能用集装箱运输的很少,但从经济性考虑有些货物就不适合用集装箱运输,如大件货物和大批量运输货物。
对集装箱货物进行科学分类,有利于各种运输能力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便于集装箱运输的组织工作。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分类方法有多种,通常是按货物性质或装运形式进行分类。
1.按货物性质分为⑴普通货物又称件杂货:是指根据货物性质不需要特殊积载和保管的货物。
按其性质和包装形式又分为清洁货物和污染货物两种。
①清洁货物是指清洁而干燥,对保管和运输没有特殊要求,和其他货物混载也不会损坏或污染其他货物的货物。
如纺织品、陶瓷品、电气制品、药材、橡胶制品、玩具等。
②污染货物是指货物本身的性质和状态容易渗出汁液、飞扬粉末、散发异味等,会对其他货物造成严重湿损、污损或带味的货物。
如水泥、沥青、油脂、咸鱼、樟脑、胡椒等。
⑵特殊货物或称特种货物:指根据货物性质需要特殊积载和保管,运输时需要用特殊集装箱装载的货物。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冷藏货物:指需要在指定的低温条件下进行运输的货物,如水果、蔬菜、奶油、肉类制品等。
②活动(植)物:指运输途中需要提供特殊照顾维持生命活动的活货物,如牛羊、蜜蜂、花卉、树苗等。
③液体、气体货物:指需装在罐、瓶等容器内进行运输的液体或气体货物,如酒类、食用油、胶乳、氧气、液化气等。
④大件货物:包括尺寸超大和单件笨重的货物,需用起重设备进行装卸,如重型机械设备、动力电缆等。
⑤散货:指散装在舱内无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如盐、谷物、煤炭、矿石等。
⑥易腐货物:指在运输途中因温度高、湿度大和通风不良等而易腐烂变质的货物,如:蔬菜、水果等。
⑦贵重货物:指单件价格比较昂贵的货物,如精密仪器、家用电器、手工艺品、珠宝首饰、出土文物等。
⑧危险货物:指易燃、易爆、毒害、腐蚀和有放射性危害而需要安全防护的货物,如:炸药、农药、氧化剂等。
2.按货物是否适合装箱分为⑴最适合装箱货物:是指货价高,运费也较高的商品。
这些商品按其属性可有效的装载于集装箱内运输,所谓货物属性是指商品的大小,以及容积与质量的关系。
最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有医药品、小型电器、仪器、小五金、纺织品、烟、酒、包装食品等。
⑵适合装箱货物:是指本身价值和运价低于最适箱货物,但其属性与最适箱货物类似,该类货物有金属制品、纸桨、电线、生皮、碳精等。
⑶边缘装箱货物:是指可用集装箱来装载,但其货价和运价都很低,用集装箱来运输不经济的货物。
而且该类货物的大小、重量、包装也难于集装箱化,如钢锭、生铁、原木、小型构建等。
⑷不适合装箱货物:是指根据货物属性,一般不能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如废钢铁、大型构件、机械设备、大型卡车等。
3.按货运形式分为⑴整箱货(FCL):是指发货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可以装满一个或多个集装箱。
一般由发货人自行装箱,负责填写装箱单、场站收据,由海关加铅封。
整箱货习惯上理解为“一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⑵拼箱货(LCL):是指发货人一次托运的货物数量较少,不能装满一个集装箱,需要与其他发货人的货物拼装于一个集装箱内进行运输。
一般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负责填写装箱单,并由海关加铅封。
拼箱货习惯上理解为“多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
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⒈交接地点⑴集装箱码头堆场(container yard 简称:CY)在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的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在发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意味着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及集装箱到发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的运输。
在卸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意味着收货人自行负责集装箱货物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拆箱。
图3—1是集装箱码头堆场。
图3—1集装箱码头堆场CY⑵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在集装箱货运站交接的货物都是拼箱交接。
在起运地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意味着发货人自行负责将货物送到集装箱货运站。
在到达地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意味着收货人自己到集装箱货运站提取货物,并自行负责提货后的事宜。
图3—2是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平面图。
图3—2集装箱货运站CFS⑶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即门 Door)在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接的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一般意味着发货人或收货人自行负责装箱或拆箱。
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⑴门到门(Door to Door)交接方式(FCL-FCL)一般是货物批量较大,能装满一箱的货主,把空箱拉到自己的工厂仓库装箱后,由海关在工厂仓库内加封验收,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然后把重箱运到集装箱码头堆场,等待装船;在目的港,由运输经营人负责把重箱运到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
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故门到门的集装箱运输一般均为整箱货运输。
运输经营人负责全程运输。
⑵门到场(Door to CY)交接方式(FCL-F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在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这种交接方式表示承运人不负责目的港的内陆运输。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也都是整箱交接。
⑶门到站(Door to CFS)交接方式(FCL-L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经拆箱后按件向各收货人交付。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整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
⑷场到门(CY to Door)交接方式(FCL-F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也都是整箱交接。
⑸场到场(CY to CY)交接方式(FCL-F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一般都是整箱交接,运输经营人不负责内陆运输。
(6)场到站(CY to CFS)交接方式(FCL-L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货运站拆箱按件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提取货物。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整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
⑺站到站(CFS to CFS)交接方式(LCL-L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拆箱后按件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提取货物。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一般都是拼箱交接。
⑻站到场(CFS to CY)交接方式(LCL-F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
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拼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整箱形态交付货物。
⑼站到门(CFS to Door)交接方式(LCL-F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拼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整箱形态交付货物。
⒊集装箱货流①拼箱货流拼箱货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
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责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取。
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拼箱货的流转过程:把货物先用卡车或其他运载工具从货主处装运到集装箱货运站进行拼箱,拼箱后,将集装箱运送到码头堆场交由集装箱船装船运输。
船舶到达目的港后,卸下集装箱交给码头堆场,随后通过陆运工具或其他运载工具运送到货运站拆箱,再用卡车把货物运送给收货人。
整个流程如图3—3所示。
拼箱货流的特点:货物批量小,而且货物来自不同起运地,待货物集中后,把不同票而到达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拼装在同一个集装箱内,再通过各种运输方式把货物运送给收货人。
② 整箱货流整箱货是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填写装箱单,并由海关加铅封。
整箱货通常只有一个发货人和收货人。
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
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
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
除非货方举证确定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
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从发货人处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
整箱货提运单上要加上“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整箱货的流转过程:货物直接在发货人处(如发货人的仓库)装箱、验关(出口),并在集装箱上铅封后,经过各种运输方式,直接送达目的地的收货人处,再行开箱、验关(进口)。
整个流程如图3—4所示。
整箱货流的特点:货物批量大,全部货物均属于一个货主,到达地一致。